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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研究者

在本研究中,研究者所具備的角色包括研究者及資料分析者的 角色。研究者在警察機關服務 36 年,內、外勤時間大約各半,對各 項警察業務及勤務多所承辦及接觸,因此具有本次研究所需具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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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經驗,並於事前模擬訪談程序,對於受訪者所述內容應更能深 切體會。

二、 訪談大綱

為了使訪談更具彈性,本研究採半結構式的訪談大綱,研究者 針對主題採用王淑芬(2009)「女警工作壓力與社會支持之研究-以 臺東縣警察局為例」所擬定訪談大綱,修改為「警務人員工作壓力 與社會支持之研究-以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為例」後,經 指導教授指導訪談技巧後,確立研究訪談內容,於 2013 年 4 月開始 實施訪談作業。

訪談對象選定後先做前趨性測試,其用途在於求取其信度及效 度是否足夠。本研究先選定兩位受訪者接受前趨性測試,以此審酌 並修正訪談指引,瞭解在訪談過程中曾遇到那些容易中斷受訪者思 維的問題(王淑芬,2009),分析受訪者不易理解的語彙,以及在訪 談過程中如何引導受訪,讓其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將內心所想真 實的表達出來。

(一)訪談對象第一位是內勤警務員,代碼 I,先後有警員、刑 警隊員、巡官等經歷,服務年資 23 年,對警察工作熟稔,

曾就讀在職專班,熟悉質化訪談問題內容,能針對問題 核心一一回答訪談問題,並能具體且有系統陳述侃侃而 談,對問題能先行瞭解並充分做準備,且對錄音訪談亦 不排斥,測試過程順利,內容真實豐富,有其個人實務 經歷上之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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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訪談對象第二位為警員,代碼 E,服務年資 27 年,曾當 過軍官,社會閱歷豐富,曾從事內勤工作與外勤工作,

擔任主管駕駛、承辦過收發、保防、司法警務等業務,

對警察工作熟稔,且因故與配偶離婚,可作為個別態樣 參考,對訪談問題之內容亦能熟悉且做準備,主動參與 本次研究訪談,頗能暢所欲言,回答問題亦能切合問題 核心。

三、 錄音器材與訪談備忘錄

本研究採深度訪談法,需要對訪談過程作全程的錄音,研究者 準備錄音器材進行錄音,為避免錄音中斷預備補充電池備用,在正 式錄音之前先告知受訪者訪談程序,使其心理有所準備,並於徵求 其同意後全程錄音,俾利日後資料整理分析使用。研究者並採取半 開放式詢答依序引導受訪者針對問題暢所欲言,完全傾聽受訪者的 例證說法與心情故事,對於受訪者重要的詞語、關鍵字及重大發現 並隨筆紀錄備忘,做為訪談中深入面質之提示,以便在資料分析整 理時提供關鍵性之訊息。

四、 訪談程序

(一)事先約定:研究者先以電話徵詢訪談對象同意後約定訪 談地點及時間,預告本次訪談之目的及全部訪談過程約 需之時間(120 分鐘),再將訪談大綱標註後傳真或 E-mail 予受訪者(電話確認收到)。並於訪談前一日再度提醒確 認,俾利訪談過程之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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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訪談時間與地點:本研究訪談地點考量受訪者最為便利 地點,大都為受訪者服務單位之會議室、交誼廳或其他 安靜的處所,使訪談儘可能不受干擾。訪談過程以 2 小 時內為原則,但不預設時間限制,在訪談過程中可配合 受訪者敘述情況與表達意願,增減訪談時間與內容。

(三)全程錄音:先徵求受訪談者同意,於訪談時進行全程錄 音,一方面補強對於訪談內容的內容可能遺漏,一方面 增加研究之信度。

(四)即時謄稿:訪談結束後,立即謄寫逐字稿,倘有不足或 遺漏之處,再以電話訪談或透過電子郵件請受訪者補 充,以增加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