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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名詞釋義 

為使本研究所使用的名詞意義明確,茲將重要的名詞界定如下:

一、 公辦民營幼兒園

(一) 公辦民營

公辦民營乃政府提供場地或其他條件,供民間業者營運,換言之,

場地所有權是政府的,而經營權歸民間業者所有。最主要是不用一些公 家的法條規範,而民間業者營運效率提升與服務品質優化,創造出多元 的幼教學習環境。

一般學者認為公辦民營有四種模式:(1)管理合約,(2)民間業者 承包,(3)BOT,(4)特許學校。而目前公辦民營幼兒園,除了友善教 保園所為上述第一種管理合約或第四種特許學校外,其他公辦民營均採 第二種模式由民間業者承包。而其模式為民間業者與政府訂約支付承包 學校之費用,取得學校全部之經營權(包含人事、經費、財產及教學),

且民間業者須自負盈虧。

(二) 幼兒園

過去對幼兒托育之責,有幼稚園與托兒所兩種機構,在地方單位分 別屬於教育局與社會局所管理。為了資源有效的統整,政府將於2012 年 1 月 1 日將幼稚園與幼兒所統一改名為幼兒園,且收托 2~6 歲之幼兒,統 一於中央的教育部及地方的教育局管理。

而本研究所稱之幼兒園係指公辦民營幼兒園,由政府與個人或民間 團體共同合作經營幼兒園。

(三) 公辦民營幼兒園

歐姿秀(2009)指出,迄今台灣地區公辦民營幼兒園的三種委外模 式為:(1)由地方政府辦理,(2)由場地主管機構成立,(3)由中央政 府推動。

就概念性定義而言,一般學者所認為的「民間承包」之方式,由政 府單位以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去挑選最佳的的民間經營者。而本研究 所稱之公辦民營幼兒園係指由政府提供場地與資源,經由公開招標,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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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具有教育理念或經營良好之經驗的個人或民間團體共同合作經營幼兒 園,共創雙贏之經營模式。

二、 資源基礎

資源基礎視企業為有形與無形資源的獨特綜合體,而企業的競爭優 勢 是 來 自 於 這 些 資 源 與 公 司 能 力 所 組 成 的 策 略 性 資 源 (Wernerfelt, 1984)。Barney(1986)認為企業的經濟效益是藉由企業本身獨特的資源應 用和策略的選擇。所以不同的企業對於不同的策略資源所產生的未來價 值亦不相同。根據該理論途徑,認為組織在市場的經營活動與競爭優勢 的來源是來自於內部所擁有的核心能力與資源(Barney, 1995)。

(一) 概念性定義

資源基礎乃是一種異質性的資源與獨特的組織能力。也就是具有價 值性、稀有性、不可模仿性及不可替代性等四個特性。

這一論點最主要是不看外部的競爭狀況,而是看此組織能有甚麼資 源,使得此一組織能順利運作下去且具有競爭性。過去有許多學者提及 如有形或無形的資源或能力,而這基礎資源最終目的是要使組織能達到 顧客滿意與永續經營之目的。 

(二) 操作性定義

本研究所稱「資源基礎」是指在「公辦民營幼兒園實施資源基礎、品 牌權益與家長滿意度調查問卷」之「壹、資源基礎實施情形」構面所屬 各題(屬觀察變項)得分情形所萃取出之潛在因素構念,即以下四個潛 在變項:「園方有形資產」、「園方無形資產」、「教師個人能力」及「園長 組織能力」的實施程度。

三、品牌權益

品牌權益是由一個品牌、名字與符號所結合成的資產或負債,可以 增或減少某項產品或服務之於顧客的價值感受(Aaker, 1992)。因此品牌 權益是企業資產之一,而使企業處在一有利位置,成為此組織之競爭優 勢,進而提升組織的營運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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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概念性定義

品牌權益是用來衡量品牌價值的主要概念。因此,品牌權益可視為企 業商譽或無形資產,用以提升消費者對產品價值的知覺,換言之,品牌 權益為品牌替企業與消費者帶來的額外利益,品牌權益藉由產品銷售或 行銷活動為企業創造出額外的財務價值和消費者的偏好及滿意度,也就 是說,品牌權益對企業而言是一種資產,雖然是無形的,但對企業的營 運是加分的,現在各個產業與組織均朝此方向發展,品牌權益對於消費 者而言,也是一種品質的保障及使用者地位象徵。

(二) 操作性定義

本研究所稱「品牌權益」是指在「公辦民營幼兒園實施資源基礎、

品牌權益與家長滿意度調查問卷」之「貳、品牌權益」構面所屬各題(屬 觀察變項)得分情形所萃取出之潛在因素構念,即以下五個潛在變項:「品 牌知名度」、「品牌忠誠度」、「知覺品質」、「品牌聯想」及「其他品牌資 產」的實施程度。

四、家長滿意度

顧客滿意是一種感覺,他能使顧客享受與愉悅,甚至感動。而 Cardozo

(1965)是最早提出顧客滿意觀念的學者,他指出顧客滿意會增加顧客 再次購買的行為,而且會購買其他產品。而過去學者對顧客滿意理論所 提出的看法,歸結五大因素:(1)服務品質(2)產品品質(3)價格(4)

時間(5)態度。因此,顧客滿意度對顧客消費行為有正面影響,可增加員 工工作滿意度,進而增加組織獲利能力,最後成為企業的競爭優勢。沒 有顧客一切都是空談。所以Drucker(2000)說:「企業存在的目的在創造顧 客、滿足顧客。」簡而言之,顧客滿意乃是指顧客購買產品或服務前與 使用後,兩者間一致性的評估,一致性越高表示其滿意度越高。而本研 究的對象是公辦民營幼兒園之幼兒家長,而此家長也就是顧客。因此,

本研究將「家長滿意度」取代「顧客滿意度」。

(一) 概念性定義

顧客滿意度是指顧客對於消費前所付出的代價與消費後對於其價值 的認知與感受。而本研究針對的是幼兒園之幼兒家長,故他們覺得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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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孩在此幼兒園上學的整體前後感受程度差別便是家長滿意度。

(二) 操作性定義

本研究對象為現正就讀公辦民營幼兒園之幼兒家長。因此,本研究所 稱「家長滿意度」是指在「公辦民營幼兒園實施資源基礎、品牌權益與 家長滿意度調查問卷」之「參、家長滿意度」構面所屬各題(屬觀察變 項)得分情形所萃取出之潛在因素構念,即以下四個潛在變項:「硬體環 境滿意」、「行政服務滿意」、「課程教材滿意」及「師資教學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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