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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將本研究所提及之重要名詞予以概念性或操作性定義如下:

壹、環境美學(environmental aesthetics)

環境美學探討的是人與自然的關係,源自環境體驗基礎而來,著重於自然環 境的審美。目前環境美學的廣度已被擴展,不僅包括自然環境也包括人類和受人 類影響的部分;21 世紀初,環境美學包含了比藝術還多的所有事的美感意義。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2007)。臺灣大百科全書指出:「環境美學」

即為研究人類與其身處之自然及社會環境,如何透過美感連結以達和諧關係的學

科,主要目的在促進人與環境的和諧關係,使人藉環境審美來瞭解人與環境相互 依存及生態平衡的重要性,建立尊重自然萬物生命的環境倫理觀,進而改變自己 的生活方式,並採取行動以珍惜、保護環境的完整性。就自然美學而言,應以更 普及的美學來取代這種片面式的藝術美學,這種「更普及的美學」通常就稱之為 環境美學(Carlson, 1995)。因環境美學涉及之領域廣泛,當今西方環境美學已發 展出諸多面向。現今談論的環境美學是一種走向生活的美學,強調人與環境的感 官互動以及尊崇自然的觀點。目前學界對於環境美學的名詞界定上亦有諸多的討 論,如「景觀美學」、「自然美學」及「生態美學」,這些美學觀各有其側重的 面向,至今環境美學之定義尚持續地演進。本研究係以環境議題出發,關注日常 生活審美考察與環境間之互動,故以「環境美學」一詞作為本研究的探討主題。

貳、環境藝術(environment art)

「環境藝術」是個發展中的藝術範疇,目前並無統一的定義。藝術網站 Green Museum 的定義為,「大體說來,就是一種協助改善我們和自然世界關係之藝術,

目前尚未有蓋棺論定的定義,在全球仍繼續成長和變化中。許多環境藝術是短暫 的,不是會消失,就是會產生變化,為特有的場域設計,因此無法搬移,或集結 多人來合作完成,如藝術家、科學家、教育工作者或是社區(Green Museum, 2010)。」

環境藝術家強調的是一種透過分享經驗的大眾教育。當代環境藝術的發展,已納 入 對 環 境 的 關 注 , 且 成 為 一 個 概 括 性 的 語 詞 , 涵 蓋 了 「 生 態 藝 術 」

(eco-art/ecologicalart)、「生態創造」(ecoventions)、「地景藝術」(landart)、

「大地藝術」(earthart)、「地景作品」(earthworks)、「大自然中的藝術」(artinnature),

以及其它一些較少見的分類(周靈芝,2012)。這些分述著不同的藝術創作形式,

或以人工方式介入或融合土地或風景素材,或透過裝置或行動藝術作品來傳達其 訴求,其目的皆是欲讓觀者透過感受來省思周遭環境的議題。

叁、環境美感認知(environmental aesthetic perception)

「環境美感認知」係自環境美學精神發展而來,一種對環境的感受及美感認 知態度。對環境的感受,係乃情意部分,美感認知則屬知識性範疇,據本研究文 獻探討,係以美學、生態學與環境倫理學來建構環境美學之理論基礎,對環境的 感受及美感認知即建構在美學、生態學與環境倫理學的觀點之下。本研究期藉由 環境美學課程之實施得以提升學生之環境美感認知,故自美學、生態學與環境倫 理學中發展出「美感體驗」、「生態知能」與「倫理關懷」等概念,在此將「美感 體驗」定義為從環境中體驗到的愉悅感受;「生態知能」定義為獲知環境中自然與 人為物的科學知識與知覺等能力;「倫理關懷」定義為對環境所抱持之關懷與尊重 之意念,並就此三大概念為主軸,參酌環境審美主張與藝術教學法發展出可茲觀 察的項目,將這些觀察項目界定為環境美感認知並據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