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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名詞釋義

一、 職業教育(vocational education):

可以從廣義及狹義作討論。廣義而言,所有教育及訓練均為職業導向的,

因為所有教育都影響著個人的職業(Foster, 1965)。職業教育與培訓包括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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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類型的技術傳授,而所有這些技術都涉及到加強社會的生產活動(Carnoy, 1994)。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則從含義及教育程度作定義:職業教育被看作是為工業、

農業及商業內那些中等程度職業作準備的正規教育;技術教育則是為中等或更 高程度的,與生產過程有關的知識及技能的正規教育(UNESCO, 1990)。然而,

其實質含義為何,仍較模糊。此外,世界銀行也從教學對象、教育層次作定義,

認為職業教育(Vocational Education)是在學校中為技術工人作工作準備,部分 課程是專門職業理論及實踐;技術教育(Technical Education)指的是為技術員 作 準 備 , 大 多 在 中 學 後 層 次 出 現 , 這 些 機 構 大 多 被 稱 為 理 工 或 工 業 學院

(Middelton, Ziderman, & Adams, 1993)。綜上所述,職業的教育定義,分類和 形式差異參差,不盡相同。因而大學以下程度的職業教育屬於本文的主要討論 範疇。就對象而言,職前及在職培訓者均不屬本文討論之列。

二、 技術教育(technical education):

技術教育是專門訓練技術員(technician)的職業準備教育,但不包括學士 學位的課程,這種教育主要使學生能從事半專業性的工作,如技術員、工程師 助理和半生產專專門人員,而其工作主要係以科學及工程的原理與法則實際應 用於設計、檢驗或生產工作是之上(楊朝祥,1984)。技術教育的任務是在工 程師指導和配合下,為工程師與技術工溝通的橋樑,從事設計、製造、維護、

檢驗、管制等專業技術的工作,而培養此類人才的教育稱為技術教育(陳昭雄,

1985)。

三、 技術及職業教育(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

技術及職業教育為一廣義名詞,指高職階段以及高中後但不包括大學程度 的職業準備教育。(楊朝祥,1984)。 技術及職業教育在我國就是技術教育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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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教育與科技教育,即高職、專科學校、技術學院,三者包括在一起。技術 教育指的就是專科學校與技術學院的教育,職業教育指的就是高級職業學校的 教育。(張天津,1983)技術及職業教育是以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為主,以培養 各行業技術人力的一種教育,包括現行大學的技術教育,專科教育、職業教育 及技藝教育。(楊啟棟,1984 )技術及職業教育的範疇,縱向包括了高級職業 學校、專科教育、及技術學院教育,亦即職業教育與技術教育;技術教育在我 國的教育制度中包含了專科教育與科技教育中的技術學院。橫向則可分為農業 教育、海事及水產教育、家事教育等(馮丹白,1990),技術及職業教育是專 門培養企業界所需的技術人力及從事高級應用科技的教育,內涵上包括學校的 就業準備教育與就業後的在職進修教育;學制上則包括了高級職業學校、專科 學校、技術學院與科技大學。技職教育是培育職業技術專業人才的教育,不僅 是延伸著普通教育,更補足了普通教育的不足。 使學生除了普通教育之外更有 其他的進路的選擇與發展,學生因為技職教育學得一技之長,技職教育也為國 家培育發掘技術專業人才(張添洲,2000)。

四、 知識經濟(knowledge-based economy)

知識經濟是經濟學家對於知識創新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動力之現象所給予 的稱謂與定義。1996年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簡稱OECD)所發表之報告書《以知識為基礎的經 濟》(The Knowledge-based Economies)中將知識經濟定義為:一種植基於知識 與資訊的生產、分配與使用的經濟活動與模式(OECD, 1996)。

在2005年OECD更對知識經濟作進一步說明,認為知識經濟所代表的是一 種進階的經濟趨勢,其與以往的社會經濟模式相比更依靠知識、資訊與高科技 創新,在這個趨勢之下,企業與公共部門對於知識、資訊與高科技創新有更多 的需求與應用(OECD,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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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比較研究(comparative research)

比較研究可以幫助人們深入認識事物的本質,把握教育的普通規律。我們 認識一個事物常借助於與其他事物比較來實現。因為只有比較,才有鑒別;只 有鑒別,才有認識。在實際生活與工作中,比較是認識事物本質的最基本的也 是最重要的方法之一。比較研究對教育而言有四大功用:有助於認識事物的本 質和教育的普遍規律;有助於更好地認識本國、本地的教育狀況;有助於獲得 新的發現;有助於教育政策的制定。

比較研究方法的運用沒有固定的模式,但仍然有許多學者經常參考美國貝 瑞岱(Bereday, 1964)的四階段操作模式,他在《Comparative Method in Education》

一書將把比較研究法分成四個階段:描述、解釋、併排、與比較四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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