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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名詞釋義

在開始進入論文之前,必須先對談及到的一些內容做些說明與界定,以避 免可能造成的混淆現象,包括釐清「少年」、「青少年」,及「少年小說」、「青少 年小說」之間的區別。另外,也將對紐伯瑞文學獎作個說明。

一、界定「少年」與「青少年」

在我們界定「少年小說」之前,我們應先從「少年」與「青少年」二個語詞談 起。

F.Philip Rice與Kim Gale Dolgin認為「青少年」(teenager)一詞嚴格來說僅 用於表示十來歲的人:十三歲到十九歲。該詞彙的起源首度出現於1943至45年刊 行的期刊《文學讀者指南》(Readers’ Guide to Periodical Literature)。青少年一 詞隨後成為不成文的流行用語。一般認為青少年期前期是介於十一歲與十四歲之 間,而十五歲至十九歲謂之為青少年中期或青少年晚期24。賴保禎等人指出,從 生理層面來說,青少年的年齡界於十二歲到二十一歲,也就是兒童期晚期到青 年期前期階段25。而王家通以中等教育的觀點來說,認為中等教育是青少年接受 的教育,也就是十一、十二歲到十七、十八歲之間26。由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所編的《青少年政策白皮書綱領》中指出,各國以自身的法理及實際運作來訂定 青少年的標準:聯合國的青少年為15~24歲,歐盟為15~25歲,世界衛生組織為 10~20歲,日本為24歲以下,美國為14~24歲,新加坡將青少年的年限衍至30歲,

臺灣則以12~24歲為範圍27。由上,我們可以知道,在生理、教育、輔導發展等 領域用詞多使用「青少年」一詞。

24 F.Philip Rice、Kim Gale Dolgin 著,黃俊豪、連廷嘉合譯:《青少年心理學》(臺北:學富文化 事業有限公司文化,2004 年),頁 2。

25 賴保禎等編著:《青少年心理學》(台北:國立國立空中大學,2003 年),頁 4。

26 王家通等編著:《中等教育》(高雄:麗文出版,1994 年),頁 2。

27 見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編:《青少年政策白皮書綱領》(台北:行政院青少年事務促進委 員會,2005 年),頁 4。

對於「少年」(juvenile)一詞則通常作為法律用語,表示就法律觀點而言,

尚未被視為成年人的人28。「聯合國兒童權力公約」將兒童年齡定為十八歲以下,

且各國的定義均以十八歲為兒童的上限;所指的「兒童」為廣義的未成年者,為 國家法律、教育施行保護的對象。法令明確指出十二歲以上至十八歲未滿者為「少 年事件處理法」、「少年福利法」適用對象,以及視二十歲為完全成熟年齡。在 我國公布施行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29中第二條,稱「兒童及少年為未滿十八 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 人」,該法第一條設立宗旨在於「為促進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保障其權益,

增進其福利」。由此我們可知,在法律中,是以「少年」來指稱「青少年」一詞。

從心理層面來說,黃德祥認為青少年指的是心智達到一定成熟狀態,具有抽 象與邏輯思考能力,且情緒較為穩定者。從社會學觀點認為,青少年開始於春情 發動,或性成熟之時,結束於本身具有應付社會與生活問題的能力,並受到社會 認可,以進入成人階段30。再參看李學武「文本成長主體的年齡一般應為十到十 七歲之間,即心理學上劃分的青春期,但並不排除少數在八至十歲,或十八至二 十五歲之間,即心理學上劃分的青春期和青年期」31的說法。由上,我們可以發 現,各學者說法對於青少年的年齡沒有明確界定,不過,以生理年齡來說,青少 年年齡大致涵蓋指十一、十二歲到十九、二十歲之間,如再加入心理年齡,則大 約是指八歲到二十五歲左右。面對這些說法,對於「少年」與「青少年」的界定 不但模糊不清,範圍更從八歲橫跨至二十五歲,不僅太過廣泛且其中多有重疊,

其意義性不大,這樣的想法正與邱子寧不謀而合。

邱子寧在其論文〈啟蒙與成長:臺灣青少年小說界義及其發展〉中指出,

青少年實際年齡的界定下至10歲,上可逾20歲,這樣以實際年齡來為青少年界定

28 F.Philip Rice、Kim Gale Dolgin 著:《青少年心理學》,頁 2。

29 該法於 2003 年 5 月 28 日公布施行。

30 以上說法參考黃德祥:《青少年發展與輔導》(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圖書,2000 年),

頁 6-7。

31 李學武:《蝶與蛹》(北京:中國社會學科出版社,2003 年),頁 45。

「無甚意義」32。其實,研究者認為,若不從無法明確認定的年齡來看,「青少 年」一詞便只是過渡兒童與成人之間的一個名詞,而青少年期(adolescence)是 介於童年期與成年期之間的成長階段,這一詞源自拉丁文動詞adolescere,意指

「成長」或「趨於成熟」33。在成長的過程中,每個階段間的改變是逐步且不明 確的,每個階段的歷程長短因人而異,大多數青少年終究會成為成熟的成年人,

因此,青少年期可比做銜接兒童期與成年期的橋樑,是成為成熟、負責、有創造 力的成年人前的必經之路。若以此來看,青少年時期採取「階段說」而不用「年 齡說」似乎便明確、簡單、有意義許多。

二、界定「少年小說」與「青少年小說」

在臺灣,對「少年小說」與「青少年小說」的用法常有混用、摻雜使用的情形,

一則是由於多數人對於「少年」與「青少年」二詞的用法不知如何區分,因此,對 於此時期的學生所提供的小說,時而有人稱之「少年小說」,時而有人稱之為「青 少年小說」。不同的學者,對「少年小說」與「青少年小說」的說法一樣有混合使 用的情況34,其實,「成熟(maturity)、青春期(puberty)、十幾歲的青少年(teenager)、

少年(juvenile)、青少年時期(youth)等用語都用來描述相關的概念」35,其所談對 象均指青少年期的人。另一原因在於翻譯問題,在國外,給青少年看的小說稱 為”Young Adults Novels”,國內將”Young Adults Novels”一詞直接翻譯成「青少年小 說」,而在臺灣則多將這些適合青少年閱讀的成長小說稱為「少年小說」36。由此,為 了避免行文中因不同學者對「少年小說」及「青少年小說」二詞所稱不同而造成 閱讀時的混淆,研究者將以多數作家與評論人所稱「少年小說」統一稱之。

另外,在英美文學中,” Young Adults Novels”翻譯為「青少年小說」,是以

32 邱子寧:〈啟蒙與成長:臺灣青少年小說界義極其發展〉,《兒童文學學刊》第 16 期(2006 年 11 月),頁 95。

33 F.Philip Rice、Kim Gale Dolgin 著:《青少年心理學》,頁 2。

34 如李潼、張子樟等學者稱為「少年小說」;邱子寧則稱為「青少年小說」。

35 F.Philip Rice、Kim Gale Dolgin 著:《青少年心理學》,頁 26。

36 黃莉娟:《從少年小說中看性別意識的啟蒙──以紐伯瑞文學獎得獎作品為例》(屏東師範學院 國民教育所碩士論文,2002 年),頁 7。

青少年為寫作、閱讀對象而寫的作品,屬於青少年文學的一類文體;在國內,少 年小說則是歸屬於兒童文學的範疇37,也因此,少年小說是兒童文學中的一類,

但是,對於「少年小說」與「兒童小說」的說法與看法,不同的學者則又持有不 同的見解38。對於「少年小說」與「兒童小說」二詞,林文寶39、張清榮40認為在 兒童文學中,「少年小說」即是「兒童小說」,二者是為同義詞;然而張子樟則 認為二者在內容、閱讀對象、表現手法上有其差異。張子樟則認為少年小說是兒 童文學中較特殊的一環,他的文字不如童詩、童話淺顯,也不像童話、兒童小說 般重視故事性,少年小說不需藉助童話中常用的擬人法,反而比較接近現實問 題,強調表達手法;他認為兒童小說較適合小學中、高年級學生閱讀,強調人生 中的光明面,而少年小說閱讀年齡層較兒童小說高,適讀對象應該是國、高中生,

因此少年小說作品不僅展現人性中的光明面,陰暗面也會顯現出來,真實的呈現 出現實中的問題、矛盾、困惑、不安、壓力、痛苦等,這樣的少年小說才能與青 少年的現實生活貼近,並具有濃烈的時代色彩,刻畫出青少年成長過程的種種酸 甜苦澀,使青少年能夠產生心靈相通的貼近感41。研究者對於張氏的說法頗能認 同。

關於「少年小說」一詞的閱讀對象,張子樟在《少年小說大家讀:啟蒙與成 長的探索》的序文〈少年小說論點的反思〉中提到「少年小說設定適讀年齡層為 十至十八歲」42,且角色人物比成人小說較為單純;李潼在〈少年小說的調子〉

37 黃莉娟:《從少年小說中看性別意識的啟蒙──以紐伯瑞文學獎得獎作品為例》,頁 7。

38 林文寶、徐守濤、陳正治、蔡尚志等人稱「兒童小說」,張清榮稱為「少年小說」,他們均認 為「少年小說」與「兒童小說」是同義詞;張子樟認為「兒童小說」與「少年小說」二者不同,

在閱讀內容及層次上有高低之別;傅林統則認為「兒童小說」是整體兒童所讀小說的總稱,分 為少年小說、歷史小說、動物小說、科幻小說四類。參見林文寶、徐守濤、陳正治、蔡尚志合 著:《兒童文學》(台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96 年),頁 351。林文寶:《兒童文學 故事體寫作論》(台北:財團法人毛毛蟲兒童哲學基金會,1994 年),頁 304。張清榮:《少年 小說研究》(台北: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2 年),頁 12。張子樟:《少年小說大家讀:

啟蒙與成長的探索》,頁 13-18。

39 林文寶:《兒童文學故事體寫作》,頁 304。

40 張清榮:《少年小說研究》,頁 12。

41 張子樟:《少年小說大家讀:啟蒙與成長的探索》,頁 13-18。

42 張子樟:〈少年小說論點的反思〉,《少年小說大家讀:啟蒙與成長的探索》,頁 7。

一文中明確指出「少年小說是給十一歲到十五歲的青少年閱讀的」43;傅林統同

之機會51;邱子寧也明白指出:少年小說必須是臆想一個青少年讀者為對象而敘 事的文本,小說中的主要內容也必須與青少年有切身關係52。由此,我們知道此 階段時期的青少年正處於對自我、對環境、對人生理解與接納的階段,內心常感 困惑、迷惘,乃至徬徨、掙扎,而作家們是以青少年為主要閱讀的對象加以創 作的作品,藉由各式寫作技巧,將這些精彩的成長歷程呈現在讀者面前,也展現

之機會51;邱子寧也明白指出:少年小說必須是臆想一個青少年讀者為對象而敘 事的文本,小說中的主要內容也必須與青少年有切身關係52。由此,我們知道此 階段時期的青少年正處於對自我、對環境、對人生理解與接納的階段,內心常感 困惑、迷惘,乃至徬徨、掙扎,而作家們是以青少年為主要閱讀的對象加以創 作的作品,藉由各式寫作技巧,將這些精彩的成長歷程呈現在讀者面前,也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