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一、『原住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六款:指原住民學生達一定人數或比例 之中小學;其人數或比例於本法施行細則定之。
二、『原住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三條:原住民學生達一定人數或比例 之中小學,在原住民族地區,指該校原住民學生人數達學生總數 三分之一以上者;在非原住民族地區,指該校原住民學生人數達 一百人以上或達學生總數三分之一以上,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視實際需要擇一認定者。
三、屏東縣原住民重點學校:目前屏東縣原住民重點學校國小有 30 所,
國中 6 所,高中職 9 所。
貳、民族教育課程規畫
民族教育政策發展至今,雖然訂有「原住民族教育法」,作為學校民 族教育實施的合法依據,且九年一貫課程的實施,為學校推動民族教育 的良好契機,然而由於尚未建置民族教育課程相關的配套措施,因此,
本研究指的民族教育課程規畫,為目前各校為實施民族教育所規畫之課 程,依相關研究列出了下列五點:
一、課程設計:民族教育課程之課程目標、內容、教材及評量等。
二、教學策略:實施民族教育所使用之教學方法或策略,如講述式、
協同教學、參觀體驗活動、沉浸式等。
三、師資來源:實施民族教育課程之授課師資,如校內教師、族語教 師、部落耆老、專家人士等。
四、實施時間:教學實施的時間,如融合正式課程(族語)、彈性時間、
寒暑假等。
五、專業成長:學校安排的教師專業成長課程,如,研習工作坊、線 上課程、部落踏查等。
參、實施滿意度
本研究實施滿意度是指教師對目前學校課程規畫內容在課程設計、
教學策略、師資來源、實施時間與專業成長各方面實施時,感到滿意的 程度。
肆、社會支持(Social Support)
所謂「支持」可以說是一種提供策略或資源以增進利益,對個人 來說,可以促進個人發展、提升個人的功能;對組織來說,可以提升成 員工作動機及工作績效,在教學工作上更可以近而提升學生學習成果,
達到教育目標。本文以學校組織作為研究機構,所稱社會支持係指實施
民族教育之教師們遇到的困境後,最需要接受到行政單位所提供的實質 上的支持、社區部落家長的支持及學生學習態度上的表現,提升教學動 機,增進教學能力,解決教學上的各種困難,強化教學效能,主要概念 包括行政資源的支持、社區家長支持與學生態度支持等三個向度來研究,
其各類定義如下:
一、行政資源支持:實質感受到上級行政單提供的援助或協助等工具 上的支持,包括提供物質上與經濟上的協助。
二、社區家長支持:係指教師受到社區家長所提供之想法或意見等訊 息上的支持,以利個人運用以解決問題,包括給予指導、建議、
獲回饋等。
三、學生態度支持:係指教師實質感受到從周遭他人處得到關心或傾 訴等情緒上的支持,包括正向情感的表達,及肯定的讚賞,例如:
親密感、歸屬感、信任、關心、尊敬、讚賞等。
伍、實施成效
本研究指的實施成效是實施民族教育課程後對學生學習、學校整體及 部落發展之實施成效,說明如下
一、學生學習:認識自身族群文化、增加對族群的認同感、提升族語 能力、學習傳統技藝的意願提錢、提升孩子的自信心及培養孩子 多元文化的胸襟等。
二、學校整體:學校能善用社區資源、能活絡學校學習環境、學校內 族群互動更加友善、提升教師課程設計能力、建立與其他學校交 流的機會及提升學生就讀的意願等。
三、部落發展:增進族人對部落文化傳承的使命感、幫助營造部落原 住民特色、部落與學校互動更為密切、強化部落觀光競爭力、共 享學校學習環境資源及為部落培養文化導覽人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