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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名詞釋義

一、Bowen 自我分化諮商團體(Counseling group based on Bowen's concept of self-differentiation)

本團體運用 Bowen 家庭系統理論中的自我分化概念於諮商團體中,團體帶領 者採取 Bowen 自我分化的觀點,學習區分自我與他人、區分感受與想法,協助成

員增加堅固自我(solid-self),減少假我(pseudo-self),並觀察與反應團體成員 在關係中呈現的個別議題。除了聚焦於團體本身的內容與歷程之外,更運用我立 場(I-positions)、歷程式問句(process questions)、家庭圖(genograms)等引導 成員提升自我分化,及覺察自身在原生家庭的角色與互動關係,協助成員學習表 達情感與想法(Goldenberg & Goldenberg, 2012)。是以,團體的設計理念以 Bowen 自我分化概念為主,設計符合共依附特質傾向青少年之團體方案。

二、人際親密能力(interpersonal competence)

人際親密能力指促進個人獲得、發展及維持相互滿意關係的能力(王慶福、

王郁茗,2007)。Erikson(1963)提出對人際親密能力的觀點,認為人際親密能 力指得是個體能夠承諾投入關係連繫的能力,且在與他人親密的接觸中,不會擔 心失去自我感。Erikson 認為能夠在親密關係中承諾投入與擁有自我安全感的青少 年,才能夠發展出自我認同(Prager, 1995)。本研究以陳秀菁等人(2004)翻譯 修訂 Buhrmester、Furman、Wittenberg 與 Reis(1988)所發展的人際能力量表

(Interpersonal Competence Questionnaire, ICQ),作為本研究評估青少年的人際親 密能力程度。人際親密能力共包含五個向度,分別是「主動」、「負向決斷」、

「自我坦露」、「情緒支持」與「衝突處理」。

三、共依附(codependency)

國外學者 Hughes-Hammer、 Martsolf 與 Zeller(1998)綜合共依附文獻,認 為共依附是源自原生家庭問題發展而成以「他人為焦點/自我忽略」的主要人格特 質和行為,並伴隨低自我價值感、隱藏自我,最後導致內科問題(medical problems)

或身心症狀的發展。近期研究 Dear、Roberts 和 Lange(2005)對共依附特質的文 獻作系統性的分析,提出共依附特質的四個定義性特徵,包含有以他人為焦點或 導向、自我犧牲、企圖控制他人與壓抑情緒。綜上所述,本研究共依附特質是指 源自於原生家庭經驗中,在長期的高壓力與功能失調的家庭環境中,所發展出過 度以他人為導向的人格特質與行為模式(Chang, 2010;Fuller & Warner, 2000)。

四、自我分化(differentiation of self)

自我分化為 Bowen(1978)提出的重要概念,指得是個體在個別性(individuality)

與集體性(togetherness)之間的平衡,決定與他人之間的黏結程度。自我分化通 常泛指兩個層面:一是指個體能夠區分思考與感受的能力,且在於他人接觸時,

不會因他人的情緒或行為陷入自動化的情緒反應,在壓力狀態下仍能夠保持理性 思考的能力;二則是指個體能區分自己與他人的不同,不會因為他人而失去自主 性(Kerr & Bowen, 1988)。Nichols(2009)認為自我分化等同於自我力量(ego strength),指個體處於焦慮狀態,仍能保持彈性與理性行動的能力。低自我分化者 易陷入情緒化的反應,常會以順服或反抗態度對他人做出衝動性的回應,而高自 我分化者則有能力平衡自己的思考與感受,具有對抗情緒衝動的能力(Nichols, 2009)。

五、自我概念(self-concept)

自我概念是指一個人對自己是什麼樣的人的一種想法,亦指一個人對自己的 概括想法,且引導與組織關於自我的訊息處理歷程(Verderber & Verderber, 1998)。

自我概念多半在成人前就已形成,經由我們所認定的種種角色展現,這些角色可 能受到人際關係、文化期待、以及我們所認同的人事物影響(Verderber & Verderber, 1998)。

Erikson(1968)認為青少年時期是自我概念發生重大改變的時期,也是形成 個人認同的關鍵期。Erikson 主張此時期的青少年正經歷「自我認同(self identity) vs. 角色混淆(role confusion)」的心理社會衝突。青少年開始設法回應「我是誰」、

「我將往何處去」,以及在社會中找到自己適當的位置,建立認同(identity),

以形成整體的自我感(sense of self)(Erikson, 1968)。

本研究以林幸台、張小鳳、陳美光(2004)審訂 Fitts(1965)所發展的田納 西自我概念量表(學生版)(Tennessee Self-Concept Scale, TSCS:2)中自我概念 量尺的心理與社會兩個分量表,作為評估青少年的自我概念。

六、青少年(adolescent)

青少年(adolescent)一詞源自拉丁動詞 adolescere,意指「成長」或「趨於成 熟」,指介於童年期與成年期之間成長階段的個體(Rice & Dolgin, 2002)。《張 氏心理學辭典》將青少年定義為由青春期開始到身心漸臻於成熟的發展階段,女 性約自 12 歲至 21 歲之間,男性約自 13 歲至 22 歲之間。是以,在兒童期後到成 年期之間的一段大約十年期間稱為青少年期(張春興,2006),而本研究團體成 員之青少年為五專一年級至五年級學生,即年齡約在十五歲至二十歲的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