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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糖飲料之營養成分資料庫建立 一、 建立食品營養成分資料庫

評估國人飲食是否符合每日營養攝取量,需要有一計算營養素攝 取量系統,而系統中所分析的營養成分多為常見之食物,且資料庫內 容包含:食物名稱、食物種類、每 100 公克提供之營養素等,除了可 計算營養,並可提供未來之醫學研究、團膳設計等,也是推動包裝食 品營養標示制度的基礎來源。

台灣目前使用「台灣地區食品營養成分資料庫系統」,此系統為 1992 年由行政院衛生署委託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針對台 灣地區原物料或初級加工型態之食品進行分析,逐年分析各項食品中 之營養成分,尚未將精製單、雙醣的含量獨立標示,而是總括性的包 含於碳水化合物中。2012 年 3 月 28 日正式開放系統,提供民眾自行 上網查詢食物含有的成分做為參考,此資料庫區分 18 種類別,目前 完成穀物類、澱粉類、堅果及種子類、水果類、蔬菜類、藻類、菇類、

豆類、肉類及魚貝類等 10 大類分析資料,而有 8 大類尚未完成數值 建立(衛生福利部,民 104)。

二、 選擇建立含糖飲料的方法

藥物食品檢驗局調查年報發表一篇「市售飲料中含糖量及甘味料 之調查」,於民國 85 年至民國 86 年於台北市、台北縣、高雄市、高 雄縣、台南市、台南縣、屏東市、屏東縣,共 8 縣市之超級市場及零 售商店,抽購果蔬汁 23 件、咖啡飲料 16 件、運動飲料 7 件、茶飲料 21 件、碳酸飲料 19 件及其他飲料 16 件等 6 大類,共 102 件;利用 高效液相層析法分析糖類,檢驗的項目有:葡萄糖、果糖、蔗糖、乳 糖及麥芽糖等五種。結果顯示,果蔬汁飲料平均糖量為 11.5 g/100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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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飲料平均糖量為 7.4 g/100 ml、運動飲料平均糖量為 7.5 g/100 ml、

茶飲料中 10 件標示低熱量平均糖量為 4.2 g/100 ml;另 11 件平均糖 量為 8.5 g/100 ml、碳酸飲料平均糖量為 9.7 g/100 ml。市售飲料中糖 類分析,在 102 件飲料檢體中,皆以果糖、葡萄糖、蔗糖佔 32.4%最 多,其次為果糖及葡萄糖佔 30.4%,檢驗出含蔗糖的有 64 件,佔 62.7%。

果蔬汁飲料、運動飲料,大部分含果糖、葡萄糖、蔗糖,表示除了水 果、蔬菜的天然果糖及葡萄糖外,還會再添加高果糖漿甜味劑及蔗糖;

碳酸飲料中有 78.9% 含果糖及葡萄糖,表示多為添加高果糖漿甜味 劑;茶飲料有 66.7% 含蔗糖、咖啡飲料 87.5% 含蔗糖與乳糖,故此 兩類多以蔗糖作為甜味劑來源(田金平、林阿洋,民 86)。

根據 2005 年衛生福利部藥物食品檢驗局所做的一項研究「市售 具營養宣稱飲料標示符合性之調查」,抽購具營養宣稱之飲料,包含 水果及蔬菜汁、加味水飲料、豆奶、乳酸飲料、咖啡飲料、茶飲料、

提神飲料及碳酸飲料等產品 110 件,抽購時間為 2004 年 1 月至 12 月,

至北、中、南、東地區各大量販店超級市場及便利商店。檢測項目為:

糖類、脂肪、膽固醇等含量檢驗;糖質檢驗方法為,依據中國國家標 準 N6215「水果及蔬菜汁飲料檢驗法—糖度之測定」及 N6223「水果 及蔬菜汁飲料檢驗法—糖類之測定-HPLC 法」。依「市售包裝食品營 養宣稱規範」、「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進行標示檢查。結果 顯示,110 件產品之營養宣稱標示不符合規範有 16 件,分別為水果 及蔬菜汁(7 件)、茶飲料(7 件)、豆奶(2 件),占 14.5%。進一步 針對宣稱營養素進行含量檢測,89 件產品,計有 7 件不符合宣稱營 養素之檢驗值,分別為水果及蔬菜汁(4 件)、茶飲料(3 件),而營 養素,則為維生素 C(3 件)及糖(4 件)的營養素檢驗值超過所規 範之限值。雖然有部分產品不符合規範,但大致上營養宣稱/標示及 營養素含量均可符合相關規範,仍可提供消費者購買之參考資訊(蕭 惠文、張鈴纓、蔡佳芬、陳啟民、洪達朗、潘志寬、周薰修,民 94)。

食品工業研究所探討「新竹地區現調茶飲料之熱量、脂肪及糖質 分析調查」,所取樣的方式為,品牌連鎖店的市佔率及知名度良好者,

最後選擇 4 家品牌,每家品牌再取 3 家分店,同時考量人員製作飲料 時的誤差,總共採樣 36 件樣品;飲料種類,選擇 4 家均有販賣之 3 種不同類型飲料,最後選擇烏龍綠茶、烏龍奶茶、珍珠奶茶;含糖量 區分,則無統一規範,經評估後選擇全糖、半糖、微糖;糖質定量分 析,選用 50%酒精進行萃取,再以高效液相層析法(HPLC)針對各種 糖類進行分析。結果顯示,針對糖質含量檢測,每杯實重糖質含量烏 龍綠茶(全糖、半糖、微糖)分別為 54.1 克、32.2 克、23 克,烏龍 奶茶(全糖、半糖、微糖)分別為 58.4 克、32.2 克、23 克,珍珠奶 茶(全糖、半糖、微糖)分別 62.7 克、45.1 克、38.9 克。得出這 3 種飲料之半糖克數均比全糖的一半來的高,而探討糖質種類,發現檢 測結果並未含有乳糖,表示品牌連鎖店,多數使用植物性奶精,並未 添加鮮乳或是奶粉;糖質多以葡萄糖和果糖為主,可能為採用高果糖 糖漿,此原料優點為可進行快速冷飲製備(陳秀瑩、葉伶宜、傅偉光,

民 98)。

曾氏等人研究「市售飲料與糕餅點心類之精製糖種類與含量分 析」,進行實驗室分析,利用酵素分析法(enzymaric method)和食譜計 算法,將產品之精製單、雙醣含量定量分析。利用酵素對基質的專一 性與特異性,測得 145 種常見市售飲料與糕餅點心類之葡萄糖、果糖、

蔗糖及乳糖,具有高度精準性和靈敏性;選用常於家中製作的 49 種 食譜,參考資料求得砂糖中所含的蔗糖百分比;來推測點心中的蔗糖 量。結果顯示,由酵素分析法得知,市售飲料之葡萄糖及果糖含量較 蔗糖高,且葡萄糖及果糖之比例相近;糕餅點心則含較多蔗糖,葡萄 糖及果糖用量較少(曾愛迪、曹筱琤、猿倉薰子、黃國晉、王銘富、

黃伯超、許慈芳、山本茂,民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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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將建立市售包裝飲料及手搖飲料兩大類別於資料庫,糖分 含量為收集市面上大賣場、便利商店販售之市售包裝飲料,每一種類 至少選取 3 種產品以上;手搖飲料之糖分原料則使用高果糖糖漿,糖 度區別為全糖、半糖、微糖,將參考衛福部之食品營養成分與曾愛迪 文獻,於本研究室研發之資料庫中,建立原料及食譜之含糖飲料,並 針對相關糖分進行新增及補遺數據,詳細內容可參考第 40 頁。

三、 營養成分資料庫的維護與更新

隨著國民健康意識抬頭,逐漸重視食品營養資訊,衛生福利部希 望將營養標示做的更完整且符合國人需求,故重新修訂食品營養標示 內容,於 2015 年 7 月 1 日正式實施強制標示含糖量。不論是單醣、

雙醣,加工製造的蔗糖、果糖、葡萄糖等,全都標示含糖量。將糖類 從碳水化合物分離出來並獨立標示,提供消費者更完整的食品資訊,

但目前只適用市售包裝食品,手搖杯飲料並未列於規範之內(衛生福 利部,民 103)。強制將糖類納入營養成分標示的國家,有美國、加 拿大、韓國、大陸、香港、澳洲與紐西蘭;糖類必須標示的國家有泰 國與歐盟;糖類任意標示(有基準)則為日本、菲律賓、新加坡。美 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於 2014 年 2 月提出將營養標示之熱量以粗體字表示且新增添加糖之標示(美國食 品藥物管理局,2014)。

目前「台灣地區食品營養成分資料庫系統」,已完成 8 大類(蛋 類、乳品類、油脂類、糖類、飲料類、調味料及香辛類、糕餅點心類 及加工調理食品類)資料建置,總共 2082 種食物,分析 93 種營養成 分。本研究將參考所提供的糖類及嗜好性飲料之糖值數值(克數)進 行本研究室資料庫之更新,以精確營養素數值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