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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品牌的定義

品牌(Brand)一詞,在 Schultz and Barnes 的『品牌策略』中,係為古斯堪 地那維亞語;引申作『燃燒』原先意指某產品或事務的來源,製造者或有擁有 者後來衍生出更普遍的用法,如『烙印』在牛、羊、馬或其他的財產,以示區 隔;隨著商業的發展,品牌開始用來表示某種產品的起源或來源 (品牌管理‧

朱延智,2010) 。

品牌是一種感覺、一種熱情及一種精神,根據行銷大師菲立普‧柯特勒(

Philip Kolter)對品牌的定義認為:品牌是代表一個名字(name)、名詞(term)、符 號(symbol)或設計(design),甚至是這些東西的總和(品牌管理‧朱延智,2010) 。 Mullen 在『The Simple Art of Greatness』一書中,界定品牌:『當一個人偶遇 這家公司的商標、商品、總部或公司的代表性設計時,心中所產生的所有思想、

感覺、聯想及期望的總和。』,Farquhar 對品牌的定義認為:

品牌是指一種名稱、符號或標記,其能附加產品;除了功能性目的外的其他價 值(品牌管理‧朱延智,2010) 。而品牌的發展過程可分為短期、中期、長期等 三個時期,如圖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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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產品或服務提供者的形象或是總企業的形象。

(2).使用者的形象。

(3).產品或服務的形象。

(4).品牌形象來源為媒體廣告、直效行銷及促銷活動。

(品牌管理‧朱延智,2010)。

Oxenfeldt(1974)認為,品牌形象是品牌特質與消費者感覺情緒之串聯。Jain

& Etgor(1976)對品牌形象的定義:為消費者對品牌特質所產生的感覺與印象。

Scott M. Davis (2000)認為品牌形象為產品在顧客心目中的樣貌,品牌形象的決 定因素很多,而品牌聯想和品牌個性是兩個最重要的因素。這兩個因素相互結 合,將決定品牌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

Kandampully and Suhartanto(2000)以飯店整體形象為構面進行衡量,品牌形 象為顧客對於觀光飯店整體品牌認知的印象,包含飯店的環境、聲譽、外觀及 裝潢等。品牌形象愈好、愈能受到顧客的青睞,更能引發聯想深植顧客的內心;

以達到最佳品牌形象,將以上學者對品牌形象的定義歸納整理如表 2-3。

表 2-3 品牌形象定義彙整表

學者 年份 品 牌 形 象 定 義

Oxenfeldt 1974 品牌特質與消費者感覺情緒之串聯。

Jain & Etgar 1976 消費者對品牌特質所產生的感覺與印象。

Dobin 1990 為顧客所持有的品牌概念,且品牌形象大 多數是主觀的知覺。

Biel 1992 品牌形象是與品牌名稱相連結的品牌聯想 與屬性的總集合。

Keller 1993 存在顧客記憶中;持有的品牌聯想,所反 映出來的品牌相關感知。

Kolter 2000 為顧客對某一種品牌所產生的品牌信念。

Hsich 2002 建立在顧客的品牌聯想與認知上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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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品牌形象衡量構面

Keller(1993)提出以不同的品牌聯想構面來衡量品牌形象,品牌聯想是消費 者在記憶中的品牌節點(brand node)與訊息節點(information nodes)的相連 結,其包含了品牌在消費者心中的意義。可分為:『品牌聯想的喜愛程度』、『品

態度聯想(attitude association )、(3).利益聯想(benefits association)等三種型 態,其品牌形象構面圖;如圖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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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Keller, K. L.(1993).conceptualizing, measuring, and managing customer-based brand quity.Journal of Marking,57(6),7.

1. 屬性聯想(attributes association):是指產品或服務的敘述性特徵,又可分為 與產品有關及與產品無關,而與產品有關又可分為:(1).價格訊息(price information) 、 (2). 包 裝 或 產 品 外 觀 (packaging or product appearance information)、(3).使用者型態(user type)、(4).使用者情境(user imagery)。

2.態度聯想(attitude association ):是指消費者對品牌的整體評價,也是形成 消費者行為的基礎,包含與產品有關、與產品無關、功能利益、經驗利益及 象徵利益等。

3.利益聯想(benefits association):是指消費者給予產品或服務屬性的個人價 值,可分為:功能利益、經驗利益及象徵利益,功能利益是產品或服務的 內部優勢,經驗利益是產品或服務的感覺;通常與產品屬性有關,象徵利 益是產品或服務的外部優勢;通常與產品屬性無關。

Krishnan(1996)又將品牌聯想分為:『聯想數量』、『聯想的淨正面性』、『聯 想的來源』等三項,其說明如下:

(一)、聯想數量:認為人們的記憶是由許多的訊息點相連而成的網狀結構,例 如:提到NIKE 會使消費者聯想到運動鞋,也是就這些因品牌所喚起的 種種聯想與品牌之間構成了一聯想網狀結構,而其中每一聯想內容與品 牌之間的連結;就是聯想過程。所以若一品牌所擁有的聯想數量越多;

表示這些聯想對該品牌提供了更多樣化的連結途徑,則消費者越容易藉 由這些節點來喚起對該品牌的記憶。

(二)、聯想的淨正面性:消費者對於品牌的所擁有的聯想集合;其中包含 了正面與負面,在市場力高的品牌具有較多的正面聯想,在市場力低的

品牌具有較多的負面聯想,所以,評定正面聯想對於負面聯想的相對存 在是非常重要的。

(三)、聯想的來源:分為直接經驗與間接經驗,以直接經驗為基礎引發的 聯想;在消費者心中具有較確定的意義,因此,一品牌擁有較高比例來

自於直接經驗的聯想,將會在消費者的記憶中構成強烈的印象及較穩固 的定位。以間接經驗而言,是以口碑或廣告的方式來引發消費的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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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碑來自於可信任的人推薦;所以在消費者心中有較高的可信度,而廣 告通常未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因此在消費者心中可信度相對較低。

Park, Jaworski and MacInnis(1986)以不同的顧客利益為基礎,發展出品 牌概念形象(brand concept-image,BCM)分為以下三大構面:

(1).功能性:協助顧客解決消費相關問題(如:解決當前問題、防止潛在的問題、

解決衝突、改變沮喪的情況),此類設計用來解決顧客外部產生的 消費需求。

(2).象徵性:滿足顧客內在需求的渴望產品(如自我提升、角色定位、群組成員 、自我認同),此類設計用來連結個人與特定的群組、角色或自我

的形象。

(3).經驗性:滿足顧客渴望產品提供知覺上的愉悅、多樣化及認知上激勵的需 求,此類設計用來滿足顧客內在產生刺激及多樣化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