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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品牌權益

一、品牌的發展

「品牌」(brand)是由企業眾多資源堆砌出來的綜合體,此一概念的發展可 追溯遠自於西元前五千年,但直到 1990 年代,美國企業併購之風盛行,越來越 多企業與組織開始認知品牌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丁瑞華,2012),品牌的角色 從商品的附屬品轉變成可經營的資產。12 世紀時,商標(trademark)的概念廣 泛被運用,公會要求工匠在所製造出的產品冠上商標,向消費者保證產品品質一 致性,並享排他性之法律保護;16 世紀時,品牌名稱出現於威士忌製造商於桶 蓋上標記製造者的名字、日期以避免與廉價品混淆,建立區別;到了 18 世紀,

商人以動物名稱、圖案、製造地、人物命名,希望利用品牌聯想,提升產品豐富 的形象,便於消費者記憶,並與競爭者作區隔。1931 年,品牌經理 McElroy 在 寶僑(P&G)公司誕生,嬌生(Johnson & Johnson)公司也在 1940 年推行品牌 經理制度,為公司做專業的品牌管理。品牌是公司的重要資產,為了有穩定與可 預期的收益與節省成本,企業經常會使用現有品牌來延伸新產品,稱之為品牌延 伸(brand extension),學者 Aaker(1990)認為,延伸與原品牌形象或產品類別 不相似時,會傷害或稀釋原品牌的品牌權益,但大多數學者認為,管理良好的延 伸有助於品牌的維持(工商時報,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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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學的行銷領域中,「品牌」的意義在於區別不同的產品生產者;學術上,

不同學者對品牌有多種不同的定義,在解釋上雖有取向的差異,但可發現殊途同 歸。最常見且最被廣為接受的定義,是由美國行銷學會(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在 1960 年對「品牌」一詞所下的定義:「品牌是一個名稱(name)、

一個詞(term)、符號(symbol)、設計(design」或上述的組成,用以識別企業 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使之與其他競爭者有所不同,不致於與競爭者之產品或服 務發生混淆」,因此,品牌的主要目的在於辨認出某一或某群賣方的產品與服務,

而這些用以辨識或區別的組成,即稱之為品牌元素(brand element)。行銷大師 Philip Kotler(1991)也認為,品牌是用以確認一個銷售者或一群銷售者之產品 與服務,以與競爭者之產品與服務有所區別。以技術面而言,當公司為新產品創 造出一個新的名稱、標誌或象徵時,其就創造了一個品牌。Chernatony 和 McWilliam(1989)便以以下四個面向進一步闡釋品牌的意涵及其功能:首先,「品 牌是一辨識的工具,用以區隔競爭者」;第二,品牌是對品質穩定的承諾,使消 費者在購買前能感受到所關心產品的品質及其附加價值;接著,品牌是自我投射 的方式,是消費者用來看自己與看別人的象徵之一,同時是品牌個性的傳達;最 後;品牌是一組有關產品定位、品質穩定的保證及功能特性資訊提供的集合,是 消費者做購買決策過程中的輔助工具。由上可知,品牌具有多面向的價值,因此,

如何管理品牌,並進一步增進其價值的傳遞,以創造強勢品牌,對任何產業的企 業來說,都是相當重要的課題。

Keller 認為,透過品牌稽核(brand audit)得以評估品牌定位,而品牌稽核 指的是全面評估品牌健康與否、了解品牌權益來源,及找出改進或槓桿借用此品 牌權益的建議。企業的行銷執行者經常面對如何打造強勢品牌的問題,亦從中探 討是什麼構成強勢品牌?對此,學者經常以「品牌權益」概念與市場績效做連結,

也就是說,若品牌具有較正向的品牌權益,表示消費者對其產品或服務會採取正 向的回應方式,也較容易接受強勢品牌所推出的品牌延伸產品;相反地,若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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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較負向的品牌權益,代表消費者對該產品或服務會以負向的方式回應。

Chan-Olmsted(2006)認為品牌管理的目標是創造某些其競爭者無法獲得的價值,

而品牌權益是企業行銷功能中鎖定得到的典型價值。因此,品牌權益的評估能夠 衡量一個品牌所能帶來的利益和績效,可能帶來的明確效益像是提高顧客的忠誠、

易取得商業通路的合作與支援機會並增加行銷溝通的效率與效能、消費者對漲價 的敏感度下降等等。品牌權益模型能夠解釋如何建立、管理和衡量品牌權益。

Chan-Olmsted(2006)也認為品牌管理的目標是創造某些其競爭者無法獲得的價 值。

二、品牌權益之探討

(一)品牌權益的定義

品牌權益(Brand Equity)的概念可追溯至 1980 年代初期美國的廣告領域,

並在 1980 年代後期受到行銷學術界的重視,美國行銷科學學會更於 1991 年將品 牌權益列於首要行銷管理議題(Aaker,1991)。「權益(Liability)」一詞源自於財 務會計上資產負債表的概念:「權益(Equity)=資產(Asset)+負債(Liability)」。

1980 年代的併購風潮之下,企業界人士開始注意到,品牌在公司轉手時,資產 負債表與實際所支付的巨額差價即是品牌的價值。另有學者將品牌權益做不同的 定義,如 Raggio and Leone(2006)定義品牌權益為「知覺或渴望一個品牌將帶 來的一個承諾的利益」,因此,顧客的渴望是品牌權益中的主要元素,而承諾則 指預期該品牌能為使用者帶來的好處。Blackston(1992)認為消費者是品牌權益 的合夥人,他認為品牌權益又包括了基礎權益(fundamental equity)和附加價值 權益(added value equity),前者只由行銷組合所衡量的品牌形象,後者由無形的 形象構成,難以定義;Tauber(1988)認為品牌權益由品牌所建立的市場地位而 來,使其超過公司實體資產之外的附加價值;Park 和 Srinivasan(1994)則將品 牌權益區分為屬性和非屬性基礎兩個要素,屬性基礎的權益會結合主觀和客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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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性水準差異,而非屬性基礎權益的產生則來自於和產品性無關的品牌聯想。品 牌權益的概念雖然在 1980 年代初期即受到廣泛使用及重視,然而,直至今日卻 一直並未有一致的定義,其研究觀點大略可分為財務觀點、行銷觀點與兩者混合 之觀點(陳振燧,1996)。以下便以行銷觀點、財務觀點和消費者觀點釋品牌權 益的定義。

行銷觀點:始於品牌名稱,意即企業所提供商品或企業的名稱、符號、標誌、

設計或上述的組合。根據品牌管理始祖 Aaker(1991)對品牌權益的定義為「一 個品牌的名稱或符號所連結的資產或負債,是由企業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對顧客 提供的價值增加、減少而成」,由此定義可知,品牌權益亦有負值出現的可能。

另 一 位 品 牌 權 益 學 者 Keller 亦 持 相 同 觀 點 , 提 出 以 消 費 者 觀 點 為 基 礎

(Customer-based brand equity)發展而成的品牌權益金字塔。

財務觀點:Bonner 和 Nelsen(1985)主張品牌權益是指依附於品牌名稱的 商譽;Simon 和 Sullivan(1993)指出,品牌權益是企業對品牌投資後,產生的 具體現金流量的增加。Shocker 和 Weitz(1988)則定義品牌權益是相同產品類別 中,有品牌者較無品牌者所能增加的現金流量。Biel(1992)也認為,品牌權益 是當商品或服務冠上品牌後,所能產生的現金收入。綜上所述,可看出財務觀點 對品牌權益的認定,多偏重於現金流的增加或可為企業帶來正向的財務收益。

綜合觀點:美國行銷學會(MSI,1988)定義品牌權益是品牌在顧客、通路、

公司的行為集合,品牌權益給予品牌較競爭者強而持久的差異化優勢,使產品在 較未被賦予品牌前更佳的銷售量和利潤;Farguhar(1990)也認為,品牌權益是 賦予實體產品的附加價值,而價值展現於廠商、通路及消費者,消費者購買或使 用產品的態度因而增強;Srivastava 和 Shocker(1991)則認為,品牌權益包括了 品牌優勢和品牌價值,品牌優勢是該品牌的長久競爭差異化的特色,而品牌價值 則是發揮優勢後所獲得槓桿效果的利潤和風險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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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學者對品牌權益的探討面向持有不同的觀點,所關注的重點有所 不同,檢閱過去學術研究,多數研究者選擇採納最早的品牌權益提出者 David A.

Aaker 或學者 Kelvin Lane Keller 對品牌權益所延伸的概念進行探討;且本研究希 望透過 Keller 所提出的消費者觀點品牌權益(Customer-based Brand Equity)來探 討首頁市場概況,因此,以下就二位學者對品牌權益進行說明。

(二) David A. Aaker 的品牌權益模型

品牌權益鼻祖大衛‧艾克(David A. Aaker)1991 年時,在其著作《Managing Brand Equity》中指出,對顧客而言,透過解讀品牌訊息的過程,將可為購買決 策帶來信任與滿足感;對企業來說,則有助於進行行銷活動、創造忠誠度、提升 毛利、取得與通路談判時的籌碼、比競爭者更具有優勢。Aaker 認為,品牌權益 的高低取決於五個因素,分別是:品牌知名度(brand awareness)、知覺品質

(perceived quality)、品牌聯想(brand association)、品牌忠誠度(brand loyalty)

和其他專屬資產(other proprietary brand assets)。Aaker 提出的品牌權益模型(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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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品牌權益架構圖

資料來源:Aaker,D.A.(1991), ”Managing Brand Equity:Capitalizing on the Value of Brand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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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品牌知名度

品牌知名度是指一個可能的購買者,辨識與回想某一品牌屬於一種特定產品 的能力。品牌知名度是一項常常被低估的資產,然而品牌知名度向來都會對消費 者的感受,甚至品味造成影響,消費者喜歡熟悉的事物,對自己熟悉的事物抱持 著正面的態度、較有安全感,能夠降低消費者知覺風險,避免嘗試錯誤的選擇。

品牌知名度有其深度(breadth)和廣度(depth),深度分為辨識(recognition)

和回想(recall)。品牌辨識是消費者在被給予暗示之後,有能力確認品牌;而品 牌回想是指消費者在產品類別中,有能力記得品牌。而廣度是指消費者購買或使 用產品時,會聯想到某個品牌元素的情境範圍大小,回憶是被考慮使用的必要條 件,對購買決策有重要影響。根據 Direct Marketing Association 直效行銷協會,

和回想(recall)。品牌辨識是消費者在被給予暗示之後,有能力確認品牌;而品 牌回想是指消費者在產品類別中,有能力記得品牌。而廣度是指消費者購買或使 用產品時,會聯想到某個品牌元素的情境範圍大小,回憶是被考慮使用的必要條 件,對購買決策有重要影響。根據 Direct Marketing Association 直效行銷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