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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從「明經」到「尊經」:論柳宗元對儒學「經典」之認同

第一節、 唐代明經科與章句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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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此外,何以在制度實施之後,卻受到士人群體詬病?其次,啖助、趙匡、

陸淳等士人,不滿明經科所導致的弊病,網羅各方同好,遂匯集成一股勢力,學 界稱之為「新《春秋》學派」。218「新《春秋》學派」的主張,以及詮釋經典的 方式,和過去相較有什麼不同?最後,柳宗元對於「經典」的界定,和同時代的 學者異同之處為何?其如何反省繁雜的注疏體例所引起的弊病?子厚的學術理 念與新《春秋》學派能否產生對話?

第一節、唐代明經科與章句之學

(一)漢唐章句之學

本論文在第一章〈緒論〉引述傅璇琮的考證,指出有關明經科考試幾個值得 注意的地方,簡要歸納為以下四點:一、東漢已有「明經」一詞,而作為科舉制 度脈絡下的「明經」,要到唐高祖武德五年(622)。二、明經科的考試時間、主 辦機構、報到程序,和進士科相同。三、考試分三場進行,首場帖文,其次口試,

最後則是試策文。四、科考用書可分成大、中、小經三種,主要是根據篇幅多寡 而定。依照考核數目,又區分成通二經、三經、五經。只是,無論考生選擇的考 科為何,《論語》、《孝經》都是必考科目。此外,當朝主政者不同,多少會有調 整,不過形式大抵是如此。前引傅璇琮的考察,指出東漢章帝時期已有舉「明經」

之名,這是在察舉制度底下,由郡國薦舉的,219和唐代懷牒自列的科舉制度自是 不同。然而,唐代的明經科考內容理當不是突然產生的,其與漢代以來經典詮釋 的發展,有著千絲萬縷的關聯,這是傅氏沒有梳理的。

漢代儒者要能躋身朝廷,其中一種方式是依循西漢武帝設立的五經博士之途,

換句話說,儒者藉由通曉經書即有獲得地位和利祿的機會。只是,欲通曉經書、

解釋典籍,在漢代單靠閉門造車是無法被接受的,因為自從東漢章帝召集儒者於

同參與編纂《五經正義》的學者,視之為唐代明經科及章句之學的奠基者。有關明經科考成 書經過及編纂團隊的背景,參見高明士:〈唐代貢舉對儒學研究的影響〉,《隋唐貢舉制度》

(臺北:文津出版社,1999 年),頁 265-278。

218 參看林慶彰、蔣秋華主編:《啖助新《春秋》學派研究論集》(臺北:中研院文哲所,2002 年)。

219 參見傅璇琮:〈第五章 明經〉,《唐代科舉與文學》(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94 年),

頁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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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虎觀議今古文經以後,儒者重視的是「師法」及「家法」。由師傳承解經方法 予弟子,輾轉形成「師法」;依據家學,世代相傳的解經方法,久而成為「家法」。

漆俠認為,師法和家法是一致的,「即某一個經師和某家經學傳授某一門經書保 留下來的教學經驗。具有這個經師和這家經學的特色」,220其內容可區分四點:

(1)講授的某種經書是今文書寫的,還是秦以前的古文書寫的。

(2)諸家所講經書文字及其音讀各有不同。

(3)對經書中的分章斷句以及句讀各自不同,在對經書章句的理解認識 上也就不同。

(4)諸家經學「各以家法教授」,對師法、家法只能墨守而不能有所逾越,

所謂「皆專相傳祖,莫或訛雜」者是也。221

漆俠概括性質的論述,自然還有需要商榷之處,例如第三點提到「諸家經學『各 以家法教授』,對師法、家法只能墨守而不能有所逾越」,然而,是否各家經學僅 是墨守成規,絲毫不得越界?葉國良就曾指出,漢儒有守師法、守家法的例子,

但也不乏改師法、改家法者,不可一概言之。222不過,漆俠用歷史學者眼光看待 經學,其說法仍有助我們窺見漢代經學的一些面貌。漆俠特別指出,前三項構成

「章句之學」,這就有說明的必要。所謂的「章句」,根據學者的考察,還可細分 為大章句和小章句兩種,小章句即是訓詁,大章句則是除了訓詁以外,另外旁徵 博引許多資料以解釋經書。223章句之學的益處,是能夠讓學者明白過去的「名師」

220 漆俠:〈第二章 唐中葉以來文化思想領域裡的變化(上):漢章句之學及其衰落 唐中葉 春秋學研究的突破〉,《宋學的發展和演變》(北京:人民出版社;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 社,2011 年),頁 79。必須要說明的是,漆俠對師法、家法的意見,和清人皮錫瑞的解釋,

正好可作對照。皮氏曰:「前漢重師法,後漢重家法。先有師法,而後能成一家之言。師法 者,溯其源;家法者,衍其流也。師法、家法所以分者:如《易》有施、孟、梁丘之學,是 師法;施家有張、彭之學,孟有翟、孟、白之學,梁丘有士孫、鄧、衡之學,是家法。家法 從師法分出,而施、孟、梁丘之師法又從田王孫一師分出者。」簡單地說,皮錫瑞認為師法 不能算是一家之言,家法才是,而家法乃是師法演變而成的,兩造差異的判準,端在是否為 一家之言。參見清‧皮錫瑞:〈經學極盛時代〉,《經學歷史》(北京:中華書局,2009 年),頁 136。另,黃開國以為皮錫瑞師法與家法的定義是狹隘的,並對其說有進一步的檢 討,參見黃開國:〈漢代經學的師法與家法〉,收入於林慶彰主編:《經學研究論叢》(桃 園:聖環圖書公司,1994 年),總第二輯,頁 83-94。

221 漆俠:〈第二章 唐中葉以來文化思想領域裡的變化(上):漢章句之學及其衰落 唐中葉 春秋學研究的突破〉,《宋學的發展和演變》,頁 79。

222 參見葉國良:〈師法家法與守學改學──漢代經學史的一個側面考察〉,《經學側論》(新 竹:國立清華大學出版社,2005 年),頁 209-237。

223 參見林慶彰:〈中國經學史上簡繁更替的詮釋形式〉,《中國經學研究的新視野》(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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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名家」是怎麼解讀文獻,亦能達到「無一字無來歷」及「微言大義」;然而,

引述過多的資料佐證單一字句,有時更容易使學者迷失在繁瑣的字句中。這種現 象在漢代已有人指出:

後世經傳既已乖離,博學者又不思多聞闕疑之義,而務碎義逃難,便辭巧 說,破壞形體;說五字之文,至於二三萬言。後進彌以馳逐,故幼童而守 一藝,白首而後能言;安其所習,毀所不見,終以自蔽。此學者之大患也。

224

在班固(32-92)所處的東漢,這類以「章句之學」得以為人師表者不勝枚舉,225 共同特徵便是為了解釋短短幾個字,不惜花費上萬言,用這樣的心力和精神,即 使幼年習文,至白首亦難以窮盡一經。

由於章句之學太過繁瑣,聚焦在考校細節的結果,便是難以全貌,無法確切 瞭解典籍內的聖人之道。職是之故,不用等到東漢,早在西漢末年,開始有學者 已經不再固守章句,如:揚雄(B.C. 53-18)、桓譚(B.C. 43-28)、王充(27-97)

等皆是,朝廷和一般學者甚至開始刪章句。加以主張「舉大義」的「古學」漸漸 浮上檯面,東漢中葉以迄魏晉的學術風氣,不再只是繁瑣的章句之學一支獨秀,

簡潔取向的「古學」亦是頗受歡迎。如此,這時期才會出現能夠兼通數經的許慎、

馬融、鄭玄,服虔等重要儒者。226綜上得見,自西漢到東漢初期的學界,受到章 句之學勢力的籠罩,經典的詮釋形式以繁雜為取向;東漢中葉因為對章句之學的 反動,帶動「古學」的興起,轉向以簡潔的形式解讀典籍。既然如此,南北朝至 唐代的經典詮釋是否延續此形式?林慶彰指出,儒家在南北朝受到佛教講經的影 響,發展出義疏之學,也就是一種繁複的詮釋方式,以「疏」體疏通經典的本文 與注文,內容詳盡見勝,連篇累幅當是可想而知,南北朝皇侃的《論語義疏》堪 作代表。如此一來,經典的詮釋形式,再度從東漢中葉以來的簡潔,轉而變成繁

萬卷樓出版社,2012 年),頁 68。

224 漢‧班固等撰;楊家駱主編:〈藝文志〉,《新校本漢書并附編二種》(臺北:鼎文書局,

1983 年),冊 2,卷 30,頁 1723。

225 例如《後漢書》記載:「初,(桓)榮受朱普學章句四十萬言,浮辭繁長,多過其實。及榮 入授顯宗,減為二十三萬言。郁復刪省定成十二 萬言。由是有《桓君大小太常章句》。」

桓榮從朱普學到的章句有四十萬言,縱使後來已有減半,章句數目仍十分可觀,參見﹝宋﹞

范曄撰;楊家駱主編:〈桓榮丁鴻列傳〉,《新校本後漢書并附編十三種》(臺北:鼎文書 局,1981 年),冊 2,卷 37,頁 1256。

226 參見林慶彰:〈中國經學史上簡繁更替的詮釋形式〉,《中國經學研究的新視野》,頁 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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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取向。227

唐代孔穎達等人編纂的《五經正義》,基本上也是依循南北朝時期的義疏為 底本,略加增補和刪改,此可從《五經正義》原先皆稱作「義疏」得見。事實上,

這種「義疏」的體裁,和西漢以來的「章句注疏」,內涵並不會太遠,差異端在 漢學並無摻雜佛教要素。稍微簡單比較兩者,首先,從形式層面來看,《五經正 義》所繼承的義疏之學,與漢代章句之學,闡釋經、注的繁複程度相差無幾,這 點清儒陳澧即有明確指出:

孔沖遠於三《禮》,惟疏《禮記》,而實貫串三《禮》及諸經。有因《禮記》

一二語而作疏至數千言者,如《王制‧制三公一命》卷云云,疏四千餘字。

「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疏二千餘字。《月令‧郊特牲》

篇,題疏皆三千餘字。若此者頗多,其一千餘字者則尤多。元元本本,殫 見洽聞,非後儒所能及也。228

陳澧提到兩項重點,其一是「貫串三《禮》及諸經」,指的應當是孔穎達疏通經、

注時,採取引本經及他經之經、注作為參證的特色;229其二則是為解一字一句,

往往旁徵博引,動輒上千字,繁瑣程度堪比漢代章句之學。其次,《五經正義》

雖亦有刪定舊疏、駁難前注的情況,不嚴守「疏不破注」之體例,然大體而言仍 遵守舊注,此又和西漢的「守師法」、「守家法」能夠呼應。230最後,就內容層面 來看,《五經正義》有許多是抄自漢代以來的舊注疏,231皮錫瑞即曰:「唐人義疏,

227 參見林慶彰:〈中國經學史上簡繁更替的詮釋形式〉,《中國經學研究的新視野》,頁 71-72。

228 清‧陳澧:〈禮記〉,《東塾讀書記》,收入於黃國聲主編:《陳澧集》(上海:上海古籍 出版社,2008 年),冊 2,卷 9,頁 179。

229 《五經正義》善以各經、注,乃至子、史、小學諸書以釋經、注,展現融會參證之特色,相

229 《五經正義》善以各經、注,乃至子、史、小學諸書以釋經、注,展現融會參證之特色,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