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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現代社會以「後資本主義」的消費型態表現自己。在今天,新一波的資訊革命讓 消費文化中的形象取代真實,布希亞在《消費社會》中認為:

大眾通訊之科技過程傳遞了一種極重要的訊息:一種訊息消費的訊息(a message-consumption message):一種分割的及公開展示的訊息,是對世界的誤 認且強調作為消費社會,頌揚符號之滿足的訊息。(123)

布希亞所言之消費體系是「奠基於一種符號(物/符號)與差異的符碼上,而非奠基 於需求與快感上」(《消費社會》79),我們所處的社會為一個被眾多物品、服務及財貨 所包圍的富裕及消費的情境,「是人類所生產的動植物反過來包圍人的一個世界,像一 部爛科幻小說的情節一樣」(布希亞,《消費社會》26)。亦即,在消費社會中,文化被商 品化,而商品也被文化化了。

說到「商品化」與「物化」,在《殺手的一日》中所描述的,不只是人本身的物化,

在「動物買賣」情節中,我們除可看見科幻小說對於環境遭受破壞、導致動物絕種的控 訴外,也可瞥見後現代「商品拜物」之現象,以及將活生生的動物視為一種身分威望代 表的商品及被消費的符號,加以買賣、流通(對於無力負擔此龐大消費的人來說,電動 動物是另一個選擇);若進一步深入探究,我們尚可討論此現象背後,無形的企業之手 如何利用政府所訂定的法律作為庇護,巧妙的操縱消費者、對消費行為推波助瀾。

首先,何謂「商品拜物」(commodity fetishism)?廖炳惠在《關鍵詞 200》中解釋:

「商品」是馬克思在《資本論》(Capital: A Critique of Political Economy)中所提 出的概念,意指在「資本主義」的社會中,被市場所交換與消費的物品。馬克 思認為,商品彷彿與金錢一樣,可以有其自主性,能讓人產生一種幻想擁有的 快感(phantasmagoria)及外觀,但它又將其自身的本質加以掩藏,成為替代式的 符號,讓事物客觀化,而抽空了其真實本質的價值,當人們消費這種商品價值

背後的文化符號,即是「商品拜物」。 (45)

為何會有商品拜物現象?在二次大戰後,當代資本主義社會迅速發展出「消費」和

「富裕」之新社會秩序的特徵(季桂保 40-1);為了促進消費,布希亞說「我們的工業社 會總是提供給我們一個「自明的」(a priori)、作為一種集體魅力及作為形式上之自由」(《物 體系》151)的權力──「選擇」;即使,「選擇」的自由使我們對於它「作為一個整體強 加在我們身上的事實」(布希亞,《物體系》151)不那麼敏覺,「選擇的自由」仍然「使我 們參與了文化系統」(布希亞,《物體系》151);對於社會來說,增加可供選擇之物的數 量,能轉移個人要求「『選擇』必須再現自身」的威脅,而這也是一種「為了更有效率 整合人們的社會意識型態之基本概念」(布希亞,《物體系》152)。

省視《殺手的一日》,戰後的末世景象使得動物紛紛絕種,活生生的動物因其稀有 而顯得珍貴:

他腦海中思潮起伏不已,想到戰爭,也想到貓頭鷹從天上掉下來的日子。他憶 起童年的時候發現一樣又一樣的動物已經絕種,報紙每天報導這些事──今天 早上是狐狸,明天又是獾類,到最後人們已懶得去看這些動物的訃聞。 (狄克 45)

在狄雷克和鄰居巴博爾(Barbour)聊及馬兒行情的時候,巴博爾提道:「如果你在科 羅拉多或者懷俄明之類的地方養這種動物,當地的人一定會把你打昏,把馬占為己有」

(狄克 10)。誠如法國社會學、人類學家保羅‧約納(Paul Yonnet,1948-)所指出:「風靡一 時地養寵物活動,正是表現後現代人走盡人間生活邊緣時對於原始自然生活的留戀」(轉 引自高宣揚 76)。林建光在《顛覆性想像:模擬與菲利普狄克之科幻小說》中剖析此種 動物買與賣的相互影響:「收集及購買活體動物的過程促使動物之絕滅,缺乏現象增加,

價格提高」(120) ,而「對動物擁有(animal-ownership)的信仰實際上是資本主義信仰的 一部份,它催促人們去買、收集、在他們的家中展示動物商品」(121)。

動物在《殺手的一日》中也等同於一種精神寄託:情緒一直處於沮喪低潮的伊蘭在

狄雷克買了一頭活山羊之後說:「『我的生活是愛和快樂』……充滿了愛,也非常快樂」

(狄克 188); 「現在我們沒有什麼事需要隱藏,我們所期望的事已經實現」(狄克 189)。

人類對動物的追求、獲得動物之後的快樂,掩蓋了人因為此追求被剝削的真相。在狄雷 克及伊蘭看來,對動物迷魅的狂喜或許可消解後現代的焦慮。林建光在〈後期資本主義 文化寓言:論菲利普‧狄克之《複製人是否會夢見機器羊》〉中說得好:

動物在小說世界裡儼然已成為聖物,而動物飼養本身也被當作宗教儀式來遵 守。但隱藏在道德與宗教底下的,仍然是商業利益的考量;野生動物數量的急 速萎縮反倒刺激市場價格的飆漲,而市場價格又使得已然貧瘠的自然生態雪上 加霜。……在此我們可略窺宗教或是道德(人性)如何變成複製社會秩序的一個 意識型態,當社會大眾力行動物飼養此一儀式時,他們已被「召喚」

(interpellate ),成為既定社會關係的一環了。進而觀之,社會大眾實際生活所 遭遇到的異化與物化,也經由商品意符的消費,而得到象徵性的救贖。 (121) 然而活的動物不僅成為一種人類懷舊的商品,在布希亞所謂的「物的象徵系統」(the symbolism of the object)中,動物作為「獨特的物」,其種類「被它最終的地位所定義,因 此創造了一個它蘊含獨特的目標或目的的假象」(布希亞,《物體系》98),亦成為身分表 徵的符號。布希亞認為,被擁有的物絕不只是一個不重要的中介;它絕對擁有絕無僅有 的價值;「物的獨特價值、交換價值,是文化及社會支配的功能」(《物體系》96)。例如 狄雷克原本只有一隻電動羊,相較於他急於擁有真動物以提高身份的渴望,他對電動羊 的感受是「他被迫要去照顧它,去探視它,好像它是活的一樣。那個東西簡直像個專制 的暴君」(狄克 45)。在得到三千元報廢機器人賞金時,他向動物商人詢問一窩兔子的價 錢,店員對他說:「提到兔子,先生,幾乎可以說每個人都有一隻。我希望你能提升到 山羊階級,這才合你的身分」(狄克 184)。忍著因昂貴費用而變相負債的心痛,狄雷克 告訴自己「我的工作需要牠」、「這是為了威望」(狄克 186)。布希亞說,對於物之擁有,

從另一方面來說,是允許擁有者「依此確認自身為一絕對獨特的存在」(《物體系》96-7)

──擁有一種稀有動物即擁有威望,而這造就了隱形的階級優越感──人們須由自己是 否能擁有某項物品來彰顯自己的階級;無怪乎在狄雷克向羅瑞琪(Rachael Rosen)詢問羅 森公司(the Rosen Association)的貓頭鷹價錢時,羅瑞琪「以愉悅而又憐憫的眼光看著他」

(狄克 46):人們所消費的乃是商品形象,而非商品本身。而這樣封閉的環狀關係也支配 了人類:在「收集」滿足的幻象背後,布希亞認為,其實收集者收集的是「他自身」(布 希亞,《物體系》97);然而以往現代文明中「需要」(need)被滿足後的真實感、透過意 義改變生活的明確性已不復尋,取而代之的是,欲求(desire)被滿足後不斷產生的新欲 求;表面上不斷滿足的欲求並無法填補實質的空虛。以社會學觀點來看,「收集」的行 為也將「人」與「物」整合到社會內在結構中;人們藉由動物之符號象徵而被整合到所 屬之社會身分中。

而「消費」(consume)一詞,除了「消費」(符號價值的轉換)之外,也有「實現」(滿 足慾望)之意涵。我們可以說:在人類將動物「符號」化消費之時,人們同時也符號化 自身、將己身放入消費體系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被「消費」了;例如前述狄雷克 帶著報廢機器人的三千元賞金,向動物商人透露想購買卻限於昂貴價錢難以抉擇時,商 人開始將狄雷克視為消費個案展開推銷:「你不妨說說打算怎麼和我們交易」、「你想把 什麼動物帶回去,還有付款的方式,我們再把這件生意交給銷售經理,只要他點頭就行」

(狄克 183-4) 。在此過程中,狄雷克由屬意小動物的保守態度,到商人說服他接受山羊,

以至隨之而來的討價還價過程,他也做為動物商人眼中「獲利的來源」而被「消費」了。

如布希亞所言,一個人「永久地為符碼之規則或意義限制所支配」(布希亞,《消費社會》

61)──在這過程中,被消費的不是物,而是關係本身。所以我們可以由「動物買賣」

的消費行為審視後現代社會中消費行為的意義:

與其說需要(needs)和物有關,不如說和價值有直接的相關,且它們(需要)的滿 足最初即感受到這些所標示的價值。消費者最基本的、無意識的、自發的選擇 即在接受這特定社會的生活形式(亦即,因此,不再有選擇!且消費者之自主

性及主權的理論因此被駁斥) 。(布希亞,《消費社會》70)

在消費的過程之後,誰是那隻看不見的手?狄克給了我們一個隱微的線索:在狄雷 克到製造機器人的羅森公司打算測試馮格特測驗(Voigt-Kampff test)是否能有效測試出 機器人時,代表羅森公司的羅瑞琪表明不跟販賣動物的西尼公司(Sidney’s Animal)打交 道,然而狄雷克卻在羅森公司招待他的房間裡看到尚未上市的西尼動物公司目錄,顯示 羅森公司與西尼公司有不為人知之特殊關係:「這完全違反公共利益,對於價格變動的 消息不應該有人提前知道」(狄克 49)。以此推論,由於電腦時代的「訊息化」、「電腦化」,

「價格變動消息」所代表的「資訊」、甚至是獲取資訊所需的「知識」,已不再作為一種 研究性的產物,且會不斷改變型態。李歐塔在《後現代狀況:一項關於知識的報告》一 書中認為:

知識既已而且仍將為了販賣而生產,知識既已而且仍將為了在一新的生產中保 持價格的穩定而被消費:在兩種情況中,目標都是交易。知識不再是目的本身,

知識失去了其『使用價值』。(4-5)

資訊與知識不只成為商品、被大量生產以作為獲得優勢的工具,亦成為權力競逐的 籌碼;同時,能攫取、獲得資訊與知識者也將因為要穩定其優勢地位而掌控其生產與販 賣;人們對於資訊與知識的追求不再單純,背後挾帶著利益或權力的目的。

資訊與知識不只成為商品、被大量生產以作為獲得優勢的工具,亦成為權力競逐的 籌碼;同時,能攫取、獲得資訊與知識者也將因為要穩定其優勢地位而掌控其生產與販 賣;人們對於資訊與知識的追求不再單純,背後挾帶著利益或權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