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METT 的在地化與適用性
第二節 問卷修正
METT 的三份問卷在首次執行前經過多次專家會議和訪談後修正其內容,而 後在 2015 年和 2016 年的操作經驗,進一步從工作坊中看出有哪些題目對於填答 者是較難作答的,造成癥結的問題是什麼,以利調整題項與文字,讓 METT 更適
合於臺灣操作。
2016 年 7 月
焦點團體 A01、A02、
A03、A04、
A26
1. 評量以工作坊方式進行,邀請林務局、保護區承辦 人、政府相關管理單位、專家學者、NGO 和在地居 民等權益關係人參與。
2. 由承辦人填寫基本資料表、準備背景資料和簡報。
3. 保護區若由不同單位管理,則分開舉行工作坊。
4. 建置知識庫,需要承辦人提供較完整的資料,以利新 承辦快速了解過去的狀況並與現況做對照。
5. 工作坊時的討論事項:保護區簡介、釐清保護區保育 目標、METT 壓力表討論、METT 經營管理效能評量 問卷討論、討論因應保護區壓力之重要工作項目。
6. 問卷內容:
(1) 保護區基本資料表提供快速了解保護區狀況之依 據,尤人力、經費投入為關鍵,盡量詳細填寫。
(2) 保護區員工分為行政及現場執行,投入量為兩者 加總。另外志工部分若能估計則加進去。
(3) 壓力趨勢表除 IUCN-CMP 分類項目外,要記錄 壓力內容為何,以供未來回顧時參考。
7. 評量表內容的定義與修改
編號說明:英文字母為受訪人身分別, A 代表專家學者。數字編碼為流水號。
一、保護區資料表
保護區資料表為提供參與者快速了解保護區概況的管道,為了方便填答以及 更清楚了解保護區現況,針對臺灣保護區的情況有些不需要或不適合的項目可以 做刪減和調整:(1) 因為是在臺灣使用的評量問卷,所以國家、省分、WDPA site code 等資訊並沒有必要;(2) METT 評量在臺灣的作為 5 年一度的期中評量,在各 個項目都需要補充過去五年內是否有變動以及資料來源;(3) 臺灣的保護區員工並 非專職人員,因此將員工分類增加為「編制內」、「約聘僱」和「臨時 / 外包」等 三項;(4) 年度預算的部分,除了詳細列出各年度的投入外,還將其分為「棲地管 理」、「維護管制」、「科學研究」和「環境教育」四個類別,若有其他不屬於以 上分類的則在「其他」作補充。修正後表單如表 12 所示。
二、威脅與壓力量表
原始的威脅與壓力量表如表 6 所示,僅將威脅與壓力程度作簡單的高度、中 度、低度影響分類,雖然此方法可以加快評量的速度,但無法釐清其在保護區內的 詳細狀況,且分類過於簡單填答者也會有較大的疑慮,無法簡單的判斷該威脅壓力 應屬於哪個等級。另一方面,此份表單與 RAPPAM 的威脅與壓力量表評分標準不 一,當要檢視不同時期的威脅壓力消長時,無法提供統一的比較基準,因此最後決 議採用 RAPPAM 的表單形式 (盧道杰等,2015)。配合 IUCN-CMP 表單9,詳細對 威脅壓力的趨勢、範圍、程度及影響性作評比,除 IUCN-CMP 分類項目外,要記 錄各保護區的壓力內容為何,以供未來回顧時參考,如表 9。部分問卷項目也在說 明後補充案例供填答者參考,將增加的說明列於表 10。最後因 METT 定位為期中 評量,評量時只檢視過去五年受到的壓力,不和 RAPPAM 一樣考慮未來五年可能 出現的威脅。
9 從 IUCN-CMP 2008 年期刊 (Salafsky et al., Conservation Biology, Volume 22, No. 4, 897–911) 的
表 9 METT 壓力量表 (僅擷取部分)
表 10 METT 壓力表補充說明
項目名稱 說明 補充
1.1 房屋與都市化 都市、城鎮及聚落,及伴隨建物的軟硬體發展 如:廣場、路燈、道路、下水道等公共設施 1.3 旅遊休閒娛樂
區
有大量人為開發的觀光遊憩區 通常指保護週邊的大量開發,如高爾夫球場、
度假村、主題遊樂園…等觀光遊憩區的開發 2.4 海水與淡水養
殖
將水生動物養殖於一固定場域,餵食飼料或非 在地的資源,將孵化魚苗放養於大海。
箱網養殖
6.3 工作與其他活 動
除了遊憩或軍事行動,其他人們留駐於自然環 境或在其間旅行的活動
如:宗教、營建或運輸使用、飲水點與水壩、
蓄意破壞行為,或對保護區員工與遊客的壓力 7.3 其他生態系統
修改
其他經營管理自然系統以增進人類福祉所造成 棲地轉變或劣化的行動
如:棲地破碎化、島嶼化、發生邊緣效應或基 石物種減損等
9.3 農業與林業廢 水
來自農業、造林及水產養殖業系統,包括營養 物、有毒化學物質及/或沉積物的水媒汙染物,
及其在施用地點的影響
如過量的肥料與殺蟲劑
9.6 超量能源 會干擾野生動物或生態系統的熱、聲音或光 如熱汙染、光害等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三、經營管理評量表
METT 的評量表相對於 RAPPAM,提供了準則給予填答者作為評分的依據,
進而使不同評量人甚至在不同保護區都有同樣的評量基準,為了能提供準確、清楚 的標準,除了對題目和敘述的文字作語句通順和慣用詞的修正外,還需要分數之間 的差異作進一步的定義。針對需要進行調整的項目可分為下列幾項:
1. 因應臺灣情形而給予固定分數者
(1) 「1. 法律地位」:目前進行評量的保護區皆已公告劃設,甚至需要成立超 過五年的時間才擁有足夠的資料累積以進行評量,因此此題分數固定為 3 分。為與國際資料庫連結,故保留該題項。
(2) 「16. 經費保障」:在臺灣的保護區,經費來源為政府機關,因此只會有 經費充足與否的問題,而不太可能出現沒有經費投入的情況,而經費是否 充足會於「15. 現有經費」進行討論,在經過專家會議後決議固定分數為 3 分。
2. 準則須提供進一步說明
(1) 「1. 法律地位」:雖然此題分數固定為 3 分,但未來可能於保護區正式公 告前作評量,因此在準則還是題共較清楚的說明。在 2 分的準則補充:保 護區籌備與規劃完成 (林務局內部已通過劃設案),但還沒有開始劃設公告 的程序。
(2) 「3. 法律的執行情況」:在 1 分的準則中『員工執行保護區法規的能力/
資源明顯 (嚴重) 不足 (如能力不足、沒有巡護經費、缺乏制度上的支持)』, 此敘述無法具體提供填答者評分的依據,因此補充『近五年每年都有非法 案件,如盜伐、盜墾、盜獵、抗爭等情形發生』。
(3) 「7a. 規劃過程」:『規劃過程讓關鍵的權益關係人有適當機會參與並影響 經營管理計畫』此題為加分題,為了使評量者有更明確的加分標準,因此
在敘述後加上『經營管理計畫有納入權益關係人的意見,如目標、重要工 作項目或威脅壓力的議定』。
(4) 「7b. 規劃過程」:『已建立定期回顧與更新經營管理計畫的時程與流程』
此題為加分題,配合臺灣政策現況,加上『依政策規定,五年進行一次定 期回顧與更新』。
(5) 「8. 常態性的工作計畫 」:補充說明常態性的工作計畫為年度工作計畫,
並對 1 分的準則『有常態性的工作計畫,但僅執行少數項目』增加條件為
『1/2 以下』;2 分『有常態性的工作計畫,且執行許多項目』增加條件『1/2 以上但未完全』。
(6) 「10. 保護系統」:2 分『控管進出/ 資源使用的保護系統中度有效』,中 度的定義為『可達到約 50%的效果』。
(7) 「11.研究」:1 分『有少量的調查與研究工作,但並不直接符合保護區經 營管理的需求』補充說明『涵蓋項目少於 1/3 五年內預定執行之計畫項目,
且不符合五年的保護區經營管理計畫時程與安排的需求』;2 分『有相當 多的調查與研究工作,但並不直接符合保護區經營管理的需求』補充說明
『涵蓋項目少於 2/3,大於 1/3 五年內預定執行之計畫項目』;3 分『有全 面、整合性的調查與研究工作計畫,並符合經營管理的需求』補充說明『涵 蓋項目大於 2/3 五年內預定執行之計畫項目和五年內預定執行之計畫項目 之關鍵項目』。
(8) 「15. 現有經費」:在 1 分的準則『可用經費不足以符合且應對經營管理 的基本需求,且嚴重限制了經營管理能力』,所指的經營管理基本需求為
『保護區的關鍵經營管理動作』。
(9) 「19. 設備維護」:1 分的準則『有一些設備與設施的臨時性維護』,臨時 性係指『以現有材料進行非永久性或固定性的修繕』;3 分的準則『設備
與設施維護良好』,良好為達到『即時且完善』。
(10) 「20. 教育及推廣」:0 分為『沒有教育與推廣計畫』,某些保護區雖在 經營管理計畫書中未明列教育與推廣計畫,但實際上有執行,考慮此情形 加上『未列於經營管理計畫書中,但有執行』。
(11) 「24b. 對社區的衝擊」:準則說明為『在保育保護區資源的同時,也會增 進社區福祉』,但在「25. 經濟利益」有提到保護區是否提供在地社區經 濟利益,因此在此加分題中將經濟誘因除外,以免重複計算分數。
(12) 「26. 監測與評量」:2 分的準則原為『有一議定並實施的監測與評量系 統,但結果未回饋納入經營管理』。在評量過程中,認為此敘述過於嚴格,
因此修正為『結果未 (完全) 回饋納入經營管理』
3. 因應臺灣現況須作進一步說明
(1) 「12. 資源經營管理」:本題評比的是保護區有無積極的資源經營管理,
但在臺灣的保護區系統中,自然保留區為限制最嚴格的保護區類型,受文 化資產保存法的限制,無法在保留區進行經營管理動作,因此增加說明『有 些保護區雖不需要積極的人為介入,但若能了解保護區的狀況,並予以處 理,即為積極』,以利此類型保護區的評量。
(2) 「13. 員工數量」:本題評量保護區是否雇用足夠的人力在現場經營管理 保護區,為了釐清人力資源的範疇,將此定義為『以人事費雇用的人力』。
(3) 「14. 員工訓練」:本題詢問員工是否擁有適當的訓練與技能以符合且應 對經營管理目標,但在第一年的評量 (2015 年) 後發現,員工也許有足夠 的技能處理保護區的業務,但並沒有受到相關的訓練;又或者員工雖有充 足的訓練但無法應對保護區的狀況 (盧道杰等,2016)。因此將本題分為
「14A. 員工訓練」和「14B. 員工技能」兩題來填答。
「14A. 員工訓練」和「14B. 員工技能」兩題來填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