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舉辦全國技藝競賽對技術型高中而言,具有鼓舞的作用,讓師生有一 個展現技藝超群的舞台,各校在良性競爭之下,才能產生自發、互動暨共好的精 神。為了促使全國技藝競賽能永續辦理,研究者針對競賽場地、機械設備、承辦 單位暨作品的展示提出淺見,因為唯有公平競賽,各校才會積極參與爭取榮譽,
如此一來,全國技藝競賽才能持續地辦理。
研究者針對全國技藝競賽工業類所觀察發現的六個問題,提出如何來解決的 方法。
(一) 競賽場地由大型技高改由第三方勞動力發展署協辦
目前技藝競賽皆由大型的技術型高中主辦,部分職種若主辦學校沒有該科,
再請鄰近學校協助辦理。但研究者認為有下列三點不公平:(1)主辦學校佔盡地
利。選手練一年的機台,有誰比他們瞭解機台的特性。(2)評審對主辦學校選手大 部份會從寬處理。即若選手的成績在伯仲之間,通常承辦學校會獲得較佳的名 次。(3)作品隔天再評審令人擔心。某部份職種會在選手完成作品之後,張貼封條 於實習工廠,隔天再評審,會令人擔心作品會不會被破壞。
因上列幾點不公平,研究者認為技藝競賽委託第三方來辦理最適宜。如此一 來,即可以解決由大型學校承辦所產生的不公平暨主辦學校獲地利之優勢。此 外,與第三方簽合約時,將設備要求的標準列入合同之中,即將技藝競賽使用的 機器設備標準落差太大的問題解決。
研究者認為全國技藝競賽採跨部會合作,即行政庶務工作由主辦技術型高中 負責,但場地則由勞動署全權協辦。近來新課綱不是在推動同校跨群、同群跨科。
全國技藝競賽就先由教育部與勞動部採同院跨部合作,對於新課綱的推動有示範 的作用。
勞動署總計有五個分署,可以輪流來協助辦理技藝競賽。因為由職訓中心協 助辦理工科技藝競賽有六項優點:
1. 勞動力發展署全臺有五分署,分布於全臺灣,可以由北而南輪流辦理。如此 做法,一來各分署不致於太勞累年年協辦。二來全國各技術型高中到各分署 的路程會更合理,即一年路程比較遠,次年即會比較近。
2. 機台齊全並且數量多,所有選手的起跑點是一致的,如此競賽才會公平。勞 動部各分署長期在培訓專業人才,其機台數量多而且幾乎天天使用,其良率 高。
3. 評審人員由職訓中心遴選,公平性高。評審由職訓中心遴聘,評審作品才會 公正。
4. 職訓中心協辦可以避免令人產生主辦的地主學校對於競賽有地利之便。
5. 勞動部協助辦理全國技藝競賽,可以藉機行銷勞動部的優點並進行招生。
6. 教育部與勞動部針對全國技藝競賽開啟合作之門,有助於進一歩溝通解決實 作評量等相關問題。
(二) 展示選手競賽成品供所有師生觀摩
選手的競賽作品應該在評審後開放展示供所有師生觀摩,其好處有二:(1) 教學相長。觀看選手優秀的作品,有助於師生的專業成長,這也是教育部舉辦全 國技藝競賽的一項目的。(2)以示公平。選手長期受訓,參加技藝競賽一定錙銖 必較,為證明承辦單位的公正無私,理應展示作品以釋疑。
(三) 參賽選手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統一電腦抽籤
在競賽前2~3 個月,所有職種應該由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統一電腦抽籤,抽 中之學生參加競賽,如此可以檢測學校實習課程是否有正常化。這與教育部在推 動的實作評量有異曲同工之效。
(四) 全國技藝競賽統一訂定學科比例為 10%
以化驗、數位電子為例,其學科佔20%。依往例經驗參賽選手只要學科成績 高分,即有機會獲獎。如此一來,幾乎都是優質的技術型高中獲得好成績。
若所有職種學科佔分統一訂為10%,僅測試基本專業知識,學科由四技二專 統測評量即可,如此才可以阻斷此投機的歪風,讓所選手皆以術科決定勝負,不 要投機取巧,這才是全國技藝競賽的主要目的。
(五) 舉辦選手家長座談會讓家長協助選手訓練
選手開始住校集訓之初,即邀請選手家長蒞校參加選手家長座談會,為家長 介紹實習工廠、選手宿舍、並告知指導老師為義務職以及學校可以幫忙學生的部 份,讓選手家長可以安心將選手交給學校。同時,校方會告知選手住校需要家長 時常關心暨學校不保證比賽一定能獲獎,但保證一定可以獲得專業技術能力。
(六) 指導選手之教師可減授鐘點,以一人一鐘點為限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 107 學年度針對教師兼職行政職務全國統一減 授一個鐘點,但對於長期為選手義務指導的教師皆無考慮到。研究者時常為此苦 惱,因為指導教師無私的貢獻,卻無任何福利之下很難要求指導老師協助訓練選 手,故研究者認為要維持技術型高中的此項特色,應該給予一位選手可以有一位 指導老師減授一個鐘點,如此才能將此項技術型高中的特色發揚光大。
參考文獻
教育部(2018)。主管法規查詢系統。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實施 要點
。
取自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352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2018)。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資訊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