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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性評估發展背景

第二章 理論基礎與文獻檢視

第三節 回應性評估發展背景

壹、 理論發展背景

一、政策評估之演進:從量化到質化

根據 Guba 和 Lincon 在 1989 年依據時間所作的分類,政策評估共有 四代理論,其中前三代評估可以稱做「量化政策評估」和「實驗政策評估」, 其原因主要是在於前三代政策評估者使用實驗設計作為政策評估之工具。到 了 1990 年代後,則是出現強調質性方式的「第四代評估」。以下將介紹三代 的評估理論演進過程,第四代政策評估除了做簡單緣由,會在下一段作細部 說明。(丘昌泰,1995;李允傑、丘昌泰,2003;謝美惠,2002;翁興利,

1998:442-445;林子婷,2010;李美雲,2006;宋美瑤,2009):

(一) 強調「測量」(measurement)的一代政策評估:評估研究即是效率 (1910

~World War II) :

第一代評估的特色是實驗室的評估,這個時期的評估方法是採用科學的量化 方式,是透過各種實驗的方式,以測出當中的差異。透過實驗或各種測量形 式,以了解政策對社會的影響。而評估者的角色是屬於技術性(technical)

的,他們必須熟知所有的可能性測量工具,才能針對評估的內容找出適合的 工具。但此時期過度強調測量的角色,致使容易產生評估無效率,或者以實 驗室的評估結果,是否能應用於現實生活,常受到質疑。

(二) 著重「描述」(description)的二代政策評估:評估研究即是田野實驗( World War II~1963) :

鑑於過去實驗室的評估受到質疑,因此做部分的修正。此時期認為測量僅是 評估的手段之一, 評估者的角色應轉為「敘述(describer)」,政策評估強調 對政策、計畫或方案結果允許用描述的方式,呈現評估現象之間的差異,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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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以釐清實際表現與目標間的差異,以敘述的方式詳細「紀錄」實施的政策 方案對於評估對象產生的影響。

(三) 注重「 判斷 」 ( judgement ) 的三代 政策 評 估:評 估研 究即 是社 會實 驗 (1963-1974):

在過去以描述為主的評估,一直到 1957 年蘇聯發射人造衛星後,搶先美國 一步之後,引起一陣檢討的聲浪,認為方案評估,需加以結合第一代量化與 第二代質性的評估模式,要加入評估者本身的判斷,同時需要一套評估指標,

以做為評估的基礎,並將評估對象中未被評斷的事項一併納入考量。此時興 起的模式有: 新泰勒(neo-Tylerian models)、決定取向模式(decision-oriented models)中的 CIPP、結果取向模式(effects-oriented models)等。這樣的評估 方式,卻與過去注視科學、強調價值中立的實證方法,相互違背,對於評估 者而言產生莫大的挑戰。總之這一時期的評估者從事評估時,除了過去重視 的測量、敘述等方法外,更要適時加入個人的判斷。

(四)重視「回應性」的四代政策評估:評估研究即是質化研究(1975~現今):

Guba 和 Lincoln(1989)檢視過去三代的評估理論的發展,批判過去的評 估發展過度強調管理主義傾向,無法調和多元的價值以及過度強調科學研究 的典範。 Guba 和 Lincoln 認為政策評估研究應重視政策利害關係的觀念,

政策利害關係人的要求(claims)、關切(concerns)及問題(issues),政策 評估者應予以瞭解、溝通、考量,甚至加以批判。第四代評估的觀點強調所 有相關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的涉入,並在各自的方案利益中互相協商 與溝通,慢慢在資訊的交流中達成共識。重視利害關係人的政策評估方式,

被稱回應性政策評估,期望透過回應性政策評估的使用,能夠修正過去過份 重視實證典範的評估方式、管理主義,以正視社會當中存在的多元價值觀,

調整評估者的角色。表 2-4 為四代政策評估演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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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4 各代政策評估階段演進表

項目 一代 二代 三代 四代

時間階段 1910 ~ World War II

World War II ~ 1963

1963 ~1974 1974 ~現今

特色 測量評估 描述評估 判斷評估 回應性評估

運用之方式 測量 描述 判斷 協商

理論之基礎 實證論 實證論 實證論 自然典範 評估之方法 實驗室實驗法 量化統計和田

野調查

社會實驗 質化研究

評估者之角色 技術者 描述者 判斷者

技術者、描述 者、變革者、

協商者、推動 者及變革者

資料來源:筆者自行製作,並參考丘昌泰,1995;李允傑、丘昌泰,2003;謝美 惠,2002;翁興利,1998:442-445;林子婷,2010;李美雲,2006;宋美瑤,

2009 等人之研究文獻。

綜上所述,本研究使用第四代政策評估方式為基礎,希望透過相關政策利害 關係人之角度去進行「新瓦屋客家文化保存區」之現況評估。透過利害關係人餐 與訪談過程所獲得之各方觀點,客觀整理出他們的看法及感受,試著反映出利害 關係人對「新瓦屋文化保存區」之執行現況與相關問題,試著找出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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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應性評估之定義與特點 (一)回應性評估之意義

根據 Robert Stake 所提出的看法,回應性評估是:「一種政策相關利害關係 人的一種互動、協商的過程,並在有限的時間下,決定時間要素(parameters)與 界限(boundaries)。」(Guba & Lincoln,1989)並根據此定義,回應性評估有下列 特質(引述胡至沛,1989):

甲、回應性評估是以利害關係人為基礎的評估:

包含政府官員、民意代表、政策評估者、利益團體與民眾等。

乙、回應性評估是一種過程,在此過程之中存在著互動與協商的行為:

評估者藉由實地觀察和訪問等行為和當地的人事物產生互動,在這種互動的 過程之下彼此交換意見與想法,產生對此一政策之建議。

丙、回應性評估是一種在有限資源與時間的模式下運作:

在執行回應性評估時,評估者將會在分析相關資料與分析的工作上花上不少 的成本(資源與時間),隨著研究的改變,其研究費維也會相對改變,評估者 因此必須在有限的成本(資源與時間)之下進行評估之工作。

丁、回應性評估必須決定評估所需的項目(parameters)及界線(boundaries):

回應性評估的評估者,在進行評估之前,對於評估的重點、目的與範圍,事 先要釐清界限,以免投入實地進行評估時,失去評估的重心與方向。

(二)回應性評估的利害關係人 甲、政策利害關係人的類別

任何一項公共政策,都必然涉及或多或少的利害關係,這些與政策有密切關 係的人,通稱為政策利害關係人。然而政策利害關係人會產生他們對於政策 不同的看法,希望能夠表達本身的利益;希望政策能順應他們要求,進行規 劃或執行;傳達不同意見,使政策決策者、執行人員考量不同利害觀點。政 策利害關係人可以分為三大類(丘昌泰,1995;Guba & Lincoln,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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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制定者、評估者:制定、運用與執行、評估政策的個人或團體。

2. 政策受益者:直接或間接接受到利益的個人或團體,直接受益者通常是標的 團體,間接受益者是基於直接受益者的關係而得到利益。

3. 政策受害者:喪失應得或是既有的利益,或是政策對其產生的負面影響,或 是比較下的弱勢團體。

乙、採取政策利害關係人作為評估觀點的理由

採取政策利害關係人的觀點,是檢視政策對於社會影響的最好方式,因為制 定的政策目標是否有完全的實現,相關的政策利害關係人是最了解並且感受 最直接的群體。回應性政策評估之所以將政策利害關係人納入評估研究中,

並成為重要的理論核心,其主要有下列理由(周雅雯,2005;郭昭佑,2007;

顏國樑,2001;Guba & Lincoln,1989):

1. 政策利害關係人是身處風險的群體:

政策利害關係人與政策之間,隨著群體的不同,在金錢、身分、權力、機會 等方面,可能存在著許多利害關係,不管這些利害關係所牽涉到的範圍或形 式是如何,政策利害關係人應有權力或機會以表達屬於自己的意見與看法,

反應出自身的利益,同時提出適當的質疑。政策評估者面對政策利害關係人 的觀點,應予以尊重甚而採納。

2. 政策利害關係人權力常被忽視與濫用的問題:

評估研究本身就是一種資訊的產生,如果所使用的資料越強而有力,評估的 結果也就隨之具有較高的說服力。然而,對於政策所產生的影響而言,政策 利害關係人往往是最能反應現況的群體,也是最有權力反應本身主張的一群,

但是這樣的權力卻常是被決策者操弄,決策者只採納符合本身想法的意見,

而忽視其他群體的意見。同時政策利害關係人有時並不了解本身所擁有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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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在缺乏相關的資訊來源下,漠視自己的權力遭受到踐踏與濫用,使得取 得重要資訊的群體,成為主要的發言者。因此,評估者在進行評估時,除了 要充分呈現不同政策利害關係人的觀點,更重要的任務是要傳達相關的資訊,

傳達給政策的執行規畫者瞭解到不同政策利害關係人之意見及建議。

3. 政策利害關係人常是評估結果的使用者:

政策評估過程或結果如果沒有針對適用對象提供任何可用的資訊,由評估所 產生的資訊沒有進入決策的議程中;評估研究沒有提供明確的資訊,或是相 衝突的資訊;更重要的是,評估者不願相信其他人評估的結果,提供符合決 策者或評估贊助者(sponsor)要求的資訊,忽略其他群體所關切或想表達 的觀點,則將造成評估結果的效用大打折扣。把政策利害關係人視為評估結 果的使用者,評估者就能回應政策利害關係人的要求、關切及問題,提供機 會給予政策利害關係人參與評估。藉由這樣的方式,評估結果本身的效用就 能有效提升。

4. 政策利害關係人擴大評估研究的範圍,並且有助於詮釋/辯證的過程。政策 利害關係人的要求、關切及問題是由他們本身所建構出來,反應出他們獨特 的情境、經驗及價值觀,他們的需求往往不是政策評估者、決策者及評估贊 助者所能預想的,同時由於政策利害關係人之間彼此的需求不一致,迫使彼 此要面對不同的需求與問題建構。

評估的目的就是要對政策提出修正與改善,最好的方式就是促使政策利害關

評估的目的就是要對政策提出修正與改善,最好的方式就是促使政策利害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