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國中教師管教行為之差異性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國中教師管教行為之差異性分析

本節探討國中教師背景變項(包括性別、任教年資、學校規模、擔任職務、

教育背景、進修研習)在管教行為方面的差異,並採用 t 檢定和單因子變異數分 析來進行分析。量表所得分數愈高表示教師管教行為的表現較佳,反之表示教師 管教行為的表現較差。

壹、 不同背景變項的教師在管教行為之差異性分析

一、性別

根據 t 檢定分析發現(如表 4-13 所示):不同性別之教師在「管教行為」中,

「管教程序」、「管教態度」、「管教方式」、「管教範圍」四個向度的 p 值中,

「管教程序」、「管教範圍」大於.05,未達到顯著水準;「管教態度」、「管 教方式」則小於.05,達到顯著水準,又總體管教行為分析結果顯示性別在教師 管教行為上達到顯著水準。此結果與利佳佳(2008)研究指出屏東縣教師在管教 行為上會因性別不同產生差異以及陳音汝(2009)認為國中教師的管教行為與性 別有顯著差異的研究結果相同。因此,本研究假設 2-1「不同性別之國中教師在 管教行為上顯著差異」獲得部分支持。

表 4-13

不同性別之教師在管教行為的 t 檢定分析摘要表

向度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檢定 顯著性 管教程序 男 190 3.26 .51

2.293 .481 女 427 3.15 .54

管教態度 男 190 3.11 .55

1.727 .026* 女 427 3.03 .51

管教方式 男 190 3.23 .51

1.896 .028* 女 427 3.14 .47

管教範圍 男 190 3.36 .48

2.839 .162 女 427 3.24 .47

管教行為

(整體)

男 190 3.26 .49

2.672 .049* 女 427 3.15 .46

N=617

*

p<.05

**

p<.01

二、任教年資

根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如表 4-14 所示,並敘述如下:

( 一 ) 不 同 任 教 年 資 之 教 師 在 「 管 教 程 序 」 上 的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為 顯 著 (F(4,612)=4.891,p=.001<.05),故拒絕虛無假設,即不同任教年資之教師在「管 教程序」具有顯著差異。年資「21年以上」、「16-20年」、「11-15年」的教師顯著 高於「5年以下」、「6-10年」的教師,任教年資11年以上管教程序表現較佳,與 東志賓(2010)研究結果相同。顯示教師任教年資較久在管教程序上得分也較佳。

( 二 ) 不 同 任 教 年 資 之 教 師 在 「 管 教 態 度 」 上 的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為 顯 著 (F(4,612)=3.492,p=.008<.05),故拒絕虛無假設,即不同任教年資之教師在「管 教態度」具有顯著差異。年資「16-20年」、「21年以上」、「11-15年」的教師顯著 高於「5年以下」、「6-10年」的教師,顯示教師服務年資較久在管教態度上表現 較佳,也就是說管教這門學問,在程序與心態上還是需要經驗的。

(三)不同任教年資之教師在「管教方式」、「管教範圍」分析結果顯示為不 顯著,故不拒絕虛無假設,即不同任教年資之教師在「管教方式」與「管教範圍」

無顯著差異。推測國中教師對「管教方式」與「管教範圍」皆有一定的概念。

(四)不同任教年資之教師在「管教行為整體」分析結果顯示為不顯著,故 不拒絕虛無假設,即不同任教年資之教師在「管教行為」無顯著差異。雖由研究 結果顯示,不同任教年資之教師在「管教程序」、「管教態度」向度有顯著差異,

但整體而言無顯著差異。故本研究假設2-1「不同任教年資之國中教師在管教行 為上有顯著差異」僅獲得部分支持。

表 4-14

不同任教年資教師在管教行為各向度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向度 任教年資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檢定 事後比較

管教程序

1. 5 年以下 152 3.13 .52 4.891** 1>2 2. 6-10 年 199 3.08 .54 3>1 3. 11-15 年 94 3.28 .54 4>3 4. 16-20 年 100 3.29 .51 5>4 5. 21 年以上 72 3.32 .47

管教態度

1. 5 年以下 152 2.94 .57 3.492* 1>2 2. 6-10 年 199 2.93 .61 3>1 3. 11-15 年 94 3.08 .60 5>3 4. 16-20 年 100 3.14 .50 4>5 5. 21 年以上 72 3.10 .49

管教方式

1. 5 年以下 152 3.19 .48 1.024 2. 6-10 年 199 3.19 .50

3. 11-15 年 94 3.08 .49 4. 16-20 年 100 3.20 .43 5. 21 年以上 72 3.16 .50

管教範圍

1. 5 年以下 152 3.28 50 .901 2. 6-10 年 199 3.31 .48

3. 11-15 年 94 3.22 .43 4. 16-20 年 100 3.30 .49 5. 21 年以上 72 322 .45

管教行為

(整體)

1. 5 年以下 152 3.13 .51 1.565 2. 6-10 年 199 3.15 .46

3. 11-15 年 94 3.23 .48 4. 16-20 年 100 3.26 .43 5. 21 年以上 72 3.23 .44

N=617

*

p<.05

**

p<.01

三、學校規模

根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如表 4-15 所示。研究結果顯示:

(一)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在「管教程序」與「管教範圍」的分析結果顯示 為不顯著,不拒絕虛無假設,即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在「管教程序」與「管教範 圍」無顯著差異。推測不因學校規模國中教師對「管教程序」與「管教範圍」有 一致性的看法。

(二)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在「管教態度」方面之分析結果顯示為顯著 (F(2,614)=8.132,p=.000<.05),故拒絕虛無假設,即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在「管 教態度」具有顯著差異。學校班級數「24班以下」的教師顯著高於、「25-58班」

「59班以上」的教師,顯示小型學校的教師管教態度之傾向較中、大型學校教師 為佳,亦即小型學校之教師面對學生較頻繁,態度上較有經驗。

( 三 ) 不 同 學 校 規 模 之 教 師 在 「 管 教 方 式 」 上 之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為 顯 著 (F(2,614)=6.468,p=.002<.05),故拒絕虛無假設,即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在「管 教方式」具有顯著差異。學校班級數「24班以下」的教師高於「25-58班」、「59 班以上」的教師,顯示小型學校的教師在管教方式上較中、大型學校教師為佳。

由研究結果顯示,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在「管教行為」的整體向度顯示為不 顯著,只在「管教態度」、「管教方式」向度上為顯著,所以本研究假設 2-3「不 同學校規模之國中教師在管教行為上有顯著差異」僅獲得部分支持。

表 4-15

不同學校規模教師在管教行為各向度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向度 學校規模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檢定 事後比較 管教程序

1. 24 班以下 107 3.26 .57 2.064 2. 25-58 班 268 3.20 .49

3. 59 班以上 242 3.14 .55 管教態度

1. 24 班以下 107 3.19 .56 8.132** 1>2 2. 25-58 班 268 3.02 .55 2>3 3. 59 班以上 242 2.92 .59

管教方式

1. 24 班以下 107 3.27 .46 6.468** 1>2 2. 25-58 班 268 3.20 .47 2>3 3. 59 班以上 242 3.09 .49

管教範圍

1. 24 班以下 107 3.35 .50 1.892 2. 25-58 班 268 3.28 .45

3. 59 班以上 242 3.24 .49 管教行為

(整體)

1. 24 班以下 107 3.24 .51 2.158 2. 25-58 班 268 3.21 .45

3. 59 班以上 242 3.14 .48

N=617

*

p<.05

**

p<.01

四、擔任職務

根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如表 4-16 所示,並敘述如下:

(一)不同職務之教師在「管教方式」上未達顯著差異。

(二)擔任不同職務之教師在「管教程序」方面的分析結果顯示為顯著 (F(3,613)=3.747,p=.011<.05),故拒絕虛無假設,達顯著差異。表示「兼行政教 師」、「專任教師」在管教程序上顯著高於「其他」及「導師」。

(三)不同職務之教師在「管教態度」達顯著(F(3,613)=3.757,p=.011<.05),

拒絕虛無假設,故有差異。「兼行政教師」在管教態度方面明顯高於「專任教師」、

「導師」及「其他」。以研究者的推測,是由於兼行政人員在接受正向管教之研 習與議題方面的資訊較其他老師容易,因此在管教態度上得分較佳。

(四)不同職務之教師在「管教範圍」達顯著(F(3,613)=3.001,p=.03<.05),

拒絕虛無假設,故有差異。「兼行政教師」與「導師」在管教範圍方面高於「專 任教師」、及「其他」。研究者的推測,是由於兼行政人員與導師與學生接觸時間 較長,因此在管教範圍上得分較佳。

由研究結果顯示,不同職務之教師在「管教行為整體」及其部分向度有顯著 差異,與陳音汝(2009)歸納出國中教師管教行為背景變項中,擔任職務與管教 行為有顯著差異存在之結果相同。本研究假設 2-4「不同擔任職務之國中教師在 管教行為上有顯著差異」獲得大多支持。

表 4-16

不同擔任職務教師在管教行為各向度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向度 職務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檢定 事後比較

管教程序

1. 兼任行政教師 160 3.29 .52 3.747* 2>4 2. 導師 288 3.16 .55 3>2 3. 專任教師 150 3.16 .48 1>3 4. 其他 19 2.95 .72

管教態度

1. 兼任行政教師 160 3.14 .55 3.757* 2>4 2. 導師 288 2.97 .60 3>2 3. 專任教師 150 2.96 .53 1>3

4. 其他 19 2.89 .61

管教方式

1. 兼任行政教師 160 3.22 .46 .946 2. 導師 288 3.16 .49

3. 專任教師 150 3.13 .49

4. 其他 19 3.21 .45 管教範圍

1. 兼任行政教師 160 3.37 .46 3.001* 3>4 2. 導師 288 3.25 .46 2>3 3. 專任教師 150 3.24 .50 1>2 4. 其他 19 3.15 .47

管教行為

(整體)

1. 兼任行政教師 160 3.32 .45 7.343** 2>4 2. 導師 288 3.15 .47 3>2 3. 專任教師 150 3.13 .45 1>3 4. 其他 19 2.97 .54

N=617

*

p<.05

**

p<.01

五、教育背景

根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如表 4-17 所示。研究結果顯示:

(一)不同教育背景之教師在「管教態度」達顯著差異,(F(3,613)=3.067,

p=.028<.05),拒絕虛無假設,故有差異。「研究所(含40學分班)」的教師顯著 高於「師範大學或教育大學畢業」、「一般大學校院教育系畢業」、「一般大學校院 畢業」。顯示教師本身在研究所的增能,對於教師瞭解正向管教的態度上,是趨 於良好的。

(二)不同教育程背景之教師在「管教程序」、「管教方式」、「管教範圍」未 達顯著差異。且在「管教行為整體」結果顯示為不顯著,故不拒絕虛無假設,即 不同教育背景之教師在「管教行為」無顯著差異。

由研究結果顯示,不同教育背景之教師只有在「管教態度」向度有顯著差異,

在「管教行為整體」結果顯示為不顯著。所以本研究假設 2-5「不同教育背景之 國中教師在管教行為上有顯著差異」僅獲得部分支持。

表 4-17

不同教育背景教師在管教行為各向度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向度 教育程度 人數 平均

標準 差

F 檢定

事後 比較

管教程序

1. 師範大學或教育大學畢業 243 3.16 .55 1.075 2. 一般大學校院教育系畢業 26 3.13 .50

3. 一般大學校院畢業 97 3.15 .54 4. 研究所(含 40 學分班) 251 3.23 .50

管教態度

1. 師範大學或教育大學畢業 243 2.93 .62 3.067* 2>1 2. 一般大學校院教育系畢業 26 2.98 .56 3>2 3. 一般大學校院畢業 97 3.01 .52 4>3 4. 研究所(含 40 學分班) 251 3.09 .55

管教方式

1. 師範大學或教育大學畢業 243 3.15 .50 .942 2. 一般大學校院教育系畢業 26 3.15 .42

3. 一般大學校院畢業 97 3.12 .45 4. 研究所(含 40 學分班) 251 3.20 .48

管教範圍

1. 師範大學或教育大學畢業 243 3.30 .47 .257 2. 一般大學校院教育系畢業 26 3.27 .47

3. 一般大學校院畢業 97 3.27 .46 4. 研究所(含 40 學分班) 251 3.26 .49 管教行為

(整體)

1. 師範大學或教育大學畢業 243 3.17 .50 1.062 2. 一般大學校院教育系畢業 26 3.21 .47

3. 一般大學校院畢業 97 3.12 .45 4. 研究所(含 40 學分班) 251 3.22 .46

N=617

*

p<.05

**

p<.01

六、進修研習

根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如表 4-18 所示。研究結果顯示:

不同進修研習之教師在「管教程序」、「管教態度」、「管教方式」、「管教範圍」

未達顯著差異。研究者推測是因為問卷設計是針對人權相關研習時數做調查,對 管教行為之研習著墨較少,對於管教研習的定義不清,以致於統計結果不佳,建 議之後的研究者可以加以改進。

由研究結果顯示,不同進修研習之教師在「管教行為整體」與其他分向皆無

顯著差異,所以本研究假設 2-6「不同進修研習之國中教師在管教行為上有顯著 差異」未獲得支持。

表 4-18

不同進修研習教師在管教行為各向度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向度 教育程度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檢定 事後 比較

管教程序

1. 無 385 3.18 .53 .228 2. 1-2 小時 97 3.16 .53

3. 3-4 小時 87 3.22 .48 4. 5-8 小時 28 3.19 .67 5. 8 小時以上 20 3.25 .53

管教態度

1. 無 385 3.01 .59 .649 2. 1-2 小時 97 2.97 .53

3. 3-4 小時 87 3.02 .50 4. 5-8 小時 28 3.02 .76 5. 8 小時以上 20 3.20 .55

管教方式

1. 無 385 3.17 .48 .750 2. 1-2 小時 97 3.15 .49

3. 3-4 小時 87 3.20 .50 4. 5-8 小時 28 3.05 .39 5. 8 小時以上 20 3.28 .47

管教範圍

1. 無 385 3.29 .47 .290 2. 1-2 小時 97 3.29 .46

3. 3-4 小時 87 3.24 .46 4. 5-8 小時 28 3.25 .57 5. 8 小時以上 20 3.33 .52

管教行為

(整體)

1. 無 385 3.18 .47 .328 2. 1-2 小時 97 3.19 .47

3. 3-4 小時 87 3.24 .42 4. 5-8 小時 28 3.14 .62 5. 8 小時以上 20 3.18 .49

N=617

*

p<.05

**

p<.01

貳、 本節綜合說明

一、就「管教程序」向度而言:在國中教師的背景變項中,「任教年資」、「擔任 職務」對「管教程序」向度產生差異;「性別」、「學校規模」、「教育背景」及「進 修研習」則未對「人權教育認知」產生差異。

二、就「管教態度」向度而言:在教師的背景變項中,僅有「進修研習」未對

「管教態度」向度產生差異。

三、就「管教方式」向度而言:在教師的背景變項中,以「性別」和「學校規

三、就「管教方式」向度而言:在教師的背景變項中,以「性別」和「學校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