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四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目的在了解高雄市國民中學教師人權素養與管教行為的情形,並以 高雄市國中教師為研究母群。研究對象排除代理代課、兼課教師、社團教師與實 習教師,以國中實際授課教師,正式教師為研究對象。以下就研究母群體、取樣 過程做說明。

壹、研究母群體

本研究以高雄市國中教師為母群體,為了求取樣本之代表,根據 Ghiselli, Campbell, & Zedeck 的理論,牽涉到量表的使用時,樣本人數不宜少於 300(引 自邱皓政,2010);Sudman 認為地區性的研究,平均樣本數在 500 至 1000 人之

以加以管教。

35.當教師在校園「內」發現行為不當的學生,應介入 管教學生。

5.486 .601 .906

36.當教師在校園「外」發現行為不當的學生,應介入 管教學生。

2.081 .268 .910 刪題

37.當學校辦理活動和戶外教學時,教師發現行為不當 的學生,應介入管教學生。

12.509 .803 .904

38.當我發現非任教班級學生行為不當時,也會介入管 教學生。

4.594 .525 .906

間較適合(引自吳明隆,2011)。為了研究的方便與顧及樣本的代表性、回收率 及廢卷問題,故共發出 634 份問卷。本研究的取樣係採「分層叢集抽樣」,依據 根據高雄市教育局的資料為調查資料人數,輔以教育部網站一百學年度的統計資 料,說明如下:

一、依據學校班級總數將之區分為三類

先依學校班級數量區分學校規模,分為 24 班以下為「小型學校」、24 班到 58 班之間為「中型學校」、59 班以上為「大型學校」三種類型,並計算出高雄市 小型學校、中型學校和大型學校的教師人數,及其所佔各學校規模之教師總人數 的百分比,如表 3-4:

表 3-4

高雄市國中學校規模百分比 小型學校

(24 班以下)

中型學校

(25-59 班)

大型學校

(60 班以上)

合 計

高 雄 市

校數統計 34 31 13 78 所

占高雄市學校 百分比

43.6% 39.7% 16.7% 100%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2012)

二、依據學校規模教師人數比例分配應抽取的樣本數

高雄市一百學年度公立國中教師人數為 5,846 人,小型學校共 1,038 人(約 占 17%)、中型學校共 2,726 人(約占 47%)、大型學校共 2,082 人(約占 36%),

本研究抽樣依據學校規模教師人數之比例分配來計算應抽取的樣本數,小型學校 應取樣 102 份、中型學校應取樣 282 份、大型學校應取樣 216 份,共計 600 份。

詳細如表 3-5 所示:

學 校 規 行 政 模

區 域

表 3-5

中型學校 31 11 293 285 285

前鎮區 獅甲國中 前鎮區 光華國中 前鎮區 前鎮國中 楠梓區 後勁國中 楠梓區 右昌國中 前金區 七賢國中 前金區 前金國中 大樹區 大樹國中 旗山區 旗山國中 鼓山區 明華國中 鳳山區 鳳甲國中

大型學校 13 7 235 228 228

左營區 左營國中 左營區 龍華國中 小港區 中山國中 楠梓區 楠梓國中 鳳山區 五甲國中 三民區 正興國中 苓雅區 五福國中 總計 78 24 634 617 617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2012)

二、正式問卷發放與處理

正式問卷編製完成和研究樣本確定之後,隨即進行正式問卷之施測,於母群 體各行政區學校實行教師抽樣施測。研究者親自前往抽樣學校或公文交換,商請 該校認識的教師代為幫忙發放施測問卷,以提高問卷回收率;無法親到的學校,

致電連絡對方教師協助,採郵寄方式將問卷送至該校並附上回郵回收。

為使抽樣及施測盡量達到客觀及一致性,研究者會編擬問卷施測說明表,連 同問卷寄發,使各校施測人員能依說明表進行說明及施測;並請其於四週過後,

將該校問卷蒐集完畢,寄回、公文交換或面交給研究者。研究者回收後會先追回 遺失的問卷及剔除無效問卷,再將有效問卷加以分析統計。最後問卷發放 634 份,回收 617 份,回收率 97.3%,且有效問卷為 617 份(如表 3-6 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