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國內外父母教養態度相關研究
本節將針對國內外父母教養態度相關研究來做探討,內容分為二個部份:父
母教養態度研究、父母教養態度與幼兒社會行為研究。分別加以論述如下:
一、父母教養態度研究
研究者針對父母教養態度研究,又分為國內、國外加以討論。
(一)國內部分
在探討父母管教或父母教養時,多數研究會比較父親與母親的差異,如吳秀 惠(1995)發現父親管教方式以忽略冷漠型及開明權威型居多,而母親則以開明權 威與忽略冷漠居多。黃玉臻(1997)和羅佳芬(2002)均研究發現兒童所知覺的母 親管教方式,無論在反應或要求層面都比父親高。吳明燁(1998)發現母親比父親 負擔較多的子女管教工作,且兩者的管教行為有差異,與母親比較起來,父親偏 好直接的管教行為。而連惠君(1999)研究父母會隨著子女的發展階段而採不同之 管教方式時, 發現與父親比較起來母親對子女採取較積極的管教方式。另外,陳 怡文(2003)研究來自於台北市雙親家庭之高職學生發現,青少年所知覺之父母管 教趨於普通,感受母親的心理控制與行為管教均較父親要來的多。
(二)國外部分
Mussen 認為個體自嬰兒時期開始一直到青少年階段,父母所採用的教養態度 將成為子女人格、認知能力、自我概念及社會行為發展的基礎(王珮玲,1992)。
而 Stafford 和 Bayer 於 1993 年研究中,也認為父母親藉由教養態度將其內在的信
響力(黃玉臻,1997)。
父親與母親在社會化的過程中擁有不同的文化信念與意象,而這種差異對兒 童所造成的影響也將有所不同。事實上對於父親與母親的教養態度的差異,Johnson 即指出在核心家庭中母親屬表達性的(expressive),她與家中每一成員情感互動並 照顧家中成員;父親則屬工具性的(instrumental),代表外在世界,是子女瞭解社 會實體和安全感的人物(王珮玲,1992)。另外 Belsky 於 1980 年則指出母親影響子 女認知依附的過程,而父親則在子女社會能力的發展上影響較大(羅佳芬,2002)。
由於一般父親還是認為自己是養家活口、維持家計的角色,常常在一天工作 完畢之後疲累地回家、就希望可以在家得到安靜,也因此對於孩子的需求較沒有 心力應付,對於孩子的管教也趨於嚴格(Stearns, 1990),甚至是透過妻子來「管教」
孩子的間接父權教養態度(Stearns, 1991),因此給孩子的感受會比較陌生疏遠,而通 常也是擔任懲罰的工作。
父親對於教養態度的方式,最多的是陪孩子做活動、或是遊戲,而在孩子年 幼時有較多以活動方式與孩子互動的父親,雖然在孩子到青少年時會減低類似這 樣的共同活動,卻會增加對於孩子學業方面發展的支持( Snarey, 1993),而父親的關 愛行為對於男孩子的認知發展有極為正向的影響,對於女兒這方面的影響則較不 明顯(Easterbrooks & Goldberg, 1984)。而婚姻關係的好與壞,對於父親與孩子間親子 關係的影響更甚於母親與孩子的親子關係(Lamb & Elster, 1985)。
二、父母教養態度與幼兒社會行為研究
(一)教養態度與正向社會行為之國內外研究
劉奕樺(1996)認為父親採用忽視冷漠的教養方式,男孩易表現退縮的社會
行為,母親採用寬鬆放任的教養方式,男孩易表現攻擊的社會行為,採用開明權 威的教養方式,男孩易表現正向的社會行為。徐佩君(2000)在父母管教方式、解 釋風格、負向家庭生活經驗與兒童解釋風格之相關分析研究,結果指出父母教養 方式之開明權威程度愈高,兒童對正向事件的解釋愈傾向類化性與內在性;專制 權威程度愈高,兒童對負向事件的解釋愈傾向外在性。陳富美(2002)在母親的權 威教養、民主教養與放縱教養的交互作用與幼兒社會行為之探討研究中,母親常 採民主的教養行為,孩子的親和行為愈佳,整體正向社會行為表現愈好。反之,
母親若常採用放縱的教養方式,孩子獨立及親和行為表現則愈差。顏秀真(2000)
認為父母民主接納的教養方式與子女正向社會行為成正相關,與退縮的社會行為 成負相關。而趙宗慈(1987)在父母紀律方式、利他傾向與兒童利社會行為之研究 中,發現母親的「誘導型」紀律方式,利他價值觀及利他行為傾向與兒童利社會 成正相關;母親的「利他價值觀」及「誘導型」紀律方式能有效預測兒童之利社 會行為表現。吳承珊(2000)在母親與教師的管教方式對幼兒社會行為之影響研究 中,指出母親管教之反應高低對幼兒社會行為的影響無顯著差異;母親低要求的 管教方式對幼兒之社會行為影響較佳,母親採「寬鬆放任」的管教方式對幼兒之 社會行為影響較佳。
Rolling 和 Tomas(1979)研究指出當父母的支持行為愈多時,孩子愈有正向的 社會行為表現(引自鄭雅婷,2006,頁 63)。Jeanne(2001)研究發現父母採行權威而 無體罰的教養方式,可為個體帶來正向的影響,減少問題行為的發生。
綜合以上研究結果,發現主要照顧者的教養態度為開明權威或民主接納時,
孩子的正向社會行為居多、對正向事件的解釋愈趨向於內在性與類化性;而孩子 有較多的正向社會行為表現亦會出現於主要照顧者採行誘導型的教養態度,然而
吳承珊(2000)的研究有不同的結果,認為「寬鬆放任」的教養方式,幼兒社會行 為表現較佳。
(二)父母教養態度與負向社會行為之國內外研究
徐綺櫻(1993)在父母管教態度與學齡兒童行為困擾之研究,指出父母在管教 態度上最常採用期待型與溺愛型態度,父親與母親的拒絕、嚴格、期待、矛盾、
紛歧等五種態度均與學童的各項行為困擾有極顯著相關。劉奕樺(1996)則認為父 親採用忽視冷漠的教養方式,男孩易表現退縮的社會行為,母親採用寬鬆放任的 教養方式,男孩易表現攻擊的社會行為,採用開明權威的教養方式,男孩易表現 正向的社會行為。許憶真(2004)在父母管教方式及國小學生自我概念對其偏差行 為之相關研究,指出國小學生父母親的管教方式會因為國小學生男、女性別的不 同而有所差異。父親的教育程度高、低,所採取的管教方式分別為「開明權威」
與「忽視冷漠」。父母親社經地位高、低,採取的管教方式分別為「開明權威」與
「忽視冷漠」的管教方式。父母親管教方式是「忽視冷漠」類型時,國小學生偏 差行為的平均數最高。
Medinnus(1965)研究指出,主要照顧者有拒絕、冷酷、控制的教養態度時,容 易造成孩子負向的社會行為(引自鄭雅婷,2006,頁 65)。Baumrind(1970)研究學齡 前兒童的父母教養態度,發現積極性的教養方式,孩子有較佳的生活適應。消極 性的教養態度與孩子的生活適應有負相關。
由以上研究結果,主要照顧者採用忽視冷漠或嚴格、拒絕型或低接受之教養 方式,孩子多出現退縮的社會行為、偏差行為、行為困擾的產生。
三、小結
綜合上述相關研究,研究者整理下列幾項結論:
1.父母教養態度對子女的社會行為是有所影響的
(1)開明權威、民主接納等教養態度有利於子女的正向社會行為表現,而此教養 態度若以本研究之「反應」與「要求」兩個向度來看,是屬於「高反應」與「高 要求」的教養態度。
(2)消極、忽視冷漠、拒絕等教養態度將使子女傾向於退縮或攻擊等負向社會行 為,而此教養態度若以本研究之「反應」與「要求」兩個向度來看,是屬於「低 反應」與「低要求」的教養態度。
2.父親教養態度與幼兒社會行為之間相關研究甚少
基於前述之研究可以發現,兩者間以學齡前階段幼兒作為研究對象的相關研 究上屈指可數,此外更少見在此論點上以父親的教養態度為研究範圍。因此在父 親教養態度與幼兒社會行為之間的關係,都需要我們加以進行瞭解與論述。
總而言之,父母的教養態度、價值觀是影響孩子一生深遠。我們需要接納、
瞭解孩子,才能以正確且適合的教養態度來教導,以利其社會行為的正向發展。
因此,在父親的教養態度與學齡前幼兒社會行為究竟有何相關?正是本研究所要 探討的主要目標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