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幼兒社會行為

本節將針對幼兒社會行為相關研究來做探討,內容分為二個部份:幼兒社會 行為的定義與重要性、幼兒社會行為之內涵與評量工具。分別加以論述如下:

一、幼兒社會行為的定義與重要性

(一)社會行為的定義

一個人與別人相處時所表現的行為,即為社會行為(王克先,1975)。狹義而 言,社會行為即指一個人與他人相處的外在行為表現。就廣義而言,當一個人與 外界社會環境接觸時,除一方面影響別人,另一方面也同時受別人的影響,所產 生的人與人之間在生理上或心理上的交互作用。

個體透過社會化的歷程,由單純的自然人,經由社會環境中與人、事、物的 互動,而逐漸認識自己,了解別人,進而學習如何待人、律己、循規、守紀等合 於社會規範的一切態度、觀念與行為(張春興,1996),而在個體社會化後與他人相 處接觸時所表現出來的行為便稱之為社會行為。研究者將各學者對社會行為之定 義歸納如表 2-3-1:

表 2-3-1 社會行為之定義

研究者(年代) 社會行為之定義

Hurlock(1978) 個體社會化後與他人互動所表現出的行為。

盧素碧(1989) 幼兒透過父母與其他人之接觸、相處時所表現的行為。

游淑芬(1993) 個體與別人接觸或相處時所表現的行為。

涂妙如(1994) 幼兒在幼兒園中與他人互動的行為。

張春興(1994) 人與人之間互動所表現出來的外顯行為或內在感覺與思想。

王珮玲(1995) 以教師評定幼兒在適當表現人際關係的行為程度和勝任社會 責任的程度。

陳幗眉和 洪福財(2001)

人與人之間交互作用、相互調適所產生的行為模式。

鄭淑俐(2001) 個體與外在環境接觸的過程中,個人與團體中的他人互相影 響,產生生理或心理的交互作用。

李宜賢(2002) 受社會刺激或互動影響的行為。

蔡其螢(2004) 團體中的個體儘管是單一獨立的個體,但也需要與他人互 動時所提供的歸屬感以及彼此的情感交流,這也是我們人 與動物所不同的地方-情感與道德,這種表現在外的人與 人之間的互動行為,即是指個人的社會行為。

(資料來源:研究者根據文獻歸納製表)

歸納上述定義,所謂社會行為即是指人與人互動而表現出來的行為。而研究者 將本研究的幼兒社會行為界定為就讀幼稚園4-6歲的學齡前幼兒,與其同班幼兒相 處、互動時所表現的行為。

(二)幼兒社會行為重要性

就幼兒的社會行為發展而言,其重要性可歸結以下三點(許惠欣,1985)

1.社會行為具有持續性,影響人格的發展

早期社會行為模式一旦形成,即習慣成自然,持續下去就形成人格特質的一 部份。人的獨立或依賴,支配或順從,反抗或合作,友善或攻擊等,都決定於幼 兒期社會行為發展社會化的程度。

2.社會態度的一致性

在每個年齡階段,人對社會活動的態度都是一致性的,尤其形成了刻版印象 就不易改變。除非發現自己的社會態度不適當,成為不受歡迎的人,才會改善其 社會行為與態度。

3.早期社會經驗決定未來社會參與及社會接納的程度

早期社會經驗若是快樂與滿足的,則往後有較良好的社會適應,有信心參與 各種活動;反之,早期不愉快的社會經驗,會使人心灰氣餒,逃避退縮而自閉於 象牙塔中。

由上述可知,幼兒社會行為發展的良好與否,不僅對其社會生活的適應非常 重要,同時對他的情緒和人格發展,也有重大的影響。社會行為發展良好,其人 際關係較為和諧,滿足需求的機會也較多,尤其是社會性的需求,如安全感與歸 屬感。反之,幼兒若社會行為發展不成熟,往往在團體中不受歡迎,缺少友伴,

造成人際關係的適應不良,以致產生社會適應問題。

二、幼兒社會行為之內涵與評量工具

社會行為是個人與他人互動的結果,幼兒社會行為的良好與否在於幼兒是否能 在社會情境中有較好的適應,但幼兒在其社會行為的表現中 不全然都是正向社會 行為。因此研究者認為幼兒的社會行為應包含正向社會行為、負向社會行為,才能 觀察幼兒社會行為的全貌,以減少偏頗的情形產生。

(一)幼兒社會行為之內涵

Hurlock(1978)指出,社會行為的發展是指獲得社會期望而作行為表現的能 力,而孩子的社會性行為也透過其外顯表現不斷的增加,在週遭環境中確立其社 會角色與地位。此外,各學者也將社會行為區分為下列幾個內涵:

1.將社會行為定義分為積極形式的正向與消極形式的負向社會行為 (劉奕樺,

1996;蔡其螢,2004;鄭淑俐,2001)

(1)正向社會行為:是指對社會有正面意義的行為,或是指對他人有利, 使他人 獲利的積極表現,能夠被社會所接受及認可,且這些行為皆能對他人或團體產生 正面的影響。例如:幫助、合作、援助、分享、 捐贈、協助、肯定、同理心、自我 控制等行為。

(2)負向社會行為:是指對社會有不良負面影響的行為,或是指透過肢 體或語 言的直接或間接傷害,會對他人或社會產生不利的後果,且 未被社會所接受及認 可的行為。例如:攻擊、傷害、自利、退縮、破壞等行為。

2.將社會行為定義分為社會行為與非社會行為(Hurlock,1978;郭孝貞,1988)

(1)社會行為:亦是指正向社會行為,例如:合作、競爭、慷慨、社會讚許、

同情心、同理心、友善、不自私與模仿等行為。

a.合作(cooperation):幼兒到四歲才開始與他人有合作行為,與他人有愈多 機會在一起做事,就愈能學習合作。

b.競爭(rivalry):競爭行為是從三至四歲即開始,當這種競爭心理促使幼兒 盡力去完成一件事時,能夠增強其社會化,然而若表現在吵鬧和打架上,

則反而會導致不良的社會化。

c.社會讚許或贊同(social approval):幼兒自五歲起即有此傾向,當被讚許

的期望愈高,表現出社會期望的行為動機亦愈高,期待父母的贊同通常較 同輩贊同出現的早。

d.同情心(sympathy):自三歲開始即能對他人的傷心表情關心,他能試著 幫助或安慰痛苦的人,以表示憐憫和同情。

e.同理心(empathy):係站在他人的立場,設身處地為他人想;此種行為發 展只有在幼兒能瞭解他人臉部表情及語言後才會出現。

f.依附行為(attachment behavior):幼兒從小即由母親那兒發展出溫暖和愛的 依附情感,進而藉由此學習與他人建立友誼。

g.模仿(imitation):幼兒願意仿效社會行為良好的人,以及能為他人接受的 行為。

(2)非社會行為:亦是指負向社會行為,例如:攻擊、反抗、爭吵、取笑和欺凌、

自我中心、偏見與兩性的對立。

a.反抗(negativism):反抗是指對他人的壓迫顯現出唱反調的抗拒行為,出 現在生命中的第二年,三至六歲時達到高峰。反抗常表現在當他被要求 去做不願做的事時,發脾氣或出現言語上的拒絕。

b.攻擊(aggression):攻擊是一種帶有敵意的實質威脅行動,常是受到他人 激怒引起的,幼兒多是以身體或語言攻擊他人,以表達他的憤怒。

c.自我中心(ego centrism):幾乎所有幼兒所想的、所說的都有自我中心的 傾向,自我中心的特質是否增強或減弱,須視幼兒受歡迎的程度而定。

d.偏見(prejudice):當幼兒了解到一個人的表現和行為與自己不同,或是這 些行為常被認為是次等的,均會造成幼兒的偏見,對幼兒而言,區分這 些差別是不容易的。

3.將社會行為分為正向社會行為與問題行為(游淑芬,1993)

(1)正向社會行為:其內容包含了利社會、親和、獨立等行為。

(2)問題行為:其內容包含了退縮、攻擊、分心等行為。

4.將社會行為分為正向社會行為與反向社會行為(吳承珊,2000)

(1)正向社會行為:是指表現之社會行為符合團體的期望,包含:利社會、親 和、獨立等行為。

(2)反向社會行為:是指表現之社會行為不符合團體的期望,包含:退縮、攻 擊、分心等行為。

由此可以發現上述的正向社會行為多指幫助、合作、援助、分享、同情心、

同理心、友善等行為;而反向社會行為、負向社會行為、非社會行為問題行為大多 指攻擊、反抗、爭吵、退縮、分心、破壞等行為。因此本研究將幼兒社會行為內容 區分為正向的社會行為以及負向的社會行為兩類:

1.正向社會行為:即指能適當扮演其社會角色且具有自信心(例如獨立行為),以 及能做有利他人的事情(例如利社會行為),並常表現出和善的態度(例如親和 行為)。

2.負向社會行為:即指無法適當扮演其社會角色,且有意或故意傷害、欺負人,

甚至是打架或發脾氣等反抗的行為(例如攻擊行為),且容易害羞、拒絕或害怕 新的嘗試與體驗(例如退縮行為),在活動進行時易受其他事物干擾或注意力不 易集中(例如分心行為)。

(二)幼兒社會行為之評量工具

表 2-3-2(續) California Child Q-sort The Preschool Behavior Q-sort 幼兒行為Q分類表

整的社會行為除了正向社會行為,也應包括反向社會行為的考量。

此外,以上的評量工具大多數皆由教師來進行評定幼兒社會行為的工作,由 教師評定社會行為的原因有二:一是因為教師受過專業訓練,能敏銳觀察幼兒所 表現之社會行為;另一原因是教師與幼兒相處密切,能正確了解幼兒的社會行為 表現。

研究者認為評量幼兒的社會行為應包含正、負向社會行為,故在選擇評量工 具時則偏重於雙面向的量表。此外,考量國外評量工具較適合西方人,運用在東 方人因生活背景不同,相對較不適合。就如Phillips和他同事所解釋的(1991)「所 有在西方發展出來的心理分析工具都有人種中心偏見,因為測驗中的定稿前的項 目是以西方的概念來寫成的且最後版本的篩選也是以西方人為樣本的研究結果來 定稿的(引自李宗文,2003,頁189)。再加上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學齡前四至六

研究者認為評量幼兒的社會行為應包含正、負向社會行為,故在選擇評量工 具時則偏重於雙面向的量表。此外,考量國外評量工具較適合西方人,運用在東 方人因生活背景不同,相對較不適合。就如Phillips和他同事所解釋的(1991)「所 有在西方發展出來的心理分析工具都有人種中心偏見,因為測驗中的定稿前的項 目是以西方的概念來寫成的且最後版本的篩選也是以西方人為樣本的研究結果來 定稿的(引自李宗文,2003,頁189)。再加上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學齡前四至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