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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養態度的定義與相關理論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教養態度的定義與相關理論

本節將針對教養態度的定義與相關理論來做探討,內容分為五個部份:教養 態度的定義、父母教養態度之相關理論、父親教養角色的理論觀點、父母教養態 度的類型、親子關係互動模式。分別加以論述如下:

一、教養態度的定義

一直以來,關於父母的教養態度的研究數量甚多,但因其不同的研究觀點而有 不同的定義。對於「教養態度」一詞,國內研究者常常會以「管教態度」相稱,

國內研究對管教或教養的定義呈現分歧的情況。如表 2-1-1 呈現,國內學者較常用 的「教養態度」、「管教態度」、「教養方式」三種名稱與其定義。

表 2-1-1 父母教養態度之定義

承上述各個學者的定義,研究者發現「教養行為」、「教養方式」、「教養態度」、

「管教方式」和「管教態度」等多種與教養有關的名詞,和「教養態度」的名稱 雖略有不同,但其意涵實為相似。造成多種名詞的原因,乃是因為以往的研究並 未特地區分「管教」與「教養」二詞之差異,而形成上述名稱相互替用,但研究 的內涵卻大同小異。

由於「管教」之詞的意義為「約束教導」,不如「教養」之詞的意義為「教 導養育」來得廣;此外,在考量了「管教」與「教養」的意義所代表的內涵之後,

本研究擬以「教養態度」稱之,是指當父母在教導子女的生活常規、做人的道理,

以及教養其子女行為表現時,所採取的一套特有的態度模式。

二、父母教養態度之相關理論

家庭是孩子成長過程中最重要的地方,父母則透過教養態度來塑造孩子的人 格和行為,目前有許多探討教養態度對子女行為影響的研究,但甚少直接為父母 教養態度及其結果的單獨理論。除了心理學家 Mead 於 1976 年整理出六種有關於 教養態度的概念,Mead 由不同理論觀點,解釋父母教養之脈絡,探討子女社會化 過程中,父母教養會由何種途徑影響子女,說明如下(Mead,1976;林惠雅,1995;

陳美芝,2006):

(一)心理分析論

創始者為 Freud,此理論取向認為孩子的本我部分,包括性與攻擊,皆為遺傳 之產物,而孩子好壞行為之發展也由此開始。當本我的驅力過強時,父母或他人 應給予外在的限制,所以父母應盡力了解孩子內在的動力是如何運作的。另外,

孩子的誠實行為是本我與超我發展的結果,在孩子的超我尚未有良好的發展之

前,父母不應對孩子的犯錯行為予以嚴厲的苛責,應給予改進的空間。也認為兒 童早期和父母相處的經驗,將會影響其社會化和人格發展,父母必須了解兒童內 在驅力及如何運作,盡量以放鬆心情、寬容體諒態度,讓孩子在沒有壓迫與挫折 中環境成長。

(二)行為論

Skinner 認為人的行為不只是遺傳或自然發展的結果,更重要的是受到環境的 影響,產生刺激與反應之間的連結作用。個體必須對環境刺激有所反應與操作,

才能產生行為,新的行為就是這樣學習而來的,且行為是可塑造的,因而發展出 後來的行為改變技術(黃拓榮,1997)。行為論者發展出增強原理、消弱原理及報 酬懲罰原理,父母可運用來建立子女的行為規範、培養子女良好的行為模式。父 母的行為對孩子的行為影響甚鉅,改變父母的教養方式與行為,對孩子的行為也 會產生影響;因此父母可以透過適時使用增強、削弱原理來建立子女良好的行為 並制止不當行為的產生。

(三)發展成熟論

此理論為 Amold Gesell 所提出,此理論認為孩子的成長是循序漸進的過程,

且會受到遺傳基因的影響,成熟及發展是主要觀點,並注意到教養方式與社會化 之間的關係。父母應該要敏察子女不同的需要,並了解孩子的成長需求,給予孩 子足夠的準備與足夠的時間去發展。另外每個孩子成熟的速度亦不同,父母應尊 重其個別差異,才能幫助他發展自我潛在能力,透過了解孩子行為改變的意義,

從中給予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四)社會學習論

社會學習論強調觀察學習和模仿是行為的學習方式。對父母教養方式的看法

為:父母是子女的重要他人,亦是同性別子女的模仿對象(簡茂發,1978)。在兒 童早期,父母是子女最早接觸的人,也是主要的認同對象,子女行為表現,多半 來自對父母行為的觀察學習結果,而子女透過觀察父母的言行,產生觀察學習。

因此父母應提供溫暖情感的互動,了解孩子不良行為原因、傾聽孩子說話,以鼓 勵孩子發展社會能力發展潛能。

(五)認知發展論

Piaget 認為個體的認知發展須經過四個時期:1.感覺動作期、2.前運思期、3.

具體運思期、4.形式運思期,且這四個時期的發展是有順序性的。其理論重點為個 體的基模與認知發展均受到成熟與學習的交互作用,強調父母的教養應配合各認 知發展期,提供有利兒童發展與學習的家庭環境,以傳遞社會價值,並培養兒童 未來適應社會的行為和能力。

個體透過同化與調適,而主動建構相關性的刺激,發展的重點在認知過程,

孩子的發展並不全然是父母教養的影響,而是個體主動參與的作用;因此父母應 了解在孩子發展的每一階段特性,了解其內心世界的思考,啟發孩子的智慧。

(六)存在現象論

存在現象論最有影響力的學者為 Garl Rogers,此派以自我概念為中心,強調個 人對現實的主觀感受,認為人只要有良好的環境就能夠自我實現(林惠雅,1995)。

對於教養方式,認為好的父母要能夠接受自己和他人。因此,要能夠控制情緒,

適度懲罰孩子。另外,對孩子的行為應有所選擇,使其發展對自己與他人行為反 應的評價能力。父母需學會聆聽孩子說話,若孩子能接納父母,親子間情感的交 流自然增加,子女也比較會接受父母的意見,營造親子間良好的氣氛。

綜合上述,各個學派對於父母的教養態度及子女行為的學習方式,皆依據

其理論觀點而有所差異,但相同的是強調父母的身教與其所訂定的規範對孩子成 長過程將有不可抹滅的影響,子女日後的成長發展與生活適應都與父母的教養態 度有密切關係,若父母的教養態度產生偏差,對孩子的傷害將是非常大的。

三、父親教養角色的理論觀點

有許多學者,曾對父親在兒童發展中所扮演的教養角色,提出其主要理論觀

點,以下分別就心理分析論、依附理論、帕爾森理論、社會學習論,分別探討之

(王珮玲,1993)。

(一)心理分析論

弗洛依德首先提出最具影響父子關係的心理分析論。弗氏的理論,基本上,

強調兒童早期的經驗,會影響兒童人格的形成與發展,尤其是性心理發展。在兒 童早期,母親是影響孩子最重要的人物,但孩子至三歲到六歲時,會開始模仿父 母之同性別者,並以父母之異性者為性愛對象。

男孩在行為上模仿父親,以母親為愛戀對象;女孩則模仿母親,以父親為 愛戀對象,此即為弗氏所謂之「戀父情節」、「戀母情節」。由戀親情結中,如果父 子間有溫暖的關係,則男孩在性別角色的認同上會具有安全感;女孩則在自我概 念上可發展得更健全;然而父子關係缺乏或脆弱,而母子關係卻非常良好的情況 下,男孩在人格的發展上即感困難。

此外,父親的角色對女孩性別型態之學習也非常重要,能幫助其女性化之發 展,女孩需要及早與父親接觸,以學習如何與男性相處,若缺乏男性之接觸,女 孩可能把男性偶像理想化,而對丈夫的標準要求過高,影響其未來女性角色的發 展。

(二)依附理論

對兒童而言,依附有兩項功能,一為孩子由依附的人身上獲取安全感,當依 附者感到害怕、疲倦或生病時,便會尋找被依附者,此時依附行為便相當明顯;

二是孩子可獲得更多有關四周環境的訊息,亦即遇到新奇情境不知如何反應時,

他會看著他所依附的人以等待他的指示。而安全的依附是孩子信任感的來源,一 個沒有信任感的孩子,會變得過份依賴。他依賴別人不是為了愛或想接近對方,

而只是想確定他的需求已經達成,這種特質一旦形成,對孩子一生的人格會造成 很大的影響,而對父母及週遭環境產生信任感的孩子與兄弟姊妹、同儕關係良好、

社會能力佳,會發展出對自己的信任,並成為獨立的個體,進而在未來能與人建 立親密的情感連結。

許多父親在孩子出生時,便與孩子之間形成緊密的依附關係,視孩子為獨一 無二,而孩子則會在父親臂彎裡蠕動;就依附理論的觀點來看,父親與孩子的依 附關係,與母親角色一樣,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因此,在孩子早期安全的依附 關係上,我們必須重視父親角色的存在。

(三)帕爾森理論

帕爾森修飾了弗洛依德的認同理論,提出其人格發展理論,對社會學家和家 庭社會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帕爾森認為在母子的系統中,應包含父親的存在。因 為在家庭中,父親與母親完全扮演著不同功能的角色,例如父親擔負功用層面的 功能,代表著外在的世界,而母親則較擔負情感表達的功能,與家中每一成員情 感互動,具有照顧家中成員的責任。帕氏也認為,父親對孩子而言,是一執行和 活動導向的代表,是家庭系統和社會系統的初始連結者。就此觀點而言,父親的 責任是,讓孩子了解性別角色,獲取適應世界的能力以及明瞭社會的價值與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