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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國際綠色相關法令規章及發展趨勢

2.4 國內法令推動現況

在全球「永續發展」的觀念帶動之下,各國環保法令與國際間環保貿易 之規範越來越嚴苛。近年來,我國已由開發中國家邁入先進國之列,由於社 會經濟邁向穩定,生產、消費、廢棄物等活動造成之環境負荷自然增大,也 形成狹小國土內複雜之地方環境問題。臺灣身為地球村之一份子,應盡力達 成國家永續發展,增強國家環保意識,以具體行動來保護我們的地球。

因應現代環保之思潮,行政院環保署訂出「組織建制倡永續」、「節能減 碳酷地球」、「資源循環零廢棄」、「去污保育護生態」及「清淨家園樂活化」,

做為五項施政主軸,訂定「組織建制倡永續」、「節能減碳酷地球」、「資源循 環零廢棄」、「去污保育護生態」、「清淨家園樂活化」、「有效提升公害陳情案 件處理品質」、「提升資源使用效率」及「加強環保專業知能,有效運用人力 資源」等8 項關鍵策略目標。

臺灣之綠色政策已有階段性的發展,過去幾年來,在資源回收、空氣品 質與河川污染防治的管理上已有大幅之改善。未來更朝向建立無毒家園、提 昇臺灣之永續環境並保持臺灣國際上之優良形象,追求更高品質之環境。

為與國際趨勢接軌,臺灣發展綠色物流是當務之急,而針對綠色物流之 議題,臺灣已有許多相關之綠色政策之基礎,本計畫根據綠色物流之各種綠 色措施整理出相關綠色法令,如圖2.16 所示,以檢視國內綠色物流之推行現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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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計畫整理

圖2.16 我國綠色物流政策相關法令 1.綠色設計

(1)廢棄資源循環促進法草案

本草案立法精神首先優先考量減少廢棄資源物之理念,將廢棄資源物優先 視為資源,於廢棄資源物失去原效用時,再以再使用、再利用之再生方式,減 少原料資源之使用,最後才考量廢棄物之最終處置。並參考歐盟RoHS、EuP、

ELV、WEEE、Packaging 等指令採用生命週期之思考方式,訂定產品環境友善 化管理專章將環境友善化設計等相關機制納入規範,以強化產品源頭減少自然 資源之耗用及限制有害物質之使用,降低環境負荷,達成環境資源永續經營之 政策。

(2)節能標章

我國政府為為使國內使用能源之設備及器具能源效率能達到國際標準,對 於高效率省能產品建立自發性節能標章認證制度,藉由此標章的辨識,以引導 消費者優先選用,進而積極鼓勵廠商研發生產高能源效率產品。我國經濟部能 源局受理廠商自願性申請審核,通過者授予「節能標章」於產品之張貼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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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綠色採購

(1)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配合資源永續利用的環保國際潮流,鼓勵國內之綠色 生產及綠色消費,經多年的溝通與協調,除明定產品種類、優惠比率、優先採 購方式外,並訂定相關獎勵規範,以鼓勵機關落實綠色採購。

依據我國政府的規定,環保產品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產品是已經實施多 年的環保標章產品;第二類產品是除環保標章產品以外,經環保署認定符合再 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條件的產品;第三類產品是可增加社會利益 或減少社會成本的產品,目前是指節能標章產品。

3.綠色生產

(1)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針對從事液晶面板製造及相關材料、元件或產品製造者,規範其揮發性有 機物、氫氟、鹽酸之煙道排氣處理方式與單位小時許可排放量。

(2)產業創新條例

為鼓勵產業永續發展,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補助或輔導企業推動下 列事項:

1 協助企業因應國際環保及安全衛生規範。

2 推動溫室氣體減量與污染防治技術之發展及應用。

3 鼓勵企業提升能資源使用效率

4 產製無毒害、少污染及相關降低環境負荷之產品。

4.綠色包裝

(1)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法

為防止產品過度包裝,針對商品包裝體積比值及包裝層數進行規範。而國 內包裝業者採取多項相關因應措施。如液態食品冷充填及熱充填包裝用的PET 瓶重量,廠商持續開發降低 PET 樹脂使用量的方法;包裝業者也於生產流程 中,採用水性油墨、水性接著劑,降低揮發性有機溶劑的排放。而軟包裝業引 進無機物(三氧化二鋁、矽氧化物)蒸著膜, 取代不利自然環境的聚偏二氯 乙烯(PVDC),或以奈米材料塗佈方式提高包材阻隔性、減少積層材料的使 用量。另外,廠商對生物可分解材料的應用,積極開發適宜的材料外,亦引進 應用面較成熟的聚乳酸(PLA)材料,但其原料來源係採基因改質的農作物,

深受國內綠色環保團體排斥及反對。

5.綠色配送

(1)CNS 一貫運輸流通用木製平棧板規格

我國於民國82 年制定一貫運輸用棧板國家標準(CNS 8172 Z5099),其 規格為 1.1m×1.1m 及 1.0m×1.2m 兩種。於民國 83 年修訂 CNS 一貫運輸流通 用木製平棧板規格(CNS 8172z5099)為 110cm×110cm 及 120cm×100cm。

目前我國標準檢驗局在制訂全國相關標準規範時,均以 ISO 為主要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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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而ISO 在一貫運輸用棧板的規格有六種:1200×1000mm、1200×800mm、

1140×1140mm、1219×1016mm、1100×1100mm 及 1067×1067mm。

(2)空氣污染防制法

指在一定區域內,為有效改善空氣品質,對於該區域空氣污染物總容許排 放數量所作之限制措施。各級主管機關得於車(機)場、站、道路、港區、水 域或其他適當地點實施使用中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不定期檢驗或檢查,或 通知有污染之虞交通工具於指定期限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3)溫室氣體減量法

雖然目前京都議定書所定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目標只針對簽署並批准的工 業化國家生效,惟後京都時期(post - Kyoto)即西元 2012 年之後,我國與其 他新興工業國家可能成為下一波受規範對象,其規範之減量模式、目標與期程 尚在討論階段,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

基於我國特殊之國際地位,無法簽署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與京都議定 書,惟身為地球村之一員,仍願依據公約精神,承擔共同但差異的責任,以成 本有效(cost effectiveness)及最低成本(the lowest cost)來防制氣候變遷,並 追求永續發展,爰擬具「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其重點包含:

1 事業如具有環保署公告之排放源者,應每年進行排放量盤查及定期登錄排 放量。

2 環保署得分期公告實施溫室氣體總量管制,分階段訂定減量目標,並將應 削減溫室氣體排放量分配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由其訂定並執行削減計 畫。

3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分階段將其獲配之排放量核配其公告排放源之 事業,該事業應採行減量措施或至指定之交易平台進行交易。

4 事業如有經認可之減量額度,得做為排放量之抵換或交易。

5 具有公告排放源之事業,應每年進行排放量盤查,定期揭露並登錄排放量 於其開立之排放源帳戶。

(4)汽車製造業表面塗裝作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汽車製造程序之表面塗裝相關作業,包括儲運、混合、攪拌、

清洗、塗裝、乾燥及其後處理單元。其汽車製造程序表面塗裝相關作業之揮發 性有機物排放標準應符合110g/㎡。

(5)半導體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規範半導體製造業產生之空氣污染物應由密閉排氣系統導入污染防制設 備,並處理至符合規定後始得排放。

(6)海洋環境污染清除處理辦法

因從事輸送作業所造成之污染,海洋環境污染清除處理辦法,應就污染情 況及作業環境評估清除處理技術,選用環境衝擊最低之方法。造成海洋環境污 染之污染物有嚴重影響海域水質者;應以污染物之回收為優先,並儘速採取污 染源控制、污染物之圍堵,以防止污染擴散,使用之方式及工具應防止二次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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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化學品造成海洋環境污染之清除處理,應參考物質安全資料表所定之處理 方式。

(7)國家節能減碳總計畫

總共擬定 10 大策略,除了與交通有關的建構綠色運輸網絡外,還包含營 造低碳產業結構、打造低碳社區與社會、推動節能減碳公共工程、改造低碳能 源系統、健全法規體制等。未來10 年臺灣要減碳達 2.1 億噸,到 2020 年時,

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將降到2005 的標準。

(8)交通政策白皮書

交通部為因應國際與國內環境鉅幅變化,使我國運輸能永續及均衡的發 展,已於民國91 年 1 月發布第二版之運輸政策白皮書,使各級運輸機構可依 循此一指導綱領,據以推動各項策略與短、中期措施,其中有關綠色配送的運 輸政策與策略為:建立永續運輸發展機制,構建與環境、生態調和之運輸系統:

建立永續運輸發展機制,如訂定永續運輸發展方案、計畫評估體系、財務籌措 運作及補助機制,以及建立計畫審議及輔導機制;構建與環境、生態調和之運 輸系統,如建立交通衝擊評估審議制度、落實交通建設之環境監測計畫、加強 整合環境與生態特性之永續道路規劃設計理念、擬定交通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 業手冊、落實綠色運輸系統與土地使用規劃的整合。

6.綠色能源使用

(1)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為推廣再生能源利用,增進能源多元化,改善環境品質,帶動相關產業及 增進國家永續發展,特制定本條例。中央主管機關為推廣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 備,應考量我國氣候環境、用電需求特性與各類別再生能源之經濟效益、技術 發展及其他因素。

(2)石油管理法

我國為推廣生質燃料,於民國90 年將酒精汽油、生質柴油等納入「石油

我國為推廣生質燃料,於民國90 年將酒精汽油、生質柴油等納入「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