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國內評鑑幼兒教育品質的途徑

第二章 相關文獻探討

第二節 國內評鑑幼兒教育品質的途徑

一、評鑑幼兒教育品質的方法

評鑑幼兒教育品質的方法,依照現行的評鑑制度與幼教現場的觀察可分為 有形的評鑑與無形的評鑑。有形的鑑定乃指現行的制度,依照規章與命令所做 的程序性與結構性的評鑑制度,這是有明確資料可供查詢的鑑定,例如依據教 育部(2001)公私立幼稚園評鑑及獎勵實施計畫,各級縣市所彙整的公私立幼 稚園評鑑報告。無形的鑑定所指的是幼教現場生態中的市場機制導向鑑定,由 於這種市場機制的幼教品質鑑定,缺乏實徵的調查與統計數據,目前沒有一定 的型式可供查詢。以下就幼兒教育評鑑內涵以及兩種鑑定幼兒教育品質的方法 做一討論:

(一)、幼教評鑑的目的

自從幼稚教育法施行以來,政府試圖透過各種政策與法令,保障幼兒的受 教品質與正常化,「幼兒園評鑑」就是其中一項措施。幼兒園評鑑的制度開始於 1985 年,由台灣省教育廳公佈「台灣省輔導幼稚教育正常發展實施要點」,其 中第七項規定:「縣市政府應組成評鑑小組,聘請幼稚教育專家與有關人員每兩 年至少實施評鑑一次以作為幼稚教育改進之依據」。因此幼兒園評鑑在各縣市開 始展開,藉以了解幼兒園教育實況。1993 年教育部根據「發展與改進幼兒教育 中程發展計畫」公佈「台灣區公私立幼稚園評鑑實施要點」,目的在了解公私立

幼兒園的現況,輔導各幼兒園自我改善,並提供教育行政之主管單位行政決策 之參考依據,以期幼兒教育之正常發展,提昇幼兒教育的品質。也因此,政府 透過「幼兒園評鑑」政策來達到檢視幼兒教育的品質(教育部,2004),但是幼 兒園評鑑結果是否等同「品質」的象徵,目前幼教相關人員沒有一致的共識。

張素貞(2001)歸納評鑑包含的目的有四:1、診斷學校教育缺失,作為 改進之參考;2、改進教育缺失,提昇教育品質;3、維持學校教育水準,使學 校之素質為社會所認同;4、提高學校教育績效,使各種教育投入有最佳產出,

避免教育浪費。由此可知,評鑑的目的,在追求「進步」。追求進步的方式很多,

教育評鑑是追求進步的其一手段。

根據學者專家(陳淑芳,2004;莊小玲,2003;蘇慧雯,2003;薛婷芳、

廖鳳瑞,1999)的研究,評鑑的歷史演進已經進入了第四個時期,「評鑑即測驗」、

「評鑑即目標符合程度之判斷」、「評鑑即專業之判斷」、到目前的「評鑑即提供 資訊以作為決策之依據」。王保進(2001)指出「評鑑是評鑑者在確認教育品質 之內涵下,決定評鑑之內容,並擬定客觀之標準,利用自我評鑑及專家訪視之 方式,以了解學校經營品質之實況,從而達成教育品質的績效責任或持續改善 之目的」。黃光雄,(1989)更提出建議,評鑑除了達到改進和績效責任之外,

還須有啟發的作用。所以評鑑具有其積極與正面的價值與意義。

(二)、現階段幼兒園的評鑑模式

目前我國幼兒園評鑑的依據是教育部國教司 93 年 12 月 22 日公佈的「教 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公私立幼稚園評鑑作業原則」,評鑑的項目為

「幼教行政」、「教保內涵」、「教學設施及公共安全」、及增加的地方特色與各園 不同背景與發展的「社區融合」等四方面,採用過程與結果並重的 CIPP 模式。

即是背景評鑑(Context evaluation)主要是檢視各幼兒園的教學目標是否符合

教育理念和發展特色。輸入評鑑(Input evaluation)則根據該幼兒園的教育目 標,檢視幼稚園所投入之資源是否運用得當;例如人員編組、設備與場地、經 費預算等是否使用適宜。過程評鑑(Process evaluation)是檢視受評幼兒園之各 項工作是否進行順利、流暢;包括溝通管道及溝通流程是否通暢、時間安排與 計畫是否合宜、潛在的阻礙等。成果評鑑(Product evaluation)是評估幼兒園 教育目標達成的情形,以了解預期與實際結果是否相同,若不同,沒達到預期 目標的原因何在。縮寫簡稱 CIPP 評鑑模式(謝明昆,2003)。

目前幼兒園實施評鑑的流程為自我評鑑、訪視評鑑、評鑑結果,追蹤輔導 則視評鑑結果而對未通過評鑑項目的幼兒園,做定期的訪視或協助改善狀況(高 雄市公私立幼稚園評鑑及獎勵實施計畫,2005)。然而評鑑的實施過程難免引起 爭論,例如對評鑑目的的認知不同、受評幼兒園的意願及動機不同、評鑑人員 的專業性受質疑、由各地方政府教育主管機關兼辦,評鑑小組公正性及協調度 受挑戰等因素(陳淑芳,2004;陳雅玲,2003;蘇慧雯,2003;陳美如,2003;

薛婷芳、廖鳳瑞,1999),以致於評鑑的結果,常常讓受評幼兒園的人員,產生 不同的聲音,形成對評鑑不同的認知。究竟幼兒教育品質是否能透過幼兒園評 鑑措施,達到品質提升的目的,還是有許多不同的看法。

(三)、分歧的幼教評鑑看法

理想中的評鑑是協助幼稚園蒐集訊息、了解問題、研擬策略、改進問題的 重要機制,但是幼兒園在教育評鑑的過程中,始終扮演一個被「觀看」的角色,

評鑑對幼教工作者而言,是一種被「評等」與「審判」的過程與結果。(陳美如,

2003、陳雅玲,2003)。在評鑑的系統中,教師僅是客體,而非主體,此主客二 分的思維,已脫離了評鑑原有的立意,經由評鑑的手段達到提昇教育品質的目 的。因此在整個教育改革的環境中,如何推動幼兒教育正常化教學,提昇幼兒

教育的品質,教育評鑑是一項重要的機制,而如何讓幼教工作人員察覺教育評 鑑與自己的關聯,而非只是一種工作或壓力。Fetterman(1996)提出:專家是 跟學校老師一起工作,而非為他們提出主張(引自陳美如,2003:64)。因此,

必須讓幼教工作人員感受到在教育評鑑的過程中,透過與專家的對話、互動,

對自己的工作反思,產生專業的自覺與成長。陳淑芳(2004)的研究發現,幼 兒園經過教育評鑑的歷程後,對評鑑的意義與目的所產生的認知有:督促改進、

鼓勵優良、推動成長、了解現狀、協助園所自我了解等。顯示在教育評鑑的機 制中,幼兒園在經歷過評鑑的歷程之後,能有所成長及改進。

盧美貴(2002)的報告中指出:教師即行動研究者的實現。Alvik(1995)

的研究中發現參與行動研究的教師,在學校本位評鑑的經驗中獲得自信,他們 不再視評鑑為威脅的客體;同時教師與研究者的合作共同解決問題的次數也越 來越多;當評鑑不再成為是一種「視導」時,幼兒園組織的改造與創新才有可 能進行(引自盧美貴,2002,13)。因此評鑑最大的動力來自於受評者專業的自 覺及成長,幼兒園對於教育評鑑能有正確的認知,形成專業的動力,幼兒教育 的品質才有可能提昇。

(四)、市場導向的幼兒教育品質

幼兒教育的品質,除了有形的幼教評鑑結果可供查詢與參考之外,市場機 能論的學者認為,以維護「共同的文化價值」與「確保教育品質」的理由介入 教育領域是不當的,主張國家在教育的角色上應是被動的,只有透過市場的汰選 功能,才能達最大的經濟效益(陳怡如,2000)。目前幼兒教育的市場上,就研 究者的觀察,有許多在幼教評鑑機制的認可之下,獲得不錯的評價,但是在幼 教市場的經營之中,卻難以經營及生存,而面臨經營權轉移或是暫停招生的現 象,參考表 2-4。反觀幼教市場中的幼兒園,招生人數最多的園所,在幼教評

鑑的制度下,卻不見得能獲得績優的成績或認可,這是一個值得關注與重視的

小結

根據教育部(2001)所公佈「教育部公私立幼稚園評鑑及獎勵實施計劃」,

其明示幼稚園評鑑具有下列四個目的:

(一)引導幼兒教育正常發展並提升幼兒教育品質。

(二)了解全國公私立幼稚園現況,並輔導幼稚園優質成長。

(三)表揚並獎助績優幼稚園,透過視導觀摩,發揮幼稚園特色。

(四)配合幼兒教育卷的發放,提供民眾選擇績優幼稚園。

但是經由幼教市場的現象發現,獲得幼教評鑑績優的幼兒園,不代表其幼 兒園的經營與管理就能獲得相對性的表現。如果幼兒園評鑑的機制,對幼教品 質的提升與幼兒園優質成長,不是相對性的相關因素,回過頭來看,在幼兒園 評鑑機制中,缺少了哪些重要的因素?多元觀點的幼教品質,是評鑑機制中所 沒有包含在內的因素。也因此,幼教評鑑機制無法達到設立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