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國內外檔案開放取用與限制概況分析
第二節 國外檔案開放取用與限制概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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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國外檔案開放取用與限制概況分析
國外檔案事業發展之長久,可資借鑑。由於語言之限制,本研究挑選 歐美英語體系國家之重要檔案館作為研究比較對象,包括:美國國家檔案 館華盛頓分館、英國國家檔案館與加拿大國家圖書暨檔案館。
而為與歐美國家比較,另於東方國家挑選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與日本 國立公文書館作為研究比較對象。中國與臺灣關係親近,歷史淵源同流,
檔案發展息息相關,但由於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於網頁上未有任何有關現 有館藏量、檔案利用規則或閱檔規則等,故挑選同為中國國家檔案館之一 的第二歷史檔案館。日本國立公文書館亦為東方有系統發展檔案事業國家 之一,加以國立公文書館於 2001 年改制為公法人團體,經費獨立運作,
其在檔案閱覽規範、檔案開放取用限制、複製與收費標準等必有一套體 制,足可借鑑。
各國的檔案事業發展多屬中央或地方政府體系,本研究所選之國外檔 案典藏機構由於皆為「國家/中央級」檔案館,雖與我國檔案館屬性不同,
但取用與限制規定仍有高度參考價值。
為比較國內外在閱覽規範、檔案開放取用限制、複製與收費標準等項 目之差異,以下首先介紹本研究五所國外重要檔案典藏機構之館藏內容與 特色,再針對其檔案閱覽規範、檔案開放取用限制、複製與收費標準等項 目進行比較分析。
一、 檔案典藏機構
(一) 美國國家檔案館華盛頓分館(The National Archives in Washington,
DC, the Un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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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國家檔案館,展示有關美國有關歷史檔案資料,例如憲法(the Constitution)、人權法案(the Bill of Rights),以及獨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目前館藏之文本與微捲係有關家譜/族 譜、美洲印第安人、二戰前陸軍相關事務,例如軍事服務、養老金 文件到美西戰爭、海軍相關事務,包括二戰前海軍與海岸警衛隊紀 錄、羅斯福新政、哥倫比亞特區、美國最高法院紀錄與國會等(The National Archives in Washington, DC,2014a)。
(二) 英國國家檔案館(The National Archives, the United Kingdom)
英國國家檔案主管機關為「英國國家檔案館(The National Archives )」。 英 國 國 家 檔 案 館 前 身 為 公 文 書 局 ( Public Record Office),創立於 1838 年,是為英國國家檔案之典藏與管理機關,於 2003 年 4 月改名為英國國家檔案館。英國國家檔案館執行長(Chief Executive)綜理政策規劃與執行督導,身兼國家檔案館館長、公共 檔案保管者(Keeper)、政府資訊管理與知識管理最高首長三職。英 國國家檔案館分為兩部份(檔案管理局,2013):
1. 舊館(Family Records Center):建於 1851 年,座落於倫敦法 院街上,保存管理司法檔案與 19 世紀以前的政府檔案。
2. 新館(Main Office):建於 1977 年,位於英國倫敦郊區的丘園
(Kew),負責保存 19 世紀後之政府檔案和軍方檔案,不僅 保管政府部門的公共檔案並提供利用,亦提供與英國歷史有 關之私人檔案資訊。
英國國家檔案館所蒐集國家檔案的年代範圍為從 1086 年至 今,目前保存超過 1000 年的公共檔案。特別的有自 1257 年議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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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致 可 分 為 八 個 時 期 : Medieval 1066-1485 、 Early Modern 1485-1750 、 Empire and industry 1750-1850 、 The Victorians 1850-1901、Early 20th century 1901-1918、Interwar 1919-1939、Second World War 1939-1945、Postwar 1945-present(王麗蕉,2014a;檔案 管理局,2013;檔案管理局,2008,頁 4)。
(三) 加拿大國家圖書館暨檔案館(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
加拿大國家檔案館的前身可追溯自加拿大聯邦政府於 1872 年 創立農業部門的檔案分部(Archives Branch of th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1912 年,政府通過公共檔案法(Public Archives Act),
檔案分部改為公共檔案館,隸屬於該國總理(Prime Minister),後改 隸國務卿(the Secretary of State)。為因應資訊產生方式與載體之多 元化、人類保存智慧遺產的界線難以切割,加拿大政府頒佈「國家 圖書館及檔案館法」(Library and Archives of Canada Act),於 2004 年 5 月 21 日將國家檔案館與國家圖書館合併,是為「加拿大國家圖 書暨檔案館(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王麗蕉,2014b;檔案 管理局,2008,頁 5)。加拿大國家圖書暨檔案館之館藏範圍大致如 下:(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2014a;檔案管理局,2013)
1. 從 1897 年起的黑白及彩色影片或無聲及有聲影片,共超過 71,000 小時的刪減或未刪減的影片或記錄影片。
2. 從 16 世紀起,超過 300 萬筆的一些建築圖、計畫及地圖。
3. 大約 318 萬百萬位元電子格式之資訊,包含超 26,000 種加拿 大的期刊及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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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超過百萬本各種語言提供不同需求及年齡層的圖書,包含經 典或小說。
5. 從 1850 年代起,超過 2,400 萬張的照片。
6. 聯邦、省、市與外國政府的原文紀錄和出版物。
7. 超過 270,000 小時的錄影及錄音資料。
8. 超過 343,000 件藝術品,包括繪畫,素描,水彩畫,宣傳畫,
版畫,獎牌和漫畫。
9. 是全世界最大量的音樂資料,包括在加拿大關於音樂的檔 案,大約有 200,000 件以碟片或各種記錄格式、鋼琴捲、卷軸 和八軌道磁帶。
10. 加拿大郵政檔案。
11. 獎牌、圖章、海報和徽章等印象深刻的收藏。
12. 各種個人或團體有利於加拿大文化、社會、經濟及政治發展 的文本檔案。
13. 加拿大全國、省、市的報紙,範圍從日報到學生報紙,和從 原住民雜誌到種族社區時事通訊等。
14. 期刊、微縮膠捲、手稿和論文;以及從 1689 年代以來超過 一百萬件加拿大人的畫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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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成立於 1951 年 2 月,原名為南京史料整理 處,隸屬於中國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1964 年改隸國家檔案局,並 改為現在的名字。集中保管中華民國時期(1912-1949)檔案的國家 級檔案館,舉凡中華民國歷屆中央政府機構、臨時政權機構、社團 組織的檔案、日偽中央政府的檔案以及著名人物等檔案均有收藏。
截止 2008 年底,共收藏有 1,354 個全宗,計 220 餘萬卷,收藏的民 國時期圖書資料有 20 餘萬冊(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2014a)。
(五) 日本國立公文書館
為防止公文散逸和公開設施之必要性,1959 年 11 月,日本學術 會議建議應設置國立公文書館,要求公文必須集中式管理。日本政 府遂於 1971 年 7 月設置國立公文書館,隸屬總理府,負責典藏全國 各行政機關具歷史價值之檔案,並提供閱覽、研究及展示。2001 年 因應國立公文書館法修訂,國立公文書館改制為公法人性質團體,
不再屬於政府機關組織(檔案管理局,2013;日本國立公文書館,
2014a)。雖然如此,日本國立公文書館仍然依法可徵集具有保管價 值之公文書與珍貴史料,並提供檔案利用的責任。
日本國立公文書館接收來自江戶幕府所收集的各種漢籍檔案資 料,舉凡醫學、軍事、航海、方志、地方風土等。例如記錄 18 世紀 初期訪問長崎的荷蘭與中國商船商運貨物的詳細資料的《唐蠻貨物 帳》;《通航一覽》為 16-19 世紀早期外交檔選集,記錄當時日、中 貿易相關走私、浪人等問題的談判文件。此外,亦典藏不少中國古 籍,例如,明代的劇本與小說、南宋期間的《東坡集》、《史略》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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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關係資料加以數位化,陸續於網路上免費開放利用。截至 2012 年 底,總書架長約:71,696 公尺(本館:34,850 公尺;分館:36,846 公尺);所藏資料截至 2013 年 3 月約有 133 萬冊(日本國立公文書 館,2014b)。
二、 檔案閱覽規範與使用限制
(一) 檔案開放取用與閱覽規定
1. 開放時間與提件時間
美國華盛頓國家檔案館週一至週六都有開放,並有比較密集的 檔案提調時間,惟週六不開放檔案提調。英國國家檔案館週一不開 放使用,並區分為「週二、週四」、「週三、週五、週六」,後者提早 至下午五點閉館;至於服務時間,前者至多到下午五點,後者則為 下午四點十五分。加拿大國家圖書暨檔案館於內部分成許多閱覽 室,例如家譜與家族歷史室、文本文件諮詢室、參考資料室、特藏 諮詢室、Jacob M. Lowy 收藏室等。家譜與家族歷史室、文本文件諮 詢室,以及參考資料室週一至週日都有開放,惟週末並無服務時間
(文本文件諮詢室於週六仍有),且會提前關閉;參考資料室的週末 開放時間甚至只從早上十點到下午二點。至於服務時間,家譜與家 族歷史室、參考資料室週一至週五皆為同樣時間,惟文本文件諮詢 室分成「週一、週三、週五」(九點到下午四點)、「週二、週四」(十 點到下午五點,週六只到四點)兩種不同服務時間。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則分成兩個時間,分別是早上八點到十一 點半、十二點半到下午四點半。日本國立公文書館的開放時間只到 下午五點,閱覽室則提前於下午四點半停止使用,但仍可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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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7:00週二、週四 9:00-19:00
週三、週五、週六 9:00-17:00
家譜與家族歷史、文本文件諮 詢室
週一至週日
8:00-23:00 (週末到 18:00) 參考資料室(reference room) 週一至週五
9:00-20:00
(週末 10:00-14:00)
週一至週五 8:00-11:30 12:30-16:30
週一至週五 9:15-17:00 ( 閱 覽 室 只 9:00-17:00
週三、週五、週六 9:00-16:15
家譜與家族歷史室、參考資料 室
週一至週五 10:00-15:00
文本文件諮詢室(textual documents consultation room) 週一、週三、週五
9:00-16:00 週二、週四
10:00-17:00 (週六只到 16:00)
週一至週五 9:15-11:45 13:00-16:30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資料收集時間:2013 年 9 月到 2014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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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er’s Ticket)。
須持使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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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調閱限制與數量
除美國華盛頓國家檔案館與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外,其他三個 國家都有限制調閱數量,加拿大國家圖書暨檔案館雖未於網頁上明 確說明,但基本上希望使用者一個時間只處理一個案卷。惟英國國 家檔案館另有「大宗申請」,提供更大量的文件申請,但需時一至三 個工作天。
加拿大國家圖書暨檔案館由於資訊公開法之要求,對於聯邦政 府記錄之人事與軍事服役檔案另有規定,並需受到ATIP*審查。日本 則需視文件之公開狀況,如為「公開」或「部分公開」,當天申請即 可使用;「需審查」或「非公開」者,則需經審核後,方可使用。(見 表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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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複製規定與數量限制
美國華盛頓國家檔案館、英國國家檔案館與加拿大國家圖書暨 檔案館皆允許使用者使用自己的相機、掃描儀等器具複製文件,但 不可攝影。加拿大另行規定如需使用相機複製,需受申請核准,而
美國華盛頓國家檔案館、英國國家檔案館與加拿大國家圖書暨 檔案館皆允許使用者使用自己的相機、掃描儀等器具複製文件,但 不可攝影。加拿大另行規定如需使用相機複製,需受申請核准,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