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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調查結果與分析

第三節 綜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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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管理者自己的專業,還是要知道自己的專業,這樣的 話很多東西都可以化繁為簡。……希望可以從使用者的角度來想 一想,那些東西應該要怎麼用,或是怎麼樣會被使用,不管是那 個頁面還是規則、價錢等,如果從使用者考慮的話,也許很多事 情就不會搞到大家都不確定。」(U10:592-598)

第三節 綜合討論

本節主要將訪談分析結果綜合整理,將檔案工作人員與檔案使用者之 意件綜合陳述、比較異同,並依分析結果逐一陳列,綜合呈現如下:

一、 開放時間與提調時間

依據訪談結果來看,有超過半數以上使用者都希望能夠週末彈 性開放或延後開放時間。畢竟一般民眾也跟檔案工作人員一樣,有 自己的工作,學生、教授或研究員們也並不能時常前往檔案館待上 一整天的時間閱覽檔案,如此,閱讀時間便有所受限。因而普遍希 望能夠開放,以增加閱讀時間。

檔案機構為體恤工作人員之辛勞,或希望使用者們能夠身體健 康,持續保有能夠長時間閱覽檔案的精力與體力,因而中午希望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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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是因為庫房與閱覽空間相隔一段距離,人員調檔不便,因而需要 固定時間收件,集中調檔以節省雙方時間與心力。

身為使用者,應體恤檔案工作人員之辛勞,在對方提供專業與 良好的服務之下,應盡量配合館方,例如事先預約調卷。讓檔案人 員預先把檔案準備好,等使用者到達之後就可以馬上閱覽,也不至 於浪費了使用者寶貴的時間。

二、 年齡限制之問題

對於是否設置年齡限制之看法,其實檔案工作人員與使用者雙 方之正反方的意見各半。雖然有些檔案館設有年齡限制,但不外考 量到檔案性質珍貴,擔憂年齡較小的使用者一未能具備足夠的檔案 素養,二未能擁有一定程度的閱讀能力,其實較難使用檔案;第二 是考量到館的使用者們多半為研究而來,已經都在一定年齡以上,

具備相當程度了檔案閱讀能力、檔案素養。而贊成設置年齡限制的 使用者們,認為也是這些因素使然。

不贊成設置年齡限制者,有人認為檔案一生難碰幾次,讓小朋 友有此一體驗也無甚不好;有人認為若為深化歷史教育,其實不應 當設有年齡限制,如此才能夠讓小朋友近距離靠近檔案,不認為檔 案館是神祕的地方,也藉此培養對檔案的興趣。多半認為檔案本就 應對全民開放,不應有所限制。

對此,檔案館應針對館藏內容,並思考自己對檔案的態度是什 麼。如果是為了保存檔案、針對主要使用族群提供專業服務,可考 慮設置年齡限制。一是防止年幼者可能損傷檔案,二是藉由年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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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閱覽規定與攜入資料限制

依據訪談結果來看,其實所有使用者與受訪機構都對閱覽規定 與攜入資料限制沒有太大的意見。由於檔案數位化持續進展,使用 數位檔案較紙本簡單且方便,不用戴手套、口罩,帶著筆記型電腦 就能進入閱覽室,這是使用者們普遍覺得不錯的地方。而使用者們 也認為,由於數位檔案日益增加,原先可能針對閱覽紙本檔案而有 的限制會慢慢消弭。取而代之的,檔案館可能需要增添一些針對科 技產品的規畫。現在手機畫素都很高,有的筆記型電腦又有攝像鏡 頭,必須對於使用者使用 3C產品的行為要加以規範。

四、 檔案典藏過於分散

根據訪談結果,有使用者認為臺灣檔案典藏機構過於分散,常 使研究者須東奔西走、往來奔波,對於時間、金錢與心力各方面都 是一項損耗。因而希望檔案資源能夠集中,甚有受訪者提出應國家 應仿效圖書館,主力建置一檔案聯合目錄,並持續運行維護,讓使 用者得以不用四處奔走,在各處都能夠隨時知道各檔案典藏機構的 館藏。對此,也有受訪者認為檔案館的 Metadata 欄位如果可能的話,

可採用圖書館技術,例如 Linked data、RDA 格式、VIAF 人名權威 共享等方式,盡量完善欄位結果,讓使用者得以在檢索出一筆結果 之後,能夠共享其他機構之資源,甚至是國外資料來源。

在訪談中也發現,檔案資源分散,有些圖書館開始收藏檔案;

加以人們對於「檔案」定義廣泛,就有使用者對於圖書館特藏相當 不滿。因而認為檔案人員應具備該有的專業,甚至是歷史背景、歷 史相關知識素養,如此才能理解研究者對待、使用檔案之行為的背 後原因為何,而不會過於防備、限制太多。對此,國家或許應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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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的圖書館員,應可開授檔案相關課程,加強檔案專業訓練。

五、 複製方式與數量

在複製方式方面,有受訪者反映希望能夠增加拍照,或者提供 光碟片方式。我認為可以考慮增加拍照方式,一是可以效法國外開 放檔案的態度,將資料大方推廣,以吸引更多使用者利用;二是當 檔案正在數位化、整編,或者狀況不佳的時候,若使用者急需資料 確認,或可交由檔案工作人員協助翻拍,以解一時之需。

此外,以光碟片燒錄檔案也是不錯的複製方式。雖然使用光碟 片燒錄檔案可能價錢會稍高一些,但是可以節省紙張與相關耗材的 消耗,比較環保;二是相較於紙本檔案,或是必須到館閱覽的數位 檔案之下,有光碟片在手邊,方便使用者利用與保存檔案。

在複製數量方面,雖有使用者反映可再放寬,但多半並未對此 有太多意見,或許是因為檔案已然數位化,不會有太多複製數量的 問題產生。且,檔案工作人員與使用者普遍認為在實務上,其實工 作人員會衡量使用者之需求而盡量給予協助、方便,不會一昧堅持 規定。目前認為複製數量可考慮不用增加,但可因應使用者需求,

適時給予彈性。

六、 收費標準

在收費方面,有檔案機構認為他們已經略去許多相關成本以便 利使用者,目前的收費標準應屬合理。雖然仍有些使用者認為某些 檔案館的收費略高,也有受訪者提出可對學生有一些優惠折扣,而 對相形來說有研究經費之研究員、教授們可收費較學生為高,可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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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使用者認為,之所以認為複製費用有些高昂,第一個可能 乃因早期過於開放國外人士大量複製,將臺灣檔案帶回國內另行出 版或作他途之用,損及本國權益,因而需要「以價制量」;第二個可 能是認為複製價格高,使用者會因避免花費過多,更加審慎地挑擇 所需的檔案,而不是一味複製帶走之後,卻可能從此不再使用。認 為「越難得到的,就越會珍惜、利用;越容易得到的,反而容易束 之高閣」。

目前認為臺灣的收費標準對於研究生或學生而言,確實會有花 費太多的情形發生,但為了研究、作業、報告,還是得花費,的確 很可能促使學生不願意到館閱覽與複製檔案,寧可找其他比較容易 得到的檔案資料。而為鼓勵學生多加使用檔案資料,認為對學生有 一些優惠是不錯的方式。

七、 檔案與個人資料保護法

由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上路,許多檔案內容若含有自然人資訊 的話,必須遮掩,或甚至不公開,以保該自然人之隱私不受傷害。

但也正因此,致使許多研究受到影響。

對於檔案工作人員,難免覺得個資法使其在檔案開放方面不少 窒礙難行之處,甚至得到許多使用者不佳的反映回饋。在沒有因檔 案公開個資而產生相關判例之前,不少檔案機構會選擇保守一些,

也令使用者不得其門而入。因而也有受訪者希望能夠進行修法或調 整,對於檔案史料不要有太多的限制。也有使用者認為若係用於學 術用途,或可公開,不行遮掩,以利研究之結果產出與發展。

目前認為個資法修正的可能性不高,應由中央檔案主管機關「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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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內容的判定不能單憑一位閱覽人員就能認定,也不能單因用途 而將敏感資訊外流。如檔案內容含有個資,應諮詢相關學者專家,

將限制盡可能降至最小,或稍微寬鬆一些。

八、 國外人士來訪大量複製

對於國外人士來訪臺灣檔案機構,可能有大量複製檔案行為,

本研究也對檔案工作人員與使用者雙方提出問題。依據訪談結果來 看,所有受訪檔案工作人員都認為國內外一視同仁,不會有額外的 限制,並本著檔案館理當開放給所有人使用之態度,更認為可使檔 案使用率上升、能見度提高,促進臺灣與國外之學術交流。

對於使用者而言,關於國外人士來訪可能有大量複製檔案之行 為,普遍反應不佳,有些受訪者提出應區分國內與國外,對其有些 許限制,以避免可能將檔案帶回國後行出版或他途之用,損及臺灣 檔案館的權益。但也有使用者反而認為若檔案大力開放,使大家都 能輕鬆取得,便不存在利益問題。因而也有使用者提出可效法美國 檔案館方式,中國就曾去美國大量複製圖像回國出版專書,不但未 受阻礙,還得到對方的幫忙與協助。

目前認為,對於國外人士來訪,可以不用有什麼限制或出具推 薦函,檔案館是對公眾開放,也是對外籍人士開放。考量國外研究 學者不會在臺灣待上太長時間,在調閱數量方面可給予較為寬大的 彈性;但在複製方面,並不是嚴厲禁止國外人士大量複製,檔案人 員應謹慎注意,確保用途正當,不會損及我國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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