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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台灣穆斯林的族教認同

第二節 國家政策下「族」「教」的認定與認同

清末民初之際,西北地區已出現「漢回」與「纏回」之分,「漢回」一詞 即說明了具有信奉回教的漢人或是漢化的回回之意義在內,但是政治上的意義 與保障「回回」一詞始終未有定論。西元 1911 年孫中山先生推翻滿清建立亞洲 第一個共和國—中華民國,其於南京就任中華民國第一任臨時大總統時,發表 了《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宣言書》,就建國方略問題提出了「五個統一」,包 括民族、領土、軍政、內政、與財政之統一。他指出:「國家之本,在於人民,

合漢、滿、蒙、回、藏諸地為一國,即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是 曰民族之統一。」37「回族」一稱在這個時候第一次被中國統治政權理論化地確 立。38回回經過數百年的身份之變動,終受到政治性介入來管理,亦是中國民族 發展史上的特殊現象。

但此時國民政府「五族共和」的主張當中有關「回」之族屬並未釐清,較 近似於被定位為「纏回」的維吾爾族,亦指新疆地區非漢人之信仰伊斯蘭者,

並不包括「內地」信仰伊斯蘭的回民。黃鎮磐在〈論回民〉一文中說:「回以 名教非以名族也」39,因此,對於漢人伊斯蘭教信徒或稱「穆斯林」、「回教徒」、

37 余振貴,《中國歷代政權與伊斯蘭教》,頁 281。

38 謝世忠,〈根本賦予認同與族群帬政治:中國「漢語穆斯林」〉,頁 207。

39 黃鎮盤,《醒回篇》,(第壹號:論回民),蘭州大學出版社 1987 年版,頁 48。

「回胞」、「回民」、「教胞」、「教親」的使用,以白崇禧回民首領的一些 穆斯林都主張此一論調,亦就是承認有宗教信仰而不承認回回是一個民族的說 法。不過回回內部亦有異議,提出「漢回」應是「回族」或「回教民族」,主 張與漢族做一區別,成為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一部份。「回回」之定位,在民 國初期因中國內部政治的分裂,形成了對回回的「族」與「教」做出不同認定 的政策。

1927 年蔣介石在上海發動四.一二政變後,廢五色旗而用青天白日旗,此 舉充分表示國民黨的民族政策路線是走向了「單一中華民族與統一」的民族國 家。蔣介石過去公開講:「中國只有漢族」,「其它民族都是漢族的大大小小 宗支」,他把回族稱做「宗教信仰不同的國民」;白崇禧亦主張只有回教沒有 回族,回教的民族應該是打破族群的,他說:「信奉耶教佛教的人,我們不能 稱他們是耶族或佛族,回教當然事同一道。」40國民政府對回教民族在 1912 年 初就已設定「認教不認族」的立場,像是回族人士以回民或回族之名設立團體,

被當時內政部批作禁用「回民與回族」,改為「回教」。民國元年,革命政府 甫經成立,回教的先進,結合同志發起一個團體。既是要辦團體,須先決定明 稱。有些主張稱「回族」,有些主張稱「回教」,見解不同,爭端遂起。當時 居正先生掌內政,代我們團定「教」字,因之,「中國回教聯合會」的明稱予 以決定。41

民國十六年,國府定都南京,馬云亭、哈少甫諸先進在南京發起中國回教 公會。本欲繼民國八年之舊名,稱為「中國回民」,馬公與內政部長商洽結果,

轉致中央之命,改稱「中國回教公會」,批准立案。42而且,在對日抗戰初期穆 斯林所組織「中國回民救國協會」,也改為「中國回教救國協會」,當時擔任 首任理事長的白崇禧將軍解釋為何不用「回民」而改用「回教」,他說:「我

40 《回族簡史》編寫組,銀川:寧夏人民出版社,1978 年,頁 58。

41 上揭書,頁 58。

42 民族問題研究會,1980,頁 68。

們好多是漢人並非回族,只是信仰回教,怎能成為回民呢?回民是維吾爾族,

以上反映當時在民國初期「認教不認族」以及「認教既認族」的兩種不同 思想背景。回教知名學者馬天英哈志在他的《回教概論》多處提出他對穆斯林 族教的觀點,他說:宗教是宗教,民族是民族,說到天邊上去,也不能將這兩 宗事混成一體。49當代在台灣新一代出生的穆斯林信仰者或是進入伊斯蘭的人對 過去上一代族教問題意識淡薄,但是基本上受到兩個層面上的爭議,第一、中 國與台灣都是漢人,但都有以中國為主體的意識,但因為國際政治的問題,中 國回教協會會在台灣內部的使用會被誤以為是屬於大陸的回教組織帶給台灣人 的困惑;第二、回教與伊斯蘭教或是回教徒與穆斯林的正名亦是孰是孰非,回 教是因為回紇人信了伊斯蘭教而以該族立教名,若以馬來人信伊斯蘭教是否稱 為馬來教,而回教馬來教非屬一族之宗教所以正本溯源應改為伊斯蘭或穆斯 林。基於以上「兩個正名」問題正在台灣穆斯林內部蘊釀中,反映出宗教意識 與族群認同的潛在問題,值得另立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