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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亡:人文科學的研究

人文科學與自然科學同等受到人類社會學術所關注,不同的是人文科學的 科學要求往往受到自然科學研究理論與研究方法上的質疑,但是經由多年人文 學科的演進從演講台上的言論表述到田野的參與觀察,人類學家把人文科學帶 入了像是自然科學的領域內,以直觀的參與來了解人類社會發展與變遷的因 果,成為科學成立的必要條件。而人類對自身的生與死的現象除了用自然科學 來探索其生死之奧妙以外,生與死或是靈魂的議題讓宗教在人類社會的發展與 變遷扮演相當重要的功能與角色。當今人類學家對原始社會進行研究時發現,

宗教是社會的形塑者,死亡的儀式卻是研究宗教與族群文化的最佳田野場域。

族群是一種建構在認同基礎上的人們共同體,因而基於族群意識之上的族 群認同是形成族群的基礎。15人類文化學尤其注重於各民族死亡意識的研究,他 們對原始民族和當代人的死亡意識進行一些對比研究,深入探討了人類的死亡 文化的發展和喪葬禮儀的文化象徵意義。「儀式的作用」在超自然力和經過一 連串的殯葬活動下,不論是亡人還是家屬,在互動與見證的過程中,其實都在 完成一種身份的再確認,是賦予或消失成為另一種身份的承認與改變。許多人 類學家認為,共同儀式的主要功能是集體效忠這種感情的再現與再確定,人們 聚集在一起做禮儀是為了要顯示與進一步加強他們的認同與凝聚的意識。16

從儀式的神聖面而言,「儀式」確實具有集體效忠與感情流露的作用,有 強化族群的認同與凝聚力,就像是參加殯葬儀式目的只是一場對亡人的告別也 是血親與友情的抒發,少有對宗教儀式的認同,畢竟是參與者並非來自同一個

15 楊文炯著,《互動調適與重構─西北城市回族社區及其文化變遷研究》,(北京:民族出 版社,2007 年),頁 495。

16 陳榮富,《文化的演進宗教禮儀研究》,(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4 年),頁 24。

宗教信仰,就以台灣穆斯林為例,後一代的子女將穆斯林亡人(父或母)送來 清真寺依照伊斯蘭(回教)的殯葬儀式舉行,但子女宣稱自己不是穆斯林,所 以說這裡的儀式只是建立在血親盡孝的感情上,或許有的更是以功利眼光想藉 儀式來達到活者的親人能有趨吉避凶的運勢,並獲取某種社會關係與展現地位 的作用,真正認同殯葬儀式中的信仰與精神上已逐漸消失。

二、中國社會與穆斯林社會對殯葬文化的共通性

(一)孝道觀

中國社會殯葬文化的特色是通過「祭拜祖先」,來完成「孝道」的道德觀 念,使得殯葬趨向於隆喪厚葬的社會需求。對祖先崇拜的民族心理是根深蒂固,

在傳統中國社會裡對抽象式的神明相來是缺乏對崇拜的興趣,反是較重偶像、

重直觀,他們更多地是將自己感情寄托在某種實物上,失去了直觀人們的宗教 崇拜將失去依托,因而在殯葬上對死者的遺體遺物尤為看重。同樣一塊碑、一 堆土、一座墳、一塊靈牌、一座祖塋,在中國人眼中都具有級強烈的象徵意義,

並賦予它們一種特殊的魔法力,因而被視為本家庭(家族)的一部分。17筆者認 為,這就是家族成員生死一體的觀念,透過一連串的殯葬流程將死者從屍鬼的 惡靈狀態轉變神主的善靈狀態,最後列入祖先地位,成為連結自家族群的一部 份。以儒家所主張孝道來看,從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到祭之以禮,貫穿 生活的全部,不僅局限於生前還延伸至死來看,孝子所背負的這種孝道就是被 賦予在死亡的處理與祭祀的儀式上,來完成「連結」角色,呈現孝道在殯葬儀 式中的具體表現。

漢民族對祖墳被視為先人的化身象徵和延伸,中國人經常將自己及家族深 厚的感情,未來的希望寄托在這些直觀物上,這正與穆斯林相反,而不像基督

17 王夫子,《殯葬文化學:死亡文化的全方位解讀》,(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發行,1998 年),

頁 257。

教信徒寄托於更具抽象意義的上帝那裡。人們暗暗祈求祖先亡靈「域」外施

「恩」,降福祇於本家庭(家族),使之興旺發達,同時自己也盡量改善先人 的「生活環境」,諸如修墳、遷墳、上墳、祭祀、送紙錢之類,以此維持代際 情感。因此對祖先的感情越深,寄托越多,這些直觀物就越壯麗、越顯赫、越 威猛,這樣中國人崇尚隆喪厚葬就是理所當然的了。18

穆斯林社會亦重視孝道,從《古蘭經》與《聖訓》裡就發現到孝道的重要。

穆斯林認為,對待父母要謙恭不能向他倆斥責的說唉呦或呸,應當認主獨一孝 敬父母,要常向安拉為他倆祈禱,說:「主啊!照顧他倆如同我小時他倆照料 我一樣。」,《聖訓》記載,穆罕默德先知(安拉賜福他安寧)說(以下簡稱

「穆聖」)「天堂在母親的腳下」更是具體結合了信仰真主與孝道行為;又說,

父母亡當為他倆向安拉作祈禱求寬恕,做他倆所交付的遺囑,並善待父母的近 親們,以及禮遇他倆的朋友。從穆斯林的信仰概念而言,穆斯林認為,人是從 短暫的人間進入死後的幽冥之處(陰間)最後再進入永恆,亡人在死後永恆的處 境是過的喜悅的天園日子還是痛苦的火獄日子,除了亡人自己的責任以外,另 一部份是他後人的責任,所以穆斯林強調,依教規完成殯葬是確保亡人善終進 入喜悅的永恆懷抱,這是穆斯林的孝道具體表現,但基本將孝道注入對父母養 生與送死的具體作為在回漢兩大文化體系上在基本上是相當受到重視的。

重孝道觀拉近兩文化的主軸,「殯葬」讓兩者有了交集,但是畢竟人是文 化的載體,會帶着文化流動,相互影響,台灣穆斯林在漢民社會生活,必然會 發生文化中常有的借用、涵化、同化或排他等現象的變遷。

(二)入土為安

「土葬」是兩大文化所共有的觀念。土葬原就是中國古代人的葬式,萬物 不能越土而生,人亦萬物中之一物,所以死後必歸於土。周禮:「眾生必死,

18 王夫子,《殯葬文化學》,頁 257。

死必歸土」,人由五土,而生氣之用也,氣息而死,必歸葬於土,返本還原之 道,所以,葬者乃五行之返本,還原歸根復命,這是漢人入土為安思想的物理 性解釋,這與伊斯蘭的觀點類似說法,安拉說:「凡有氣息的,都要嚐到死亡 的滋味,之後,你們將被召歸於我(安拉)」19;又說:「我從大地創造你們,

我使你們復返於大地,我再一次使你們從大地復活。」20,而且不宜延宕入土,

必早日入土為安,穆斯林常說,奔土如奔金。

(三)慎終追遠方式

亡人下葬後在穆斯林的習俗裡會為亡人舉行「過乜帖」搭救亡人的紀念活 動,在西北地區為「教主辦爾麥里」21出席教眾規模大到上萬人,一般喪家為亡 人「過乜貼」(搭救亡人)做頭七、四十天、百日、周年、三周年的忌日必請 阿訇在寺裡、家裡或到墳上唸經,此風卻以成為傳統穆斯林重要的宗教習慣之 一。另外,在為亡人請阿訇唸經「過乜帖」時,亡人家屬以跪姿在墳墓的前面 嚴肅的態度聽阿訇唸經,右手還拿著一柱點燃的香,或是插在墳頭上,在漢人 祭祖的行為類似,有些穆斯林學者認為,在大多數漢人社會下,穆斯林必然要 遠離原有的燃香與跪姿,以避免向異文化學習或借用之嫌。

一些穆斯林許可燃香與跪姿是居於是對亡人尊前敬座之意,傳達一種孝道 的訊息。用香與跪姿從何時起不可考,但這種習慣早以深化為穆斯林向亡人盡 孝道的一種途徑,雖然有一部份的穆斯林人士對此行為的看法不以為然,認定

19 馬堅譯,《古蘭經中文譯解》,頁 403。

古蘭經第二十就章第五十七節 原文: نﻮﻌﺟﺮﺗ ﺎﻨﻴﻟإ ﻢﺛ تﻮﻤﻟا ﺔﻘﺋاذ ﺲﻔﻧ ﻞآ

20 同上,頁 315 。

古蘭經第二十章第五十五節

原文: ىﺮﺧأ ةرﺎﺗ ﻢﻜﺟﺮﺨﻧ ﺎﻬﻨﻣ و ﻢآﺪﻴﻌﻧ ﺎﻬﻴﻓ و ﻢآﺎﻨﻘﻠﺧ ﺎﻬﻨﻣ

21 蘇非宗派主張搭救亡人可通過教主或「教主的拱北」,因為教下相信教主是受真主與穆罕默 德先知所喜的人,接近教主能獲「巴拉卡提」( تﺎآﺮﺑ,barakaat,吉慶)又稱為「沾吉」,

當教主歸真去世,信徒會立「教主的拱北」(墳墓),並在生忌的日子辦「爾麥里」(ﻞ - ﻤﻋ amal,讚聖誦經),他們認為教主歸真後「克拉麥提」(تﺎﻣﺮآ,karamat,特異能力)仍舊 存在,向他們祈禱引進「說情」,依賴心理讓教下對已歸真的教主繼續產生互動關係。

為「異端行為」,在穆斯林內部造成族群分化的作用,但是為亡人「過乜帖」

已行之多年,成為穆斯林宗教意識與族群認同的標籤,類似漢民社會思想中 的「孝道」行為,同列社會共同價值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