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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的行為模式能具體反映出穆斯林的生死觀念,而生死觀念在穆斯林的 信仰中尤其重要,這可從穆斯林生活中常用的祈禱文或話語裡發現,例如 ﻦﺴﺣ ﻢﺗﺎﺨﻟا– husnul-khatim 意思就是「讓生命有好的結束」22。如果從漢族的文化裡可 以找到同樣的觀念就是「善終」。由於穆斯林與漢文化社會都對生命最後階段 的重視與處理,因此殯葬的議題不論從宗教的角度或是從民族學(文化人類 學)、民俗學的角度而言,都是相當值得研究的課題。

殯葬儀式與活動不僅有整合生者與死者以及族群為一體的功能,但殯葬它 亦分化宗教信徒彼此之間的力量;換言之,在殯葬儀式中在本質上會呈現一體 兩面的併存事實,它既是強化宗教信徒彼此之間的凝聚力,建構信徒認同成為 一個共同屬性的群體;它也同時具有解構信徒對原有認同的記憶,並重新建構 另一個記憶與形塑新的一個共同屬性的群體,形成新舊群體的分化現象。以政 大民族系趙秋蒂博士對大陸西北的研究調查得知,「埋體是宗派之分的一個引 爆點。」以臨夏聾阿訇為遭雷劈而亡的婦女站「者那則」,引發伊赫瓦尼挑釁 繼而引起河灘辯經之事件,已成為臨夏的共同歷史記憶,不同宗派亡人送寺舉 行殯禮,總挑起不同宗派「哲瑪提」的敏感神經。23因此,我們從內部觀察就發

22 伊斯蘭教義中「善終」的徵兆:一、咽氣前唸了清真言。二、額頭出汗。三、主麻日。四、

為主道殉教。五、被謀殺。六、胎死腹中。七、溺斃。八、婦人生子難產。九、為保護自己 的公道等。

23 趙秋蒂,《中國西北穆斯林宗教派別多元化研究─以臨夏為論述中心》,(政大民族系博 士論文,2010),頁 174。

現,穆斯林的殯葬做法極富教法性與地方性,而教法在經典中的引用與解讀大 多是言行姿態的判準,所以常常因立場與主張之不同,而產生穆斯林在殯葬的 互動過程中存在不同的差異性與多樣性。

基本上,如果我們從穆斯林的殯葬行為再擴大到死亡文化的觀念,自成一 個族群文化屬性,與現在漢人社會中存在一種與眾不同的特性,兩種文化認同 的邊界,這種「我群」與「他群」之邊界,在《古蘭經》第一○九章「不信道 的人們」24,該章明確的對族群與文化做了兩種區別,一種是信伊斯蘭的人,他 被稱為「穆斯林」,另一種是不信伊斯蘭的人,他們被稱為「卡非爾」(ﺮﻓﺎآ,

kafir,不信道的人)。也可以說,伊斯蘭的生活規範以安拉所啟示的《古蘭經》

以及穆罕默德先知的《聖訓》訂定出清楚的一套生活界線,做為識別「我群」

與「他群」的區分與符號,但這並不表示,大家就不能共同相處,同時,我們 也相信在「我群」與「他群」之間也會發生相互吸引的變動現象,不可否認的,

在「我群」中的成員也因某些因素的存在發生「核心還是邊緣」的角色,整體 而言,穆斯林自成一種的特殊之生活,與漢文化環境中的變動。如果從穆斯林 的「死亡文化」中的信仰觀,就能發現穆斯林的宗教意識與族群認同建構在以 下觀念。

一、靈魂與復活審判觀

穆斯林相信每個人都有靈魂。

安拉說:「祂完善祂所造化的萬物,祂最初用泥土創造的人,然 後祂用無用微弱的精液的精華創造他的後裔。然後,祂使他健全並把

24 馬堅譯,《古蘭經中文譯解》,頁 603。

古蘭經第一○九章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你說:

「不信道的人啊!我不崇拜你們所崇拜的,你們也不崇拜我所崇拜的,我不會崇拜你們所崇 拜的,妳們也不會崇拜我所崇拜的,你們有你們的報應,我有我的報應。」

原文: ﻢﺘﻧأ ﻵ و ﻢﺗﺪﺒﻋ ﺎﻣ ﺪﺑﺎﻋ ﺎﻧأ ﻵ و ﺪﺒﻋأ ﺎﻣ نوﺪﺑﺎﻋ ﻢﺘﻧأ ﻵ و نوﺪﺒﻌﺗ ﺎﻣ ﺪﺒﻋأ ﻵ نوﺮﻓﺎﻜﻟا ﺎﻬﻳﺄﻳ ﻞﻗ ﻢﻴﺣﺮﻟا ﻦﻤﺣﺮﻟا ﷲا ﻢﺴﺑ ﻦﻳد ﻰﻟ و ﻢﻜﻨﻳد ﻢﻜﻟ ﺪﺒﻋأ ﺎﻣ نوﺪﺑﺎﻋ

靈魂吹入他的體內。祂為你們創造了耳〔聽覺〕目〔視覺〕心〔思維〕,

二、人類的原鄉在天堂

穆斯林相信,當時人祖亞當與夏娃居住天堂的樂園,因受惡魔易布劣廝誘 惑違背安拉命令而遭致安拉的處罰離開天堂的樂園來到地球,所以亞當及其後 代子孫要在大地上經過信仰安拉與服從教規的考驗,直到死亡的來臨為止,在 此前提下,才具備條件返回原鄉的天堂。

安拉對他倆說:「你們〔從樂園〕下去吧!你們將互相敵視。大地 上有你們居所和暫時的生活資料。祂〔安拉〕說:『你們將在大地上生 活,也將在大地上死亡,最後你們將從大地中被取出〔復活〕』」29 三、《古蘭經》以「死亡」強化信仰者的「宗教意識」

穆斯林根據以上靈魂所歷經之路,「死亡」必然成了人們最後的歸宿,而 且在《古蘭經》的真實記載中,穆斯林要深信仰「六大信仰」30其中「信後世」

( ةﺮﺧﻵا,al-akhirah,後世)31更是被記錄在《古蘭經》裡多達 141 次之多。

安拉說:「如果你們確信真主 和末日的話。這對於你們是俾益更 多的,是結果更美的。」32

穆聖說:「你們多多提記生活享受之刀,就是死亡,死後是墳墓,

而墳墓或是天堂中一院或是火獄一坑。」33

無疑的伊斯蘭以「死亡」與「信後世」強化了穆斯林的宗教意識,不至於

29 見穆薩.余崇仁譯,《穆斯林聖訓實錄全集》,(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9),頁 153。

原文: نﻮﺟﺮﺨﺗ ﺎﻬﻨﻣ و نﻮﺗﻮﻤﺗ ﺎﻬﻴﻓ و نﻮﻴﺤﺗ لﺎﻗ ﻦﻴﺣ ﻰﻟإ عﺎﺘﻣ و ﺮﻘﺘﺴﻣ ضرﻷا ﻲﻓ ﻢﻜﻟ و وﺪﻋ ﺾﻌﺒﻟ ﻢﻜﻀﻌﺑ اﻮﻄﺒها لﺎﻗ

30 信安拉(真主)獨一、信天使、信使者、信經典、信後世、信前定。

31 後世是穆斯林六大信仰之一,指每一人都會死亡,之後到了陰間接受墳中審判,獲應有的善 賞與惡報,之後等到世界末日,人類進入永恆的後世,安拉命人復活接受安拉審判,信主行 善者將入其天園,反之則進入火獄。

32 馬堅譯,《古蘭經中文譯解》,頁 87。

古蘭經第四章第五十九節

原文:ﻼﻳوﺄﺗ ﻦﺴﺣأ و ﺮﻴﺧ ﻚﻟذ ﺮﺧﻵا مﻮﻴﻟا و ﷲﺎﺑ نﻮﻨﻣﺆﺗ ﻢﺘﻨآ نإ

33 舒爾布著,王孝智譯,《醒世錄》,頁 7。

受人世間世俗的困惑,遠離了穆斯林族群的範圍。穆聖說:「天堂和火獄彼此 間辯論,火獄說:在我這裡人住的是暴虐狂妄者。天堂說:在我這裡人住的是 軟弱貧困者。於是,安拉對火獄說:你象徵我的嚴厲,我將藉懲處的僕人。對 天堂說:你象徵着我的仁慈,我將藉你憐憫我要憐憫的僕人。你們兩個都將裝 滿。」34

四、《聖訓》裡的「我群認同」

族群邊界明顯是穆斯林的族群文化的特色,因伊斯蘭教信仰而產生的我群 和他群觀,從《古蘭經》第一○四章上記載,「我有我的宗教,你有你的宗教」,

劃分出我群與他群之族群邊界,在《聖訓》也記載,穆聖說:「對我們拿起武 器的人,非我們所屬。欺騙我們的人,非我們所屬。打臉頰、撕領口以及用蒙 昧時代方式進行哭喪的人,不是我們的人。」35又說:「離開團體一寸者,已摧 毀正教的凝聚力。」36穆聖又說過:「誰隨俗某一民族,他就屬於他們。」又說:

「誰終生不照聖道行事,誰就不是我的教族。」37 五、《古蘭經》透過「儀式」做為族群的「集體認同」

安拉以伊斯蘭做為穆斯林的生活制度,透過「宗教儀式」38來建立穆斯林與 安拉真主的一種主僕關係,完成對安拉的敬畏與獲致祂的寬恕。所以「儀式」

就是穆斯林實踐宗教意識與族群認同的具體表現,因此,安拉制定的各項儀式 強化了穆斯林的心靈與生活特色,也凝聚了每一個個體,使他們成為一個「烏 瑪」( ﺔﻣأ ,ummah,族群)39,這個族群是藉由對安拉的信仰,跨越種族、時

34 見穆薩.余崇仁譯,《穆斯林聖訓實錄全集》,(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9),頁 730。

35 同上揭書,頁 24-25。

36 陳克禮譯,《聖訓之冠》第五冊,(台北:中國回教協會印,1988),頁 222。

37 同上揭書,頁 20。

38 宗教儀式有洗大小淨方式、禮拜方式、婚禮儀式、殯葬儀式、宰牲方式、男嬰行割禮、嬰兒 取經名、朝覲儀式、乾旱祈雨儀式等等。

39 「烏瑪」是阿拉伯語指因共同信仰伊斯蘭而成一個超種族、地域、語言、文化的 族群。見 馬堅譯本,頁 345。

你們是一個「烏瑪」,而我(安拉)就是你們養育的主宰,當敬畏。

古蘭經第二十三章五十二節

代、地域、文化、語言與歷史結合而成。

安拉說:「我為每一個民族制定一種供獻的儀式,以便他們紀念 安拉(真主)之名……。」40,所以「通過儀式」來認定一個人對族群 的認同與宗教歸屬。

六、伊斯蘭教法對「火葬」的禁令

穆斯林清楚「火」是代表着火獄,是撒旦(惡魔)的化身,它是背離安拉 真主而受到永遠的譴責,因此「火」是惡魔的住處,穆斯林嚴禁用「火」做為 一種葬式,用「火」做為刑罰;相反的,以「土葬」做為穆斯林的葬式,因為 人祖「亞當」(مدﺁ,adam)受造於「土」,因此,以「土」做為入土為安的歸 宿。

安拉說:「不義的人他們惡劣的住所是火房。」41

安拉說:「撒旦說:我比他(亞當,指人類)高貴,安拉祢曾用 火造化了我,而他只是用土造的。」42

伊斯蘭為穆斯林勾勒出一套以「死亡文化」的信仰價值,用來強化宗教意 識與鞏固族群邊界,而「殯葬儀式」更是凸顯出穆斯林最終對他的主宰-安拉-做了最後的信仰表白與認同。「殯葬」它不僅是死亡文化的表現,亦是全部生 活價值。從伊斯蘭的殯葬文化中觀察穆斯林與非穆斯林之間在族群邊界上所處 之明顯差異性;同時,殯葬亦可測試穆斯林內部之間在觀察族群認同上的位置

原文:نﻮﻘﺗﺎﻓ ﻢﻜﺑر ﺎﻧأ و ةﺪﺣاو ﺔﻣأ ﻢﻜﺘﻣأ ﻩﺬه نإ و

40 馬堅譯,《古蘭經中文譯解》,頁 336。

古蘭經第二十二章第三十四節

原文:مﺎﻌﻧﻷا ﺔﻤﻴﻬﺑ ﻦﻣ ﻢﻬﻗزرﺎﻣ ﻰﻠﻋ ﷲا ﻢﺳا اوﺮآﺬﻴﻟ ﺎﻜﺴﻨﻣ ﺎﻨﻠﻌﺟ ﺔﻣأ ﻞﻜﻟو

41 馬堅譯,《古蘭經中文譯解》,頁 69。

古蘭經第三章第一五一節

原文:ﻦﻴﻤﻟﺎﻈﻟا ىﻮﺜﻣ ﺲﺌﺑ و رﺎﻨﻟا ﻢهاوﺄﻣو

42 馬堅譯,《古蘭經中文譯解》,頁 152。

古蘭經第七章第一十二節

原文:ﻦﻳﺮﻏﺎﺼﻟا ﻦﻣ ﻚﻧإ جﺮﺧﺎﻓ ﺎﻬﻴﻓ ﺮﺒﻜﺘﺗ نأ ﻚﻟ نﻮﻜﻳ ﺎﻤﻓ ﺎﻬﻨﻣ ﻂﺒهﺎﻓ لﺎﻗ

是處在核心或是在其邊緣游移或是藉此可以觀察到一個地區他在族群上的發展 與文化上的變遷,做一個動態的研究。所以殯葬的研究不僅是觀察與漢文化的 互動關係及其結果以外,還可觀察族群內部成員之互動關係,通過整體殯葬的 活動來觀察台灣穆斯林的發展問題,因此可以說觀察一個族群的殯葬議題是做 為文化研究裡最佳的田野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