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權利的認識與不滿
二、 國家/跨國家情境
根據社會學者Rahman 和 Langford(2012:90-91)的看法,2006 年 5 月所發 生的一次工潮,引起跨產業勞、資團體的廣泛關注,挑戰紡織成衣業長久未動搖的 官商支配結構(ibid.:102),帶動自主工會數量的成長。
該次工潮的過程大致是,首先在該年5 月 11 日,毛衣廠 F.S. Sweater 的工人 因不滿廠方欠薪而發起罷工,一名工人在 19 日不幸於警方拘捕行動時中槍身亡;
20 日,兩名工人領袖被警方拘捕,另有多名工人被宣告解雇。在 18 日,另一間工 廠Universal Knitting Garments 的員工,在廠方拒絕與工會代表協商下被禁止進入 工廠。與兩個工廠工會各有連結的兩個工聯會決意連線,在22 日、23 日於達卡市 區不同地點發起共9 次抗議集會,包括 Uttara、Mirpur、Mohakhali、Tejgaon 等區,
動員超過1 萬人。事後統計,有 16 間工廠遭燒毀、50 間廠房被破壞、400 多間工 廠暫時停工,破壞規模和暴力性均突破以往,連管制甚嚴的達卡加工出口區都成為 衝突地點,政府最終派出軍警強制鎮壓,過程中造成2 人身亡(Siddiqi 2017:94-95)。
BWSC(Bangladesh Centre for Workers Solidarity)56的負責人Kalpana
56 Bangladesh Center for Worker Solidarity [BCWS] 成立於 2001 年,創辦人 Kalpana Akter 本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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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ter 表示:「我們沒辦法控制工人的怒氣……這是他們唯一可以表達的 方式。今天早上一位年約30 歲的女人來到我辦公室,激動地告訴我:
『我剛剛用磚頭砸了工廠的玻璃窗……他們把我開除又沒有付我 14 天 的薪水……所以我砸了工廠的玻璃窗。』」(ibid.:95)
五 月 工 潮 的 收 場 , 是 由 政 府 指 定 「 孟 加 拉 織 品 製 造 與 出 口 工 業 協 會 」
(Bangladesh Garment Manufacturers and Exporters Association [BGMEA])出面,而 勞方則由 SKOP57為代表,雙方進行談判,於 6 月 12 日簽訂〈和解備忘錄〉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內容包含資方需要發給所有員工正式聘僱合同、
提高最低工資、每週休假一日、保障產假、撤銷所有控告、保障成立工會權利。而 BGMEA 也要求政府成立工業警隊,以維護業主財產和人身安全(Rahman &
Langford 2012:102)。
〈備忘錄〉最終並未發揮預期效果。不僅SKOP 的代表性受質疑,政府後續未 能有效監督,也使〈備忘錄〉內容難以落實(Siddiqi 2017)。成衣加工業中政、商 界高層的密切往來關係,以及在工會受壓抑而缺乏調節力的情況下,工人的不滿長 期無法宣洩,終而引發激烈的抗爭行動。此時部分工會和工聯延續過去在軍政府獨 裁治理時期以政黨意志為依歸的舊習,那麼即便頻繁地動員抗爭,仍是雷聲大雨點 小,落實度低。
Nazma 投書中提到的 Rana Plaza 事件,是孟加拉國內近年來傷亡人數最慘重 的單一工業事故。事實上,因輕忽消防措施、廠址設於擁擠街區、建物本身風險係 數高等因素,使工業事故發生頻仍,成為勞資衝突的導火線之一。在2012 年 11 月 24 日發生的 Tazreen Fashions garment factory 大火58,造成百餘人死亡,此事件中 最受爭議的,是有至少112 名工人因無法逃出失火廠房而死亡,而保守估計的 172
曾是成衣廠工人,此組織並不以街頭行動為主旨,但也參與了2006 年五月事件(Siddiqi 2017:
95)
57 Sramik Karmachari Oikya Parishad,即 United Front of Workers and Employees,成立於 1984 年,
是第一個自主工人組織,曾是1985 年爭取訂立全國紡織、成衣業工人最低薪資標準的主要推手,
後併入「全國工會聯合會」(National Unions Federation)(Rock 2001:34-37)。
58該工廠訂單主要來自於Walmart、Sears、Disney、C&A、the Edinburgh Woollen Mill 等歐美企業
(Akash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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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傷者中,有許多是因為從二、三樓跳出逃生而受傷。不到半年後,2013 年 4 月 24 日發生的 Rana Plaza 崩塌事件59,造成一千多人死亡,兩起嚴重的工業事故,引 起大篇幅國際關注,在地非政府組織、國際工會組織如IndustriALL、全球工會(UNI Global Union)等團體的介入下,終於促使孟加拉政府再度正式修訂《勞動法》
(Bangladesh Labour Amendment Act 2013),調高基本工資60,更突破性地由2 個 國際工人組織、180 家成衣品牌及銷售商、7 個孟加拉本地工會,簽署《建築防火 與安全協議》(Accord on Building Fire and Safety)(Zajak 2017:1009)61。
《建築防火與安全協議》內容主要是建立一個獨立於政府的多方監察平台,在 五年期限內,對孟加拉境內接受外包訂單的1,600 餘間紡織、成衣廠進行安全檢查,
包含廠房之消防、電力、建築物件等。簽署該協議的品牌企業必須挹注基金,供廠 方改善廠房條件、公布安全報告、提出補救措施和安全訓練,若未達成便將暫時停 單直到改善,或由協議監察平台訴請地方執法單位施予制裁。協議內容也包含,國 際工會須協助培訓在地工會成員,協助建立廠內人員訓練計畫與衛生安全委員會,
以檢討現行建物管理法規、研擬訴願管道,讓工人可以舉報衛生與安全風險(Zajak 2017)。
關於此《協議》的執行過程及影響,社會學者Zajak 記錄了一段在地工聯運用
《協議》介入勞資爭議的經驗:
我們向《協議》執行機構反映,有間工廠裡的工會幹部通報說他們工廠 的二樓樓板放置太多機器、有超載情形,希望機構可以去查看。機構之 後真的突襲檢查那間工廠,確認通報情形屬實,但有幾位工會幹部在這
59 2013 年 4 月 24 日,一棟名為 Rana Plaza(中文一般譯作熱那大廈)的八層樓廠房建築坍塌,
造成1134 名工人死亡、2500 多人受傷。在該建築中有多間工廠,生產 Walmart、JC Penny、
Sears、H&M、Tommy Hilfiger 等品牌的產品(Karim 2014:1)。
60 但加工出口區工廠仍然被禁止組織工會。
61 另有由 28 個國際品牌與工廠聯合成立孟加拉勞工安全聯盟(Alliance for Bangladesh Worker Safety),主要目的也是要求針對工廠廠房進行定期安檢、強化消防安全措施、避難演練等。關於
《安聯》及《協議》的簡介和比較,見報導Tanjeem (2017) Rana Plaza Special: Thinking beyond Accord and Alliance. The Daily Star. Discover May 22; Rahman (2016) Governance after Rana Plaza.
The Daily Star. Discover April 21. 因《協議》影響範圍較廣,所以本論文僅以《協議》為討論案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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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就被解雇了。於是我們又向機構反映這件事,機構於是跟廠主溝 通,但廠主又跑去找BGMEA,最後我們得到回覆說:「已經讓其中兩名 工會幹部復職。」(ibid.:1022)
Zajak 的描述,反映出《協議》雖然是以提升工作環境安全為主要目標,實際 上被延伸、應用至其他勞動權益訴求上。雖然《協議》企圖讓國際品牌經銷商不再 置身事外,而是實際投入資源以改善工作場所條件,鞏固勞動監督和稽核程序,但 因標準模糊、與在地情況多處脫節、無法阻止國際品牌經銷商轉嫁成本到在地工廠,
因而爭議不斷。例如,《協議》執行機構曾一口氣判定 31 間廠房沒有符合安全標 準,並訴請地方法院發布停工令,但卻因沒有提出配套措施,使多達 14,000 名工 人面臨失業62。這些爭議在 2018 年五年期效即將屆滿時,被搬上檯面,政府、企 業、BGMEA、國內外工人組織,為是否延長該《協議》期效而爭論不休63。至本論 文完成時,已決議不續簽,並且展開移交工作討論64。
本段我以五月事件及Rana Plaza 事件與《建築防火與安全協議》為例,檢視成 衣業工人運動發展軌跡。經歷重大事故以及一次次罷工、大規模抗爭,在地工人組 織逐漸協力跨國勞動監察體系(audit system),在跨國紡織、成衣業的多方角力中,
開發新策略。相較於早期,國家和跨國資本共構種種不利工會發展的條件,對工會 抱持很深負面看法,現今則可見工會、工聯和勞工非政府組織林立,經由在地與跨 國組織的頻繁互動而壯大。對工廠的勞動監督與稽核,如同《建築防火與安全協議》
這樣的跨國勞動檢查部門,已隱然成為一項「專門事業」,以另類方式引渡跨國性 治理力量而介入地方社會。
跨國非政府組織與在地組織間,同時存在矛盾與連結,而新型態權力關係和壓 迫結構也在這樣的過程中形成。然而,像《協議》這樣的跨國聯合勞檢部門能否發 揮作用,仍然充滿不確定性,如是否能替代國家職權、如何避免成為依附既成勞資 關係結構來處理資源分配問題的資本附庸,都仍然是工會和勞工非政府組織要持
62 見報導 Tanjeem (2017) Rana Plaza Special: Thinking beyond Accord and Alliance. The Daily Star.
Discover May 22.
63 ibid.
64 見報導 Star Business Report (2019) Accord to stay on until May 19. The Daily Star. Discover April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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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嘗試的課題。
小結
本章我首先以Awaj 基金會為例,描述勞工非政府組織中介權利概念,連結權 利概念與日常可操作的知識,形塑權利的文化價值。這樣的勞工非政府組織在運作 時比正式工會有更多彈性,所營造的外於工廠與家戶而著重女性連帶的新空間,有 助於經歷權利失落的女性工人,建立支持網絡、進行交換活動和學習權利知識,開 啟重新定義自身的契機。從肯認工人身份到從工人位置具體化對於權利的積極主 張,不隱匿在其他階級女性的訴求之後,可見在權利生成過程中,身份與階級的差 異也持續分化、確立。
從近年工人運動發展的重大事件,可見到在眾多工人團結形式中,工會較難擺 脫歷史包袱且須面對較多法規面限制;勞工非政府組織則具有較彈性的制度空間。
勞工非政府組織、工會聯合會、基層企業工會三者,相互提攜但也各自為謀。在複 雜的國家/跨國家情境裡,隨著跨國工運的發展以及紡織、成衣產業鏈的區位轉移,
在地勞工組織頻繁地與國際工會和工人組織互動,在試圖強化對在地工廠的勞動 監督之外,不斷創造新的權利意義競爭場域。
孟加拉成衣加工業發展過程中,女性工人對權利的解讀受到工會、在地組織、
政府部門、國際組織的互動影響。權利以一種知識形式,經由協商、轉化而成為新 社會分類,再生產階級與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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