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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師親師衝突原因之差異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國小教師親師衝突原因之差異分析

由表 4-4 得知,不同性別的國小教師知覺親師衝突原因中,在整體衝

參、不同服務年資的國小教師知覺親師衝突原因之分析

本研究依問卷調查結果,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了解不同服務年資的 國小教師,其知覺親師衝突原因結果如表 4-6。

由表 4-6 顯示不同服務年資教師知覺親師衝突之情形,在整體衝突反 應上,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F 值並未達顯著水準。各層面之親師衝突原 因上,不同服務年資教師所知覺親師衝突原因,僅在「親師彼此的不尊重」

方面達顯著水準。經由事後比較後得知:服務年資為 5 年以下之教師在知 覺「親師彼此的不尊重」方面,顯著高於服務年資為 11-20 年之教師。因 此,假設 1-3 僅獲部分支持。

表 4-6 不同服務年資的國小教師知覺親師衝突原因之差異情形

肆、不同教學職務的國小教師知覺親師衝突原因之分析

由表 4-7 得知,不同教學職務之教師知覺親師衝突原因方面,在整體 衝突上,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F 值未達顯著水準。

在各層面之親師衝突原因上,僅「親師溝通不佳」層面達顯著水準。

經由事後比較後得知,不同教學職務之教師在知覺「親師溝通不佳」方面 之衝突問題,科任教師顯著高於低年級、中年級與高年級之級任教師。因 此,假設 1-4 僅獲部分支持。

伍、不同學校規模的國小教師知覺親師衝突原因之分析

本研究依問卷調查結果,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了解不同學校規模的 國小教師,其知覺親師衝突原因結果如表 4-8。

由表 4-8 的統計結果得知,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知覺親師衝突原因方 面,在整體衝突上,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F 值達顯著水準。從事後比較 後得知:學校規模 13-48 班及 49 班以上之教師,顯著高於學校規模 12 班 以下之教師。在各層面之親師衝突原因上,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知覺親師 衝突原因方面,在「親師彼此的教育觀不同」、「親師責任歸屬的爭議」、「親 師管教態度的差異」及「親師彼此的不尊重」等四個層面上達顯著水準。

在「親師彼此的教育觀不同」層面上,經由事後比較後得知:學校規 模 13-48 班及 49 班以上之教師,顯著高於學校規模 12 班以下之教師。

在「親師責任歸屬的爭議」層面上,經由事後比較後得知:學校規模 13-48 班之教師,顯著高於學校規模 12 班以下之教師。

在「親師管教態度的差異」層面上,經由事後比較後得知:學校規模 13-48 班之教師,顯著高於學校規模 12 班以下之教師。

在「親師彼此的不尊重」層面上,經由事後比較後得知:學校規模 49 班以上之教師,顯著高於學校規模 13-48 班之教師。由以上可知,假設 1-5 獲得支持。

表 4-8 不同學校規模的國小教師知覺親師衝突原因之差異情形

1187.21 126.52

9.38*** 2>1 3>1

*p<.05 ***p<.001

陸、不同地區的國小教師知覺親師衝突原因之分析

1863.75 121.21

15.38*** 1>2 1>3 1>4

***p<.001

由表 4-9 得知,不同地區之教師知覺親師衝突原因方面,在整體衝突 上,依平均數來看,服務於台中市之教師,整體衝突反應顯著高過服務於 其他三個地區之教師。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F 值達顯著水準。從事後比 較後得知,服務於台中市之教師整體衝突反應,顯著高過服務於台中縣、

彰化縣及南投縣之教師。在各層面之親師衝突原因上,不同地區之教師在 知覺親師衝突原因方面,六個層面皆達顯著水準。

在「親師彼此的教育觀不同」、「親師溝通不佳」、「親師責任歸屬的爭 議」及「親師管教態度的差異」方面,經由事後比較後得知:不同地區之 教師知覺此四個原因層面上,服務於台中市之教師,顯著高過服務於台中 縣、彰化縣及南投縣之教師。

在「親師彼此的不尊重」方面,經由事後比較後得知:不同地區之教 師知覺此原因層面上,服務於台中市之教師,顯著高過服務於彰化縣及南 投縣之教師。

在「家長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方面,經由事後比較後得知:不同地區 之教師知覺此原因層面上,服務於台中市之教師,顯著高過服務於台中縣 及彰化縣之教師。由此可知,假設 1-6 獲得支持。

柒、綜合討論 一、性別方面

以性別來說,不同性別國小教師知覺親師衝突原因之整體衝突無差 異。而陳素捷(2002)研究指出不同性別的國中小教師對親師衝突原因的 認知無差異存在,與本研究相符。然而,和蔡瓊婷(2003)與蘇福壽(1998) 的研究結果相異。蔡瓊婷(2003)的研究發現南部地區之女性教師比男性教 師體驗較多親師衝突的原因,而蘇福壽(1998)則發現台北市之男性教師的 感受程度較女性教師高。相較之下可知,中部地區教師知覺親師衝突原因 並不受性別影響。另外就衝突原因的其他層面而言,在親師溝通不佳方 面,男性教師較常知覺到親師衝突的情況。研究者認為可能是男性在個性

上較剛強,口氣、態度上較不易掩飾,因此容易產生親師衝突,有關性別 的人格特質方面,值得未來研究者進一步探討。

二、教育背景方面

在教育背景部分,不同教育背景之教師知覺親師衝突原因未達顯著水 準,而其他層面亦未達顯著水準,此結果與蔡瓊婷(2003)之研究結果一 致,皆指出不論是師範體系或非師範體系畢業之教師,並不影響對親師衝 突原因的知覺感受,由此可知,中部地區國小教師知覺親師衝突原因,並 不因教育背景之不同而有所差異,但與林淑慧(2004)指出非師範院校畢 業之幼稚園教師在親師彼此不尊重的認知發生機率高於師範院校畢業教 師的研究結果相異。研究者推論可能是國小與幼稚園的教學領域及環境不 同而有所差異。

三、服務年資方面

就服務年資而言,不同服務年資教師知覺親師衝突原因之整體衝突反 應並無差異。此結果和陳素捷(2002)、蔡瓊婷(2003)及蘇福壽(1998)

認為服務年資對於親師衝突原因知覺無差異之研究結果相符。在分量表方 面,服務年資為 5 年以下之教師在知覺「親師彼此的不尊重」方面,顯著 高於服務年資為 11-20 年之教師。此結果與林淑慧(2004)的研究結果相 似,指出教學年資較長的教師在「親師彼此不尊重」的衝突原因,比年資 較短的機率低,其可能原因在於年資淺之教師教學經驗較少,其教學方 式、教學能力較易受到家長質疑,處理態度也較為青澀,而資深教師基於 經驗,較能及早防範及妥善處理,因此知覺較少衝突。

四、教學職務方面

以教學職務來說,不同教學職務之教師知覺親師衝突之整體衝突反 應,未達顯著水準。此結果與蔡瓊婷(2003)之研究結果相同,皆指出國小 教師並不因教學職務的不同而影響對於衝突原因的知覺。以分層面而言,

不同教學職務之教師在知覺「親師溝通不佳」方面之衝突問題,科任教師

顯著高於低年級、中年級與高年級之級任教師。推究其原因,可能是科任 教師並未直接與家長接觸,缺乏溝通的機會,因此容易有溝通上的問題。

五、學校規模方面

在學校規模的部分,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知覺親師衝突原因方面,在 整體衝突上達顯著水準,學校規模 13-48 班及 49 班以上之教師,顯著高 於學校規模 12 班以下之教師。此結果和陳素捷(2002)、鄭淑文(2000)

與蘇福壽(1998)等研究結果相異,其結果指出衝突與學校規模並無差異 存在。推究其原因,可能是本研究取樣範圍擴及四縣市,樣本差異性增加,

因此達顯著水準。就分層面而言,在「親師彼此的教育觀不同」、「親師責 任歸屬的爭議」、「親師管教態度的差異」及「親師彼此的不尊重」等四個 層面上有顯著差異。綜合各層面事後比較之結果可歸納出,學校規模在中 型以上之教師,知覺較多親師衝突事件,此結果蔡瓊婷(2003)與 Corwin

(1987)之研究結果部分相似。推論其原因,可能是學校規模較大之教師,

因同學年班級數較多,家長之間易互相比較,對教師要求較多,故教師較 易知覺到親師衝突。

六、地區方面

以地區而言,不同地區之教師知覺親師衝突原因方面,在整體衝突上 達顯著水準,服務於台中市之教師整體衝突反應,顯著高過服務台中縣、

彰化縣及南投縣之教師。而分層面的部分,在「親師彼此的教育觀不同」、

「親師溝通不佳」、「親師責任歸屬的爭議」及「親師管教態度的差異」達 顯著差異,服務於台中市之教師,知覺此四個原因層面上顯著高過服務於 台中縣、彰化縣及南投縣之教師。綜合各層面事後比較結果可知,服務於 台中市之教師在各層面之衝突,其知覺感受均顯著高於其他三個縣市。探 究其原因,應是服務於台中市之教師,其所處之環境為高度都市化地區,

教育資訊發展迅速,教師所面對之教育問題較其他民風樸實的農業縣市 多,因此服務於台中市之教師對於親師衝突的知覺感受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