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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各國資料之初步分析與歸納

上述提到,本文蒐集目前全世界採取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且為「自由之家」

列為選舉式民主者共25 國、採取混合選制的並立制(相對多數決制與比例代表制)

亦為選舉式民主國家者共5 國,共 30 個國家。此 30 國,依照杜瓦傑法則之推論,

理應呈現兩黨制之型態,然而試算各國近三次選舉結果的有效政黨數,發現並非 所有國家皆呈現兩黨制的應有格局,且有部分國家有效政黨數大於 2.25 以上,統 計有加拿大(3.15)、印度(5.16)、馬拉威(2.49)、英國(2.57)、尚比亞(2.83)、

日本(2.26)、菲律賓(3.09)、南韓(2.87),台灣雖為 2.23,但卻極為接近,且制 度結構上來說,台灣自2012 年選舉後應算成「準兩黨制」國家。筆者試圖在進入 正文之前,先對此30 個國家的背景資料、地區分布與經濟發展等面向做一簡單分 析。

資料來

資料來 and the Grenadine

Trinidad and Tobago

South Kore

趨勢變化

後的有效政黨 1.98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87

ea Taiw

黨數,圖中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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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世界區域分布來說,30 個國家中,位於中美洲的國家最多,有 11 個;其次 為亞洲(印度洋以東)有7 個;非洲有 5 個;太平洋島嶼國家有 4 個;北美洲有 2 個;歐洲國家則僅有 1 個英國。而挑選的五個並立制國家,則全屬亞洲國家。若 以經濟發展狀況而言,根據世界銀行的標準,本文30 個國家當中僅有加拿大、英 國、美國、日本、南韓與台灣列為已開發國家,佔 20%,亦即在晉升為選舉式民 主國家之行列,又採取相對多數決制或是並立制的國家中,開發中國家即佔80%;

更有趣者,在有效政黨數超過2.25 者 9 個國家中,已開發國家就佔了 5 個,意謂 著此 5 個國家之政黨體系並非純粹的兩黨制,可能呈現兩大一小以上的「準兩黨 制」格局。

採取相對多數決制或並立制的選舉式民主國家,同時又為已開發國家者,6 個 國家中即有5 個其政黨體系可能並非兩黨制;另一方面,9 個有效政黨數超過 2.25 的國家,其中 5 個被認定為已開發國家。國家社會發展與經濟之開發程度與突破 杜瓦傑法則之間是否存在顯著的關連性,為求嚴謹,顯然須以另外一套量化的方 式再做深入檢證。

另一方面,30 個國家當中,有 20 個國家採取內閣制,9 個國家採總統制,台 灣則係唯一的半總統制國家。而初步觀察政黨體系呈現兩大一小以上格局之國家 與憲政體制之關連,其中有效政黨數高於2.25 的 9 個國家中,內閣制國家有 4 個

(加拿大、印度、英國、日本),總統制國家也有4 個(馬拉威、尚比亞、菲律賓、

南韓),半總統制則是 1 個(台灣)。曾有學者認為小黨在內閣制之下較容易生存

(Gerring, 2005),上述 9 個國家中雖有 4 個採取內閣制,然而在本文設定諸多條 件(選舉式民主國家、有效政黨數須超過2)之下,似乎無法直接地推論內閣制國 家與小黨存在或政黨格局有直接相關,且由於樣本數過少之關係也無法實施驗證,

因此,小黨生存之原因與憲政體制之關係看來並非如此直接與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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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制度、國家社會之發展程度與憲政體制,何種因素對於小黨發展係直接 且重要?無疑地,選舉制度必然是各個政黨必須面對的第一道生存關卡,即使內 閣制可能在理論上確實給予小黨生存的可能,但其對於政黨體系形塑的重要性卻 無選舉制度的政治影響來得重要;此外,憲政體制雖然可能決定選舉規則,但憲 政體制的影響力,似乎到「選舉後」才會有所發揮,選舉制度與邏輯仍然宰制並 決定了政黨競爭的方式與策略。而從上述簡單的資料分析可看出:在採取相對多 數決制與並立制的國家當中,其呈現非純粹兩黨格局的若干國家,也並無特別集 中在特定憲政制度之上,但是,卻與該國的發展程度有關,這可能意味著選民在 已開發國家當中的投票傾向與開發中國家不盡相同,伴隨而來的當然是各該國家 的政黨將會施展不同的競選策略。

由於因為篇幅限制,無法對於所有 9 個國家皆有所著墨,因此在相對多數決 制與並立制當中各挑一個代表國家,即英國與日本,並以小樣本分析法試圖分析、

比較不同選制的小黨之具體生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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