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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組織精簡因素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方法

第二節 國軍組織精簡因素

壹、組織變革定義

在民主社會,政府是基於民意而存在,一切施政的方向必須是民意支持與同意 方能執行。在 1992 年「新政府運動」作者 Osborne & Gaebler 所出版的書中知道,現 代政府面臨的窒礙問題不外乎:一、提高行政效能;二、減少施政成本。但是這兩 者卻如矛與盾不能同時兼得,為解決如此兩難的僵局,執政的政府有所謂「第三種 選擇」:將公共管理全新的理念投入公部門,即一方面裁減員額減少預算支出,另一 方面提高效率以達成生產值的最佳化,此方能有效增加國家的競爭力(蔡倩傑,

1999:1)。

組織變革是為了滿足組織與個人目的,應用干預技術使組織從一種狀態轉換為 另一種狀態的過程(吳定,1991:42)。組織精簡就其最簡明的意義係指有計劃的裁 減組織中的職位或工作(Casio,1993)。組織變革為組織行為中重要一環,也是管 理上重要的課題(戚樹誠,2007:299)。組織乃是結合眾人力量以達成目標的一個 系統(余朝權,2003:5)。變革則指組織環境、結構、技術或人員的變遷(林建煌,

2001:232)。組織精簡具有以下的特質:是一種人為意志的努力;有人事縮減的部 分;促進組織效率與效能提升;影響原有工作流程(Freeman&Cameron,1993:12-13)。 組織變革是組織為了提高效能,離開目前的狀態,朝未來希望的某種狀態移動(吳 玲玲,2004:832)。具體而言,無論是子單位合併、部門的精簡縮編、經營策略的 改變,或是領導階層管理方式異動,都可視為組織進行變革的一種活動(孫錦煌、

溫源鳳、張翠婷,2008:9)。組織及環境均面臨衰退時,管理者為促進組織績效所

從事之對組織人及預算運算之減縮(Dewitt,1993:31)。因此組織變革,就執政團 隊之基本中心而言,就是員額增減的代名詞。無論是行政事務革新、軍事事務革新、

組織工程再造等政策或口號均是也。於是國軍依據國際情勢環境、民主政治轉型、

預算分配獲得等條件,開始執行大幅度組織精簡的裁減兵力員額。

貳、國軍組織精簡歷程

1993 年行政院 2326 會議指示:有關政府的行政革新工作倡導,計有四項改革 原則;一、組織精簡化;二、機關法制化;三、員額管理合理化;四、經營現代化,

要求中央各部會執行組織再造工程(江大樹,1996:35)。基此,國防部全力執行政 府行政革新運動推展,立即推動所屬單位業務職掌的釐清,以及國軍的員額精簡計 劃,規劃為期 10 年的「國軍十年兵力整建計劃」。如表 4-3

表 4-3「國軍十年兵力整建計劃」三階段內涵:

階段 期程 內涵

第一階段 1994-1996 年

三軍編制合理化,提高基層員額編現比,以 80%為 目標。

第二階段 1997-1999 年

調整幕僚體系、裁併功能重疊單位、配合武器採購 調整。

第三階段 2000-2003 年

簡併參謀本部與三軍總部、轉移非軍事任務於部外 單位、簡併軍事院校。

資料來源 :《立法院第二屆第二會期國防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紀錄》,1993 年,頁 438。

從第一階段實施以後,國軍兵力總員額由 49 萬 8 仟餘人,調降至 45 萬 1 仟餘 人,精簡員額約 4 萬 7 仟餘人,員額精簡幅度約 11.3%(國防報告書,1998:145)。

再因國際時空因素變遷,在面對中共軍力持續增長相對性威脅、國軍任務由「攻守一 體」轉「防衛固守、有效嚇阻」,及國防預算比例逐年降低下,遂將「國軍 10 年兵力整 建計劃」案,修訂為「國軍軍事組織及兵力調整規劃」(謝游麟,2014;潘博詞,2007;

韓耀霆,2010;羅金棟,2008)。精實案三階段規劃內涵,如表 4-4:

仟餘人(國防部,2013:75)。

國軍員額的變化,可依國防政策階段之軍事任務,調整組織編裝架構、修訂兵 力目標。研究學者自政府遷台迄今,國軍兵力目標變動狀況,依照時間節點及政策 簡略說明如表 4-7(羅炳雄,2004)。

表 4-7 國軍兵力目標變動狀況

時間 兵力 說明

民國 58 年以前 60 萬 大陸來台國 軍 民國 58 年~62 年 56 萬 大陸來台部隊整編 民國 72 年~ 52 萬 實 施精兵政策 民國 81~84 年 50 萬 兵力整建計 劃 民國 82~92 年 40 萬 十年兵力目標規劃 民國 86~91 年 40 萬 精 實 案完成規劃 民國 92~96 年 34 萬 精 進 案規劃目標 民國~97 年 27.5 萬 精 進 案完成規劃 民國 97 年~迄今 21.5 萬 精粹案完成目標

資料來源:(羅炳雄,2004),本研究整理

國軍推動組織變革是一項非常艱鉅的任務。它具有持續性及挑戰性,尤其涉及 到軍種、任務、編制、預算等等,此時,軍種本位主義必然會阻擋這些變革。然為 落實國軍變革任務的推動,以達成預期目標,國軍必須加強內部溝通及深化教育,

來化解變革所受到的阻力。總結國軍執行近 20 年「精實案」、「精進案」及「精粹案」

的專案組織變革後,我國兵力員額已從 1997 年的 45 萬 2 仟餘員,至 2014 年底精簡 至 21 萬 5 仟餘員。未來依防衛作戰需求,衡量人力與財力可支援範圍,暫以此員額 為規劃基準,期能達成「小而精、小而強」之戰力目標(國防部,2015:77)。

若依行政院頒佈的「辦公處所管理手冊」的基本規劃,國軍人員寢室以平均 8 平 方公尺(約 2.42 坪)來計算精簡的員額,換算後的空間需求(2.42 坪*24 萬人=580,800

坪)約 192 公頃,尚未列計如辦公室、訓場、餐廳等等。國軍登台開始接收日軍遺 留營產(後續含徵購借用等方式)即有土地閒置的現象,再經由逐年裁減員額過程 中,一定產生許多閒置荒廢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