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個案彙總與分析
第七節 國際通商
& McKenzie 在台灣之成員,主要以提供綜合性法律服務為主,到了 1987 年國際通 商更合併了第一聯合律師事務所,以強化其於國內法方面的優勢,成為國內最大,
提供最完整法律服務的事務所。目前國際通商內部約有十多名合夥律師(Managing Partners),180 多名員工,其中包含本國執照律師 40 餘人,外國執照律師 20 餘人,
會計師2 人,以及法務專員 20 餘人。
Baker & McKenzie 是由全球各地的法律事務所所組成的組織,在世界 38 個國 家共有 69 個事務所,每個事務所都是由當地律師來經營,各國事務所在人事、會 計,以及財務上是與外國獨立的,只是各國間的Baker & Mckenzie 在案件上會互相 交流。各國事務所平時會透過Baker & McKenzie 的全球法律網,將各事務所之知識 與經驗做有效的分享與整合,使海內外各法律事務所得以掌握最新資訊,並創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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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財產權及反仿冒
二、以知識密集服務創造價值
(一)國際通商所創造之價值
國際通商為顧客創造的價值在於預防問題的產生,或為顧客解決問題,在預防 問題發生的部份,可透過幫客戶審視合約或提高合約細緻度,以降低打官司的機 率,或是在併購前,告知顧客此併購案可能引發的後續危機為何;而解決問題方面,
則是當顧客發現問題而尋求諮詢時,國際通商會給予協助,並且提供專業的具體解 決方案。由於每位顧客所面臨的環境以及前提假設大不相同,因此就算面臨了相同 的法律問題,仍無法尋他人途徑解決,又因為環境隨時在變動,法規也隨時會有異 動,因此就算類似的案例再度發生,企業也無法按照同樣的步驟自行排除問題,仍 需仰賴具有專業知識以及豐富經驗的律師給予協助,這正是法律事務所存在的價值 所在。
(二)服務創價活動與流程
國際通商所提供的法律相關服務可分為以下三個層面:
1. 確認需求:在服務傳遞之前,必須先與顧客深談以確認其需求,例如該服務為 小案件抑或是大專案,前者可能為簡單的法律諮詢、客戶要求審核約或寫合 約,後者可能為企業的現金增資、併購等。國際通商鼓勵客戶與律師在服務傳 遞之前必須先溝通彼此的需求為何,例如顧客需要的未必是財務面的獲利,也 許是希望能透過與第一流廠商合作,使其技術迅速躍升至更高一層樓,另外,
隨著環境的變化,顧客的需求也許是隨時跟著變動的,而國際通商在提供服務 的同時也必須要隨時注意顧客需求是否有所變化。
2. 傳遞服務:法律服務並無標準的作業流程,大多依賴律師個人的專業判斷,較 特別的是,國際通商透過與其他國家分公司之間的密切交流來汲取經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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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之前,國際通商比需確定新的委託者是否與現有委託者在商業經營上 是否有牴觸,事務所不能代表客戶與另一個客戶打官司,以免違背企業倫理。
在此階段委託者與委任者必須共同簽訂業務約定書 (engagement letter),判定委 託者與委任者之間的關係、該服務內容以及收費標準等細節,簽訂業務約定書 的目的在於避免雙方因認知不清產生誤解,影響了服務傳遞的結果。
3. 超越需求:法律問題通常是連動的,為了解決一個法律問題,通常會需要許多 不同領域的律師來參與,例如併購案件會需要稅法專家以及對反托拉斯有研究 的律師一起加入團隊,為顧客提供服務。對顧客而言,顧客對於訴訟案件可能 牽涉的層面未必能做出週延的考量,會希望法律事務所就現有的單一問題提出 解決方式即可,因此法律事務所所提供的價值就在於為顧客「未雨綢繆」,並 且根據知識與經驗判斷,為顧客設想,在顧客未發現之前,就能夠預測接下來 可能會發生的連動影響,計算出可能的風險之後,提出因應辦法供顧客做決策 之用。
(三)資源與核心能力
專業的律師團隊以及集團資源為國際通商最重要的兩大核心能力。
集團資源可見於國際通商所提供的法律服務中,當遇到全新的、較複雜的法律案件 時,國際通商會即刻與國外分公司聯繫,詢問是否有相關經驗可供參考,而國際通 商也架設了一全球法律網絡,提供一網路平台,供律師以及委託人上網討論相關議 題,使專案運作更有效率,另外,由於各國法律服務發展不一,因此國際通商也可 透過此服務網與他國進行交流,不需花時間自行鑽研,例如可以學習英美的財務領 域專長,並用來解決台灣的相關案例。
法律事務所內的律師都只具有特定領域之專業知識,這是由於法律所牽涉到的 知識太廣,而且累積特定專業知識耗時很久而來,為了使律師在最短的時間內習得 更多專業技能,法律通商透過集團資源,由國外分公司引進教育課程,提供有架構 的學習方法。除了集團資源以外,台灣國際通商透過內部管理委員會來處理知識管 理事務,另外,公司內部門每個月開月會,分享當月案件發展、法令修正、法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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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等資訊,並不定期舉辦跨部門會議,增進資訊與知識交流。
(四)與顧客共創價值
國際通商通常與顧客維持長期的合作關係,彼此除了商業關係之外,還存有朋 友關係,因此律師與委託者之間能夠彼此信賴,此舉對於服務成果會有正面的影 響,因為在信任的前提之下,顧客的合作意願會提高,他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不 需要律師把所有的法律觀念都鉅細靡遺的解釋清楚,能夠使服務更加順暢。顧客信 賴律師時,也會使律師提高對自我的要求,以不辜負顧客的期望。
合作夥伴的企業聲譽是國際通商選擇客戶的考量之一,因為顧客企業聲譽會直 接影響到國際通商的企業聲譽,若顧客的聲譽不佳,就算報酬再高,國際通商也會 選擇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