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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五節 團體輔導方案

本研究之團體實驗方案,係根據文獻探討中各理論為基礎,參考多位學者相 關研究之方案設計,以增進自我概念為目標,加入專家看法以及研究者對身心障 礙學生之教學經驗,設計出一個適合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提升自我概念的團 體方案。本團體輔導方案每週進行一次,每次九十分鐘,進行十次,共計九百分 鐘。研究者在進行正式團體前,先進行試探性研究,依據研究者在試探性團體中 帶領的省思,及方案中需要調整與修正之方向,與輔導專業教師討論後,修正成 為正式實驗的活動方案。以下就團體實驗方案設計過程說明如下:

一、試探性研究

研究者自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到十二月進行試探性研究,目的在於了解團體輔 導方案實施過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接受的情形,並針對活動進行時產生的 問題與困難進行分析與修正,以作為實施正式方案的參考。

試探性團體領導者由研究者擔任,並邀請經團體輔導訓練之專業輔導教師擔 任觀察員,提供活動及領導者帶領方式改進之意見,以協助團體輔導方案之修訂。

試探性研究以臺中市九十九學年度某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為研究對 象,皆為經鑑輔會鑑定之身心障礙學生,在正式研究對象之外,由資源班導師另 外推薦八人,經研究者確定其參加意願,並家長與原班級導師同意後,為確定試 探性團體成員。試探性團體成員包含國中七至九年級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特教

類別包括學習障礙(3 位)、輕度智能障礙(2 位)、肢體障礙(1 位)、身體病弱

五 情緒氣

(一)活動場地:活動場地需兼顧隱密性,本次試探性團體使用學校之團體輔導 教室,已屬於較合適之場地,雖場地有窗簾可提供遮蔽,但門口的透明玻璃仍有 被他人窺視之疑慮,因此未來正式研究的活動場地如延續使用,須在門口加裝遮 蔽門簾,使活動場地更具隱密性,才能讓成員們有安全感的投入。

(二)活動時間:考量身心障礙學生之學習速度,不論在思考、表達或理解上都 需要較長的時間,正式團體方案應預留更多時間進行討論與分享,讓學生有思考 的時間。每次的團體輔導活動橫跨二堂課,部分活動進行需較長時間,中途並不 適合中斷,但大多數成員都希望能下課,以配合學校打掃時間,因此在正式團體 輔導方案實施時,應考量活動與活動中之切割和銜接,盡量讓成員都能依學校規 定作息。

(三)活動內容:實施試探性團體方案後,發現部分單元內容過多,按照此流程 進行顯得過於匆促,對於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而言,某些主題較為陌生,進行上 需要更多的時間。以單元五和單元六為例,情緒的主題是學生先前較少接觸的題 材,因此在試探性團體實施時,有許多活動來不及進行,若刪減部分活動則主題 完整性又不足,恐無法達到增進自我概念之目標。研究者同時考量身心障礙學生 多半有情緒困擾,因此這樣的主題對學生而言是重要的,與觀察員討論後,決定 在正式團體方案中將情緒單元分為三次,把時間拉長,顧及學生之學習速度,並 刪減部分單元,調整單元順序,讓整個團體輔導方案更具結構性。

(四)加入增強制度:在團體帶領中最感困擾的有兩點,一是成員們不當的常規,

在活動場地中奔逐打鬧或聊天,不專注於進行中的活動;第二可能因成員害羞或 不善表達,進行分享時鮮少成員願意主動發言。為了解決上述兩項問題,除了在 團體一開始與團體成員共同建立團體規範,加入對常規及秩序之約定,讓團體可 以減少因秩序而產生的干擾問題,也維護多數成員在團體中應受到尊重的權利。

再者可以加入增強制度,激發學生參與的動機,鼓勵主動發言,也鼓勵成員遵守 團體規範,使活動進行更為順暢,以達到較佳的輔導效果。

(五)活動與學習目標之搭配:團體活動的設計,為引發成員的參與興趣,加入

三 你我他

九 誠心相

表 3-5 實驗設計 實驗設計

組別 前測 實驗處理 後測 追蹤測驗

實驗組 T1 X T2 T3

控制組 C1 C2 C3

X:實驗處理:實驗組接受本研究所設計之團體輔導方案實驗處理。

T1:實驗組前測:實驗組在實驗處理前,進行「自我概念量表」測驗。

T2:實驗組後測:實驗組在實驗處理後,進行「自我概念量表」測驗。

T3:實驗組追蹤測:實驗組在實驗結束後一個月,進行「自我概念量表」測驗。

C1:控制組前測:控制組在實驗處理前,進行「自我概念量表」測驗。

C2:控制組後測:控制組在實驗處理後,進行「自我概念量表」測驗。

C1:控制組追蹤測:控制組在實驗結束後一個月,進行「自我概念量表」測驗。

依據表 3-5 可知,本研究分四個階段,分別說明如下:

一、前測階段

考量身心障礙學生文字理解、書寫表達能力之差異,研究者採一對一方式施 測「國民中學學生自我概念量表」,並以口語逐題說明量表題目,指導受試者依 實際情況勾選最符合自己的答案。其後計算量表之得分,作為各受試者自我概念 的指標。

二、實驗處理階段

進行為期十次,每次九十分鐘,共九百分鐘的團體輔導實驗處理,團體輔導 進行時間為每週四第六、七節課。實驗處理期間,受試者需填寫「團體單元回饋 單」,作為團體輔導方案建議與調整之用。

三、後測階段

實驗處理後,研究者同樣以一對一方式施測「國民中學學生自我概念量表」, 逐題說明量表題目並指導受試者如何填答,並計算量表得分,比較實驗處理後之

量表前後測得分之差異。此外,受試者也需在團體輔導結束後填寫「團體總回饋 單」,進行總體評量。

四、追蹤測驗階段

在實驗處理後四個星期,研究者仍以一對一方式對實驗組及控制組成員施測

「國民中學學生自我概念量表」,逐題說明量表題目並指導受試者如何填答,並 計算量表得分,藉此了解本實驗是否具長期輔導效果。

貳、實驗變項

本研究之實驗變項有:自變項、依變項及控制變項,分別說明如下。

一、自變項

本研究之自變項為是否接受團體輔導方案。實驗組成員接受為期十次之團體 輔導方案,實施時間為每週四的第六、七節課,每週九十分鐘,共計九百分鐘。

控制組在此期間不接受任何實驗處理。

二、依變項

本研究之依變項為受試者之自我概念,係指受試者在鄭世昌(2005)所編製

「國民中學學生自我概念量表」上之得分。

三、控制變項

由於樣本數有限且個別差異大,為避免受試者認知能力、閱讀能力、障礙限 制影響研究效度與研究結果,本研究將對下列因素進行控制,以期減少無關變項 之干擾。

(一)施測方式:為避免受試者間認字能力及閱讀理解能力之差異影響,本研究 的前測、後測及追蹤測驗皆採口頭施測的方式,並指導受試者依實際情況勾選最 符合自己的答案,以降低受試者因無法閱讀,或不清楚填答方式而影響測驗結果。

(二)施測者:本研究之前測、後測及追蹤測驗之施測者均為同一人。

(三)團體帶領者:研究者為團體帶領者,為合格特教教師,且修習過團體輔導 專業課程,並具備小團體帶領經驗,對身心障礙學生及團體帶領皆有專業認知,

可避免在團體進行中對身心障礙學生的不正確理解,或團體帶領不熟悉造成實驗 結果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