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外部土地與水資源利用政策之制度分析 1.台灣土地法令制度變遷
6. 地區性水資源政策
石門水庫位於大漢溪中游,地處桃園縣大溪鎮與龍潭鄉、復興鄉、新竹縣關西 鎮之間,由於溪口處有雙對峙狀若石門,因而得名。最初興建的主要原因,是因為 大漢溪上游陡峻,無法涵蓄水源,延及下游各地區常遭水旱之苦。因此,當時政府 為解決民困、發展農業、興修水利,自民國45年7月展開興建石門水庫工作,並於53 年6月完工,共歷時8年,建設經費約達新台幣32億元,水庫總長度為16.5公里,滿 水位面積八平方公里,有效蓄水量約2億4千萬立方公尺,為一多目標水利工程,具 有灌溉、發電、給水、防洪、觀光等效益。
水庫主要工程可分為大壩、溢洪道、排洪隧道、電廠、後池及後池堰、石門大 圳及桃園大圳進水口等結構物,自完工營運以來,對北部地區農業生產之改良,工 業之發展,人民生活水準提高,以及防止水旱災害等方面均有重大貢獻。而在近年 來,因為環保意識高漲,北水局為供應民生及農、工業之用水需求,除積極辦理集 水區治理及環境保護工作,防止水源污染;並提倡全民節約用水之觀念,共同珍惜 水資源。
在工程之外,石門水庫橫跨龍潭及大溪兩個鄉鎮,其附近風景秀麗,遊憩據點 集中在水壩附近。水壩位在大漢溪的中游,壩高133公尺,溢洪道有六座閘門,並設 後池堰、發電廠、石門大圳及環湖道路,是東南亞最大的水利工程。水庫周邊的旅 遊據點眾多豐富,由壩底公路直上,可登臨水庫大壩區眺望水庫全景,遊客可以乘 船遊湖,或是直皆由碼頭乘船到阿姆坪,露營烤肉或是郊遊踏青,水量豐沛時還可 達復興鄉的溪口臺地。其中的大壩為水庫最雄偉的景觀,壩高133公尺,為島內最大 的土石壩,溢洪道為鞍部瀉槽式,有弧形閘門6座,最大溢洪量每秒11,400立方公尺,
每逢大雨,總吸引遊人至此欣賞泄洪的壯麗景觀。自大壩沿著環湖公路往上遊而行,
一路上綠蔭籠罩,皆為林相完整的水土保安林,並提供動物庇護及豐盛的食物,為 低海拔山鳥的重要棲息。穿越大壩,對岸則有石門勝景碑、依山閣、梅園、楓林步 道等景點,其中楓林步道兩旁栽植多達3,000餘棵樹齡超過30年的青楓純林,步道下 方另有槭林公園,冬季時青楓的火紅與楓香的金黃相映成趣,為北台灣低海拔賞楓 勝地。石門水庫風景區週邊之自然與人文遊憩資源豐富,西邊與龍潭鄉豐富之休閒 農業區與運動休閒區觀光資源銜接,北邊串連大溪鎮之歷史文化遊憩資源13。
集水區河系方面,石門水庫流域分為五個集水水域,分別是三民溪水域、龍珠 灣水域、石秀灣水域、仙島水域、後池水域。限制活動水域為大漢溪上游二坪的後 池水域一直到大灣坪的仙島水域上方。其集水區治理方面,石門水庫為一多目標水 資源開發工程,具有灌溉、發電、給水、防洪等功能,水庫壩址位於大漢溪之第三 石門,距台北市52公里,集水區為石門大壩上游之大漢溪流域,範圍廣及桃園、新 竹、宜蘭三縣。
13 經濟部水利署北水局石門水庫管理中心石門水庫資訊網,
http://shihmenreservoir.wranb.gov.tw/content/about/about01.asp。
過去在辦理集水區治理上,北水局自民國53年成立後,即將水庫集水區水土保 持列為中心工作,但政府限於財政困難,在初期未能奉准編列預算,僅靠農復會等 機關補助少數經費,推廣實施農地水土保持與獎勵造林,對日趨嚴重之水庫淤積而 言,認為是緩不濟急。因而於民國54年由省府核撥3,393萬元,興建主流義興防砂壩 乙座,設計攔砂量580萬立方公尺,以緊急攔阻大漢溪河床堆積之砂石流入水庫,嗣 行政院台54經6675號令,飭從速擬訂集水區全面防治計畫,擬訂「石門水庫集水區 治理二十年計劃」呈報,並遵照省府擇急分期實施之指示,相繼擬訂5期每期4年之 計劃報省核定,據以自民國61年度起按計劃實施,至民國80年度已如期完成。鑒於 水庫淤積泥砂量於計劃實施後確有降低趨勢,仍委託專家學者舉辦以往治理工作效 益評鑑,及辦理集水區治理第二階段之調查規劃,根據所提報告及衡酌政府財力與 北水局執行人力等條件,擬具「石門水庫集水區治理第二階段(81年度-92年度)計 劃」報請核定,經省府提報列入國建六年工程項目之一,俾予繼續實施,以期達到 水庫延長使用年限及增進水庫功能效益,目前仍執行中。第三階段(由民國93年-民國104年計12年)之治理計劃亦已委託專業機構辦理規劃。
治理計畫主要工作項目及經費方面,集水區治理各期計畫,無論農林或防砂工 程方面,均係針對集水區實際情況與衡酌政府財力,分別輕重緩急,採標本兼治併 進方式實施,並洽請集水區內各有關機關就其主管範圍,編列經費配合辦理,藉收 相輔相成之效,歷年來辦理主要工作項目計有:1.指導補助農民實施農地水土保持 各項處理;2.推廣造林保護林野;3.道路邊坡防護處理;4.興建主(支)流防砂壩;
5.溪流整治;6.崩坍地處理;7.辦理集水區航測調查;8.集水區管理理維護。上述工 作,除了集水區造林及林野保護,皆是由林務局與地方政府按核定計畫數量配合辦 理,道路邊坡防護工程,係由公路局與地方政府各就主管道路範圍辦理,北水局亦 配合實施植生處理外,其餘各項均按核定計畫分年編列預算辦理。北水局自民國53 年至89年間,總合計已投入2,607,039,927元,其中,以民國80年後,每年經費增加 較多,可見對集水區的治理趨於重視。歷年來,共計完成了1.主流防砂壩興建計有:
義興、榮華、巴陵、砂崙仔、玉峰等防砂壩。2.支流防砂壩興建:於集水區內各支 流共施做116座。3.農地水土保持處理:包括平台階段山邊溝敷蓋共完成 1,850公頃。
4.安全排水系統:完成51,855公頃。5.蝕溝控制:完成26,172公尺。6.道路邊坡植生 處理:完成757,620平方公尺。7.道路邊坡防護處理:完成85處。8.崩坍地處理:完 成352處。9.溪流整治:完成21條。10.集水區航測調查:民國65年、民國75年、民國 87年共計3次。在治理工作成效方面,由於集水區各項治理工作之加強實施,區內農 林產量提高,居民生活獲益不少,水庫淤積量亦有漸次降低之趨勢,根據水庫淤積 測量顯示,自民國52年5月至61年12月計有9年6個月期間(治理計畫實施前)年平均 淤積量為402萬立方公尺,而自民國61年12月起(集水區治理計畫係於同年開始實施)
至88年11月計27年期間,其年平均淤積量為78萬立方公尺,已較水庫定案報告所估 計之年平均淤積量80萬立方公尺為低。
但在計畫歷程方面,於民國93年艾利颱風來襲後,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相關計 畫有了較為重大的改變。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針對艾莉颱風災情,對石門水 庫集水區災害原因進行了檢討,並建議因應之對策14,包含短程措施(明年汛期前):
14 資料來源: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石門水庫集水區災害原因檢討與因應對策建議~艾莉颱
繼續強化後池堰左岸臨時取水工程及水庫壩頂取水工程功能、94年汛期前完成平鎮 淨水廠第二原水取水口工程、改善淨水場之前處理設備與強化水利署及自來水公司 危機處理能力,以及中長程對策,包括研議增設石門水庫第二取水設施、加速石門 水庫抽泥排泥及水庫清淤工作與建立區域水資源調配系統並加強水庫營運管理。北 水局並認為,集水區管理局設置之前,建議應由經濟部水利署儘速邀集農委會、原 民會、縣市政府等相關單位,進行集水區調查分析,完成中長程整體治理規劃後,
再由各有關機關分區分期實施。但此同時,北水局也針對集水區高山農業和山區道 路提出了建議,認為縣市政府應強化執行取締土地違規使用與國土復原之相關作 為,而集水區山坡地保育用地,水利署應會同水保局、林務局、營建署,進行集水 區土地使用整體計畫,並從嚴管制,最後並建請經建會,加速研擬「國土復育策略 方案(草案)」,推動「國土復育特別條例」之立法,並以石門水庫集水區為試點優 先辦理。以北水局的觀點來看,高山農業開發增加表土沖蝕、集水區超限利用嚴重、
集水區內觀光活動之負荷,皆是導致石門水庫不堪負荷的主因,同時,不當山區道 路闢建引起崩塌和道路施工棄土,或砂土挖運後之餘泥亦成為水庫淤積的原由之 一。也由於石門水庫在歷經颱風過後有原水濁度過高的問題,導致桃園地區每到颱 風季節即陷入缺水、限水難題,加之政府在解決前述桃園地區缺水問題,於石門水 庫壩頂加裝水櫃、抽水等設備,有危及石門水庫大壩安全,而有潰堤之虞,一旦潰 堤將淹沒北台,立委林正峰、鄭金玲、張慶惠等40人便指出,為了根本解決桃園地 區缺水、限水問題,欲有效提升石門水庫供水功能,保障民眾用水權益,擬具「石 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草案,即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293號委員 提案第6442號)。
此外,經過北水局民間參與建設經營石門水庫風景區內南、北苑園區可行性評 估、先期規劃與招商作業,以及石門水庫風景區整體基礎設施檢討規劃案之提出下,
也開始重新檢視石門水庫環境生態與觀光的利基,並期許能加以整合。提出如「自 然劇場 水公園」定位、蓄水水域的多元利用價值、水岸重建、歷史人文再現、碼
也開始重新檢視石門水庫環境生態與觀光的利基,並期許能加以整合。提出如「自 然劇場 水公園」定位、蓄水水域的多元利用價值、水岸重建、歷史人文再現、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