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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地震災害

第二節 地震災害

地球外殼是由數個大板塊所構成,當板塊運動時,其邊緣產生錯動或碰撞,

就會造成地震的發生(羅俊雄,2001)。台灣因位於歐亞大陸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 的碰撞交界處,使得台灣成為地震活動頻繁的區域之一 (臺大地理環境資源學系 臺灣地形研究室,2001)。地震可分為「自然地震」與「人工地震」(例如:核 爆);一般所言之地震為自然地震,依其發生之原因又可分為構造性地震(例:

板塊運動)、火山地震及衝擊性地震(例:隕石撞擊)三大類。由於地球內有熱 對流,當熱對流力量大於岩層所能承受的強度時,岩層會發生錯動,釋放巨大的 能量,產生一種彈性波,我們稱之為「地震波」,當它到達地表時,引起大地的 震動,這就是地震。

雖然地震發生是屬於正常的能量釋放,但依據中央氣象局自 1991~2006 年 的觀測資料顯示,臺灣平均每年約發生 18,500 次地震,其中約有 1,000 次為有 感地震。地震發生次數最多的是在 1999 年,主要是受到 921 地震之影響,該年 共計發生了 49,919 次地震,其中有感地震達 3,228 次之多。就災害性地震資料 統計分析,從 1901 年至今計有 97 次災害性地震,台灣百年十大地震分佈概況,

如圖 2-1 所示。其中引起災害死傷最大者是 1935 年新竹臺中烈震,震央在新竹 關刀山東南方偏南 3 公里,發生屯子腳及獅潭斷層,此次地震死 3,276 人,傷 12,053 人,房屋全毀 17,907 棟,半毀 11,405 棟,破損 25,376 棟。臺灣災害性 地震引起損害最大者是 1999 年 9 月 21 日南投集集大地震,由車籠埔斷層所引發,

造成長約 100 公里之地表破裂帶,水平變位最大 7 公尺,垂直最大變位達 4 公尺,

此次地震死 2,456 人,傷 10,718 人,房屋全毀 53,661 棟,毀損 53,024 棟(中央 氣象局 地震百問,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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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 台灣百年十大地震分佈圖(資料來源:中央氣象局)

在學術上,災害可分為「自然災害」與「人為災害」二種,地震即屬於天然 災害。在眾多不可預測的災害死亡風險中,地震高居第三位(蔡衡,楊建夫,2004)。 王維悅(2004)也指出二十世紀以來全世界因地震而死亡的人數占自然災害死亡 總數的58%,可見地震對人類的危害甚鉅。根據中央地質調查所的資料顯示,臺 灣主要的活斷層共有51條,臺灣90%以上的地震是由斷層的錯動所引起的,隨時 都有可能造成地震災害(羅俊雄,2001)。而地震災害損失往往相當驚人,因此在 臺灣的居民都應該對地震多一分警覺意識,事先做好預防措施,來降低可能的災 情。因此,我們必須對它所造成的災害有正確的認知,並用嚴謹的態度面對。以 下即歸納整理各學者的看法,將常見的地震災害分成「直接性災害」與「間接性 災害」兩大類:

一、直接性災害

指的是地震發生時直接引發自然現象的改變,進而造成人類生命財產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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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歷史紀錄可知,直接性震災所造成的傷亡往往相當嚴重,常見的災害類型有下 列幾種:

(一)地面陷落

1.地面斷裂:當斷層活動沿著斷層的兩側發生數公分到數公尺的錯動時,就 會導致地面破裂、地盤拱起或陷落的狀況發生。

2.土壤液化:地震發生時,強烈的震動會使原本吸附在土壤層中的水滲出,

使土壤「液化」而變得更軟,有時出現噴沙的現象。如果液化土層的上方 有建築物,將會因地基失去支撐,導致建築物傾斜、下沈或倒塌。

3.地盤下陷:靠近震央區分布著物質鬆散、未被壓密的岩層,或是地震造成 的張力拉裂,容易造成地表陷落或凹陷。若發生地點位於人口稠密的都會 區,可能會造成區內地下水道或河流兩岸堤防的破壞;如果發生在海堤,

則有海水倒灌的潛在危險。

(二)山崩

「山崩」是指坡面上的鬆散物質受重力影響,產生往下坡移動或滑動的現 象,常發生在山地坡面較陡且地質脆弱的地區。落石是地震時最常見的山崩現象。

如果地震導致山崩大規模發生時,可能會掩埋道路、房屋,甚者於山谷中阻塞水 流,形成堰塞湖,一旦湖水累積過量造成潰決,又會於河流中下游地區形成水患。

二、間接性災害

是指地震引發其他人為活動或建築物的損壞,對人們的生命造成傷亡和財產 損失。常見的有:

(一)房屋倒塌:地層錯動時,地面建築物會因無法承受劇烈震動而毀損,通常抗 震能力較弱的房屋會因此造成重大傷亡。

(二)橋樑斷裂或道路損壞:橋樑在地震波通過時,會發生連接縫、伸縮縫擠碎,

或橋面兩側道路隆起、橋墩傾斜、橋樑斷裂……等。雖然因此而造成的人員 傷亡微乎其微,但其對緊急救援的阻隔、災後重建或居民的生活機能卻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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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鉅。

(三)火災:在地震引發的間接性災害中,以火災發生次數最為頻繁,死亡人數也 最多,在大城市中約有95%的災變是由地震所引起的火災所造成的(何春 蓀,1981),例如1923年的日本關東大地震,高達二分之一的罹難人數是死 於火災,受傷人數更多達十萬多人。因此在人口密集地區發生強震,不僅可 能造成瓦斯油氣管線斷裂或因電線短路而引起火災,若此時水管又被震裂,

在無水可救的情況下,將會因導致搶救困難而釀成更大的災難。

(四)海嘯:海嘯成因很多,海底地震是造成海嘯的主要原因。斷層活動產生的破 裂面延伸至海底造成海底地震,或因震源接近海底,導致海底瞬間產生垂直 錯動,其所產生的地震海波(seismic sea wave),在接近海岸時,因海水 變淺,而使得海浪變得更高,於是形成海嘯侵襲沿岸地區,造成毀滅性的災 難(何春蓀,1981;蔡衡,楊建夫,2004)。

(五)水壩破壞:強震發生時,水庫中大量水體的劇烈震動、強烈的地表震動或山 崩皆可能破壞水壩,而壩體在崩裂後,洪水傾洩而出,可能會對下游居民造 成難以想像的傷害。

(六)維生管線破壞:在現代化都市中,維生管線琳瑯滿目,包含電力、電訊、瓦 斯、自來水、交通運輸系統等,通常成線狀或網狀分布,因遍布各地,在本 質上較為脆弱,故地震來時極易受損而引起災害,甚者可能造成癱瘓緊急救 災工作,導致災害程度擴大。

關於海嘯及核災所造成之相關災害探討,將於「各年段學生及中小學教師綜 合類防災素養標準化評量量表建置與檢測之研究」中討論,本研究不另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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