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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三都:理念之展現

三、陽貨為亂

第三節 相魯時期

三、 墮三都:理念之展現

孔子在夾谷之會後,為魯國爭取到實利及國際地位,聲望達於頂峰,於是 漸能掌握魯國政體實權,因此開始實施其政治理念。在魯定公十二年,孔子五 十四歲時,開始改革魯國政體,因此有「墮三都」的重大政治決定,此舉正是 其政治理念的展現,茲分成二點探述:

(一)以禮治國

309 《孔子家語》魏王肅注,楊家駱主編著,頁 22。

310 康師義勇先生:《論語釋義》,頁 915~916。

311 語出《論語.堯曰》,子張曰:「何謂四惡?」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

孔子治國的標準是「禮」,在封建政治和宗法社會的時代,上下體系,必須 繩之以禮;個人的行為,自天子以至庶人,也都要受禮的約束。在《禮記•仲 尼燕居》裡,孔子將「禮」解說的很清楚:

子曰:「禮也者,理也。」

子曰:「夫禮,所以制中也。」

子曰:「禮者何也?即事之治也,君子有其事必有其治。」312

正因「禮」有此性質,所以其功用巨大,孔子曰:

禮之所興,眾之所治也。禮之所廢,眾之所亂也。目巧之室,則有奧、

阼,席則有上下,車則有左右,行則有隨,立則有序,古之義也。室則 無奧、阼,則亂於堂、室也。席而無上下,則亂於席上也。車而無左右,

則亂於車也。行而無隨,則亂於塗也。立而無序,則亂於位也。昔聖帝、

明王、諸侯,辨貴賤、長幼、遠近、男女、內外,莫敢相踰越,皆由此 塗出也。313

因此「禮」用在治國上,是採一合理的治國標準,建立一可行之久遠的制度,

以使全體社會各得其所,人民安居樂業。正是孔子抱持此理想,所以欲改革魯 國之政體,使魯一變,為東周314,先從「墮三都」著手。筆者認為孔子此舉實 是高明,必是考量當時實際情況,結合自己的政治主張,深思熟慮所做出的決 定。

1.可行之因:

魯定公與「三桓」在陽虎為亂時,皆受其苦。家臣竟有偌大的權勢,據邑

312 三則皆見《禮記•仲尼燕居》(孫希旦:《禮記集解》,頁 1268~1272。)

313 同上注,頁 1273~1274。

314 語出《論語.雍也》

之高城而坐大,尤其是季氏之家臣,況且尚有參與陽虎逆謀之同黨據費邑而逍 遙法外,形成國中之國,所以魯定公與季桓子自是支持。叔孫氏的郈邑,其叛 亂被弭平不久,叔孫州仇怕郈邑再叛亂,因此亦當會支持。而孟懿子為孔子的 學生,成邑宰公斂處父忠於孟氏,理應遵從。

2.實踐主張:

孔子尊崇禮治,欲建立一合理之制度,以使「君君、臣臣」。然「三桓」勢 力已根深不可除,孔子自不會迂腐到勸「三桓」交出自己的權勢而尊公室,守 人臣之禮。因此採變通之法,由「墮三都」做起,「三桓」覺得既符合自己的利 益,又得有尊公室的美名,自無反對之理。孔子也達到削弱邑宰勢力而尊公室 的目的,日後「三桓」無家宰勢力的倚助,行為應也會多加收斂。

(三)天下為公

《禮記•禮運》曰:「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315」能有此氣度的政治家,

除傳說中的古之聖王外,大概只有孔子了。孔子之所以能為大司寇,應得力於 季氏之功,錢穆認為:

孔子出仕雖出魯公之任命,實則由季氏之主張,因季氏專擅魯政已久,

而夾谷會後,齊人歸汶陽之田,乃叛季氏之家宰挾以投齊者,季氏對孔 子當益信重,並以弟子仲由為家宰,《公羊傳》云:『三月不違』,可見季 氏多能聽從孔子之言。故孟子云:『孔子於季孫氏,為見行可之仕』,言 孔子得季孫氏信任,見為可以明志行道也。316

可知孔子由中都宰而快速升遷至大司寇,實乃得力於季氏之助。若孔子只為自 己之仕途,所行之政策自是應對季氏有利的方向;但孔子不以此小節而損大義,

315 孫希旦:《禮記集解》,頁 582。

一切依照正道而行,循仁守禮,即秉持公心,定出合理之制,找出可行之法,

盡己力而行,以期為國為民謀福,實現「為政以求達人」之目的,而不計個人 之得失,此種胸襟氣度非用一「聖」字不足以形容。孔子此處所表現出的政治 作為,其理論的解說正可於日後的「正名」理論得到應證。

然而孔子的籌畫仍遭失敗一途,是由於成邑宰公斂處父的抗拒,孟懿子處 在師長(孔子)與忠臣(公斂處父)兩難之下,選擇沉默以對。其他二家亦因 其平陽虎有功而受其恩,亦不積極,使得魯定公因武力單薄而無法墮成邑。且 此時情勢又出現變化,「三桓」因成邑未墮成,而出現權力結構的微妙變化,使 得三家都有戒心而不再那麼相信孔子,且漸疏遠孔子,並漸使孔子脫出權力核 心,魯定公亦持此想法。再加上「齊之饋女樂」、「郊不致膰俎於大夫」,於是孔 子發出「陳力就列,不能者止317」的感嘆,離職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