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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innovation)一詞最早出自拉丁文的 innovare,是為改變之意(Tidd, Bessant

& Pavitt, 2001)。西元 1934 年美籍奧地利經濟學家 J. A. Schumpeter 首先提出創新 的概念,認為創新雖然是成長的原動力,但是其本質是毀滅性的(何畏、易家詳 譯,2001)。創新主要是由企業界基於經濟活動的不斷改變,為保持市場的競爭 力及提升獲利能力而不斷推出新產品、新技術,並開發新市場,以重建經濟結構 和帶動經濟成長的過程和結果。隨著時代的演進,各種不同領域亦將其視為發展 過程的重要策略,教育範疇亦不例外。

一、創新的意義

創新(innovation)是一系列知識生產、運用和擴散的歷程,除了自行創造的 歷程外,創新也可以來自模仿或採用他人創新的做法或產品(Isaksen, 1987),也 就是運用知識或關鍵資訊而創造出有用的事物。創新常與許多不同的名詞交互使 用,闢如變革、更新、改革、轉型、重建與改進(林淑宛,2003)。

創新是一種概念,是一種過程,也是一種結果,學內外學者對於創新有不同 的見解。以下就不同學者的對創新的定義整理分述如後。

(一)創新是一種新概念

創新具有複雜的意義,因此學者有不同的論述,認為創新是一種概念的啟迪 與發展,其定義可整理如表 2-3-1 所示。

表 2-3-1 創新為新概念之定義

學 者 年代 創新的定義

王明政 2003

創新是組織為求生存與永續發展,並且獲得經濟與社會價值,所 創造出的新知識與新概念,而這些新知識與新概念的產生,是透 過組織的內隱知識與外顯知識發生互動,產生知識螺旋的運作時 所創造出來的。

李瑞娥 2004

創新是一種新概念、或新事物,這種新概念或新事物會隨著認知 經驗的改變,影響組織與個人的價值及行為;創新隱含創造力的 開發,而創新行為則需藉由個人所創造的「產品」的獨創性與實 用性來呈現。

陳春蓮 2007

創新是一種新概念或新事物,這種新概念或新事物會隨著認知經 驗的改變,影響組織與個人的價值與行為;而組織為了因應環境變 遷與發展需要,整合個人及群體的新觀念,新方法與新策略,經 由管理創新,技術創新與文化創新等有系統的內涵與歷程,進而 達成提昇競爭優勢的目的。

張新基 2008

創新是一種新概念、或新事物,這種新概念或新事物會隨著認知 經驗的改變,影響組織與個人的價值及行為;創新隱含創造力的 開發,而創新行為則需藉由個人所創造的「產品」的獨創性與實 用性來呈現,可以提升個人或組織績效的過程。

蘇靜好 2008

組織為求生存與永續發展,並且獲得經濟與社會價值,透過組織 的內隱知識與外顯知識發生互動,所創造出多元的新知識與新概 念,促使在個人、團隊、組織層級產生有效行動。

G.K. Chacko 1988 創新是修正或發明一項新的概念,以使符合現在或未來潛在的需 求,並可藉由改進與發展使其原有之功能達到商業化的目的。

Rich 1992 創新乃指任何新觀念、方法或策略,是經由一位個人或其他採用 單位所知覺出的一種新觀念、實務或事務。

Kuczmarski 1996 創新是一種思考信念,一種能看透現在、直達未來的普遍態度或 思考方式。

McGourty, Trashis &

Dominick 1996 創新是新概念、製程、產品或勞務之創造、接受與執行。

Robbins 2002 創新是一個新的意念(ideal),此種意念可應用於強化產品、服務 或程序。

Rogers 2003 如果一個觀念對個人是新穎的,它就是創新。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二)創新是一種新過程

Gattiker 1990

創新活動乃是經由個人、群體及組織努力和活動所形成的產品或程 序,該過程包含了用以創造和採用新的、有用的事物之知識及相關 資訊。

(接下頁)

表 2-3-2(續)

學 者 年代 創新的定義

Damanpour 1991

創新可由多種指標來看,是組織內部自然產生或組織向外購得的活 動之採用,而該項活動涵蓋設備、系統、政策、方案、過程、產品、

服務。

Higgins 1995 創新是創造一些新事物的過程,此新事物要對個人、團體、組織、

產業或是社會具有特殊價值。

Tang 1998 應用新點子達到有利目的的複雜過程。

Tidd, Bessant & Pavitt 2001 創新是組織為求生存及發展之活動總稱。

Gaynor 2002

創新為一個連續性的過程,最開始是創意(ideas),接著發展成一 種概念(concept),再引發某種程度的發明(invention),最後再將 這個發明加以實現及商業化。

Luecke 2003 創新是將知識體現、結合,以達成原創、相關、有價值的新產品、

新流程或是新服務。

Certo 2005 創新之過程,即是採取有用的點子,將其轉化為有用的產品、服務 或作業方法的過程。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三)創新是一種新結果

有些學者從最後的產出來看創新,認為創新是一種新的結果,其定義可整理 如表 2-3-3 所示。

表 2-3-3 創新為新結果之定義

Nonaka & Takeuchi 1995

當組織的內隱知識和外顯知識發生互動,產生知識螺旋的運作 時,所獲得之結果即為創新。創新不僅止於把多元化的資料或資 訊組合在一起,而是一種高度個別化的個人和組織的自我更新。

Amabile 1996a 創新的觀念和物品要具有新奇與獨特的特質,而且必需是正確 的、有價值、實用的、適切的。

Moenaert, Caeldries,

Lievens & Wauters. 2000

創新也屬於一種資訊流程的活動,從事創新的團隊將獲得相關創

Hodge, Anthony & Gales 2002 創新通常用來說明技術創新(如過程創新)與新產品,同時亦涉 及行政實務、組織結構與設計。

整體而言,學者對於創新的定義,可謂非常多元,從單一向度到多重向度,

從過程到結果,從概念到具體,從知識到產品,都是創新可以著墨的內涵。創新 是一個組織存續非常重要的關鍵,Gilley, Dixon 和 Gilley(2008)指出組織由低效 能提升至高效能需要創新,而創新工作需要事先詳盡預備和策劃,創新能夠提升 領導者的效能,故溝通和激勵是領導者在創新過程中極需要的能力。

綜合以上學者論述,本研究對於創新的定義為:創新是將概念加以具體轉 化,以有別於已存在的事物,具有最新、更新、別出心裁之意,同時具有更快、

更好和更多元的產出價值,可成為組織辨識之依據及具有提升組織競爭力之功 能,在於強化組織存在之目的及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

二、創新的類型

創新是引導組織不斷精進的重要過程,創新具有多元化的型態,不同學者研 究後提出不同的型態,足供參考。茲分述如後:

吳思華(1998)將創新分為:製程創新、產品創新、組織創新、策略創新。

楊嘉玲(2008)歸納學者對創新類型的區分,統整三大層面,分別為:

(一)從創新的程度區分

1.細微的創新:係指與原有事物相較之下,創新所佔的成分僅有微小的例。

例如:採用型創新、微變型創新、漸進式的創新、持續性的創新即是。

2.綜合的創新:綜合創新即運用新、舊知識的融合,在事物中加入大幅的創 新。例如:動態持續的創新、系統的創新、綜合型創新即如此。

3.全面的創新:這類型的創新是前所未有的,以一種展新的風貌呈現。如:

原創型創新、蛙跳型創新、突破式的創新、不連續性的創新,即可稱之。

(二)從創新的層面區分

1.產品創新:產品創新係指提供一種具體創新功能的產品。

2.製程創新:製程創新乃提供一套產品發展、製造的方法或程序。

3.策略創新:將產品或製程,整合融入組織運作的方法,例如:組織結構的 創新、行銷性創新、管理創新等。

(三)從顧客市場的層面區分

1.針對現有市場的創新:針對市場或顧客的需求,進行些微或全面性調整的 創新即是。例如:規律的創新、革命性的創新。

2.區隔市場的創新:組織為了區隔市場與顧客,以產生不同的創新事物以增 加更多的利潤。如:創造利基的創新。

3.非針對市場的創新:組織為了追求更完善的運作流程所進型的架構創新,

因此,對象並非直接針對顧客。如:架構式的創新即是。

Schumann, Prestwood, Tong 和 Vanston(1994)提出了創新矩陣(innovation map)

的觀點,認為組織中的創新活動可依創新類別(nature)及創新性質(class)兩 層面分類。

(一)依類別分:1.產品創新;2.製程創新;3.程序創新。

(二)依性質分:1.漸進式創新;2.獨立性創新;3.突破式創新。

Higgins(1995)指出四種常被接受的創新類型:

(一)產品創新:一種實質提昇的產品或服務。

(二)程序創新:一種改善效率或效能的過程。

(三)行銷創新:一種新的行銷概念或行動。

(四)管理創新:一種新的管理方式。

Gopalakrishnan 和 Damanpour(1997)的研究發現,創新的分類方式包含以下 三種:

(一)躍進式(radical)創新與漸進式(incremental)創新:躍進式創新和漸 進式創新的差別,在於創新的幅度,前者是量子跳躍式的變化,後者則帶有循序 漸進的味道。

(二)產品創新與過程創新:產品創新強調產出面,包括各種產品或服務;

過程創新則強調動態的過程,包括各種生產程序上的改良,以及技術上的改善。

(三)管理創新與技術創新:這種創新的分類方式是為大多數學者所接受,

此種方式同時考慮到社會結構因素與技術兩個層面,在實際應用上比較完整。

Sounder(1998)將企業組織型態依創新需求程度及環境變動程度二個向度提 出四個組織型態:

(一)型式一組織型態:能良好的處理例行性問題及一般技術;

(二)型式二組織型態:能回應多樣的市場需求以及漸進式的產品改良;

(三)型式三組織型態:能處理漸進式創新需求以及動態的市場及環境技術;

(四)型式四組織型態:能處理急進式創新需求及動態的市場及技術環境。

Chandy 和 Tellis(1998)運用兩項層面:技術和市場,將產品創新型態區分為 四種。技術層面指的是新產品所使用的技術比舊有技術新穎的程度,市場層面則

Chandy 和 Tellis(1998)運用兩項層面:技術和市場,將產品創新型態區分為 四種。技術層面指的是新產品所使用的技術比舊有技術新穎的程度,市場層面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