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如何討論同性議題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節、 如何討論同性議題

一、同性婚姻合法化作為研究案例

本研究以「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議題為案例來研究沉默螺旋理論。

諾爾紐曼認為與傳統文化、習俗、常規相關的政治議題適合作為沉默螺旋假 設的驗證對象,因為社會上的大多數人會對該議題有所關心而且有自己的觀點

(Noelle-Neumann, 1974)。同性議題生來就帶有二元對立的屬性,一邊是占人 口少數的、要求平等人權的同志群體,一邊是作為人口的大多數、長期掌握權力 的異性戀霸權;一邊是要求民法改革的平權運動,一邊是固守傳統婚姻觀念、既 有文化體系的保守勢力……在各種文化背景中,同性議題都受到社會爭議。因此,

同性議題被各國研究者選為研究沉默螺旋的案例(Willnat et al., 2002;Ho &

McLeod, 2008;Chen, 2011;Nekmat & Gonzenbach 2013;林近,2014;Fox & Warber, 2015)。

自一九八六年祁家威舉辦國際記者會、公開自己的同性戀身分開始,同性議 題在台灣越來越受到社會大眾關注。一方面,社會同志團體及大學同志社團(如 第一個女同志團體「我們之間」、台大男同志社團「Gay Chat」、「同志工作坊」、

第一個機構化與體制化的同志團體「同志諮詢熱線」等)在三十年間紛紛成立,

這些團體的發展壯大了支持同志權益一方的聲威;另一方面,與之對立的反同婚 團體(如「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簡稱「護家盟」;「下一代幸福聯 盟」,簡稱「下福盟」)也積極反撲,兩方都透過遊行、傳統媒體、官方網站、

社交媒體等渠道宣揚自己的立場。

2013 年 10 月 8 日,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將「多元成家立 法草案」送進立法院(〈同婚爭議:回顧台灣爭取同婚合法化30 年歷程〉,201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該草案包括三個部分: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民法修正草案、伴侶制度民法修 正草案、家屬制度民法修正草案。其中,婚姻平權草案提出將民法中婚姻與家庭 的性別條件中立化,將「夫妻」、「父母」改為「配偶」、「雙親」等,從而「去 除婚姻中的性別要件」(簡至潔,2012,頁 63),以及「允許『不分性別、性 傾向、性別認同』的兩人登記結婚」(〈多元成家草案簡介〉,無日期)。婚姻 平權草案在當年10 月通過一讀並送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但由於立法院屆 期不連續而未完成三讀。2016 年 11 月尤美女、許毓仁、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提交 三個版本的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並通過一讀,送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婚 姻平權立法院最新進度〉,無日期)。

該草案引發了支持、反對同性婚姻雙方的強烈關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草案過程中,上萬名反同婚民眾在立法院外抗議,更有百名抗議者一度突破警方 封鎖線(楊淳卉、鍾麗華,2016);同婚支持團體則在世界人權日舉辦了挺同婚 音樂會,一些支持同婚的網路名人、學生社團則以「反塗鴉」、升彩虹旗等方法 表達支持的立場(〈世界人權日 凱道今遊行挺同婚〉,2016)。

除了聲勢浩大的線下活動,兩方還各自在傳統媒體、網路媒體宣揚自己的主 張。以挺同婚團體伴侶盟和反同婚團體護家盟為例,在網路上,伴侶盟建立了官 方網站、臉書粉絲頁,並經常在官網和臉書更新婚姻平權法案科普、挺同婚活動 訊息、發起多元成家法案連署活動等;與之相對,護家盟也建有官方網站和臉書 粉絲頁,在官網與臉書上發布「支持一男一女婚姻連署書」、倡議同志教育退出 國中小教育、分享各反同婚群體的反對理由。此外,傳統媒體也是兩團體的發言 陣地,伴侶盟和護家盟都透過雜誌專欄、電視新聞、談話節目等積極宣揚己方觀 點。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根據2015 年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54.2%受訪者支持同性婚姻,37.1%不 支持,還有8.6%則表示無意見或不知道。雖然不支持同性婚姻的一方在統計上 看似是少數,但正如Salmon 與 Kline(1983)所論述,持該立場者實際佔人口總 數的近四成,並非孤立無援。透過挺同婚團體、反同婚團體的遊行活動、媒體宣 傳、網路號召,無論持正反立場的個人都能輕易找到同盟。

基於台灣社會對同性婚姻合法化議題的關心與爭議現狀,本研究認為,透過 研究不同立場的個人在各種場合、以什麼方式表達意見,將能夠幫助研究者了解 網路時代下的沈默螺旋。

二、傳統媒體對同性議題的態度變遷

整理文獻中大眾媒體關於台灣同性議題的論述,我發現哪怕僅考慮在傳統媒 體上進行的同性議題討論,其形勢也一直在發展變化,如今媒體上的主流態度已 經與諾爾紐曼時代大不相同。

傳統媒體上關於同性議題的論述,過去,發言權被作為主流意識形態的異性 戀所掌控,但近些年來,支持同性平權的聲音逐漸壯大。對比一些研究可以發現,

近三十年多來,媒體對同性戀議題的態度有明顯變化。

早期,大眾媒體是個人獲得同性戀相關知識的最大來源,而大眾媒體對同性 戀的形象塑造以負面為主。吳翠松(1998)以 1981 年至 1995 年間 3 家報紙上關 於同性戀的報導為研究對象,分析其對同性戀形象的塑造和權力流轉的過程。其 研究發現,整體來說,報紙將同性戀形象塑造為愛滋病高危群體,而且男同志受 到的關注遠多於女同志,早期的報紙常常將同性戀與「男扮女裝」、「精神不正 常」、「性濫交」等負面關鍵詞連結起來。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李明宗(2010)對 1994 年至 2010 年間報紙上有關同性戀的娛樂新聞進行了 文本分析。他發現,娛樂新聞刻畫了同志的刻板印象,對男同志,其形象與「性 行為」、「疾病」、「娘」等負面詞語相連結;而對女同志,其形象則不與「性 行為」相關聯。在娛樂新聞中的出現的言語行動,以澄清、嘲諷、化解同性疑雲 的行動為主,顯然將同性戀的身分作為一種負面形象來處理。

林意璇(2015)則對 2005 年至 2014 年間 4 家報紙對同性婚姻議題的報導進 行了分析,根據其分析,近十年間報紙媒體在同性婚姻議題下最大的關注點是同 性婚姻合法化,而同性戀者被塑造成強勢的抗議者、無法養育孩子的人、異性戀 的對立者的形象。

此外,研究者紛紛總結了報紙對同性戀議題的態度變化階段。吳翠松(1998)

根據報紙對同性戀形象的描繪分為3 個時期:病態犯罪期、愛滋病關聯期、人權 爭取期,在前兩個階段,同性戀者皆以負面形象出現,而在人權爭取期,這種形 象則變化為「與一般人一樣」的正面形象。林意璇(2015)則以同性婚姻議題報 導的多寡分為兩個時期:資源不足期與力量多寡期,在前一階段,要求同性婚姻 合法化的意見非常少,而在後一階段,關於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討論、爭議則大幅 上升,顯示了社會對於同志權利的關注。

吳翠松(1998)將這種變化歸因於不同利益方爭奪發言權的過程。在病態犯 罪期與愛滋病關聯期,發言權被醫院、法庭、社會福利部門等國家機構所掌握,

而在人權爭取期,具有反抗精神的知識份子奪得了更多發言權。林意璇(2015)

也認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討論在第二個階段大幅上升是因為同志團體「我們之間」

的成立,零散的同性權利支持者變為有組織的平權運動。

三、網路作為一種新的討論場所

張盈堃(2003)回顧了同志討論版(Motss,member of the same sex)在台 灣的發展脈絡。自1994 年台灣第一個 Motss 版成立以來,網路成為了「同性平 權運動的新戰場」(張盈堃,2003,頁 62),同志討論版不僅供同性平權運動 的倡導者宣揚社運理念,更直接呼籲網民進行線下集體行動。例如,討論者在同

(2003)、蔡蕾與趙成旭(2007)的研究將原因歸納為以下幾點: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匿名性:同性戀者、支持同性平權的異性戀可能因為害怕他人眼光而在 現實中沉默,但在網路上發言則因匿名性給予足夠的安全感,使其敢於發言;

2、互動性:不同於傳統媒體上只能單向傳播訊息,個人在網路上討論同性 議題可以立刻獲得別人的回應,因而更加樂於溝通;

3、獲得同伴支持:雖然身為一種亞文化、少數群體,但同志平權支持者可 以透過網路跨越現實距離、獲得同伴的支持,從而消除孤單感;

4、主體性:傳統媒體長久以來被異性戀主流所掌控,而在網路上,同性戀 不再是任由異性戀意識形態所描繪、呈現的被動者,而是可以進行自我表達的主 動者。

但是,網路不僅為同性戀者、支持同性權利的異性戀提供了發言的場所,反 對同性婚姻的群體也以網路作為新的陣地發表反對意見。葉德蘭(2017)分別以 2014 年刊登在反同婚團體「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網站的「精選文章」、

立法院公聽會反對同志婚姻發言紀錄和新聞網站同性婚姻報導下的反對留言為 對象進行了文本分析,發現反同婚者以負面連結、理性論述、情感動員等修辭策 略表達反對同婚之立場,並希望藉此獲得更多人的認同、從而達到壯大反同婚勢 力的效果。

據此,網路已經成為現實以外的第二個挺同、反同勢力爭鬥的戰場,不論挺 同者還是反同者都在網路上發表己見,而且希望藉網路集結更多同伴、乃至將中 立者轉化到己方陣營。因此,對經常在網路上關注同性議題的個人來說,網路不 僅是表達意見的渠道,還是評估意見氣候的來源,更能夠提供同儕支持。與諾爾 紐曼的時代不同,大眾媒體已經不再是獲取社會議題相關訊息的唯一來源。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