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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的」字的用法

在瞭解結構助詞「的」所具有的作用之後,為了研究與實際教學需要,研究者有必要對

「的」在實際語境中的使用方法有所瞭解。本節旨在歸納與整理學者所提出關於結構助詞「的」

字的用法,以便於研究與教學。綜括學者對「的」字的用法研究,「的」字的用法如下:

一、 構成「的」字短語

名詞、代詞、形容詞、動詞和主謂短語都可以加上「的」構成「的」字短語;「的」字 短語具有限制和指別作用,功能相當於一個名詞,在句中可作為主語或賓語,如「穿紅衣服 的是我妹妹」和「這本書是中文的」(陳啟彤等,1982;劉月華、潘文娛、故韡,2001)。除 此之外,「的」字短語尚有下列功能:

(一)修飾名詞

除連詞、助詞和嘆詞之外的各種詞語都可以和「的」構成「的」字短語修飾名詞,充當 定語修飾名詞(呂叔湘,1999;李曉琪,2003)。實際的用法如下:

1. 名詞+的+名詞,如「你的票」、「牛皮紙的信封」。

2. 動詞+的+名詞,如「研究的問題」、「下車的地點」。

3. 形容詞+的+名詞,如「聰明的人」、「新鮮的空氣」。

4. 副詞+的+名詞,但限於少數雙音節副詞,如「歷來的習慣」、「一貫的表現」。

5. 介詞短語+的+名詞,介詞限於「對」、「對於」和「關於」,如「對問題的看法」。

6. 象聲詞+的+名詞,如「噹噹的鐘聲」。

7. 短語或四字語+的+名詞,如「你寄來的信」、「兩全其美的解決辦法」。

對於「的」字短語充當定語修飾名詞的用法,黎錦熙(1969)稱這樣的定語為「領 位」,能夠對中心語進行統攝或修飾,而領位和中心語之間所代表的意義有下列七種:

1. 表示物的所有者,如「張先生的帽子」、「兒童的心理」。

2. 表示物的來源,但與物的所有者通常沒有區別,如「達爾文的進化論」、「桐城派的古文」。 3. 表示物的性質和質料,如「玻璃的窗戶」。

4. 表示主動者,即領位的定語對中心語而言是主語,如「獅子的勇猛」、「思想的變遷」。

5. 表示受動者,即領位的定語對中心語而言是賓語,如「國語的研究」、「職業的選擇」,

6. 但中心語必須是由動詞所轉成的名詞。

6. 表示物之所關於,如「社會的科學」、「平民的生活」。

7. 表示物的所在,如「公園的柏樹」、「現代的哲學家」。

除此之外,當我們在某些動賓短語之間,插入指人的名詞或代詞再加上「的」,這種「的」

字短語也可以表示動作的對象,即用來表示受動者。例如:

1. 開小王的玩笑:表示動作「開玩笑」的對象是「小王」。

2. 生我的氣:表示動作「生氣」的對象是「我」。

3. 幫老師的忙:表示動作「幫忙」的對象是「老師」。

4. 告他的密:表示動作「告密」的對象是「他」。

在這種由名詞或代詞加上「的」構成的「的」字短語中,「的」使定語居於領位,表面上 是領屬性的,用來統攝其後的中心語,但實際上則是代表動作的對象,指出動作的對象是該 名詞或代詞,這種「的」字短語又可稱為「領格賓語」(黎錦熙,1969;趙元任,1991;侯學 超,1998;劉月華、潘文娛、故韡,2001)。侯學超(1998)則認為定語與中心語之間具有下 列八種不同的語義關係:

1. 定語表示質料,如「木頭的桌子」、 「不鏽鋼的廚具」。

2. 定語表示領屬關係,如 「爸爸的西服」、 「吳承恩的西遊記」。

3. 定語表示標誌或特徵,如「流線型的汽車」、 「落地式的櫥窗」。

4. 定語表明產地或處所,如「陽澄湖的大匣蟹」、「汽車上的零件」。

5. 定語表明時間,如「昨天的報紙」、 「這學期的工作量」。

6. 定語表示數量特徵,如「三十萬噸級的郵船」、 「八十歲的老人」。

7. 定語表示某種性質,如「紅的氣球」、 「治得好的病」。

8. 說明中心語是施事、受事或工具等,如「考試的那個人」(施事)、「我寫的小說」(受

9. 事)、「裁衣用的剪刀」(工具)。

從上述兩位學者的看法可以看出,定語作為一種修飾語,其與被修飾的名詞之間的語義 關係是十分複雜且多樣化的。

(二)代替名詞

這裡的「的」字短語原是用以修飾其後的名詞的定語,但若是該名詞在語境中已出現,

或是可透過意會而得知,則「的」字短語可用以代替整個名詞組合。換言之,這種「的」字 短語是由原先帶「的」的定中短語省略中心語而來的,「的」字變成原先中心語的代用品,具 有代名詞的作用,而省略中心語後的「的」字短語的功能則和名詞相當,用以指稱人或事物,

且「的」後常可補出其所修飾的名詞(黎錦熙,1969;趙元任,1991;張斌,1996;呂叔湘,

1999;劉月華、潘文娛、故韡,2001;吳啟主,2002)。具體用法如下(李曉琪,2003):

1. 名詞/代詞+的(+名詞),如「木頭的(家具)比較好看」、「哥哥的蘋果比弟弟的 2.(蘋果)大」。

2. 形容詞+的(+名詞),如「我喜歡個子高的,他個子太矮」。

3. 動詞/短語+的(+名詞),如「開車的(司機)都去哪兒了?」。

一般來說,「的」字短語所代替的多為具體名詞,通常不代替抽象名詞,但仍有例外,

如「他說的辦法可以,你說的不行」(劉月華、潘文娛、故韡,2001)。此外,前述動詞或動 賓短語帶「的」的形式除了能代替被修飾的名詞之外,有些在意義上還能表示經常性的行為 者,能用以稱呼經常從事該動作的人,例如「打雜的」、「掌櫃的」、「賣菜的」(趙元任,1991)。 而當「的」被使用在兩組同樣的動詞或動賓詞組之間時,在語義上還能表示列舉,並說明這 些動作已發生(陳啟彤等,1982;劉月華、潘文娛、故韡,2001;李曉琪,2003)。例如:

1. 他家的東西,當的當了,賣的賣了,所剩無幾。

2. 學校的操場上,跑步的跑步,打球的打球,練氣功的練氣功。

上述例子中,第一句中的「當的」和「賣的」用來代替「(要)當的東西」和「(要)賣的東 西」,並說明已將能當的和能賣的物品典當或變賣,能做的都做了;第二句中的「跑步的」、「打 球的」和「練氣功的」則分別代替「跑步的人」、「打球的人」和「練氣功的人」,並表示這些 活動正在進行中。

(三)修飾動詞或形容詞

呂叔湘(1999)和劉月華等人(2001)曾提出「地」字短語能充當狀語來修飾動詞或形 容詞。「地」也是一個結構助詞,其與結構助詞「的」有著怎麼樣的差別呢?一般來說,「的」

用在定中短語的修飾語和中心語之間,做為定語的標誌;「地」用在狀中短語的修飾語和中 心語之間,做為狀語的標誌(孫德金,2002;齊滬揚,2007)。前述朱德熙在探討「的」字 的作用時,曾將「的」字三分,並將副詞性語法單位的後附成分記做「的1」,由其所構成的

「X 的」實際上是做為狀語,與做為定語的形容詞後附成分「的2」在寫法上並無不同,因此 若是我們將這些同樣具有修飾功能,且只能做狀語的「X 的」也看成是一種形容詞,那麼

「的1」和「的2」的區分也就不必要了(陸丙甫,2003)。換句話說,做為狀語標誌的「地」

或「的1」與做為定語標誌的「的2」都具有在偏正結構中連結修飾語――狀語和定語――和 中心語的功能,而且在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中亦提及「的」可置於副詞後,同「地」(教育 部,2000),因此我們可以將「地」字短語視為「的」字短語,不區分兩者在寫法上的不同。

「的」字短語用來修飾動詞或形容詞的具體用法如下:

1. 形容詞+的+動詞,如「興奮的說」、「謙虛的表示」。

2. 動詞+的+動詞/形容詞,如「雨不停的下」、「說不出的高興」。

3. 名詞+的+動詞,如「科學的論證」、「部分的解決」。

4. 四字詞語或短語+的+動詞/形容詞,如「自言自語的說」、「像年輕人一樣的矯健」。

(四)作謂語

「的」字短語在句中可充當謂語(李曉琪,2003),而這種充當謂語的「的」字短語可 分為兩種形式,其一是屬於判斷句的「是……的」格式,這類格式的「的」字短語都能做謂 語,如「書是他的」、「生活是幸福的」;其二是前面不帶「是」,而由「的」字短語單獨 作謂語,這種情況的用法如下(呂叔湘,1999;李曉琪,2003):

1. 名詞/代詞+的,表示領屬關係或質料,如「這帽子我的」、「那提包真皮的」。

2. 形容詞+的,如「水缸滿的」、「繩子鬆的」,但雙音節形容詞前必須加上「怪、挺、

3. 夠」等程度副詞或助動詞,如「心裡挺高興的」、「她會冷靜的」。

3. 動詞/短語+的,如「這本書借來的」、「這篇散文他寫的」。

4. 四字詞語+的,如「桌上亂七八糟的」、「大夥兒有說有笑的」。

除此之外,若我們在某些句子的動詞和賓語或離合動詞間加「的」,則能使原本的動賓 結構轉化為以「的」字結構做主語,名詞做謂語的主謂結構,這種主謂結構通常也被用來充 當句子的謂語(陳啟彤等,1982),並且可強調動作的主語、時間、地點及方式。例如:

1. 念中學→你在哪裡念的中學:強調動作的地點,即「哪裡」。

2. 進城→我昨天進的城:強調動作的時間,即「昨天」。

3. 做處理→我們按規定做的處理:表示動作的方式,即「按規定」。

這類句子也可視為是省略「是……的」結構中的「是」字而來的。

(五)用在「動詞+得」後表示結果的狀態

有別於作為謂語的「的」字短語,用在「動詞+得」後表示結果的狀態的「的」字短語 實際上可視為是補語成分,「的」可置於形容詞短語、形容詞生動形式或四字詞語之後做為 動詞的補語,如「擦得亮亮的」、「搞得暈頭轉向的」(呂叔湘,1999)。但在某些「的」字 短語做補語的形式中,「動詞+得」被省略,這時的「的」字短語除了做補語外,也可視為 謂語,如「房間(收拾得)乾乾淨淨的」以及「手(弄得)髒兮兮的」(李曉琪,2003)。

結構助詞「的」構成「的」字短語可用以修飾或代替名詞、作為狀語修飾動詞和形容詞、

充當謂語或補語,這樣的用法在國小階段的國語課程中來說特別明顯突出,也十分基本,因 此對「的」字短語用法的瞭解有助於教師在實際教學現場中進行教學並糾正學生的錯誤。

二、 用在句末,表示語氣

這是將「的」視為表示語氣的助詞。句末的「的」所表示的語氣,大致上有下列三種(侯 學超,1998;呂叔湘,1999;李曉琪,2003):

(一) 肯定語氣:陳述句後是否加「的」並不影響語意,但加上「的」後能加強肯定的語氣,

如一般陳述句「我問過老吳」之於「我問過老吳的」。

(二) 已然語氣:某些句子在未加上「的」之前,動作尚未發生,而在加上「的」後,表示 動作已經發生,如「校長什麼時候離開?」之於「校長什麼時候離開的?」,前者表

(二) 已然語氣:某些句子在未加上「的」之前,動作尚未發生,而在加上「的」後,表示 動作已經發生,如「校長什麼時候離開?」之於「校長什麼時候離開的?」,前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