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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障礙成人於就業及社會心理適應的困難與因應…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學習障礙成人於就業及社會心理適應的困難與因應…

學習障礙的特質伴隨著學習障礙者進入成人生涯,學習障礙所引 發的困難,也持續在成人生活的場域中發揮作用。Gerber, Schneiders, Paradise, Rieff, Ginsberg 與 Popp (1990)請 133 名學習障礙者評定於就 學階段和成人生涯階段中,學習障礙的影響力,在受訪者的評定中,

認為進入成人生涯後情況變好的比率最低,認為情況變差者則占最多,

該研究發現在成人生活中,工作和日常瑣事中的複雜任務更令學習障 礙者覺察到多方面的問題和不適應,而非脫離學校後便能擺脫學習障 礙所帶來的困擾。因此 Patton 和 Polloway(1992)強調在成人生涯中,

學習障礙影響的面向並不等同於就學階段,應以成人生涯發展階段的 角度來看待學習障礙引發的效益,適應與否也應在成人的生活脈絡中 來被考慮。以下茲就學習障礙者在成人生涯中,可能遭遇的就業及社 會心理適應困難,及因應困難的相關因素來逐一進行探討。

壹、 學習障礙者的就業狀況

一、對學習障礙者就業狀況的不同研究結果

學者們對學習障礙者就業成果的探討所發現的結果並不太一致,

一些研究和論述指向成人學習障礙者的就業成果較非學習障礙者低 落,如 White, Schumaker, Warner, Alley 和 Deshler (1980)發現雖然學

習障礙成人的就業率和未就業率與非學習障礙者相當,但學習障礙者 的就業層級較低,對就業狀況表達出更多的不滿意,對未來的教育訓 練也反應出較低的願景。Speckman, Goldberg 和 Herman(1992)提到許 多學習障礙者無法經濟獨立和獨自生活,從事較低階的工作,有相當 高的比率對其生活感到不滿意。Werner(1993)提出與非學習障礙者相 較,學習障礙成人從事半技術性的工作的比率高出許多,較少擁有具 專業性或管理階層的工作。Witte, Philips 和 Kakela(1998)則發現即使 同為大學畢業,但學習障礙者在學業成就、工作晉升、所得薪資和整 體的工作滿意度皆顯著落差於非學習障礙者。Vogel 和 Holt (2003) 引 用 1994 年 國 際 成 人 讀 寫 能 力 調 查 (International Adult Literacy Survey, IALS)的資料,分析六個英語系地區學習障礙者和非學習障礙 者的能力和成就,發現各地區學習障礙者的失業率均較非學習障礙者 高,與非學習障礙者相較,學習障礙者從事白領工作的比率更低,從 事藍領工作的比率較高。

然而相對的,有些研究則是發現了學習障礙者正向的就業成果。

在 Rogan 與 Hartman(1976)的追蹤研究中,91 名學習障礙者中不乏從 事高度專業工作和取得博士學位者;參與 Gerber 研究(1990)的 133 名 學習障礙成人中,有 37%的受訪者基於其職業、收入、工作滿意度等 而被評定為高度成功者。在 Greenbaum, Graham 和 Scales(1996)的研

究中,49 名大學畢業的學習障礙者就業率達 71%,就業者中從事具 專業性、技術性的工作或管理階層者占 71%,對工作感到滿意者也高 達 94%。在 Raskind, Goldberg, Higgins 和 Herman(1999)為 41 名學習 障礙者進行的追蹤研究中發現,在初入職場階段持有全職工作的受訪 者只有 14%,但在十年後全職工作的比率已攀升至 47%。Madaus(2006) 對 500 名大學畢業學習障礙成人進行的問卷調查研究中,發現受訪者 整體的就業表現能與一般勞動力的統計結果相當,其失業率甚至低於 整體勞動力,其所從事的多種職業、所得薪資及就業保障也與非障礙 者相去不遠,受訪者們對於工作也持有頗高的滿意度。

二、學習障礙者的職涯發展歷程和影響因素

由於學習障礙者為異質性很大的團體,而不同研究主題的設定、

研究方法的應用、樣本選取的條件和方式、所處的時空環境差異,將 會使對學習障礙者就業成果的探究難有絕對的定論;但若從學習障礙 者職涯發展的歷程和影響因素,及其如何因應就業困難這些角度來切 入,或更能增進我們對學習障礙者就業這個議題的瞭解。

Bell(2010)對英國 6 名讀寫障礙者的訪談研究裡發現,受訪者在 初入職場時必須為了謀生,容易從低階的工作開始著手;但一些受訪 者之後仍能在職場上發揮長才而晉升管理階級,或在接受職務再設計

的服務和教育訓練下取得專業證照,開啟職涯發展的其他可能。

McNulty(2003)為 12 位讀寫障礙者以生命故事敘說的方式進行研究,

這些受訪者都曾歷經許多困難和挫敗,但一旦能找到適合自己的領域 發揮長才後,將會帶動補償策略的應用,其學業、職涯發展、個人自 尊、生活滿意都能有所提升。這樣的發現和許多學者提到的,對學習 障礙者而言,所投入的領域與自己的身心特質適配非常重要(Gerber &

Reiff, 1991; Hellendoorn & Ruijssenaars, 2000; Orenstein, 2000; Reiff, Gerber, & Ginsberg, 1997)是一致的。

Lindstrom 和 Benz (2002)則以個案研究的方式,探討六名高中畢 業學習障礙女性的職涯發展階段和影響因素,分析出影響個案職涯發 展的核心要素,包括:動機和自我決策、家庭支持倡導、生涯探索的 機會、在職或中等教育後的職業訓練、支持性的工作環境;這些要素 的強度會影響職涯發展的穩定度,發展越穩定的個案從這些因素中的 學習和收獲也更多。Adelman 和 Vogel (1998)則提到成功的就業與:

使用有效的補償策略、參與轉銜計畫、自高中等級學校畢業、具備人 際支持網絡、較佳的語文能力,以及性別(女性較弱勢)有關。上述包 括:個人能力與職業選擇的適配、就業和就學環境裡的支持和機會、

家庭及人際支持,這些因素都對學習障礙者的就業表現和職涯發展具 有正面的影響力。

貳、 學習障礙者在工作中的困難與因應

一、學習障礙者工作中的困難

學習障礙者在就業時遭遇的困難和其所發展的因應方式則有以 下的研究發現。在Greenbaum, Graham與Scales(1996)為49位學習障礙 者進行訪問的研究中,80%的受訪者表示學習障礙影響了他們的工作 和其他的生活面向,讓他們必須花更多時間來完成任務。Madaus (2006)對500名大學畢業的學習障礙成人的問卷調查研究中,72%的受 訪者表示學習障礙影響了其工作執行,影響的層面擴及閱讀(35.6%)、

書寫(50.6%)、數學運算(27.1%)、訊息處理速率(42.5%)、組織技巧 (28.5%)、時間管理(26.8%)、口語溝通技能(17.1%)和與同事的社會互 動(8.6%)及其他(18.8%)方面。Price, Gale(2006)訪談讀寫障礙且正進行 臨床實習的護士,受訪者提到舉凡:辨認藥物名稱、接聽電話、填寫 表單、交接工作事宜、不斷適應變動的工作環境等,都有讓她們感到 困難的部分,任務執行時,她們也比非讀寫障礙者有更深的焦慮感。

二、學習障礙者對工作中困難的因應

和困難相對應的則是因應困難的方法,如同 Polloway, Schewel 和 Patton(1992)提到的:學習障礙本身無法被克服,但學習障礙者能 透過因應策略的發展來掌握成功的生活,其所發展的策略並經常與所

從事的職業有關。在 Adelman 和 Vogel(1990)的研究中,受訪者們針 對學習障礙對工作執行的影響發展出因應困難的策略,包括:花更多 時間完成任務、取得額外的支援,以及更仔細偵查自己分內的工作。

在 Price 與 Gale(2006)研究裡的護士們,則以:不斷強化基本知能、

花加倍時間確認、將多種任務用色筆註記管理、使工作量在能掌控的 範圍內、預先準備,以及不斷的努力,來竭力完成工作。Madaus(2008) 調查大學畢業的學習障礙在工作上曾使用過的調適策略,受訪者的回 應包括:設定工作目標和優先順序(60%)、時間管理(50%)、提早抵 達工作環境(48%)、晚一些下班(47%);在開放式的回答中還提到的 有:讓自己對明天的工作有所準備、觀察同事怎麼做、重複管理者的 提問、使自己維持在有組織的環境中、讓自己的座位井然有序、寫下 每天待完成事項的紙條等,還有一名受訪者寫到:嘗試任何可能有效 的方法。

從學者們的研究發現,對應於不同的職務和職場,持續因應困難 的學習障礙者發展各種讓任務更順利執行的策略和方法,而除了花更 多的時間和心力來完成任務,取得支持以解決讀寫困難之外,將處理 任務、所處環境和工作進度加以組織和管理,也是十分必要的。除了 達 成 職 務 要 求 之 外 , 學 習 障 礙 者 更 當 然 有 事 業 有 成 的 可 能 , 如 Logan(2009)以在美國和英國的讀寫障礙企業家和公司經營管理者為

研究對象,發現與在制式的公司裡任職相較,這些優異的讀寫障礙者 更寧可選擇成為開拓企業的領導者,他們的成功並也與更富冒險精神、

具備優越的溝通技巧,以及能將任務適切地委派他人有關。

三、學習障礙者就業的法定支持與自我揭露

在美國,學習障礙被納入正式的就業服務系統中。1973年的復健 法案(Rehabilitation Act)中,提出由復健諮商員及案主發展可行的職業 復健計劃;1990年的美國障礙者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ADA)並規定身心障礙者在所有就業情境中免受歧視(陳麗如,2004),

因此雇主不得因障礙為由而拒絕身心障礙者求職,身心障礙者於就業 所需的職務再設計(reasonable accommodation)並得向雇主提出。以學 習障礙者而言,美國的職務再設計網頁中(Job accommodation network;

JAN)便說明了學習障礙的定義、類型,及對應各種困難的改善措施,

並列舉在各職場上使用人因和輔助設備介入的成功案例。

然由於學習障礙並不如其他外顯的障礙容易被雇主和同事覺察 和理解,學習障礙者即使享有法令保障和相關服務措施的提供,卻必 須面臨自我揭露的壓力。Riddick(2003)以讀寫障礙教師作為研究對象,

6名尚接受教育訓練的教師中,有5名選擇不揭露障礙,或曾因揭露而 遭受負向的對待;已任教多年的教師則多數願意向學生揭露自己障礙

的事實,但對同儕則會採取選擇性的態度,或至證明自己的教學能力

的事實,但對同儕則會採取選擇性的態度,或至證明自己的教學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