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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持續至成人的學習障礙

根據民國一百零一年修正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條文第十條之定義:學習障礙統稱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

記憶、理解、知覺、知覺動作、推理等能力有問題,導致在聽、說、

讀、寫或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 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

上述的鑑定原則說明了學習障礙的成因、所展現的不同類型、所表現 出的能力缺損,及對應於教育環境脈絡而發生的「障礙」;因此需要 相關的教育支持服務來加以介入,以因應於學習過程將面臨的困難。

然而許多對學習障礙成人的學業能力和認知處理技能測試的研究中,

均發現基本的訊息處理困難仍持續存在(Butler, 2004),亦即學習障礙

並未在離開教育體系後便消失,源自神經心理功能缺損的「失能」

(disability)將伴隨著個人進入成人生涯,乃至於在整個生命歷程發揮 持續性的作用(Goldberg, Higgins, Raskind & Herman, 2003)。

McCue, Shelly 和 Goldstein(1986)為 100 名具學習障礙診斷的成人 (平均年齡 24.4 歲)施以智力、成就、閱讀理解,和多項神經心理測驗,

發現學習障礙者的學業成就低落普遍低落,並表現出輕微神經心理功 能缺損的型態,包括:注意力和語言能力較差,但非語文的問題解決 能力較佳,而這些認知表現的型態和學習障礙兒童是相似的。Blaha, Mandes 和 Swisher(1987)分析 232 名學習障礙成人(平均年齡 19 歲)的 魏氏成人智力測驗((WAIS-R)受測結果,發現與常模相較,學習障礙 者所呈現的因素結構(factor structure)組型分化更大且更複雜,而這種 現象也與學習障礙兒童於魏氏兒童智力測驗(WISC-R)中的表現相似。

Wilhardt 和 Sandman(1988)回顧前人文獻,歸納學習障礙成人有短期 記憶、長期記憶、記憶搜尋、使用記憶策略的困難;其研究以 21 位 學習障礙成人為對象(平均年齡 24.8 歲),為其施以一系列與聽覺記憶、

視覺記憶、記憶延宕和語義形式區辨有關的測驗,並將測驗結果與非 學習障礙者相較,研究發現學習障礙者所發生的錯誤率和所需的記憶 時間都比非學習障礙者高,受測的學習障礙者並有高估自己記憶能力 的傾向。Vogel 和 Holt (2003)引用 1994 年國際成人讀寫能力調查

(International Adult Literacy Survey, IALS)的資料,分析在六個英語系 地區(包括:加拿大、英國、愛爾蘭、北愛爾蘭、紐西蘭、美國)中自 陳學習障礙者和非學習障礙者的調查結果,總樣本多達 17,028 人,

年齡分布在 16 歲至 65 歲間。從調查結果中,發現學習障礙的平均發 生率為 3.86%,學習障礙者的文書讀寫能力、算術讀寫能力、教育成 就均較非學習障礙者低落。在 Goldberg 等人(2003)為 41 位學習障礙 成人持續 20 年的追蹤研究中,受訪者表示因學習障礙而持續有學業 性的問題、專注或組織能力困難、動作缺損及情緒行為問題。Madaus (2006)則以問卷調查 500 名大學畢業的學習障礙成人,有 72.8%的受 訪者表示其工作受學習障礙影響,除了讀寫和數學運算的困難外,在 訊息處理的速度、組織技巧、時間管理、口語表達,乃至於人際互動,

都因學習障礙而引發不同程度的影響。

歷年來的研究者們透過不同的研究方法,在不同的國家和生活場 域的學習障礙成人樣本中,均發現學習障礙並未消失。學習障礙的徵 兆 在 兒 童 時 期 即 顯 現 , 將 持 續 終 生 , 無 法 隨 年 齡 增 長 而 緩 和 (Gajar,1992),並不斷在各個成人發展階段發揮作 用(Gerber, Reiff, 1991)。也因為印證了這個事實,學者們強調對「學習障礙如何影響 成人生涯」加以探討的重要性(Gerber,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