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學障兒童教養經驗相關研究之探討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學障兒童教養經驗相關研究之探討

目前國內對於學障兒童的親職需求研究不多,大多仍以特殊兒童親職 需求來概論之,以下將所發現有關學障兒童親職需求之研究結果說明如下:

一、學障兒母親之教養方式

陳秀霞(2003)研究六對學障者母親與學障兒親子互動經驗中指出,

不同時期有不同程度的親子互動困擾經驗,而母親的處理方式,是親子互 動關係好壞的關鍵。由此可見,母親的教養態度,是影響親子關係的最主 要關鍵,無法建立良好的親子互動關係,可能對於學障兒的學習產生負面 的影響,甚至引發學障兒情緒與行為上的問題。

Lyytinen, Rasku-Puttonen, Poikkeus, Laakso, 與 Ahonem ( 1994 ) 比較國 小學障兒母親與無學障兒母親之語文教育策略結果指出:學障兒的學習策 略較沒有效果,主動性較差且較依賴母親,而學習障礙兒的母親較少使用 高層次的策略,且花在教導孩子的時間較無障礙兒的母親少;在管教孩子 方面,學障兒母親對於孩子有較多的支配,較少情感和合作;此外,也顯 示出學障兒母親的動機、情感表達和使用高層次教導策略的比例,與孩子 的學習成就有很高的正相關。

Dowds 與 Hess ( 1996 ) 則提供了一個合作的模式予特殊教育者和家 長,作為設計學習障礙兒家長在家可使用的特殊策略之參考,他們以一個 長達三年的個案研究,來說明這個模式在學校及家庭中的行動合作方式,

研究結果說明了父母相信花時間在孩子的課業上是必須要且值得的,有結 構的課業活動能夠讓家長和孩子在愉快和吸引人的情況下完成。而此研究

也證明了特殊教育者能協助學障兒家長更有效地介入孩子,並與父母共同 發展適合孩子的個別教學計畫。雖然研究調查顯示母親對於學障兒的教養 態度較為專制、多採用較低層次的教育策略,但母親教養方式仍可透過特 殊教育者有效的介入而有所改變。

由上述幾個研究可以了解,學障兒雖有特殊學習需求,但父母親教養 的態度與教育策略、技巧,是學障兒學習成就高低的重要關鍵點。當我們 不斷將學習障礙者教育發展焦點,關注於學障兒的教學法、教學策略時,

也應將家長的教養知能列入發展範圍,如此,學障兒學校教師的教學與回 家後父母親指導課業有充分配合與合作,進而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特殊兒童親職教育之需求

特殊兒童與一般兒童在身心發展上有許多差異之處,這些差異往往具 有特殊的教育、醫療需求,這種與一般兒童不同的需求,對父母親而言,

已經造成極大的壓力。特殊兒童父母親,如果要善盡教養的責任,他們對 親職教育之需要性,比普通兒童家長更為迫切。

特殊兒童親職教育有其必要性,我們應探討特殊兒童親職教育的內涵 與重點是什麼,雖然每位特殊兒童的家長,彼此教育程度、子女障礙情況、

家庭經濟情況、家庭背景都有很大的差異,但還是有共同需求的部分(何 華國,2004)。

Powers 與 Bruey(1988)指出,如果要幫助家有障礙兒的家庭獲得正 常的家庭生活功能,應將以下各點列入輔導目標:(1)首先要能對初步的 障礙診斷培養出健康的反應態度;(2)要能促進家庭成員在橫向與縱向的 溝通與聯繫,並共同去面對家有障礙兒的事實,且共同解決可能引發的問

題;(3)協助開發與維持家庭與社會的支持系統,對障礙者家庭能適時提 供協助;(4)協助並教導障礙者家庭取得所需的資源服務;(5)協助培養 對障礙者權益的維護方法,以保障障礙者家屬所應有的權益。

Simpson 與 Poplin (1981) 則是從家長參與子女特殊教育過程所需具備 之知能著眼,認為:(1)特殊兒童家長之親職教育應包含協助家長熟悉法 令,尤其是家長與學校之權力與責任方面;(2)讓家長熟悉教職員與特殊 教育工作程序,以了解參與特殊教育的途徑;(3)輔導家長瞭解與殘障者 有關之重要政策制訂,以助其取子女之權益;(4)輔導家長認識到他們對 特教的參與,將有助其子女獲得較好的教育服務,也能藉此明白與教育人 員維持良好溝通之重要性,以減少家長與教育人員接觸的焦慮與恐懼;(5)

應讓家長認識參與有關會談與會議之方法與重要性;(6)應指導家長學會 尋找資訊與分享資訊的能力(引自何華國,2004)。

前者將特殊兒童親職教育的重點著重於面對障礙兒的心理調適、家庭 內外資源的運用等,而後者則將特殊兒童親職教育的重點,放在家長參與 特殊教育所需的態度與知能上。雖然兩者的觀點不同,但這些都是特殊兒 童親職教育裡,所必需的要點,彼此是相輔相成,家長要先給自己有參與 特殊兒童教育的機會與能力後,教育人員才能將面對障礙兒的心理調適、

家庭內外資源的運用等的輔導機制納入親職教育的系統之中。

三、家庭協助學習障礙兒童的方法

孫淑柔(2003)指出,數十年來,許多學者專家的研究結果均顯示家 長參與學校教育,在課業方面能助於提升學童的學業成績、提高學生的出 席率、增強學生的學習動機、營造更適合學習的學校氣氛;在行為上能塑 造正面而積極的態度與行為;在親師合作方面能改善家長與教師的關係,

並增進家長與學校的溝通;在親子關係方面能增加家長與子女相處的時 間、提升家長處理子女問題行為的能力。

在子女的教育中,父母、家庭是扮演著學習後盾的角色,學習障礙兒 童的家庭該給那些方面提供協助呢?王瓊珠(2002)提到家庭能在課業指 導、行為管理、社交技巧訓練、親師合作這四個部份提供協助。以下就四 個部份分別討論:

(一)課業指導

課業指導一向是學障兒家長心中的痛,寫作業時常無法專心,完成的 速度又慢,錯誤率高,經常為了回家作業的書寫,造成親子關係的對立不 和諧,這是許多學障兒家長共有的經驗。

Mercer(1997)認為學習障礙兒童家長在指導孩子課業時,應把握 以下幾個要點:

1、指令簡單明瞭,精確表達作業的要求。

2、調整課程的長短,當孩子無法順利在某一時段內完成課業時,可以 彈性的調整時間,以減少為堅持完成課業,所造成的挫折與緊張情 緒。

3、觀察紀錄,或採用日誌的方式保存子女的學業表現。有助於未來教 育計畫的訂定。

4、懂得適可而止,不要無限地延長課業輔導的時間,明確訂定上課與 休息時間,亦可將學習活動融入遊戲或家事中。

5、固定上課地點,並選擇孩子精神最好的時段。

6、了解自己孩子的能力,能給予部份挑戰但不要過難,不要求孩子完 成能力未及的課業。

7、採用有創意的方式作功課,增加學習的趣味性。

8、當孩子犯錯時,以正面不預設立場的態度來糾正他。

9、多鼓勵孩子,以提升嘗試的興趣。

10、給孩子熟悉作業內容與思考的時間。

11、鼓勵孩子依據事實做選擇和判斷。

12、確定課業指導的課程能為家長和孩子帶來喜悅。

總而言之,要為孩子建立規律的作業時間,讓孩子明確知道自己該在 何時、何地完成作業,家長也應建立正確的態度,指導作業不要操之過急,

提供孩子思考的空間,適時給予休息的時間也有助於效率的提升,最重要 的課業指導應在和諧、快樂的氣氛下完成。

(二)行為管理

學習障礙的孩子,除了在認知學習上的困難外,往往伴隨注意力不集 中的問題,訓練孩子適應學校作息,讓孩子在課堂上能靜下心聽講,是一 個重要的課題,這需要仰賴行為管理來達成目標。王瓊珠(2002)指出簡 單的行為管理可分為三個步驟。

1、清楚而具體的界定目標:訂立目標時需注意目標的訂定要合理、

目標行為不要一下子訂得太多。在方案訂立之前要先觀察孩子的 行為,觀察基準線在哪裡,以建立的基準線來訂立目標行為,才 不會有目標遙不可及的現象。

2、設計增強的制度:設計增強制度時,必須先了解孩子的好惡,以

達到增強的目的。一旦孩子達到目標就予以記錄,定期結算給予 獎勵。

3、切實執行賞罰標準:增強制度建立後,父母親必須確實執行,並 掌握相同的標準,讓孩子明確知道什麼是可以做、什麼是不可以 做的。唯有確實執行賞罰標準,增強制度才能有所成效。

(三)社交技巧訓練

學習障礙兒童,很高比例的都有人際互動上的問題,不了解同儕表達 的意思,缺乏人際互動的技巧,缺乏辨識情緒的能力等,都是造成學障兒 童人際關係不佳的原因。McIntosh等人(1995),提出社交技巧策略的四步 驟,將四個步驟的英文字首拼在一起便成了FAST,F代表Freeze and think

(冷靜想一想)、A代表Alternatives(其他選擇)、S代表Solution(解決方案)、

T代表Try it(試一試)。在進行社交技巧訓練時,除了家長,教師也扮演極 重要的角色,親師合作才能達到良好成效,另外教師也應在班級中營造和 諧接納的氣氛,讓其他孩子知道學習障礙兒童的優點與缺點,幫孩子贏得 更多的友誼(引自王瓊珠,2002)。

(四)親師合作

在現今資訊爆炸的時代,家長對於子女教育有多重的管道可以獲得資 訊,家長不再像過去只扮演著訊息接受者的角色,家長應轉而成為教師的 夥伴,另一方面也可以成為訊息的提供者。

王瓊珠(2002)建議家長採用以下幾個方式建立親師合作的關係:

王瓊珠(2002)建議家長採用以下幾個方式建立親師合作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