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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兒童母親所面臨的壓力與調適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特殊兒童母親所面臨的壓力與調適

壓力的定義,最早是用在物理學上,指物體受到外力作用所產生的抗

力,1956 年內分泌學者沙利耶(Hans Selye)運用於心理學領域,將壓力 界定為個體對任何需求所產生的一種非特定性反應,不管刺激為何?身體 必定會再適應以達內、外平衡(毛家舲,1999)。

調適被定義為個人認知到環境不斷的改變,及努力的去因應外在及內 在環境過多與繁重的要求,以求的和諧的行為(Lazarus & Folkman, 1984)。

一、特殊兒童母親所面臨的壓力與調適

障礙兒母親因為是生殖者的角色,而成為歸咎孩子障礙成因的對象,

尤其孩子身心障礙原因又多數不明的情況下,母親往往因此而成為被指責 甚至自責的代罪羔羊(許靖敏,2002)。其實,生育乃男女兩性基因的結合,

環境因素也具有極大影響,家庭環境、社會環境、醫療環境、甚至整體的 生態環境,都可能對母親與胎兒造成影響。

根據內政部 1996 年統計資料顯示,台灣地區零到五歲的身心障礙兒 童,由父母擔任主要照顧者的約佔九成,其餘的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顧。

近年來多項實證研究指出,身心障礙兒童主要的照顧者是母親,母親負擔 帶孩子接受療育以及和家庭以外機構互動的責任(施怡廷,1998;陳凱琳,

2000;黃淑文,2001)。所謂身心障礙兒童的「家庭照顧」,幾乎可以稱之 為「母親照顧」,這和國內外有關身心障礙者家庭研究調查相當類似,當家 庭中有了身心障礙孩子時,通常是由母親擔任主要照顧者(周月清,1998)。

在日常生活方面,母親常是建構、維持家庭作息及職能活動的中心人 物,若家中有身心障礙孩童,母親就需要隨著家人的需求與想法等,來調

整家庭生活,以盡量滿足每個家人的生理、情緒及社會需求(Law, 2000;

Segal, 1999)。身心障礙孩童的母親除了照顧孩子的生活起居,更常被賦予 必須在日常生活中隨時「教導」或訓練孩子技巧的任務(Kellegrew, 2000)。

而這些被統稱為「照顧」的活動,常佔去身心障礙兒童母親日常生活大部 份的時間。這些種種的責任,對母親而言是一種沉重的壓力,身心障礙兒 童母親所承受的壓力,有很大部分是來自於人們,包括母親自己,對生出 障礙兒的解釋與認知,尤其是當孩子的障礙成因沒有其他具體理由可以解 釋時,他人或母親自己,更容易將孩子障礙的原因歸咎於母親本身。

統整相關文獻資料可推知,身心障礙兒童母親主要的壓力來源,大致 可分為下列四個層面(許靖敏,2002;黃淑文,2001;黃玉萃,1999;莊 峻博,2000;鄭洵華,1987):

(一)母親個人層面:對障礙兒母親而言,面對孩子障礙的事實,很難 避免失落、悲傷、自責、生氣、沮喪等負面的情緒衝擊。且身心 障礙兒童往往較不易清楚表達自己的情緒與情感,使母親在教養 上不易建立愉快的親子互動關係,遇到的種種困難與挫折,使其 對自己的能力與價值產生懷疑,自我實現的動機與熱情也將面臨 挑戰。

(二)障礙兒層面:孩子的障礙類別與程度差異,影響生活照顧模式與 復健訓練工作,對母親而言,在心理與生理上都是十分沉重的負 荷。障礙兒的照顧十分花費時間,另外在醫療、教育方面,又比 普通孩童花費更多的金錢,心靈上的煎熬與經濟上的重擔,以及 憂心孩子茫然未知的未來,都是障礙兒母親難以釋懷與卸除的壓 力來源。

(三)家庭層面:母親常為了要照顧障礙兒,而影響與其他家人相處互

動的時間,長久下來對家庭的作息、角色分工和資源分配都造成 極大的衝擊。夫妻相處、親子與手足關係都會受到影響,這些都 需家庭所有成員和母親,一起重新調整和因應。

(四)社會層面:障礙兒母親因承受社會大眾,對障礙者的刻板印象與 歧視,容易對外在產生畏懼與退縮,而容易使自己陷入孤立無援 的心理困境。又為了滿足身障而特殊的教育、醫療和社會福利需 求,母親往往勉強自己去學習、瞭解,對她而言相當陌生的且難 懂的特教或醫療專業術語。且為了孩子經常奔波於未經整合的社 福、教育與醫療體系間,尋找對孩子做有利的方案,對障礙兒母 親來說,必須不斷適應由新環境所帶來的焦慮與挫折。

當面對壓力事件時,一個人為調適與外在環境的平衡,將會運用因應 策略的資源,因應策略的選擇受個人的內在資源與外在資源的多寡所影 響。成功因應的資源分為個人內在資源和個人外在資源(歐滄和,1985;

Hanson, 1985)

(一)個人擁有的內在資源

1、健康的身體與毅力:包含生理的健康、活動能力和求進步的動力。

因此,健康、精力與士氣將匯集在個人身上,當遇到壓力事件時,

其所表現出來的就是可接受刺激的容忍力。

2、積極的信念:是指在惡劣的情況下,仍舊維持或堅持個人因應壓力 的思考或想法。內控者較常採用「針對問題」的因應策略,外控者 較常採用「針對情緒」的因應策略,因此內控者比外控者較有意願 採取行動來改善自己的生活習慣,以便維護健康。

3、社交技巧:能以社會所讚許且有效率的方式和別人溝通的能力。

(二)個人擁有的外在資源

1、實質資源:指一般人所指的身外之物,例如金錢、地位、信用和保 險。

2、社會支持:社會支持是由他人處得到訊息情緒和實質的支持。

林玟玟(1987)、邱瓊慧(1988)與張苙雲(1986)的研究都肯定社會 支持對社會適應的正向效果。也就是,他人的情緒支持與關心是可以使壓 力變得較可忍受(曾華源,2002)。因此,擁有許多社會的聯繫(配偶、朋 友、親屬與團體成員⋯⋯等等)的人比那些沒有社會支持聯繫的人,能更有 效減低壓力所帶來的痛苦。

根據 Lazarus 與 Folkman(1984)提出壓力因應兩大方式;問題解決與 情緒調適的因應,國外研究顯示障礙兒母親大多偏向問題解決的因應方 式,因為這種方式心理痛苦的程度較低,壓力困擾問題得以被處理和緩和,

且個人擁有控制感;而以情緒焦點的因應容易採取逃避防衛和不切實際的 期待,主觀知覺上感到壓力和痛苦指數較高,對於壓力問題不做積極處理,

因此雪上加霜累積下去,直到爆發為止,對於母親個人和家庭是不利的負 面影響(Judge, 1998)。另外有研究指出,障礙兒母親通常會綜合問題解決 和情緒調適兩種因應策略,一方面藉由做有趣的事轉移注意力,由運動飲 食達到情緒調節的效果,另一方面,也會針對壓力問題直接採取解決行動,

尋求他人協助改善現況。障礙兒母親最常使用的因應策略是看書報雜誌、

找親友聊天吐苦水,其他因應方式還包括尋找配偶分擔責任、結合社會資 源、蒐集及運用資訊、保持樂觀正向態度等。不同的因應策略,會導致不 同的結果,能與壓力達成適配,讓壓力有效減輕,達到健康平衡的狀態,

就是最好的因應策略(施怡廷,1998)。

二、學習障礙家庭面對學障兒的壓力與調適

Fritz(1990)以現象學研究模式直接訪談有學障兒的 8 個家庭,研究者 透過訪談家長與實際接觸家庭後發現,家中有學障兒對家庭的確有複雜的 影響。而Berman(1979)早就指出:在照顧學障孩子時,有四個重要標準 因素要考量,包括過動程度、衝動、學障類型、在學校受教育協助的時間 等。

在國內許晉禕(1990)以團體訪談、深度訪談方式,訪談 20 位學障者 母親,研究發現學障兒童母親的困擾問題分為7 個共通困擾類別,包括(1)

母親的情緒困擾;(2)母親的自我困擾;(3)母親和子女互動的困擾;(4)

母親的教養困擾;(5)母親因學障兒在學校生活狀況所引起的困擾;(6)

家庭狀況改變的困擾;(7)與社會、文化、社區,環境有關的困擾。其分 析學障母親困擾問題發展歷程發現,學障兒童開始學業學習是困擾問題發 展的關鍵因素!這應該與學障兒童多在就學階段才被發現有關。

Jans-Dimond(1983)對 16 個家庭進行結構訪談。結果發現,家長對 學障的認知調適有以下連續五階段歷程:

第一階段為:家長認為學障兒看起來很正常,沒有顯著反常且引人注目的 問題。

第二階段為:子女的學習問題引起家長的注意。

第三階段為:描述特徵,向專家尋求介入協助。

第四階段為:處理診斷的直接衝突。

第五階段為:接受子女的不能與解決子女的不能帶給家庭的持續衝突。

其研究指出,學障的診斷可能對親子關係有確實的改變歷程。

國內學者洪儷瑜(1995)對家長的調適即指出:學障家長一開始反應 是否定診斷,由於學障是隱性障礙更容易造成家長不相信自己的孩子先天

有問題,而易歸因於後天的管教問題,甚至到處求證專家。一旦確定孩子 障礙的事實後,多數家長都需要一段時間來調適,家長在調適階段容易去 探討造成障礙的原因,但家長仍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接受事實。學障者家長 的心理歷程與其他障礙類別的家長十分相似。

也就是說,學障家長並沒有因孩子的學習障礙是隱性障礙且較無外顯 特徵,而在心理壓力與調適上與其他障礙類別的家長有所不同,因此,學 障家長所需的支持與其他類家長也沒有很大差異。我們不應以他們是學障 生家長,就認為他們需要的協助與支持較少、甚至認為他們不需要。

第四節 學障兒童教養經驗相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