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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本研究的目的,是在探討學習障礙障兒童母親的教養與心理歷程,在 美雪的故事中,有許多令我們需引以為戒的事件,以下就學校、教育行政、

特教教師、社會、未來研究五方面給予建議。

一、給學校的建議

由於台灣在一九九八年才推出學習障礙鑑定的基準,因此,許多教師 對於學習障礙的觀念仍是相當的陌生,學障學生常被誤以為他們是偷懶不 努力,或是家長回家沒有指導課業等,因此,造成許多學障學生遭遇學習 困難時,無法適時被提出鑑定,錯失許多補救教學的機會。而美雪雖自己 發現自己孩子的困難,卻因學校其他人員沒有學障概念,而造成多次申請 鑑定的現象。

在孩童的教育裡,學校應當是扮演主角的角色,家長則是扮演從旁協 助的角色,吾人提出下列幾點建議:

(一)提升教師特教素養,鼓勵教師多參加相關研習與課程,對於積 極參加的教師給予實質上的獎勵。

(二)簡化校內轉介的流程,過於繁複的轉介流程會增加普通班教師的 工作負擔,造成部分教師不願意轉介疑似特殊需求學生,因此我 們應簡化流程,以提高教師主動提報特殊學生的意願。

(三)增加班級中安置特殊學生的抵免人數,以降低教師在教學上的負 擔,這也能使特殊需求的學生在普通班級中,獲得較好的教育品 質。

(四)擔任特殊需求學生輔導教師給予獎勵,雖然提供特殊需求學生服

務,是每一位教師的責任,但適切的獎勵能提高教師教導特殊學生 的意願,也能提高教師士氣。

二、給教育行政的建議

在現今教育體制下,並沒有因為特殊學生的增加而給予較多的人力支 援,資源班教師要服務二、三十位不同需求的學生,已是一種常態,但是 這樣的品質,每位學生能分到的時間十分有限,學校資源班教師負擔過重,

無法提供適當的服務,美雪因自己深處教育界,十分明白校內資源班的窘 境,瞭解校內的資源有多少後,毅然肩負起教育的主要責任,然而並非每 位家長都有能力提供孩子適當協助和指導。

再者,美雪在學障鑑定與延長修業年限的申請上,遭遇許多困難與挫 折,其實這都是教育行政在處理上的傲慢,家長的權益被嚴重忽視,教育 行政與鑑輔會的存在都是為了幫助學生才是,若不是美雪與她的先生都在 教育界服務,對這個體系較為瞭解,孩子的權益早就被這無理的傲慢中犧 牲掉。因此在教育行政上有以下幾點建議:

1.降低資源班服務的學生數,使每位學生獲得服務的時間增加,提 升服務品質與成效。

2.降低資源班設班標準、增設資源班,使每位有特殊需求的學生都能 得到適切服務。

3.提升教育行政服務品質,凡事應以家長、學童的利益為第一考量,

用和善的態度給予家長支持與協助。

4.簡化鑑定安置的流程,使每位家長都能清楚瞭解的過程,降低對 鑑定安置的不安感。

三、給家長的建議

家長是子女教育的支持者,若是支持者不夠健康、強壯,子女的教育 自然會受到影響,身為家長的應在發現孩子的障礙後,盡快調適自己的心 情,用正面的態度來面對,才能對孩子提供適當的協助。雖不是每位家長 都有教育背景,可以像美雪一樣自己擔起教育的重責,但只要調整好自己 面對障礙的態度,放開心胸接受別人的協助與服務,相信對子女教育也會 有不錯的幫助。

四、給社會的建議

在現今社會上,對學障者的態度仍較傾向不友善,許多家長不願意鑑 定的理由也是基於此,再者媒體對於學障者的報導也總是有所偏頗,因此 更造成社會大眾對身心障礙者的誤解。

再者,在學障子女的教育上母親擔任過多的責任,社會強加在母親身 上的責任遠高於父親,母親因擔負生殖的責任,而在學障子女的歸因上,

常是被責備的一方,這些迷思都是我們應努力破除了。

比起其他先進國家,我們社會上給予學障者的支援仍然過少,投注在 特殊教育的努力不足,使得特教的發展受到限制,許多孩子都沒有辦法受 到適切的服務,這之後延伸製造的問題,往往已非教育所能解決。因此對 社會有以下幾點建議:

(一)提升國內媒體素養,提供社會大眾正確訊息,並建立真實報導的 態度。

(二)增加對學障者教育、就業的協助,提升其自立能力,不僅對減輕 社會負擔有成效,亦有助於提升社會大眾對學障者的正面態度。

(三)學障者教育的責任應該不該只有學障者的家庭,基於公平正義,

整個社會都責無旁貸需為身障者提供協助與支援。

(四)提高在特殊教育上的投資,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品質,使每一位特 殊需求的孩子,都能得到良好的教育與照顧。

五、給未來研究的建議

本研究僅就單一位學障兒童母親做研究,在未來研究上,應可增加研 究對象的數量,並做各項特質、歷程的整理歸納,使研究內容更為可信,

以提供學障家長正確的資訊與交流。在訪談對象上,應以研究對象為中心,

擴大訪談對象,藉由多人不同的觀點,體察障礙兒母親更深層的情感,並 擴大內容的豐富度,增加研究內容的正確性。

研究者在訪談與蒐集資料的過程中,充份體會到身障者母親的無奈與 辛勞,學障兒母親並沒有因為自己的孩子是隱形障礙而減少一絲一毫的痛 苦,也沒有因此可以減少努力與付出,他們與其他身障者母親一樣,他們 必須自己面對障礙、自己調適心情,此外他們也一樣需要外在的支持系統 給予支援。現今特教法雖規定學校必須提供家長資訊、諮詢的服務,但這 方面卻因教育人力負擔不了而流於形式或書面資料的提供,對於家長需要 的心理支持與教學知能的指導過少,除了教學外,這是我們特教工作者另 一個應努力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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