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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設計

研究設計主要分為三部分,一為研究對象;二為研究者的背景;三為 研究工具,三部份的說明如下: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學習障礙兒童的母親為對象,做深入的訪談與分析,進而呈 現出學障兒母親複雜且獨特的心理歷程與生命故事。在取樣上,因研究者 與研究對象原本就已經認識,因此採用的是方便取樣。

二、研究者的背景

研究者大學就讀師院特殊教育系,畢業後經一年資源班實習後,進入 國小特教班擔任教師,先後擔任四年啟智班與一年資源班教師。在撰寫論 文前,研究者擔任四年的國小正式特教教師,有許多與特殊學生及家長接 觸的經驗,進入研究所之後,修習「教育研究法」、「質性研究」兩門課程。

Patton(1990)指出,在質性研究中,研究者即是重要的工具。質性研 究的精神,在於研究者要能將自己所觀察、訪談、感受、理解、歸納、分 析等各種能力,加上研究者原有的知識、生活經驗、理念、熱情等,作為 認識和了解研究對象的工具。藉此,研究者期望能真正進入研究對象的生 命經驗世界中,盡力做到真實呈現研究者的心理歷程與完整的生命故事。

三、研究工具

陳向明(2002)指出在質的研究中、「研究工具」的靈敏度、精確度和 嚴謹程度,對質性研究的質量至關重要。本研究之研究工具有訪談大綱、

研究者本身、錄音器材、訪談札記、其他書面、電子檔資料,以下分項說 明:

(一)訪談大綱

本研究採取的是訪談法中的「半結構訪談法」(semistructured

interviews)。使用半結構訪談法進行資料收集,研究者在訪談進行前,必須 根據研究目的設計訪談的大綱,作為引導訪談的方針,不過在訪談過程,

訪談者不必根據大綱的順序,可以依據實際狀況,對訪談問題作彈性調整

(Berg, 1998)。

(二)研究者本身

陳向明(2002)指出在從事研究時,研究者必須對自己的個人因素及 與研究對象之間的互動進行反省與審視,包括研究者本人與研究對象有關 的個人特徵,如性別、年齡、社會地位、受教育程度、性格特點都可能對 研究產生影響。

在本研究中,研究者本身就是一種研究工具,研究者必須要有敏銳的 觀察力,與受訪者要有良好的互動關係,所以在研究當中,研究者不僅是 訪談者,還是資料的蒐集彙整者,以及資料的分析者,是研究是否成功的 關鍵點。在研究中,研究態度與研究設計必須是客觀的,不可以將個人的 喜惡融入其中,並小心規劃、謹慎處理研究中的每一個歷程。

在訪談過程中,要儘量配合受訪者的語言表達、思緒方向來進行訪談,

要避免不恰當的引導、評價或暗示。在訪談中也要適時提供情緒上的支持,

讓受訪者能夠深入探索自己的經驗、情緒與價值,而研究者本身在訪談過

(三)錄音器材

本研究每次訪談時,都需錄下全部的訪談內容,再加以整理分析,因 此在邀請研究對象參與研究前,研究者應先向研究對象說明整個訪談過程 採用錄音的方式進行,並取得研究對象的同意後才可進行訪談錄音。

(四)訪談札記

在每次與研究對象接觸及進行訪談之後,研究者都會寫下訪談札記(附 錄二),其訪談札記內容包括:

1、 與受訪者聯繫的過程。

2、 每次訪談時研究對象、研究者的狀況,或互動情形。

3、 訪談過程中令人印象深刻的表情、情緒等非口語行為。

4、 訪談進行的情形,中途是否發生可能影響訪談的狀況。

5、 除正式訪談外,雙方在閒談時所觸及與研究有關聯的部分。

6、 對研究進行或訪談內容的意見。

7、 研究者在訪談後的自我覺察與反省。

透過訪談札記,研究者將在研究場域中所蒐集到的訊息,不評斷其存 在的價值,將最原始的訊息、感動、情緒,化為文字記載,在進行資料分 析時,可作為詮釋資料的重要參照資料。

(五)其他書面、電子檔資料

經研究對象口頭同意後,取得該子女就醫診斷、輔導紀錄、緩讀計畫、

申請鑑定安置等書面資料,另外研究對象亦提供與其他關係人電子郵件往 返的紀錄,作為資料分析時的參考與佐證。書面資料與電子檔上大多有時 間的記載,對於研究者釐清事件發生的前後順序與關係有極大的幫助,也 為本研究的文本架構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