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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之所以能夠從遠古至今持續的存在與傳播,其主要原因在於它能夠滿足 人們的某些特殊需求,對個人、族群、社會、國家,乃至全人類發揮其獨特的功 能。而一種成熟健康型態的宗教必須由若干種基本要素或條件構成。依涂爾幹的 定義,一個宗教的成立必須包括四個基本要素:聖物、信仰、儀式和組織(引自 瞿海源,1999:331)。Johnston(1975:24)認為宗教有五個主要的基本條件:聖 物、儀式、教義、道德規範、信徒。傅佩榮(2005:125)認為宗教有四個必要的

條件:教義、儀式、規範與合理解說。王曉朝(2004:65)則認為宗教的基本要 素有:宗教的意識、宗教的組織、宗教的禮儀與宗教的器物。另外,王煥琛(1997:

8)認為良好的宗教應具備下列四個條件:教義經典、宗教規範、宗教儀式、行政 組織與設備。劉仲容與林天河(1996:34-36)則就宗教的結構觀點立論,認為宗 教主要包含三要素,即教義:解釋宇宙和人生等問題;禮儀:包含規範性的章程 以及實踐性的規矩;司祭:專門負責講解教義和執行禮儀的人員,此三者具備則 為典型的宗教。張檉(1997:47)則歸納出六個宗教成立的因素:教義、奧秘、

經典、儀式、規範和組織。

綜上所述,學者們對宗教成立基本條件的觀點,雖然在數量和類別上有些出 入,但大體上說來是相當一致和雷同的,僅有傅佩榮的觀點中有「合理解說」一 項,較為特別且有別於他人,所以研究者在此特地提出來稍加解釋。傅佩榮(2005:

125-126)的「合理解說」,是指宗教必須朝向理性開放,一方面讓所有人都儘可能 明白其教義,即使人們不一定接受;二方面是可以彌補理性之不足,但決不是要 否定理性。例如,宗教中雖然有各種奇蹟,但必須不違背常理,否則即有迷信之 虞。瞎子有可能復明,但是他必須要有眼睛;死人有可能復活,但是他必須要有 血有肉。至於靠信仰治病的案例,則可將之歸因於心理或心靈的物理效應,這在 現代身心醫學的研究中,已經可以作相當程度的解釋了。合理解說具體表現在神 學與佛學中的例子,則是用理性思維來展現神學與佛學信仰的時代意義。研究者 將上述多位學者的觀點整理如表 二-1,方便作為比對參照。

表 二-1

多位學者對宗教成立基本條件的觀點

學者 對宗教成立基本條件的觀點

涂爾幹 聖物 信仰 儀式 組織

Johnston 聖物 教義 儀式 信徒 道德規範

傅佩榮 教義 儀式 規範 合理解說

王曉朝 宗教的器

宗教的意 識

宗教的禮 儀

宗教的組 織

王煥琛 教義 宗教儀式 行政組織

與設備

宗教規範 經典

劉仲容、林天河 教義 禮儀 司祭

張檉 奧秘 教義 儀式 組織 規範 經典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接著,研究者將上述所有學者大致都認同的宗教成立因素作一簡要的說明。

(一)聖物

宗教首先要有聖物,這聖物可以是一種超凡的力量或是人、事、物。有時神、

鬼或祖先具有超自然的力量,有時社會的道德原則也具有神聖而不可侵犯的特 性。這些都是神聖的事物,是構成宗教的第一要素,祂們有時是是超心理、超科 學的,也是宗教上最神聖和神秘的部分。

(二)教義

宗教必須有一套信仰,或者是一套教義,即對世事萬物的看法和主張,不同 宗教的教義會對宇宙人生的根本真相做不同的解釋。例如:佛教主張輪迴轉世說、

基督教相信死後有天堂地獄的審判等。各個宗教在宣揚教義和維護教義上都不遺 餘力,甚至犧牲生命都在所不惜。由此可見信仰或教義成為宗教的根本要素,對 宗教的重要性是再明白不過的。世界各大宗教的教義都博大精深,為宗教的根本 精神和動力所在,對一些信徒來說,教義的重要性是遠遠超過其他宗教要素。

(三)經典

經典是指創教者所遺留下來的歷史、言行、教法和典範的紀錄,也是傳遞教 義的主要工具。各大宗教都有其或多或少的經典流傳下來,成為後世信徒有所依 歸的根據。

(四)儀式

儀式是指一種人們象徵性地表達行為,是人向神佛溝通祈福的禮儀、程序和 方法,試圖將世俗和神聖相接連。透過儀式,人們對宗教的信仰得以加強,諸種 終極問題得以解決,甚至經由儀式強化了人們某一些價值觀,增進社會團體內的 凝聚力。儀式本身不一定有什麼意義,它必須和宗教信仰或神聖事物相關連時,

才有宗教上的意義。

(五)規範

宗教體系將某些思想觀念說成是善的、有價值的,並加以鼓勵和積極強調,

進而影響其信徒在日常生活中選擇這種行為;同時將其他行為、思想、觀念說成 是壞的、有害的,應為信徒所拒絕。它除了提供清楚的道德判準,為對教徒的禁 忌和戒規,作為維持外在行為的規範之外,更可影響教徒的內心動機。其目的不

僅在有關宗教的情景中影響個人的行為,在所有日常生活中也能產生作用。一般 社會都肯定宗教戒律可以彌補法律的不足,協助維持良好的社會善良風氣。

(六)組織

組織為施行宗教整體事務,包含傳教、修道等的團體。宗教必然要有信徒,

而信徒集合起來也不是漫無組織的。不同的宗教都各自有其組織信徒的方式和作 法,宗教組織主要是在於組織內人們有共同的宗教信仰,尊崇同樣的神聖事物,

一起參與相同的宗教儀式。在宗教組織裡常有具備特殊宗教魅力的領袖帶領信 眾,尤其是新創的宗教裡,這種領袖所具有的特徵是很難為他人所取代的。宗教 組織不僅維繫了宗教的存續,更因組織化的力量而對整個社會乃至世界產生顯著 的影響。

接著,研究者將從上述宗教成立的要素中,提出論點來申論宗教與幸福感的 關聯。研究者認為宗教的聖物能讓人產生一種神聖不可褻瀆的情懷,因而讓人擁 有謙卑和溫順的態度,有助於內心的平靜,無疑是增進幸福感的管道。宗教的教 義提供宇宙人生真相的解釋,讓人們的生命有個歸依處,亦有助於幸福感的提升。

經典是傳達教義最主要的工具,人們透過經典的閱讀,能加深和內化教義的影響 力,建立起對宗教堅強的信心,也有助於內心幸福的感受。人們透過儀式,解決 諸種終極問題,強化了人們某一些價值觀,亦能增進個人幸福感。宗教規範可作 為外在行為的準則,更可影響教徒的內心動機,進而促進幸福感受。宗教組織能 給予個人歸屬感,幫助維繫良好人際關係,提供個人心靈的寄託,不啻是幸福感 的最佳寫照。綜上所述,宗教與幸福感應該有密切的關聯,也與本研究宗教信仰 量表之宗教參與、宗教實踐、宗教功能、宗教信念4 層面,與幸福感量表之生活 滿意、人際關係、自我肯定、身心健康4 層面之意涵相吻合,因此值得本研究對 此議題作進一步探究。

二、宗教的功能

一般而言,宗教學者所論述的宗教功能,其關注的焦點是人如何把他所信仰 的宗教教義體現在社會生活中,藉此去理解宗教信仰所帶來的影響,其範疇不僅 涵括私人領域,也包括整個社會公共的生活層面。在不同的研究當中,發現宗教

有不同的功能;不同領域的學者對宗教所具備的功能也有各自的觀點。茲略舉數 門學科領域中頗具代表性之學者對宗教功能的看法如下。

(一)馬克思

首先略述社會學家馬克思的的觀點。馬克思從社會學的角度觀察,關注社會 和宗教整體之間的互動影響。馬克思認為不能把宗教視為獨立、封閉的體系來看 待,而應當從宗教與社會的聯繫來作研究;因此宗教組織的分類,也必然要以研 究它的歷史和它所受到的社會制度影響為基礎,所以他從宗教意識、宗教組織、

宗教活動的層面來分析宗教的功能。馬克思認為宗教的功能有以下五點(引自王 孝雲、王學富譯,1992:158-163):

1、世界觀的功能:

包括個人對世界的認識與感受,以及個人與世界關係的評價;宗教的世界觀 體現在信仰者的行為和關係之中,也體現在宗教組織的結構上。

2、補償的功能:

補償功能在人際之間產生作用,例如人際之間的不信任,在「基督的懷中」

可以化作兄弟的情誼,因此能夠緩衝人際間所導致的緊張狀態。

3、交往的功能:

藉由宗教活動與宗教儀式達成與上帝的溝通,進而促進人與人之間的交往。

4、調節的功能:

透過宗教思想、教義、道德規範、祭祀活動,調節人們的意志、思想與行為。

5、整合的功能:

把人的思想與情感整合起來,也把社會團體和機構的力量整合起來,進而促 進社會的穩定和繁榮。

(二)馬林諾夫斯

其次,簡述人類學家馬林諾夫斯基的看法。馬林諾夫斯基認為一個民族的宗 教是一套信仰和實踐的完整體系,它可以幫忙處理社會上及心理上許多非經驗和 非科學範疇的問題(引自張志剛,2003:27)。而且他認為宗教的目的和功能是 不同的,宗教的目的是為了對神的崇拜;而宗教功能則有下列四項(引自朱岑樓 譯,1984:210-212)。

1、意義的功能:

意義包含了概念與需求兩個層面。宗教能賦予生命存在的價值及死亡之意 義,以減少人們對生死問題的憂慮;當人的心靈受到不符合預期及反常態現象之 威脅挑戰時,可藉由各種宗教儀式來疏導,以維持觀念體系的正常運作。

2、歸屬與認同功能:

宗教有賦予個人身份的功能,即賦予對自我認知與價值的功能。信仰同一宗

宗教有賦予個人身份的功能,即賦予對自我認知與價值的功能。信仰同一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