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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國內外既有無障礙設施案例彙整

第一節 室外通路

人對於空間的認知通常是由點、線、面三種方式構築空間。視障者也不例外,從 節點、通路再到場所,透過感受路徑中的所有陸標或線索避開危險並順利抵達目的地。

然而室外通路的外部干擾較室內多且較為複雜,因此室外通路之安全問題通常是視障 者最需要克服的難題。本研究首先以使用者由戶外空間至公共使用室內場所之所有可 能行進路線,包括行人穿越道、路緣(含乘車、下車處)、人行道、騎樓空間等通路空 間作為案例類型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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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行人穿越道

行人穿越道的設置是為保護行人之通行,但對於視障者而言,並不容易找到行人 穿越道設置之位置及寬度,因此無法確實的保障視障者之安全。我國尚未針對行人穿 越道設置提供視障者安全通行之無障礙設施,且時常可以看見劃設錯誤(非垂直)之 行人穿越道,因此目前視障者欲通過馬路,除了透過視協員以人導法之模式通行之外,

即是在定向行動技能人員的陪同訓練下,經過長時間的感官訓練以感受各種行人穿越 道附近的陸標及線索,然而衍生出的人力分配問題即能得知透過人導法或在未被明確 規範路口周遭之設施物為治標不治本的作法。

編號 照片 案例說明

1 由路緣開始鋪設於行人穿越道中央之引導行

進設施,連結兩側之人行道。

引導行進設施使用之材質為橡膠,與柏油路 面不同。

由於有車子通行,長時間下來有毀損的現象。

引導行進設施配色與斑馬線相同,無明顯對 比。

拍攝地點:日本 沖繩國際通 資料來源:本研究拍攝 服務之視障者視覺程度 全盲適用

全 盲:藉由鋪面材質之明顯差異,利用白杖或足部觸感作為辨別之方式。

待改善之處:

引導行進設施需定期檢修。

圖 3-1 日本-行人穿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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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照片 案例說明

2 由路緣開始鋪設於行人穿越道中央之引導行

進設施,連結兩側之人行道。

引導行進設施使用之材質為金屬,與柏油路 面不同。

拍攝地點:日本 奈良市 資料來源:本研究拍攝 服務之視障者視覺程度 低視能、全盲皆適用 低視能:藉由高對比顏色判斷設施位置。

全 盲:藉由鋪面材質之明顯差異,利用白杖或足部觸感作為辨別之方式。

圖 3-2 日本-行人穿越道

編號 照片 案例說明

3 行人穿越道兩側以等距金屬方塊界定可通行

之寬度。

行人穿越道使用高對比之顏色。

拍攝地點:香港 莊士敦道 資料來源:本研究拍攝

服務之視障者視覺程度 低視能、全盲皆適用 低視能:藉由高對比顏色判斷行人穿越道位置。

全 盲:藉由兩側等距金屬方塊界定可通行之寬度。

圖 3-3 香港-行人穿越道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貳、路緣

視障者在判斷行人穿越道位置時,除透過路緣設置之設施物之外,即是藉由路緣 坡道的斜度不同判斷位置。然而路緣處通常隱藏危機,例如轉角處之路緣可能因為車 子迴轉半徑問題,因此會距離路緣過近,造成行人之安全;或是常見車子因貪圖方便,

而隨意停放,阻擋行人通行之路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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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照片 案例說明

4 路緣引導注意設施寬度與行人穿越道寬度一

致。

僅於路緣鋪設引導注意設施,人行道無延續 性引導行進設施引導至此。

以不銹鋼欄杆區隔人行道及馬路。

拍攝地點:香港 中環雲咸街 資料來源:本研究拍攝 服務之視障者視覺程度 低視能、全盲皆適用 通用部分:使用不銹鋼欄杆代替延續性引導行進設施。

低視能:藉由高對比顏色判斷行人穿越道位置。

全 盲:藉由鋪面材質之明顯差異,利用白杖或足部觸感作為辨別之方式。

圖 3-4 香港-路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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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照片 案例說明

5 非連貫式之引導行進設施。

引導行進設施之材質及顏色與鋪面相近。

以嵌入方式鋪設。

其導盲磚之形式與以往點狀或條狀不同。

拍攝地點:台灣 新北市淡水老街 資料來源:本研究拍攝

服務之視障者視覺程度 低視能、全盲皆不適用 待改善之處:

使用與鋪面有明顯對比色之導盲磚。

靠近路緣處需設置警示設施。

引導行進設施需具有延續性。

我國因無明確規定導盲磚樣式、設置方式,因此使用下嵌式導盲磚足部觸感既不明確 亦無法與視障者使用上之達成共識。

圖 3-5 台灣-路緣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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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人行道

人行道為連接場所及場所之間的重要通路,透過明確的引導設施可以獨自安全的 到達目的地,常見的做法為鋪設導盲磚。然而我國人行通路已顯少見到明確的導盲磚,

有幾項因素導致導盲磚的消失,其中包含導盲磚的凹凸點可能影響肢體障礙者及娃娃 車族群之通行;另外也因為常見鋪設錯誤而使導盲磚形成無效之陸標;最後則是因為 大量的錯誤鋪設而花費許多不必要的金錢。

編號 照片 案例說明

6 分別引導視障者人行道行走及引導至路緣等

候過馬路。

導盲磚顏色與鋪面對比明顯。

導盲磚使用之材質為橡膠,與人行道鋪面不 同。

引導注意設施於路緣之寬度與行人穿越道之 寬度一致。

拍攝地點:日本 兵庫縣姬路城前 資料來源:本研究拍攝

服務之視障者視覺程度 低視能、全盲皆適用 通用部分:為延續性引導行進設施。

低視能:藉由高對比顏色判斷行徑。

全 盲:藉由鋪面材質之明顯差異,利用白杖或足部觸感作為辨別之方式。

圖 3-6 日本-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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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照片 案例說明

7 導盲磚顏色與鋪面對比明顯。

導盲磚使用之材質為橡膠,與人行道鋪面不 同。

為避開店家門口座位區而使導盲磚有過多的 轉角。

拍攝地點:日本 兵庫縣姬路城前 資料來源:本研究拍攝

服務之視障者視覺程度 低視能、全盲皆適用 通用部分:為延續性引導行進設施。

低視能:藉由高對比顏色判斷行徑。

全 盲:藉由鋪面材質之明顯差異,利用白杖或足部觸感作為辨別之方式。

待改善之處:

應避免有過多轉角,使視障者能準確判別方向。

圖 3-7 日本-人行道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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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室外樓梯(人行天橋)

藉由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可直接避免行人與汽機車的接觸碰撞,對於視障者來 說亦必須有良好規劃之引導設施才得以順利使用此項設施。

編號 照片 案例說明

8 於平台設置黃色橡膠材質之引導注意設施。

樓梯中央設置扶手。

拍攝地點:日本 兵庫縣 資料來源:本研究拍攝 服務之視障者視覺程度 全盲適用

全 盲:兩側及中央之扶手可作為垂直動線上之延續性引導行進設施。

待改善之處:

階梯鼻端應設對比色較高之防滑貼條,可方便低視能者判斷,亦可同時避免行人滑倒。

圖 3-8 日本-室外樓梯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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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騎樓空間

我國為因應多雨、日照強的氣候,所以各市鎮普設騎樓。日治時期後日本人仍延 續此特色至今。但由於早期的法令規範不足,時常出現相鄰建築的各個騎樓地面高低 不同的情形。現今騎樓空間被違法堆放物品、設攤及停車等情形十分普遍,這兩者造 成行人在通行騎樓時的不便,對於身障者更是一大困擾。

騎樓雖被劃分為私人產權,政府強制將騎樓劃歸為行人通行,依《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三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將騎樓定為「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及人行 道。

編號 照片 案例說明

9 於騎樓內部設置導盲磚。

導盲磚與騎樓鋪面之顏色有顯明差異。

導盲磚使用之材質為橡膠,與騎樓鋪面不同。

僅於此棟建築物騎樓空間設置引導行進設 施,而無延續至兩側建築或人行道之引導行 進設施。

拍攝地點:台灣 台北市南京東路 資料來源:本研究拍攝

服務之視障者視覺程度 低視能、全盲皆適用 低視能:藉由高對比顏色判斷行徑。

全 盲:藉由鋪面材質之明顯差異,利用白杖或足部觸感作為辨別之方式。

待改善之處:

引導行進設施需具有延續性。

圖 3-9 台灣-騎樓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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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從建築物出入口經坡道鋪設引導行進設施至

人行道交界處,但無延續鋪設。

導盲磚使用之材質為橡膠,與騎樓鋪面不同。

導盲磚與騎樓鋪面之顏色有顯明差異。

拍攝地點:台灣 台北市新生南路 資料來源:本研究拍攝

服務之視障者視覺程度 低視能、全盲皆適用 低視能:藉由高對比顏色判斷行徑。

全 盲:藉由鋪面材質之明顯差異,利用白杖或足部觸感作為辨別之方式。

待改善之處:

引導行進設施需具有延續性。

坡道設置導盲磚可能造成身障者之不便。

圖 3-10 台灣-騎樓空間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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