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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障礙定義與行動能力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視覺障礙定義與行動能力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經由前述,針對研究背景、動機、目的及方法流程進行說明後,本研究彙整相關 文獻,整理成本章節文獻整理說明其內容,以作為後續研究之根據,其範圍大致為以 下幾點:

一、整理視覺障礙相關之名詞定義,目的在於了解視障者其視覺程度、其對於空 間認知之方式,以及定向行動訓練對於視障者之協助。

二、整理並探討與我國國情相似國家之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透過我國與其他國 家之法規競合,找出我國尚需改善或修正之處。

三、蒐集各國案例並進行分析比較,目的是整理出我國常見無障礙設施設置上的 錯誤。

第一節 視覺障礙定義與行動能力

壹、身心障礙分類定義(簡稱 ICF)

民國 96 年行政及立法部門共同修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簡稱:「身權法」),

要求修法五年後-也就是民國 101 年 7 月 11 日起,要改採用聯合國 2001 年新推出的 身心障礙分類定義(簡稱 ICF,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聯合國新系統的理念,認為每個人都有健康變差的經驗,也就是都有過失能 (disability)的經驗。新制度看的不只是醫療、身體生理構造 上的變化,還將「活動」

(activity)、「社會參與」(participation)、「環境」(environment)列入考量,正視環境因素 或疾病、損傷後產生的影響,導入「障礙情境」(是環境無法改變以致於產生障礙,如 果環境可以改變,或許身體或心理特徵引起的生活障礙就消失了)的評估、觀念及視 野角度從「身心障礙的人」轉變為「身處於障礙情境中的人」,倡導「環境改造」。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頒布「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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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八大身心功能障礙類別」,將舊制1依據疾病分類之 16 個名詞分為八大類,分別如 下:

一、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二、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

三、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

四、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

五、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六、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七、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八、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其中第二項關於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分類中,包含視覺障礙者、

聽覺機能障礙者、平衡機能障礙者。

貳、視覺障礙之定義與視力程度

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導致視覺器官(眼球、視覺神經、視覺徑路、大腦視覺中心) 之構造或機能發生部分或全部之障礙,經治療仍對外界事物無法(或甚難)作視覺之辨 識。

「視障」二字並非僅指視覺全部喪失的全盲者而言,亦涵蓋低視能(low vision)

是指視力在老化、疾病、或傷害的情況下使得視力減退、無法藉由醫療方式回復原有 視力的情形。低視能除了視力退化造成的視物不清外,也可能損害辨識顏色的能力、

1 聯合國舊的分類系統是 ICIDH。

9 損>20DB

1.使用裝修材料,利用手觸、足觸 損>15DB

3.單眼全盲(無光覺)而另眼視力<0.2 輕度 1.兩眼視力優眼 0.1-0.2

2.兩眼視野各為 20 度以內者

3.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 30 度程式檢查,平均缺 損>10DB

4.單眼全盲(無光覺)而另眼視力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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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利用視覺學習(優眼視力測定值在 0.03 以上,未達 0.3,或視野在 20 度以內),但 閱讀一般字體有困難,須借助特殊光學輔助儀器(例如放大鏡、望眼鏡)或將字體放 大擷取資料。但每個低視能者對視覺認知的差異大:有缺乏立體感和遠近感、畏光或 對光線敏感、無法辨色、夜盲、或因視野狹窄而行動不便者(郭為藩,1989)。

參、空間認知

人們在環境中的行動,必須透過各種感官蒐集環境中之訊息。其中最為直接的是 利用主動式之視覺感官,其餘的感官亦包含聽覺、嗅覺、觸覺、味覺等等,利用這些 感官知覺感受環境給予之特徵,並將蒐集之訊息組合後,在腦中建構出空間及心理地 圖。

在環境中找路與認識環境是一種相當複雜的活動,它涉及了計畫、決策和訊息處 理。這種能力稱為空間認知能力(Spatial-Cognitive Ability)(邱慧雯,2000)。空間認知包 含(1)對物體本身;(2)物體與環境中某物體;(3)特定目標物之間方向、方位、位置、距 離或空間相對關係的概念統合(王雅慧,2005)。了解物體與空間之相對關係,讓視障 者可以在腦中構建空間感為定向行動能力之關鍵。

然而在空間認知能力上,並非所有人的能力皆相同。除了個別之身體障礙之外,

亦可能會因為不同的年齡層、對環境的熟識度或環境規劃之不一致等因素造成各種判 別錯誤之可能性。

肆、定向行動

完整之定向行動課程包含感官知覺訓練、概念發展、行動技能、定向系統建構、

求助技能、自身安全、社區資源與大眾運輸系統。通過課程之訓練擴展視障者之生活 經驗,並可以利用其他感官認知環境,進而增加與環境和人群之互動,並可使視障者 更加安全的行走在戶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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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定向 (Orientation)

定向行動訓練需先透過定向老師進行評估,各檢核人員之評估對項目敘述不同,

但因本意及課程方向相同,故不會影響視障者之學習。惟定向行動受訓之時間長短及 使用頻率高低會影響視障者之判斷。

而定向訓練主要為的是整合視障者之感官知覺,透過聽覺、觸覺、行動知覺、膚 覺、嗅覺、視覺、障礙覺等訓練去熟悉、判讀環境資訊。例如聽覺便可透過迴聲判別 與物體的距離;觸覺可藉由物體之溫度、材質判斷其物體為何;弱視者亦可藉由殘餘 之視覺去判讀色彩對比較高之圖示或形體較大之文字等等。而利用多重感官蒐集空間 訊息並轉化成心裡地圖後,再透過多次的行走在空間中以增加熟悉度,便也可以獨自 行走在環境中。

二、 行動(Mobility)

實際行走為記憶環境提供之訊息最快的方式。除可利用人導法,透過視協員或者 定向師之協助以認知環境之外;亦有犬導法,透過經過訓練之導盲犬提供正確之行走 路線,避免行走路徑上之危險。定向訓練及行動實為相輔相成,透過完備之定向訓練 之後,亦可培養出獨自行走之能力,透過白白杖或電子輔走器具等設備輔佐判別路徑 及避免危險。

回顧定向行動訓練過去相關文獻可發現定向行動訓練內容包含生理成熟、心理成 熟、概念發展、感覺訓練、人導法、獨走技能、手杖技能、生活應用、社會技能、溝 通技能、日常生活基本技能、輔助器材使用等十二項,其中訓練內容涉及環境設施應 用則有八項,分別彙整如下(黃耀榮,2008):

(一)生理成熟方面:

1. 能辨識室內有無開燈。

2. 能感應環境中不同聲音(門鈴聲、開門聲、鐘的滴答聲、椅子的支支作響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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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嗽聲、走路聲、擦地聲等)。

3. 能分辨各種機器操作聲(打字機、冷氣機、點字機、電鋸、電腦鍵盤等機器 操作聲)。

4. 能以手杖敲打地面的聲音判斷空間大小變化。

5. 會透過觸覺辨識木片、鋁片、玻璃、水泥牆、磁磚。

6. 會透過觸覺辨識清的和重的物體。

7. 徒手行走中能分辨追跡物的材質是否改變

8. 能以觸覺辨識物體表面之粗糙、光滑、軟硬、乾濕或黏 9. 具有辨別地面材質的能力,如磁磚、木板、砂石。

10. 能用腳底辨別地面,如草地、水泥地、柏油路、砂地。

11. 能以手指摸讀凸體字。

12. 能用手指摸讀點字。

13. 走路時能感覺到上坡或下坡。

14. 能感覺到階梯的高度和寬度。

15. 能用風的方向來辨別巷口的位置及寬窄。

16. 能以氣流劉棟的改變來判斷是否已到路口或路邊。

17. 能用陽光來區別東、西向。

18. 能查覺前面有障礙物(牆壁、桌椅、門窗)。

19. 能在障礙物前停步,且不會撞到障礙物。

20. 能根據各種聲音線索找到電扶梯(電扶梯的底層附近會裝設鐵柵欄),也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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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碰和滑行的技術來探尋它。

21. 能運用聲音線索,例如鐘聲、電梯門開啟聲及行人的聲音,來找到電梯。

(二)心理成熟方面:

1. 能感應環境中不同聲音(門鈴聲、開門聲)並有適當反應。

2. 能很注意聽覺線索,並能防被低矮和不顯眼的物體

3. 能利用線索警示瞭解以靠近邊線,例如:與自己行進線成直角的交通、與自 己行進線評型的交通,遠處的行動、人行道傾斜、行人的流量和十字入口的 各種聲音。

(三)概念發展的方向:

1. 能區別直線與曲線

2. 能瞭解垂直與平行的概念

3. 具有各種特殊符號的概念(男女、停車、禁止抽菸)。

4. 具有顏色的概念。

5. 對社區公共建築之平面或特殊符號有概念。

6. 具有相對位置概念的類話能力。

7. 對門牌號碼的數字排列系統有概念。

8. 對路名及地址的排列系統有概念。

9. 方向概念之認識(前、後、左、右、上、下、頂底、轉彎)。

10. 方位概念之認識(東、西、南、北)。

11. 角度與轉彎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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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生活環境中有關事務之認識(室內事務)。

13. 圖構心理地圖之訓練。

14. 感官記憶,位置相關的觀念,基本空間關係之覺察,移動的和固定的物體之 觀念,距離的覺察,聲音地點定向,指南針方位之使用,能運用系統的尋找 模式,並能辨識可當路標之物體的特徵。

(四)感覺訓練方面:

1. 能以音源定向來修正偏向。

2. 能在空曠地方直線行走。

3. 能利用聲音反射及步行肌肉運動判斷是否走在走廊中間。

4. 能利用陽光、環境之聲音、熟悉路標來控制行走之方向。

5. 能分辨不同空間聲音的變化(寢室、教室、走廊、餐廳)。

6. 能以人導法,估計所走過馬路之距離。

7. 能分辨各種轉彎角度之大小。

8. 能比較不同坡度其角度之大小。

9. 能瞭解環境中物體上下、左右、前後變動的情形

10. 能區別樹蔭下、地下道、鹿橋、歲到、地下室等感覺。

11. 空間知覺:距離之測定、拼圖、空間大小之辨認。

12. 能用物體感知能力和解析聽覺訊號(如回聲)的能力,來測度一個房間或一條 走廊的約略大小。

13. 行道邊線的線索:斜坡、距離覺、行人或車輛的流動、風,「開闊的音感」是 很多十字路口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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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獨走技能的方面:

1. 能沿牆壁(相聚約 30 公分以內)直線步行,並將靠牆之手臂打直,以手臂或小 指與牆壁輕觸。

2. 能使用簡單的地圖步行。

3. 具有建構心理地圖的能力。

4. 能依指示(提供路標、相關位置)於大樓建築物內行走。

5. 具有用「室內熟悉法」來認識新環境。

6. 具有用棋盤方格室內熟悉法來認識環境的能力,如學校、餐廳、視聽教室。

6. 具有用棋盤方格室內熟悉法來認識環境的能力,如學校、餐廳、視聽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