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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對融合教育安置之滿意度及其差異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家長對融合教育安置之滿意度及其差異分析

本節旨在依據問卷所得資料,探討家長對融合教育安置滿意之符合度現況以及不同 背景變項家長在對子女接受融合教育安置滿意度之差異分析。本研究將各題項之選項分 數作分量表加總後除以題數之平均值和標準差進行統計分析,再以相依樣本 t 檢定分析 家長在各面向安置之滿意度因素間的差異情形。並以獨立樣本 t 檢定及單因子變異數分 析比較不同背景變項家長對子女接受融合教育安置滿意度之差異,以回答研究問題二。

壹、家長對融合教育安置的滿意度之現況

一、家長選擇融合教育安置滿意度與各面向現況分析

本研究問卷在家長選擇融合教育安置滿意度方面分為五個面向「機構因素」7 題、「課 程與教學」9 題、「師資」6 題、「支援服務」8 題、「便捷性」4 題,共計 34 題。各題皆 採 Likert 四點量表,填答選項中,「非常不重要」給予 1 分、「不太重要」給予 2 分、「有 些重要」給予 3 分、「非常重要」給予 4 分。分數越高代表該選項越具重要性。

本研究問卷調查資料顯示如表 4-3-1,身心障礙幼兒家長選擇融合教育安置滿意度 分為五個面向,以「師資」面向的單題平均數得分最高(M=3.61)排序第一位,安置滿意 度最高;第二位「便捷性」單題平均數(M=3.52) 安置滿意度次之;第三位「機構因素」

單題平均數(M=3.48);第四位「課程與教學」單題平均數(M=3.46);最後為「支援與服 務」單題平均數(M=3.42)。

此研究結果與唐虹妃(2010)研究指出,家長對子女在融合教育班適應與同儕互動情 形良好,肯定教師照顧學生之結果相符合。身心障礙幼兒家長在子女安置滿意度上,以 師資層面最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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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 1 家長選擇融合教育安置滿意度各面向得分摘要表 (N=222)

面向 題數 平均數(M) 標準差(SD) 單題平均數 排序

師資 6 21.67 3.28 3.61 1

便捷性 4 14.09 2.32 3.52 2

機構因素 7 24.39 3.47 3.48 3

課程與教學 9 31.14 4.52 3.46 4 支援與服務 8 27.39 4.28 3.42 5 總量表 34 118.68 14.88 3.49

二、家長選擇融合教育安置滿意度各面向之差異分析

由表 4-3-2 可知在家長選擇融合教育安置滿意度五個面向單題平均數的描述性統計 量中,以「師資」面向單題的平均得分最高,其次為「便捷性」面向,二者經成對樣本 檢定之 t 值為 2.76 (p<.01),達顯著差異,表示「師資」面向與「機構因素」、「課程與教 學」、「支援與服務」等面向也一定會達到顯著差異,顯示家長對「師資」面向的安置滿 意度較「便捷性」面向高,且一定高於「機構因素」、「課程與教學」、「支援與服務」等 面向,「機構因素」與「便捷性」二面向經成對樣本檢定之 t 值為-1.81(p>.05),未達顯 著差異;「支援與服務」與「便捷性」二面向經成對樣本檢定之 t 值為-2.53(p<.05),達 顯著差異;「機構因素」與「課程與教學」二面向經成對樣本檢定之 t 值為.86(p>.05),

未達顯著差異;「機構因素」與「支援與服務」二面向經成對樣本檢定之 t 值為 1.79(p>.05),

未達顯著差異;「課程與教學」與「支援與服務」二面向經成對樣本檢定之 t 值為 1.40(p>.05),未達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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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 2 家長選擇融合教育安置滿意度各面向差異分析表

面向

N M SD t 值

師資 222 3.61 .55

2.76**

便捷性 222 3.52 .58

機構因素 222 3.48 .50

-1.08

便捷性 222 3.52 .58

課程與教學 222 3.46 .50

-1.81

便捷性 222 3.52 .58

支援與服務 222 3.42 .53

-2.53*

便捷性 222 3.52 .58

機構因素 222 3.48 .50

.86

課程與教學 222 3.46 .50

機構因素 222 3.48 .50

1.79

支援與服務 222 3.42 .53

課程與教學 222 3.46 .50

1.40

支援與服務 222 3.42 .53

*p<.05 **p<.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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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長選擇融合教育安置滿意度五個面向各題目分析

依據「機構因素」、「課程與教學」、「師資」、「支援服務」、「便捷性」等五個面向在 滿意度量表各題的平均數與標準差進行分析。以解釋家長在選擇融合教育安置滿意度情 形之現況。

(一)機構因素面向

本研究問卷調查資料顯示「機構因素」面向各題目如表 4-3-3,各題項平均數介於 3.36~3.59 分之間,以排序第一位的「安置園所環境良好,如整潔衛生或光線」平均數 3.59 最高;排序第二位的「安置園所的口碑及評價」平均數 3.57 居次;排序第三位的「安 置園所室內外活動空間」平均數 3.53;排序第四位的「安置園所所處之社區環境條件」

平均數 3.47;排序第五位的「安置園所外觀及整體設計」平均數 3.45;排序第六位的「安 置園所設備」平均數 3.41;以排序第七位的「安置園所設施是否安全且設有無障礙環境 設施」平均數 3.36 為最低。上述結果表示身心障礙幼兒家長在子女接受融合教育安置後,

在機構因素方面,家長對安置園所環境良好,如整潔衛生或光線的滿意度最高。而安置 園所設施安全問題及是否設有無障礙環境設施是家長滿意度較低的項目。此研究結果與 蔡妮蓓(2010)研究結果部份相符,家長對安置機構在環境乾淨、衛生情形滿意度最高,

但在無障礙設施及安全性方面結果不相符,推論其原因為本研究之身心障礙幼兒是安置 在一般幼托園所,在環境規劃上,未特別考量身心障礙幼兒的障礙及安全需求,而蔡妮 蓓(2010)研究之特殊需求幼兒安置環境以早療機構為主,早療機構收托以身心障礙對象 為主,在環境規劃上會注意身心障礙幼兒的需求及安全性,並以無障礙設施與安全性考 量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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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等 4 個組別,因樣本中「祖孫」有 12 人與「其他」有 6 人,樣本數較少,將此兩 組合併為「其他」共 18 人(詳見表 4-1-1)。

為了解「與幼兒關係」不同的家長在融合教育安置滿意度的差異情形,以 Levene 進行變異數同質性檢定,在課程與教學(F=1.43, p>.05)、支援服務(F=3.14, p>.05)與便捷 性(F=2.17, p>.05),皆未達顯著,表示組內具同質性,適合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但 在機構因素(F=.027, p<.05)、師資(F=.000, p<.05)、滿意度總量表(F=.520, p<.05),同質性 檢定達顯著,表示組內為異質性,不適合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因此不進行單因子變 異數分析。結果如表 4-3-8。

「與幼兒關係」不同的家長在「課程與教學」、「支援服務」與「便捷性」等之變異 數分析考驗之 F 值分別為 0.52、0.81 和 1.62,未達顯著水準(p>.05),表示與幼兒關係不 同的家長在「課程與教學」、「支援服務」與「便捷性」等融合教育安置滿意度上,不因 填寫者家長與幼兒關係不同而有所差異。推測其原因應為與幼兒關係不同的家長,不管 是父母或其他照顧者,在選擇幼兒安置融合教育環境時,會考量幼兒身心狀況與本身能 力與限制去選擇幼托園所,所選擇的幼托園多能符合家長不同之需求,因此對安置的滿 意度,不因與幼兒關係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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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 8「與幼兒關係」不同的家長在融合教育安置滿意度之差異分析 (N=222)

檢定 變項

與幼兒

關係

N M SD

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SV SS df MS F

課 (1)父子(女) 33 31.36 5.12 組間 21.42 2 10.71 .52

程 (2)母子(女) 171 31.20 4.48 組內 4493.25 219 20.52

與 (3)其他 18 30.11 3.79 總和 4514.67 221

教 學

支 (1)父子(女) 33 27.00 4.16 組間 29.82 2 14.91 .81

援 (2)母子(女) 171 27.35 4.41 組內 4017.09 219 18.34

服 (3)其他 18 28.56 3.03 總和 4046.91 221

便 (1)父子(女) 33 14.03 2.26 組間 17.27 2 8.64 1.62

捷 (2)母子(女) 171 14.19 2.22 組內 1170.10 219 5.34

性 (3)其他 18 13.17 3.19 總和 1187.37 221

(二) 年齡

本研究為了解「年齡」不同的家長在融合教育安置滿意度的差異情形,以 Levene 進行變異數同質性檢定,在機構因素(F=2.28, p>.05)、課程與教學(F=1.23, p>.05)、師資 (F=2.26, p>.05)、支援服務(F=.24, p>.05)、便捷性(F=.99, p>.05)以及滿意度總量表(F=2.19,

p>.05),皆未達顯著,表示組內具同質性,適合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分析結果如表

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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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不同的家長在「機構因素」變異數分析考驗之 F 值為.00 (p>.05),「課程與教學」

考驗之 F 值為 0.14 (p>.05),「師資」考驗之 F 值為 0.57 (p>.05),「支援服務」變異數分 析考驗之 F 值為 0.79 (p>.05),「便捷性」變異數分析考驗之 F 值為 0.77 (p>.05)以及「滿 意度總量表」變異數分析考驗之 F 值為 0.13 (p>.05)皆未達顯著水準,顯示年齡不同的 家長在「機構因素」、「課程與教學」、「師資」、「支援服務」、「便捷性」與「滿意度總量 表」等面向之融合教育安置的滿意度上,不因家長的年齡不同而有所差異。推測其原因 應是年齡不同的身心障礙幼兒家長在選擇幼托園所時,會以幼兒的身心狀況與本身對幼 托園所的要求之標準去考量,因此對安置的滿意度,不因年齡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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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 9 不同「年齡」的家長在融合教育安置滿意度之差異分析 (N=222)

檢定 變項

年齡

N M SD

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SV SS df MS F

機 (1)30 歲以下 35 24.46 3.62 組間 .15 3 .05 .00

構 (2)31~35 歲 47 24.38 3.10 組內 2645.01 217 12.19

因 (3)35~40 歲 94 24.40 3.22 總和 2645.16 220

素 (4)41 歲以上 45 24.38 4.23

課 (1)30 歲以下 35 30.80 4.56 組間 8.91 3 2.97 .14

程 (2)31~35 歲 47 31.28 3.95 組內 4504.46 217 20.76

與 (3)35~40 歲 94 31.07 4.92 總和 4513.37 220

教 學

(4)41 歲以上

45 31.42 4.33

師 (1)30 歲以下 35 21.57 3.42 組間 18.65 3 6.22 .57

資 (2)31~35 歲 47 22.09 2.89 組內 2356.24 217 10.86

(3)35~40 歲 94 21.72 2.75 總和 2374.89 220

(4)41 歲以上 45 21.20 4.45

支 (1)30 歲以下 35 27.37 4.59 組間 43.53 3 14.51 .79

援 (2)31~35 歲 47 27.87 4.11 組內 3991.82 217 18.40

服 (3)35~40 歲 94 26.94 4.27 總和 4035.35 220

務 (4)41 歲以上 45 27.93 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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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 9 不同「年齡」的家長在融合教育安置滿意度之差異分析 (N=222)(續)

檢定 變項

年齡

N M SD

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SV SS df MS F

便 (1)30 歲以下 35 14.20 2.31 組間 12.41 3 4.14 .77

捷 (2)31~35 歲 47 14.32 2.23 組內 1165.40 217 5.37

性 (3)35~40 歲 94 14.17 2.17 總和 1177.81 220

(4)41 歲以上 45 13.64 2.69

總 (1)30 歲以下 35 118.40 15.35 組間 89.92 3 29.97 .13

量 (2)31~35 歲 47 119.94 12.86 組內 48702.24 217 224.43

表 (3)35~40 歲 94 118.31 14.88 總和 48792.16 220

(4)41 歲以上 45 118.58 16.84

(三) 教育程度

本研究為了解「教育程度」不同的家長在融合教育安置滿意度上的差異情形,以 Levene 進行變異數同質性檢定,在課程與教學(F=0.15, p>.05)以及「滿意度總量表」

(F=1.78, p>.05),皆未達顯著,表示組內具同質性,適合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但在 機構因素(F=2.96, p<.05)、師資(F=8.01, p<.05)、支援服務(F=3.09, p<.05)以及便捷性 (F=2.43, p<.05),同質性檢定達顯著,表示組內為異質性,不適合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 析,因此不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分析結果如表 4-3-10。

教育程度不同的家長在「課程與教學」的變異數分析考驗之 F 值為 0.27 (p>.05),「滿 意度總量表」的變異數分析考驗之 F 值為 0.64 (p>.05),皆未達顯著水準,表示「課程 與教學」與「支援服務」等面向沒有明顯差異。推測其原因應是身心障礙幼兒家長在選 擇幼托園所時,會依幼兒的身心狀況及本身教育程度對幼托園所要求的標準去考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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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體設備及軟體設施上比較能符合家長的想法,因此對安置的滿意度,不會因為教育程 度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表 4-3- 10 不同「教育程度」的家長在融合教育安置滿意度之差異分析 (N=222)

檢定 變項

教育程度

N M SD

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SV SS df MS F

課 (1)國中以下 29 31.17 4.18 組間 22.11 4 5.53 .27

程 (2)高中職 89 31.06 4.74 組內 4477.60 216 20.73

與 (3)專科 50 31.04 4.47 總和 4499.70 220

教 (4)大學 41 30.95 4.16

學 (5)研究所以上 12 32.42 5.57

總 (1)國中以下 29 115.83 17.88 組間 572.69 4 143.17 .64

量 (2)高中職 89 118.35 14.85 組內 48155.62 216 222.94

表 (3)專科 50 118.40 14.81 總和 48728.31 220

(4)大學 41 120.10 13.69 (5)研究所以上 12 123.17 11.85

(四) 職業

本研究對象之職業計有「軍警人員」、「公教人員」、「商」、「服務業」、「技術員、專 業人員」、「自由業」、「農林漁畜牧業」、「家管」、「其他」等 9 組,研究樣本中,「軍警 人員」和「農林漁畜牧業」人數為 0 人,所以將此二組刪除;在「其他」有 12 人,因 其人數較少,將其與「自由業」18 人合併為「其他」共 30 人(詳見表 4-1-1)。

組別確定後,為了解「職業」不同的家長在融合教育安置滿意度上的差異情形,以 Levene 進行變異數同質性檢定,在機構因素(F=1.36, p>.05)、課程與教學(F=1.41, p>.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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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服務(F=1.72, p>.05)、便捷性(F=2.15, p>.05)以及總量表(F=2.08, p>.05)皆未達顯著,

表示組內具同質性,適合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師資(F=2.27, p<.05) 同質性檢定達顯

表示組內具同質性,適合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師資(F=2.27, p<.05) 同質性檢定達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