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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探討台中市幼托園所身心障礙幼兒家長教育選擇時之考量因素及對安 置後之滿意度情形。本章共分為四節,第一節是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是研究目的與 問題、第三節是名詞解釋、第四節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句「孩子,我要你比我更強」,道盡了為人父母的期待!「別讓孩子輸在起跑點 上」,更是現代許多父母養育兒女的信念。在學前教育階段,家長擁有為幼兒選擇合適 的幼托園所之權力。然而身心障礙幼兒的家長,一樣懷著「別讓孩子輸在起跑點上」的 信念,其期望的只是擁有一個「適性發展、無障礙的空間!」。

身為身心障礙者的家長,從震驚到沮喪、從逃避到面對、一路走來支持自己向前的 力量是瞭解人類嬰幼兒時期是認知、溝通、動作、社會情緒等發展極為重要的關鍵期,

相信藉著治療與教育,一定能改善孩子障礙的狀況與程度,於是積極尋找療育資源,期 望為孩子打開一扇通往學習的窗。猶記得帶著孩子接受語言治療、職能復健、門診課程 時,每日疲於奔命於醫院與機構之間,隔著治療室,站在門外的媽媽,望著門內嚎啕大 哭的孩子,汗水混雜著淚水,只能無言向蒼天,個中辛酸惟有走過方能體會。1992 年出 生的長子正處於國內融合教育推廣階段,欣喜著藉由融合可提升孩子的語言及社會能力

,又可模仿一般同儕的行為,參觀了多所住家附近的幼托園所,園所長們或以招生額滿 為由,或是繳交報名費留下資料等候通知之說詞,直至開學在即,孩子竟面臨無校可讀 的窘境。兩年多的學前特殊教育歷程,雖遭遇重重阻礙,但也不乏熱心支持融合教育的 幼托園所,極力為長子營造一個就學環境,但因著教師缺乏專業知能、孩子學習與社會 適應問題等多重因素,長子換了三間幼托園所。家長不敢提出有益於孩子學習的要求(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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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苗,2003)、也不了解能要求安置的園所提供什麼樣的服務,融合教育對身心障礙幼 兒而言,是一雙不合腳的鞋,一件不合身的衣,對身心障礙者家長來說,是一個遙不可 及的理想。

身心障礙幼兒因先天因素或後天環境導致其在生理、心理方面的缺陷與障礙,需要 接受相關的醫療復健與學前特殊教育的服務,以發展其潛在的能力(傅秀媚,2000),

站上人生的起跑點,邁向學習的旅程。但因為其生理及特殊的學習方式以致於很難獲得 適當的教育,或因教育的方式不適當,無法滿足其學習需求,錯失其學習的黃金關鍵期。

早期我國學前特殊教育並未受到重視,相關法令、設施與服務缺乏,身心障礙幼兒就學 常面臨無合適學校可就讀的窘境,甚至被拒絕或排斥之,令身心障礙幼兒家長遭受極大 的痛苦與壓力,只能削足適履,以被動的姿態接受教育安排(陳麗如,2005)。

1948 年 12 月,聯合國大會通過並宣布「世界人權宣言」之第二十六條第三點「父 母對其子女所應受的教育的種類,有優先選擇的權利」;美國國會也在 1975 年通過 94-142 公法,開啟身心障礙兒童在學區內接受免費且適性的公立教育之扉頁。

1997 年「特殊教育法」修訂通過,1998 年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揭示「學前教育階 段身心障礙兒童,應以與普通兒童一起就學為原則」。我國學前教育自此逐漸朝向融合 教育發展。2009 年最新修訂通過之「特殊教育法」第十八條指出「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 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之精神」。「融 合」一詞正式出現在特殊教育法中,根據 2011 年 4 月台中市特殊教育網特教通報統計 資料指出台中市接受學前階段特殊教育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約有 1372 人,其中安置於 特教班的身心障礙幼兒共有 34 人,就讀社會局機構的有 148 位身心障礙幼兒,而安置 於公私立幼托園所普通班者有 1188 人,高達接受學前階段教育安置之幼兒 80%以上,

上述台中市特殊教育網特教通報統計資料中尚未包含台中地區特殊教育學校之學前融 合班的身心障礙幼兒,若納入台中啟聰學校、台中特殊教育學校等學前融合班之特殊幼 兒 23 人,台中市學前階段安置於融合教育班級型態的身心障礙幼兒約為 1211 人,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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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教育是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家長在考量子女接受學前特殊教育時首要之選。

隨著法令的修訂,學前身心障礙幼兒教育權益日益受到重視與法令保護。教育部為 落實特殊教育法對身心障礙幼兒教育應向下延伸至 3 歲,全面滿足身心障礙教育幼兒就 學需求,擴大學前特殊教育服務量。提出「98-102 年提升學前特殊教育服務品質方案」,

希望貫徹有教無類與因材施教的特教理念,使身心障礙幼兒能有適性就學的環境,提高 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就學率,同時開始規劃「加強推動學前身心障礙特殊教育實施方案」,

提供 3 歲以上至未滿 6 足歲之身心障礙幼兒接受學前特殊教育,自 91 學年度至 97 學年 度,接受學前特殊教育之身心障礙幼兒由 5,422 人增至 10,266 人,92 學年度至 97 學年 度,學前特殊教育班級數也從 188 班逐年增加到 268 班,顯示教育部推動學前特殊教育 頗具成效。

在法源依據及相關配套措施下,身心障礙幼兒依法可享有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

無障礙及融合等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家長在教育安置與選擇上是否不再受 到侷限,可以由被動者角色轉化成擁有較多的教育選擇機會的主動者呢?走過歷往失落 與遺憾的歲月,近年來日益完善的法令規定與多樣化的融合教育安置環境令研究者頗為 稱羨,更欣慰台灣在學前特殊教育的努力與進展。研究者任職於特殊教育學校學前融合 班多年,看到身心障礙幼兒在此融合教育環境中之快樂的學習與成長,多次與家長閒聊 中提及面對目前身心障礙幼兒多元化的教育安置選擇,家長是基於那些因素為子女選擇 本校就讀?尤其多位家長不辭辛勞,每日帶著孩子遠從外縣市來到研究者任教的學校就 讀,也讓研究者開始存疑,如果家長在教育安置與選擇上已不再受到侷限,由被動者角 色已轉化成擁有較多的教育選擇機會的主動者,哪些因素是家長在為子女選擇教育安置 時的重要考量?此外,倘若如上述相關資料顯示,教育部推動學前特殊教育已頗具成效,

身心障礙幼兒教育安置上都能獲致適性的教育,那麼身心障礙幼兒家長對子女安置於融 合教育環境下之機構、課程、師資、支援服務、便捷性等方面是否滿意?滿意程度為何?

家長的社經地位與幼兒接受安置的型態是否會影響家長對融合教育安置的考量以及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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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的程度?此為本研究想進一步加以探討的。

目前國內有關融合教育研究領域,以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家長角度探討者多為家長對 融合教育看法(陳新宜,2010;唐虹妃,2009),父母對融合教育之態度與需求(李郁 青,2009;許家麟,2009),陳新宜(2010)曾以訪談苗栗縣安置於融合班之身心障礙幼兒 家長與教師的方式,探討身心障礙幼兒安置於融合教育環境下之問題,了解家長在選擇 融合教育安置環境時的考量;有關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對融合教育滿意度方面的研究,有 曹玉鳳(2008)以高雄市國民小學特殊學生家長對融合教育滿意度的研究、王雪瑜(2007) 以台中市國民小學特殊學生家長為對象探討家長對融合教育滿意度的研究,迄今為止,

較少探討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家長對融合教育滿意度方面的研究,因此本研究旨在探討台 中市身心障礙幼兒家長在子女安置融合教育時之考量因素與對安置後的滿意情形,希望 透過研究發現讓政府相關單位瞭解目前學前融合教育在法源依據及相關配套措施下,其 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等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是否能滿足 家長的期望與幼兒之需要,更期許透過開放性問卷深入瞭解家長想法,提供即將入幼托 的身心障礙幼兒家長,對安置於融合教育環境之建設性參考,使身心障礙幼兒得到適性 的安置,擁有屬於他們應有的快樂成長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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